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指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将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按照不同等级作出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一般来说,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分为四个等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和轻微事故。
下面我将对这四个等级逐一进行解释。
1.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十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十分严重。
典型的重大事故包括爆炸事故、火灾事故、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
重大事故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对企业和社会的影响非常大。
2. 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比较严重。
较大事故的例子包括交通事故、建筑物坍塌、工业设备故障等。
较大事故虽然没有达到重大事故的程度,但仍会对生产和社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3.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一定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较小。
一般事故的例子包括人员轻伤事故、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等。
一般事故虽然对企业和生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对社会的影响相对较小。
4. 轻微事故: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很小。
轻微事故的例子包括轻微划伤、轻微烧伤等。
轻微事故只对受伤人员和企业的个别部门产生一定影响,对整体的生产过程和社会没有显著的影响。
对于不同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和相关部门需要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对于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需要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对于一般事故和轻微事故,需要进行及时处理,教育和培训相关员工,强化安全意识。
总之,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评估和分类,通过对事故等级的划分,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提高企业和社会对生产安全的管理和防范能力。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 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需要注意的是,安全生产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可能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实践中,应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来确定事故等级。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认定标准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认定标准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三十人以上死亡,或者一百人以上重伤,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或者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重伤,或者五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死亡,或者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重伤,或者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下死亡,或者十人以下重伤,或者一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的意外事件。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标准和制度,在事故发生后进行等级评定,以便于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一般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和财产损失的情况来评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300人以上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环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至30人死亡或100至300人重伤、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大影响环境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至10人死亡或30至100人重伤、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一定影响环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至3人死亡或10至30人重伤、一定的经济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故。
生产单位要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等级划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同时,还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是对事故严重程度的科学评定,对于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
义。
只有充分认识事故等级的严重性,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什么⽣产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的事故等级。
这种事故等级的划分,主要是为了便于⽣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作的分级管理。
那么,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店铺⼩编为您提供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什么事故⼀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事故,是指造成30⼈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事故,是指造成10⼈以上30⼈以下死亡,或者50⼈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事故,是指造成3⼈以上10⼈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般事故,是指造成3⼈以下死亡,或1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事故处理法律规定《⽣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第三⼗⼆条 重⼤事故、较⼤事故、⼀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民政府应当⾃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起15⽇内做出批复;特别重⼤事故,30⽇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单位和有关⼈员进⾏⾏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作⼈员进⾏处分。
事故发⽣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员进⾏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三条 事故发⽣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事故再次发⽣。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会和职⼯的监督。
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监督检查。
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
一、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二、安全事故处理流程1、事故报告阶段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2小时以内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同时通知公安、劳动保障、工会、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单位发生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立即上报事故情况。
2、事故调查阶段事故调查由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组由人民政府、安监、主管部门、监察、公安、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视情况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是针对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类和评定的标准。
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主要有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首先是轻微事故,指的是事故对人员和设备的损害较小,无人员受伤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比如一些轻微的碰撞、轻微的火灾、设备故障等。
轻微事故对生产过程和环境的影响较小,但仍需要进行记录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其次是一般事故,指的是事故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一定的损害,并有一至多人受伤的事故。
一般事故可能导致轻微的生产中断和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
一般事故需要及时组织救援和医疗救治,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接下来是较大事故,指的是事故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严重损害,并有多人受伤或死亡的事故。
较大事故可能导致较长时间的生产中断和较大规模的环境破坏,对企业和员工的经济和精神上造成巨大困扰。
较大事故需要进行全面调查和事故因果分析,并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最后是重大事故,指的是事故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严重的伤害或死亡,并对生产过程和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事故。
重大事故可能对企业和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引起广泛的关注和媒体报道。
重大事故需要进行全面调查和深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整改,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环境破坏等情况进行评定的。
划分不同等级的事故有助于对事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管理,并能提醒企业和员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从而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是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后果评估,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不同等级,以便进行事故预防、监管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我国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轻微伤亡或者较小财产损失,且未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般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后果较小,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不大,并能够通过正常的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一般事故的等级一般由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进行评定和申报。
二、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较多人员受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且对社会公共安全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较大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后果较严重,可能对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生产造成一定的压力,需采取一定的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较大事故需要由企事业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三、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重伤或者特大财产损失,且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后果严重,对企事业单位和地方社会产生重大冲击,需要采取紧急、有力的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重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四、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死亡、重伤或者巨大财产损失,且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对企事业单位、地方社会和国家整个社会体系都会产生严重冲击,需要采取最紧急、最有力的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旨在对不同等级的事故进行分类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
这有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视程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评估等级
安全生产事故评估等级
安全生产事故评估等级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等级:
1. 重大事故:发生了重大人员伤亡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事故。
此类事故对于企业和社会的影响较大,往往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处理。
2. 较大事故: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对企业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对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的事故。
这类事故同样需要进行调查和处理,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一般事故: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其影响相对较小,对企业运营没有造成较大障碍。
这类事故一般需要进行调查和整改,以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
4. 轻微事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其影响仅限于轻微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企业的运行没有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此类事故需要进行简单的处理和记录。
评估等级的具体划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国家/地区的法
规和标准而有所不同,上述只是一种常见的分类方式。
简述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简述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因意外、违章等原因造成物质财产和人身伤害的事件。
为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类和评估,方便统计和管理,国家制定了一套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主要分为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和轻微事故四个等级。
1.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死亡人数达到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0万元以上的;(2)死亡人数达到5-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500万元的,并且有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较大的生态环境影响的;(3)在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重大活动等场所发生事故,死亡人数达到3-4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100万元的;(4)在特殊行业和重要领域发生的事故,死亡人数达到1-2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50万元,并且有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较大的生态环境影响的。
2. 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死亡人数达到3-4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100万元的;(2)死亡人数达到1-2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50万元,并且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较大的生态环境影响的;(3)在需要特殊防护的场所和行业发生事故,死亡人数为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万元,但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较大的生态环境影响的。
3.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死亡人数达到1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万元的;(2)在需要一定防护的场所和行业发生事故,死亡人数为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但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或者一定的生态环境影响的。
4. 轻微事故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轻微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0.1万元的;(2)在需要一定防护的场所和行业发生事故,轻微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0.01万元的。
安全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划分只需满足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直接经济损失的任一项。
如某安全事故造成29人死亡,50人重伤,1.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则本事故为特别重大事故,因为满足特别重大事故中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几级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几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几级二、企业瞒报安全事故怎么处罚对谎报、瞒报安全事故的单位追究刑事责任的,构成的罪名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什么是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总述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行动、应急措施和保障等的基本要求,是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性文件。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案例中的化工有限公司属于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单位,因此应当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因生产活动中的可预见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为了更好地管理安全生产事故,国家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的事故,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事故,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500万元的事故,或者不发生人员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但仍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事故,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的出台,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依据,为政府有效地治理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了可行性方案,起到了重要作用。
因此,各地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努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标准一、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导致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增加死亡人数3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人数10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涉及人员多,影响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的;发生事故后,造成城市大面积停电、交通中断、通信瘫痪等严重社会影响的;其他应当认定为特别重大事故的情形。
二、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导致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增加死亡人数3人以下,或者增加重伤人数10人以下,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其他应当认定为重大事故的情形。
三、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导致事故危害扩大的;其他应当认定为较大事故的情形。
四、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害,但未达到较大事故标准的事故。
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他应当认定为一般事故的情形。
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什么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的事故等级。
这种事故等级的划分,主要是为了便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分级管理。
那么,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律伴网小编为您提供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一、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标准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事故处理法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1、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2、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几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zd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内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容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为4、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怎么划分?(一)普通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1)一次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2)一次造成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1)一次造成1O~29人死亡;(2)一次造成50~9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1)一次造成3~9人死亡;(2)一次造成10~4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需要说明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规定事故一般分为上述四个等级的同时,也规定针对一些行业或者领域事故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这样规定,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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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01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30号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造成人员伤亡、重伤或经济损失的,其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级标准
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标准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级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5、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5、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6、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7、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 000万元以上5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5、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6、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7、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四)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1、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 类事故:
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A4.1 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 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A4.3 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A4.4 客运列车脱轨1辆。
A4.5 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
A4.6 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A4.7 机车大破1台以上。
A4.8 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A4.9 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2、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B1.造成1人死亡。
B2.造成5人以下重伤。
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B4.1 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B4.2 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B4.3 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B4.4 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B4.5 客车大破1辆。
B4.6 机车中破1台。
B4.7 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3、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C1.列车冲突。
C2.货运列车脱轨。
C3.列车火灾。
C4.列车爆炸。
C5.列车相撞。
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C7.向占用线接人列车。
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ClO.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C11.机车车辆溜人区间或站内。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人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人停电区。
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C21.电气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人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
运行。
二、事故责任等级及计算方法
(一)事故责任等级认定
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分为: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发生事故时,集团公司领导干部承担的事故责任等级由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认定;各事故责任等级配以相应系数。
全部责任: 1
主要责任: 0.75
重要责任: 0.50
同等和次要责任: 0.25
(二)计算方法
按照事故发生时造成的死亡人数或重伤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值乘以相应的责任等级系数,得出计算结果。
根据计算结果最终确定事故标准。
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结果= 死亡人数(或重伤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值)×事故责任系数
注:发生事故同时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和财产经济损失的,三项分别计算,按计算结果达到最高事故标准的一项认
定事故等级。
三、补充事项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和调查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