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蓝线控制专项规划简要说明共29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加快发展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加快发展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10.12•【字号】厦府办规〔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加快发展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4〕1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加快发展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已经第8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0月12日厦门市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加快发展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巩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基础,加快发展动能转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持续激发消费活力1.加快释放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效应。
落实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和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落实国家“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尽快将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具体补贴条件、期限等情况以各领域实施细则为准。
研究将更多高质量消费品纳入以旧换新加力支持范围。
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住建局、文旅局、民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厦门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2.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规划所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内容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
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同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1)地域完整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
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定,其“四至”界线应明确、稳定,经过划定的编制单元,原则上不应更动。
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厦门市规划局二〇〇七年十二月目录1. 总则 (1)2、成果构成要求 (2)3、成果内容要求 (2)3.1重要强制性内容要求 (2)3.2文本内容要求 (5)3.3规划管理图则内容要求 (6)3.4附件内容要求 (9)3.5现状调查要求 (9)4. 规划成果的格式要求 (11)4.1装订格式要求 (13)5.2电子数据制图标准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1 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体系框图. (14)1. 总则1.1根据建设部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求,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结合厦门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制定本技术规定。
在厦门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1.2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全面整合已有各项规划成果,对一定时期内局部地区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管理的全覆盖的基本图则,实现“规划落地”和“一张图管理”。
1.3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分为主件、规划管理图则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1.4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六线”控制、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控制。
1.5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规划区的全覆盖。
为实现全覆盖并保证片区规划的无缝衔接,根据厦门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和《厦门市标准街道划分研究》,划定规划管理单元(以下简称“管理单元”),作为研究和开展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空间单位。
1.6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提高规划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除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之外,还应更广泛更深入地引入地区政府、市民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的参与。
1.7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应符合《厦门社区公共配套设施指标研究》、《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和建筑面积配置标准》等标准的要求。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8〕133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8〕13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25日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加城市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形成“全流程管控,全社会参与,全市域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是生态文明在城市中的具体体现,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三条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基本原则,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城市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要求。
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5年,全市基本完成海绵城市建设。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规划所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标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表达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5〕表达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内容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
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标准,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同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假设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1〕地域完整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
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定,其“四至”界线应明确、稳定,经过划定的编制单元,原则上不应更动。
兰州市城市“四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规划说明书
兰州市城市“四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规划说明书一、城市“四线”规划背景自2002年至2006年3月,建设部相继发布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四个管理办法,要求对城市绿地,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地表水体等用地,划定范围确定界线,进行控制管理。
按照以上四个《办法》,城市“四线”的划定贯穿于法定规划的各个阶段,包括总体规划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
目前,兰州市已有的各个阶段规划中,对以上各类用地已做了相应的规划,但没有做专项的“四线”划定工作。
近年来,兰州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如火如荼,但却忽视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侵占市政设施用地、绿地、河道洪道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侵占、拆毁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的做法,因此迫切需要对城市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进行控制管理,以法定图则的方式对以上四线进行划定和控制。
2007年9月,我院受兰州市规划局的委托,编制“兰州市城市四线规划”。
本次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层面上,对兰州市城市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进行划定,进行统一的控制管理。
以上城市“四线”划定之后,将依据建设部所发布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依法进行管理,同时,本规划作为城市“四线”的总体规划,将为下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层面的“四线”规划提供上位规划和规划依据。
2007年12月日,兰州市规划局召开了由有关专家和各部门参加的方案评审会,会后,我们根据会议纪要和专家、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先本次提交的是修改后的规划成果。
二、总则(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3、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1.1),《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3.1),《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2.1),《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3.1)4、《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5、《兰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6、《兰州市西固分区规划》、《九州开发区分区规划》《兰州市雁滩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州市盐场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彭家坪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州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控规技术规定
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四年八月目录1概述 (4)1.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4)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和作用 (4)1.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 (4)1.4本规定的作用 (5)1.5落实控制性编制单元的规划控制要素 (5)1.6建设地块的规划控制要素 (5)2文本 (7)2.1总则 (7)2.1.1规划范围 (7)2.1.2规划依据 (7)2.1.3规划期限 (7)2.1.4功能布局规划 (7)2.1.5人口规模 (7)2.1.6土地使用规划 (8)2.1.7开发强度分区 (11)2.1.8住宅建设规划 (11)2.1.9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1)2.1.10绿地规划 (13)2.1.11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3)2.1.12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4)2.1.13景观规划* (15)12.1.14风貌保护规划* (15)2.1.15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15)2.2建设地块规划准则 (16)2.2.1地块划分及界线 (16)2.2.2地块编号 (16)2.2.3用地性质 (16)2.2.4兼容用地性质 (16)2.2.5用地面积 (16)2.2.6建设方式 (16)2.2.7最大容积率 (16)2.2.8最大建筑密度 (16)2.2.9建筑限高 (17)2.2.10最小绿地率 (17)2.2.11最小集中绿地率 (17)2.2.12低、多层建筑后退红线控制线 (17)2.2.13高层建筑后退红线控制线 (17)2.2.14禁止机动车出入路段 (17)2.2.15备注 (17)2.3对规划内容调整的规定 (17)2.4名词解释 (17)3附表 (19)3.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9)3.2建设地块规划指标控制表 (19)4附图 (20)24.1区位条件分析图 (20)4.2土地使用现状图 (20)4.3开发动态分析图 (20)4.4土地使用规划图 (20)4.5开发强度控制图 (20)4.6住宅组团用地布局图 (20)4.7社会服务设施布局图 (21)4.8基础教育设施布局图 (21)4.9绿化系统布局图 (21)4.10道路系统图 (21)4.11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图 (21)4.12交通组织分析图 (21)4.13供水、燃气、消防系统规划图 (22)4.14排水、水利系统规划图 (22)4.15供电、通信、邮政系统规划图 (22)4.16景观规划图* (22)4.17历史风貌保护控制图* (22)4.18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图* (22)4.19建设地块规划控制细分图(1/2000—1/4000) (22)5附件 (23)5.1基础资料汇编。
深圳蓝线规划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圳市城市河流水系、水库、湿地、滞洪区、排洪渠、水源工程等的规划与控制、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排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依据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深圳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所称深圳市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湖、库、渠、湿地、滞洪区等城市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建设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保留区。
第三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深圳市防洪(潮)规划》《深圳水战略》其它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第四条规划范围:深圳市域范围面积 1952.48 平方公里内的主要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蓝线划定。
第五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7 ~ 2020 年第六条本规划是总体规划层次具有法定作用的重要专项规划。
各层次城市规划应遵照本规划的要求落实或控制城市蓝线用地,并与相应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相协调。
第七条本规划是深圳市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等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的法定性文件,自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等的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厦门地铁规划图
厦门地铁规划图厦门地铁规划图是厦门市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制定的地铁建设规划。
目前,厦门市地铁规划图已经初步确定,总长度约为200公里,包括多条线路和大约100个车站。
以下是部分厦门地铁规划图的介绍。
1号线(蓝线):起自厦门北站,经过会展中心、集美大桥、同安路、火炬公园、总站站等,最终到达思明南站,全长约50公里。
主要服务于厦门市区主要商业区和住宅区,方便市民出行和商业活动。
2号线(绿线):起自厦门岛内的园林路站,经过湖里区、海沧区、同安区,最终到达翔安区的梧村站,全长约60公里。
该线路主要解决岛外居民到市区的交通需求,同时连接厦门市区内主要景点和商圈。
3号线(红线):起自思明区地铁总站,经过厦门南站、湖里区、海沧区,最终到达海沧湾站,全长约50公里。
该线路将厦门市区与南部的湖里区、海沧区连接起来,方便市民从湖里区和海沧区到市区的出行。
4号线(黄线):起自集美区地铁总站,经过集美大学、集美学村、岩内、东孚等站,最终到达翔安区的岛外站,全长约40公里。
该线路主要服务于集美区的居民和学生,连接集美区的主要住宅区和商业区。
5号线(紫线):起自湖里区地铁总站,经过厦门北站、前埔、市政府等站,最终到达翔安区的龙岩路站,全长约40公里。
该线路主要连接湖里区、斗门区和翔安区的交通需求,同时方便市民从龙岩路站到达市区。
以上是部分厦门地铁规划图的介绍,地铁的建设将有效缓解厦门市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市民出行的便利性和舒适度,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城市更新。
厦门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地铁建设的投入,并逐步完善地铁线网,为厦门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快速的城市交通服务。
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技术要点讲课文档
5)道路及广场的竖向控制要求; 6)规划管理中道路走向调整、变更的原则;
7)公交停车港的布置; 8)道路相关技术指标。
第十七页,共43页。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审查内容(10项内容)
6. 工程管线规划控制 1)供电规划
2)电信规划
3)燃气规划 4)给水规划 5)排水规划
从城市空间景观三维角度,这一架构突出了城市特色塑造的内容。为了将特色塑造和 城市整体空间轮廓塑造的内容纳入具体项目设施建设管理,而不是停留在规划的 概念构想中,在控规中要具体落实高度控制和特色意图区规划控制。高度控制根 据城市整体空间轮廓、用地条件、土地性质等因素,以街区为单元确定高度分区。 特色意图区控制则是根据城市特色规划,在进一步研究地段特色基础上,详细划 定城市特色展示区和景观敏感区的边界,确定城市特色展示区内的特征要素,提 出特色保护和塑造的原则和要求,提出拓展并组织认知路径的方案;确定景观敏 感区的要素,提出控制要求。
8.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控制
1)落实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对规划区的生态环境控制与保 护要求;
2)提出对规划区各种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3)提出对规划区特有的自然资源、景观资源及城市园林绿化的保护和 建设的控制措施;
4)明确对公共绿地的控制要求和位置调整的原则。
• 其它相关内容的规划控制 1)对规划区地质灾害的防治、防洪、防震、人防等提出控制措施; 2)对特殊建设项目(如城市地下空间、军事设施等)提出相应的控制
地块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确定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制定地块各项规划内容 和指标。
街坊规划内容与指标,主要包括主导属性、居住人口、总建筑面积、公共绿地、居住配 套设施、“六线”标定、城市设计导向等。
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用)厦门市规划局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 1 第二章城市划制⋯⋯⋯⋯⋯⋯⋯⋯⋯⋯⋯⋯⋯⋯ 1 第三章城市用地分及适建范⋯⋯⋯⋯⋯⋯⋯⋯⋯ 3 第四章建筑容量控制指⋯⋯⋯⋯⋯⋯⋯⋯⋯⋯⋯⋯12 第五章建筑距控制⋯⋯⋯⋯⋯⋯⋯⋯⋯⋯⋯⋯⋯⋯15 第六章建筑退⋯⋯⋯⋯⋯⋯⋯⋯⋯⋯⋯⋯⋯⋯⋯⋯17 第七章建筑高度控制⋯⋯⋯⋯⋯⋯⋯⋯⋯⋯⋯⋯⋯⋯21 第八章旧区改建⋯⋯⋯⋯⋯⋯⋯⋯⋯⋯⋯⋯⋯⋯⋯⋯21 第九章城市地⋯⋯⋯⋯⋯⋯⋯⋯⋯⋯⋯⋯⋯⋯⋯⋯22 第十章城市与建筑境控制及境保⋯⋯⋯⋯⋯⋯24 第十一章城市道路⋯⋯⋯⋯⋯⋯⋯⋯⋯⋯⋯⋯⋯⋯⋯⋯25 第十二章城市用地向⋯⋯⋯⋯⋯⋯⋯⋯⋯⋯⋯⋯⋯⋯30 第十三章城市防灾⋯⋯⋯⋯⋯⋯⋯⋯⋯⋯⋯⋯⋯⋯⋯⋯31 第十四章城市水源保与水工程⋯⋯⋯⋯⋯⋯⋯⋯⋯34 第十五章城市排水工程⋯⋯⋯⋯⋯⋯⋯⋯⋯⋯⋯⋯⋯⋯35 第十六章城市供工程⋯⋯⋯⋯⋯⋯⋯⋯⋯⋯⋯⋯⋯⋯35 第十七章信工程⋯⋯⋯⋯⋯⋯⋯⋯⋯⋯⋯⋯⋯⋯⋯⋯38 第十八章燃气工程⋯⋯⋯⋯⋯⋯⋯⋯⋯⋯⋯⋯⋯⋯⋯⋯39 第十九章建筑工程市政配套施⋯⋯⋯⋯⋯⋯⋯⋯⋯⋯43 第二十章城市管合⋯⋯⋯⋯⋯⋯⋯⋯⋯⋯⋯⋯⋯⋯47 第二十一章附⋯⋯⋯⋯⋯⋯⋯⋯⋯⋯⋯⋯⋯⋯⋯⋯51 附一:名解⋯⋯⋯⋯⋯⋯⋯⋯⋯⋯⋯⋯⋯⋯⋯⋯⋯51 附二:算⋯⋯⋯⋯⋯⋯⋯⋯⋯⋯⋯⋯⋯⋯⋯⋯⋯55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厦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效地实现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市规划的实行,拟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厦门市城市整体规划》等规定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联合厦门市规划管理的详细状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本规定合用于厦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全部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标准
地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初稿)2018年6月目录第一章总则41.1目的和依据41.2适用范围5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构成52.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构成52.2法定文件的成果构成52.3技术文件的成果构成6第三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63.1法定文件的成果要求63.1.1文本内容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图则内容要求153.2.1规划图153.2.2表格163.2.3规划控制导则193.3技术文件的成果要求193.3.1基础资料汇编的主要内容193.3.2说明书的主要内容243.4公众参与报告的主要内容34第四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制图要求364.1设计标准364.2软硬件要求364.3坐标系364.4地形图364.5图层一般性规定374.6制图制表规范374.6.1 AutoCAD图形文件一般规定374.6.2 AutoCAD图形文件中的图层名称、线型和颜色的选用应符合表4-1的规定。
394.6.3 公共服务设施符号的选用与绘制应符合表4-2的规定。
464.6.4 市政公用设施符号的选用与绘制应符合表4-3的规定。
494.6.5 交通设施符号的选用与绘制应符合表4-4的规定。
514.6.6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JPG格式文件规定524.6.7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JPG格式文件规定524.7出图设置52附录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用词说明53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及表达形式,实现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据国家、住建部、云南省和地级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在全面整合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动态信息和已审批各项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形成覆盖全市的面向规划管理的“一张图”管理平台。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 37-2018●《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地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地级市人民政府令第 114 号1.2适用范围在地级市域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照本规定执行。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更新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更新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厦资源规划〔2023〕577号•【施行日期】2023.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更新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现对《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进行更新补充,具体如下:一、第一条第18项“既有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屋建设”,调整为“既有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增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建设”。
二、第二条第3项增加学校类型。
三、第二条第8项补充:增加慢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四、第二条第11项补充:商业、厂房等自有用地红线内设置的临时的可伸缩拆装的活动棚类。
五、第二条第24项“合法建筑物屋面加装的高端距屋面小于2.2米、与屋顶边缘(女儿墙)距离大于0.5米的分布式光伏设施”,调整为“合法建筑物屋面加装的高端距屋面小于2.2米、不超过屋顶边缘(女儿墙)的分布式光伏设施”。
六、第二条增加第25项:利用已批建管沟铺设电力、通信等管线工程。
特此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月29日附件1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设工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由相关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改造整治项目,包括街巷整治、庭院改善、小区内部综合整治、屋顶整治(含平改坡)、农贸市场、环卫设施(包含公厕、道班房、清洁楼、车场等)等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临时性施工用房、施工工棚、施工围墙。
3.在已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公园、广场里,建设非经营性用于休憩的亭、台、廊、榭、厕所、景观水池、无上盖游泳池、雕塑和园林小品、大门、门卫房、内部道路、小桥(涵)、儿童游乐设施等。
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用)厦门市规划局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 (1)第三章城市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3)第四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2)第五章建筑间距控制 (15)第六章建筑退让 (17)第七章建筑高度控制 (21)第八章旧区改建 (21)第九章城市绿地 (22)第十章城市与建筑环境控制及环境保护 (24)第十一章城市道路 (25)第十二章城市用地竖向 (30)第十三章城市防灾 (31)第十四章城市水源保护与给水工程 (34)第十五章城市排水工程 (35)第十六章城市供电工程 (35)第十七章电信工程 (38)第十八章燃气工程 (39)第十九章建筑工程市政配套设施 (43)第二十章城市管线综合 (47)第二十一章附则 (51)附录一:名词解释 (51)附录二:计算规则 (55)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厦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效地实现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定要求,遵循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厦门市规划管理的具体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厦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一切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各项工程建设应按已批准的城市规划法定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执行;尚无经批准的上述规划的,按本规定执行。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建设工程用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或城市主要控制地带及规划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区域,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
第五条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已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02城市总体规划法定内容及说明
城市总体规划法定内容及说明(2030 版)城市总体规划法定内容第一章总则(一)规划依据(二)规划期限(三)城市规划区范围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一)城镇化和城市发展战略(二)城市发展目标(三)城市性质和职能(四)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五)城市总体规划核心指标第三章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第一节市域规划(一)区域协调(二)市域空间格局和分区管理要求(三)生态红线划定和生态红线区管控(四)镇村发展策略(五)城乡统筹规划要求(六)区域性重大设施和通道第二节城市规划区规划(规划区小于市域的城市应单列此节)(一)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二)城市、镇开发边界和城市集中建设区第三节城市集中建设区规划(一般城市)(一)空间结构(二)建设用地布局(三)城市地下空间(四)城市更新(五)新城新区建设要求第三节分区指引(超大、特大城市)(一)中心城(主城)(二)外围组团(包括副中心、城市新区等)(三)镇按照集中建设区内的空间结构和空间层次,分别提出规划指引, 包括边界、功能、规模和规划管理要求等。
第四章主要专项第一节历史文化保护(一)历史文化保护目标和层次(二)各层次保护名录、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划定城市紫线第二节城市特色风貌(一)城市特色风貌定位黄线(二)城市形态格局和景观体系求(三)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和控制要求(四)公共空间体系和城市开敞空间布局第三节生态环境(一)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目标(二)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三)绿地规划与城市绿线(四)水系统规划与城市蓝线第四节居住和公共服务(一)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和布局原则(二)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建设标准(三)社区规划要求第五节综合交通(一)交通发展目标、指标和策略(二)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交通枢纽布局、城市(三)城市路网和轨道交通网(四)停车设施和管理(五)城市货运和物流(六)行人、自行车交通组织(七)保障措施第六节市政公用设施(一)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二)市级重大市政设施(邻避设施)布局要求、城市黄线第六节综合防灾减灾第五章规划实施(一)搭建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二)对专项规划和各层次规划深化细化要求(三)规划时序和远景展望(四)规划实施机制和政策保障(五)规划评估、报告和公开制度(六)加强规划实施监管(七)完善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第六章附则(一)法律效力(二)名词解释城市总体规划编写要求为规范上报国务院审批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成果,规范表达,强化强制性内容的刚性,提高规划的针对性、法定性和动态适应性,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落实、实施和监管,现对总体规划上报成果提出以下要求: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规划上报成果包括法定内容及其说明。
水系规划文本及说明书(合并本)
中国安徽
第九条 水系概况 亳州市河道属淮河水系,可分为外河和内河两类。涡河为城市外河,其他水系 为内河。内河按照区域位置分为涡北区、涡南区。 涡北区现有河道及大沟主要有 11 条:丰道河、孟沟、小洪河、亳宋河、陈治 沟、汤陵沟、涡包河、黑风沟等。 涡南区现有河道、大沟主要有 16 条:老城区坑塘(丁家坑、东城海子、憋疙 瘩坑等)、柴家沟、宋汤河、凤尾沟、龙凤新河、亳城河、羊建沟、东风沟、新建 沟、赵王河、漳河(急三道沟)、团结沟、董永沟、窑鸿沟等。 新增河道 8 条:东二环沟、方兴沟、凤亳连接沟、西边沟、亳芜工业园水系等。 规划范围内河道 35 条,总长 286.3km。 第十条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水系面积不断减少,河道淤积、岸貌差乱现象普遍。 2、水环境污染严重。 3、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下垫面变化较大,产汇流速度加快;现状内河排涝标 准偏低,标准需要提高。 4、现状河网水系分布不均匀,东西向水系偏少。部分水系在用地内蜿蜒曲折 不利于用地开发,线型需要优化。内河现状涵闸不能满足城市换水和排涝的要求。 5、河道护岸型式不利于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滨水防护绿地建设不足,不利 于充分发挥河道的生态环境效益。 6、河道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难以全面监管。
涡北骨干河道:“六纵一横” “六纵”:孟沟、小洪河、亳宋河、涡包河、许小庄沟—东二环沟、黑风沟 “一横”:北外环边沟 涡南片骨干河道:“五纵三横” “五纵”:西边沟、宋汤河、龙凤新河、窑鸿沟、亳城新河 “三横”:羊建沟—凤尾沟、漳河—团结沟—董永沟、赵王河
第十五条 骨干河道功能划分 综合水功能区划及现状功能要求,确定骨干河道的主要功能有行洪、排涝、景 观、航运、灌溉、供水六大功能。
城市骨干河道功能汇总表河名功能河道等级城市骨干河道功能汇总表河名功能河道等级涡河行洪排涝供水航运灌溉景观一级孟沟排涝灌溉景观二级小洪河排涝航运灌溉景观一级亳宋河陈治沟排涝灌溉景观一级涡包河排涝灌溉景观二级许小庄沟东二环沟排涝景观二级黑风沟排涝景观二级北一环边沟排涝景观二级西边沟排涝景观一级宋汤河排涝景观二级龙凤新河排涝供水景观二级窑鸿沟排涝灌溉景观二级亳城新河排涝灌溉景观二级羊建沟排涝景观三级凤尾沟排涝景观二级漳河团结沟董永沟排涝景观二级赵王河排涝航运灌溉景观一级中国安徽亳州市中心城区水系沟通专项规划规划文本5第十六条坑塘保护规划坑塘对于维护城市的景观安全格局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改善城市的风貌降低城市污染有很重要的作用它主要有蓄水补充地下水提供可利用的资源保持小气候等功能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文本与说明书内容要求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基本内容要求1、总则(规划的目的、依据、规划原则、规划范围、适用范围、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等内容)(1)规划背景、目标简要说明规划编制的社会经济背景与规划目标,一般是就规划地区与周边环境的目前经济发展情况与未来变动态势,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应的社会结构变化和城市土地资源、空间环境面临重大调整,城市开发需求与规划管理应对等情况予以说明,突出在新形势下进行规划编制的必要性,明确规划的经济、社会、环境目标。
(2)规划依据、原则简要说明与规划区相关联并编制生效使用的上级规划规划,各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和技术规定,这些都是规划内容条款制定必须或应当遵照参考的依据;规划原则是对规划内容编制具体行为在规划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价值取向上的明确和界定。
(3)规划的范围、概况简要说明规划区自然地理边界;说明规划区区位条件,现状用地的地形地藐,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对规划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4)文本、图则之间的关系、各自作用、适用范围、强制性内容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与图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要实现规划控制的意图,单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文字性控制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图形化控制都不能达到理性的效果,所以,一般应当将两者结合使用。
此外,文本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那些方面使用,也要说明,即说明文本的适用范围。
同时,规划文本、图则的法律地位、强制性条款指标内容设置也要明确说明。
(5)主管单位、解释权规划文本的技术性和概括性较强,所以需要明确规划实施过程中,由谁来对各种问题的协调进行处理和解释,明确规划实施主管单位和规划解释主体的权限。
2、规划目标、功能定位、规划结构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在一定区域环境中的功能定位,确定规划期内的人口控制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提出规划发展目标,确定本规划区用地结构与功能布局,明确主要用地的分布、规模。
3、土地使用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划分地块,明确细分后各类用地的布局与规模。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市河道水系生态蓝线保护范围划定规划(修编)跨市域河流分册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市河道水系生态蓝线保护范围划定规划(修编)跨市域河流分册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27
•【字号】厦府〔2020〕260号
•【施行日期】2020.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市河道水系生态蓝线保护范围划定规划(修编)跨市域河流分册的批复
厦府〔2020〕260号
市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报批厦门市河道水系生态蓝线保护范围划定规划(修编)-跨市域河流分册的请示》(厦水利〔2020〕16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厦门市河道水系生态蓝线保护范围划定规划(修编)-跨市域河流分册》(以下简称《规划分册》),并由你局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要强化规划统筹。
跨市域河流生态蓝线的划定是我市河道水系生态蓝线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化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
《规划分册》要切实体现生态优先、保障安全、空间共享的整体性原则,同时也要注重结合实际,强化与经
济社会发展规划相互衔接、相辅相成。
三、要强化规划落实。
相关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要把《规划分册》作为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规划分册》中明确的各项内容,确保我市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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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蓝线控制专项规划简要说明研究背景: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本次蓝线控制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层面上的研究,是基于加强厦门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行编制。
研究范围:厦门市域范围,需要保护控制的城市水域包括以下四个类型:1)水库,2)渠,3)溪流,4)湿地。
专项规划成果内容包括对现状水系进行调查分析,进一步研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片区控规的用地布局与水系关系,做好规划的前后衔接与相互协调;提出需要保护和控制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主要地表水体,确定其用地界线范围、保护要求等城市蓝线内容;并提出城市蓝线管理具体要求和规划对策。
水库蓝线规划:主要对象为全市小(Ⅰ)以上水库。
水库的蓝线控制范围包括库区、汇水区及饮用水输水管渠,根据不同的控制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控制线:最高蓄水水位线、一级保护区控制线、二级保护区控制线。
水坝、泄水渠道等水库水工构筑物管理要求参照《厦门市水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渠道蓝线规划:对全市有重要影响的渠道为北溪引水渠道、特区供水管道、石兜水库至集美大池管道、汀溪水库总干渠和第一支渠及大嶝供水管道。
溪流蓝线规划:溪流蓝线是水体控制线。
规划对象为九条主要溪流,包括过芸溪、深青溪、瑶山溪、后溪、东西溪、官浔溪、埭头溪、三忠溪和九溪。
湿地蓝线规划:宏观层次上将厦门市滨海湿地划分为红树林管护区、海洋生物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三种类型的生态功能区。
红树林管护区主要集中在五缘湾生态修复区、翔安鳄鱼屿、同安下潭尾湿地生态修复区、官浔溪湿地公园、集美北部滨海湿地公园、杏滨高浦生态修复区、马銮西滨湿地保护区、海沧火烧屿-大小兔屿-大屿湿地生态修复区等区域。
海洋生物保护区主要有:翔安刘五店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大嶝文昌鱼保护区、马銮湾口中华白海豚保护区、海沧大屿-鸡屿白鹭保护区、本岛黄厝文昌鱼保护区。
说明一、研究概述1、规划背景水是城市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又是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未来厦门城市发展不仅对水资源数量,还对水资源质量和水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
由于种种原因,包括认识和管理上的欠缺,厦门市域内的水系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出现海湾填淤严重、河网水质恶化、城市用水紧张、防洪抗涝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
另外,随着各类用地规划的调整和片区的建设,原有的一系列水系前期研究、专项规划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因此,本次蓝线控制专项规划基于加强厦门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编制。
2、规划内容与目标《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当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划定城市蓝线,并确定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
本次蓝线控制专项规划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 现状调查:水文;水面线;相关历史、现状水体功能;水质;污染源等。
2) 水系与城市空间布局和用地规划的分析、协调:研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片区控规的用地布局与水系关系,结合城市绿线规划等相关规划,做好规划的前后衔接与相互协调。
3) 确定水系用地控制线(蓝线):提出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城市水系,确定其用地界限范围、保护要求等城市蓝线内容。
4) 提出城市蓝线管理具体要求、规划对策和管理措施二、现状概况1、厦门市城市水环境特性1) 厦门市是滨水城市为加快实施海湾型城市建设步伐,实现崛起成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和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保护控制城市水系意义重大。
2) 厦门市是缺水城市厦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890 立方米,根据国际共识水资源紧缺指标判定,为重度缺水,其中本岛属于极度缺水。
另外,按国际上以用水量与可用水量的比率来衡量用水紧张的程度,那么用水量不到可用淡水量的10%为用水低度紧张,10~20%为中度紧张,20~40%为中高度紧张,超过40%为高度紧张。
根据目前国外可利用水量的概念和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对厦门市水资源可利用水量的分析,厦门市本地可利用水量大约在5.74亿立方米,已达到可利用水量的68%以上,属于用水高度紧张水资源紧缺指标2、水系及气候情况厦门市水系均属山丘区短小河流,发源于境内,流域面积小,流程短,坡度大,水量随季节变化大。
厦门岛地表水系不发育,多为短小溪流,呈放射状独流出海;岛外部分水系较为发育,主要河流有东西溪、九溪、官浔溪和后溪等,流域总面积939.25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的60%。
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只有同安东西溪和集美后溪两条;50~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九溪、官浔溪。
厦门市属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全年平均气温21ºC,平均无霜日357天。
多年平均降水量1388毫米,降水量分布由西北山区往东南逐渐减少,西北山区降水量2000毫米以上,沿海及厦门岛年降水量1100毫米左右。
年降雨量中,有80%左右集中在3~9月份;一年降水日数100~140天,平均日降水量大于50.0毫米的天数为3.5~5.6天。
3、现状水系蓝线主要问题1) 水环境出现恶化趋向现状各水源地的水质状况尚好,大部分可以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II类标准。
但也出现了令人担忧的水环境恶化趋势,如北溪上游部分河段水质污染日益严重,个别项目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
石兜水库库区存在一些直接影响水质的现象。
2) 水源地受到威胁近年来出现在水库集雨区开山采石、砍伐开垦等现象,使植被大面积破坏、大量水土流失,加上流域内农药、化肥和少量生活污水等带来的污染物最终都排入库区,使水质受到污染。
杏林湾水库上游河段有6个排污口的水质未达到Ⅲ类标准,受到污染,仅能用于农业灌溉。
3) 城市河道水系状况日益严峻除了近年来经过整治的几条溪流,河道质量普遍较低,大部分溪流河道未驳坎整治,河道功能逐渐退化,河网淤塞现象严重。
历史上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乱填河道造成局部河网布局混乱、骨架不清。
农村地区河网缺乏有效管理、个别河道环境状况极差,成为垃圾河、黑臭水沟。
4) 滨海湿地逐渐退化厦门滨海湿地近半个世纪以来产生了很大的退化,浅海海域面积减少,红树林面积减少,近岸泥沙淤积,沉积物类型改变,海滨浴场水质下降和浅海底质污染。
5) 管理体制不顺,使得有限的水资源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和保护由于水管理权不统一,尚未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使各管水部门依据自身的管理职能开展工作。
水系无法统一管理及联合和优化调度,也无法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集约利用。
综上所述,厦门市水系蓝线的控制与保护存在隐患,以上五个方面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及时采取措施。
4、发展优势条件分析1) 环境优势厦门水系自然环境优越,目前一些水系的保护已达到一定的层次和水平,有条件形成更加完善的蓝线系统。
2) 机遇优势目前,厦门正在进行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为早日形成海湾型城市的框架,各区正在加紧建设。
结合城市发展建设的大前提,进行蓝线的专项规划恰逢其时。
三、规划原则与依据1、规划原则本次蓝线控制专项规划遵循以下原则:1) 蓝线规划必须符合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尊重原有水系自然条件,正确处理城市水系保护与综合利用的关系,实现社会、环境与经济并重的综合效益。
2) 蓝线规划必须体现生态优先的理念,体现城市空间的共享性,充分考虑城市空间景观形象的展现和塑造,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滨水空间景观。
(滨水空间是城市宝贵、甚至是稀有的空间资源,应确保水系空间在土地权属、功能特性等多方面的公共性。
)3) 有行洪、蓄洪功能要求的水体必须保证其行洪、蓄洪功能的发挥,保证城市防洪安全。
4) 位于城市中心区范围内的水体,应充分考虑和确保相应的景观塑造和游憩功能。
5) 蓝线规划必须与水资源总体情况相协调。
2、规划依据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3) 《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4-2020)4) 《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5) 各分区规划、相关地区控规及专项规划6) 已批、已建项目或规划文件四、对象界定1、界定依据根据《厦门市蓝线控制专项规划》设计的要求,本次蓝线控制规划依据蓝线的定义与相关规划对研究对象进行界定。
1) 定义: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2)相关规划: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厦门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厦门市海洋渔业局制定的《海域功能区划》。
2、对象的确定根据厦门市特点以及城市蓝线的定义,市域范围内需要保护控制的城市水域,包括以下四个类型:1)水库,2)渠道,3)溪流,4)湿地。
具体研究对象依据相关规划进行确定。
例如在《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中明确的市域内需要保护的江、河、湖、库、渠等水体。
在以下分类研究的章节中,将对具体的水体蓝线进行规划研究。
厦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三类:(1)特殊保护水域包括厦门市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即石兜-坂头水库、上李水库、北溪引水工程、大嶝供水工程、汀溪水库、溪东水库、竹坝水库、规划莲花水库;以及目前作为饮用水源的美人山水库、曾溪水库、古楼水库(规划海沧区的饮用水蓄水库)、古宅水库等小型水库,及这些水库的入库河流。
(2)重点保护水域包括应急(备用)水源和主要景观水体,即湖边水库应急水源,石垄水库、店头水库、东山水库以及同安西溪营边桥上游西溪支流——汀溪的过溪桥上游等(上述地表水作为备用水源);以及同安西溪营边桥和西溪支流——汀溪过溪桥下游至石浔坝、瑶江橡胶坝上游(包括东溪及特殊保护水源地入库河流外的其他所有支流和东西溪合流段)等(上述水体为人体接触水体、娱乐用水)。
(3)一般保护水域包括同安东西溪水系的石浔坝、瑶江橡胶坝下游至入海口;杏林湾水库作为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厦门市辖区内的农用水库,后溪及其上游的许溪流域和苎溪流域及坂头水库下游段、官浔溪、深青溪坑内水库下游段、瑶山溪、过芸溪溪头水库下游段、翔安九溪(九溪)和同安洪塘三忠溪等自然溪流和作为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要求的其他水域。
五、水库蓝线规划1、总论厦门市溪流都为短小的山地性河流,且降雨时空分布不均,较难开发利用,因而水库的调蓄对水资源的利用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次水库蓝线规划主要对象为全市小(Ⅰ)以上水库,主要功能为饮用、灌溉水源,溪东-汀溪水库、石兜-坂头水库等在汛期承担一定的防洪功能。
根据重要性的不同,水库蓝线控制分为两个类型:第一类为对全市有重要影响的水源地,包括石兜-坂头水库、汀溪水库群以及规划的莲花水库;第二类为对局部有重要作用的水库,即其它小(Ⅰ)水库。
根据《厦门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资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第一类中,石兜-坂头水库、汀溪水库群蓝线控制包括水体线控制和汇水区的保护管理,规划莲花水库对其汇水区进行控制管理,管理要求参见下述主要水源蓝线保护区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