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和地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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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的村级经济合作组织

新农村建设的村级经济合作组织

新农村建设的村级经济合作组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建设也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农村建设中,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二、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是指在村级组织内部成立的以农民为主体、经济合作为目标的实体,依法登记、自愿参与、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

三、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1.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能够推动土地集约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2.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通过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农民能够实现规模效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增加收入。

3. 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能够培育和积累各类社会资本,促进农村社会网络的形成,为其他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支持。

四、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类型1.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共同经营特定农业生产活动为目的的组织,通过共同投入资金、劳动和资讯,实现资源共享,增加产出。

2.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组织形式,主要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经经营活动。

3. 农民合作社:由农民自愿组成,以实施各种共同经济活动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成员以劳、资、土等方式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五、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1. 法律支撑:加强对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法律法规建设,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保障其合法权益。

2. 资金支持:加大对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财政支持,提供贷款、补贴等金融支持,帮助其规模化经营。

3. 人才培养:加强对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人才培养,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组织管理和生产经营水平。

六、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挑战1. 规模化难度: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规模化难题,难以集中人力物力,实现规模经营。

2. 组织管理问题:由于农村人口流动性增大,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管理上的困难增加,成员参与度难以保持。

3. 市场竞争压力: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村级经济合作组织需要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提高产品品质和创新能力。

关于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探讨

关于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探讨

关于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探讨1. 引言1.1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是指由农民或农业生产者自愿组成的,共同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组织形式。

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农民或农业生产者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管理,共同享有经济效益。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核心特点是成员自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和资源共享。

通过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民或农业生产者可以有效地整合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从而实现农民的增收致富。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起来的组织形式,是现代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在我国的发展日益活跃,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将在我国农业经济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为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业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1.2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首先,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

通过组织农民共同生产、共同销售、共同购买农资等方式,可以实现规模化经营,减少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其次,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可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通过组织各种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协调,可以促进不同农产品的互补和协同发展,推动产业链的延伸和完善,提高农业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再次,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通过引导农民参与产业项目投资、劳务输出、旅游农业等多种经济活动,可以拓宽农民的收入来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总的来说,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在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目标、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其作用和意义将更加凸显和重要。

2. 正文2.1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历史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历史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农村合作运动。

农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农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农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农村经济联合社和经济合作社是乡村经济发展的组织形式,它们汇聚了村庄中的农民、劳动者和其他社区成员之间的利益,共同合作实现经济发展。

这个组织形式在国内外有着广泛应用,在中国的乡村经济中也成为了重要的一部分。

本文将针对农村经济联合社和经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方案进行探讨。

一、农村经济联合社的定义农村经济联合社是指在村镇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的领导下,由农(林)民、乡村劳动者及其他社区成员自愿组成的经济合作组织。

它以开展经济活动为主要内容,在农村社区中协调发展经济,在加强协作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

二、农村经济联合社的经营范围农村经济联合社的经济活动内容十分广泛,涵盖:1、农林牧渔业的发展:包括农作物生产、养殖、渔业等等。

2、农产品的加工销售:进一步加工农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方便销售。

3、休闲旅游业的推广:利用自然风光和文化底蕴,推出休闲旅游产品,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4、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协调村庄资源,将污染问题降到最低。

5、金融服务:协助村庄居民解决信贷等金融服务。

三、农村经济联合社的运营管理农村经济联合社的运营管理十分重要,影响着农村的经济发展。

以下是一些关键性问题。

1、人员管理:农村经济联合社职员需要履行职责,确保村庄的经济发展。

由农村社区委员会、村委会和实体管理人员共同管理。

2、决策机制:以集体议事的形式制定经营决策。

特别是对于核心决策内容,把权力放在社员的手中。

同时,对于企业员工的工资和奖励,依据社员投入和社员协作能力多寡情况酌量给出,确保获得成本效益和创造价值能力的员工得到公平的报酬。

3、资产保管:农村经济联合社的资产是由社员共同拥有的。

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村庄经济联合社应加强管理和监管。

同时,提供公正的财务报告,确保社员了解其所投资的利润权益。

4、资金管理:以适当的财务管理帮助农村经济联合社完成发展规划、资金流转和风险控制等。

财务控制应严格,确保资金的来源和用途严格一致。

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其中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历史背景、功能与意义、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以及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等几个方面深入探讨。

二、农民合作组织的定义农民合作组织是指农民在合法、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经济组织,以解决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社会问题为目标,通过合作提高农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福利。

其形式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联社等。

三、农民合作组织的历史背景农民合作组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初,当时农村经济面临着土地私有制的困局,公共服务不完善等问题。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农民合作运动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1949年以后,中国的农民合作组织逐渐规范和发展壮大。

四、农民合作组织的功能与意义农民合作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功能与意义。

首先,它可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

其次,它可以有效整合农村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再次,它可以促进农民的技术创新和知识共享,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最后,它也可以提高农民的谈判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五、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目前,我国的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较为迅速。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了260多万家,覆盖了农村人口的大部分,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同时,农民合作组织在农产品加工、农资经营、农村旅游等领域也取得了显著成就。

六、农民合作组织的存在问题尽管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农民合作组织在组织结构、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其次,一些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差距较大。

此外,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的不完善也制约了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

七、农民合作组织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农民合作组织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乡村振兴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乡村振兴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乡村振兴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实施。

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成为了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之一,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崛起则成为了乡村振兴发展的一大亮点。

一、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背景在过去的农村经济中,合作社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传统的合作社存在着组织管理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公平等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任务。

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和特点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在农村地区成立并运作的,由农民自主组成的经济合作组织。

与传统合作社相比,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自主性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主组建,决策权和管理权牢牢掌握在农民手中,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利益需求。

2. 规模化经营: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规模经营,整合农民资源,实现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规模化,提高了农民的收益。

3. 专业化分工: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根据自身的优势进行适当的分工,实现职业分工和流程优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4. 利益共享: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按劳分配和利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合作共赢,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成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以农村电商合作社为例,通过整合农民资源,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推动了农产品线上销售,打通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了农民收入。

此外,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还促进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通过推动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农业技术的应用,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并且大幅度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民的收益。

四、乡村振兴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支持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首先,政府加大了对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财政支持,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发展。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和地位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和地位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和地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和地位一、引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指由农民自愿组成的、以经济活动为目的的组织。

它是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经济结构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探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和地位。

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1、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概念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指由农民自愿组织成立,依法独立存在,通过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为农民提供经济支持和公共服务的组织形式。

2、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种类和特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等。

它们的特点是:由农民自愿参与,集中农民的资源和力量,增强农民的组织能力,提高农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福利。

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地位1、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地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基础。

它通过组织农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农产品流通等活动,推动农业向现代化、科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2、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民增收中的地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集中资源、提高效益,为农民创造了增收的机会。

它可以通过共同经营、联合销售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收入来源,推动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3、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地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具有重要地位。

它可以通过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式,引导资源向农业、农村经济转移,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有关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文件、统计数据和调研报告等。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成立,由农民自愿组成,以开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合作为主要任务的经济组织。

2、农民合作社:依法成立,由农民自愿组成,以经营农副产品、提供农产品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为主要任务的经济组织。

3、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依法成立,通过与农民合作开展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等经济活动的企业和组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日期:CATALOGUE目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概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与模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运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乡村振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支持与保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趋势与前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01概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农民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组织起来的农村微观经济组织。

它具有经济实体和群众团体双重属性,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

定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社区为主要范围,以合作经济为基本形式,以维护成员利益、发展成员生产、共同富裕为宗旨,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

特点定义与特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促进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效应,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提高农民收入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可以更有效地组织起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

维护农民权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为农民提供维权服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历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合作社,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民为主体、以社区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发展目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形式多样,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供销合作社等多种形式。

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历史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02的类型与模式以某一种农产品为核心,吸纳农户入社,共同经营、共享收益。

专业合作社以地域为基础,整合社区资源,为社员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社区合作社农户以资金、土地等入股,共同经营、共享收益。

股份合作社多个合作社联合起来,形成更大的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联合社类型划分模式特点所有成员平等参与,民主决策,共同管理合作社事务。

戋谈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戋谈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戋谈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作者:暂无来源:《农民致富之友(上半月)》 2014年第12期潘月兰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义分析1、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又称农业合作社,是指农民尤其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小生产者为了维护和改善各自的生产及生活条件,在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守合作社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联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所组成的企业组织形式。

这种新型的农业合作关系,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归大堆、硬撮合”,而是农民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的自发性地广泛联合,是农业生产者自愿结合起来,将资金、劳动、技术和其他生产资料作为股份入股,按自主劳动、经营和民主管理的方式进行生产和经营管理,从而实现互利的目的。

2、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农业作为一个弱质产业,使得个体的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经济主体的合作对于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市场地位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的一般特征。

包括成员的自愿加入和退出、民主平等管理、互助共赢和利益共享等。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协作经营。

农业作为特殊的行业,即经营模式是以家庭经营为主,从而农业经营的个体经济就是家庭经营经济,这使得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的初期,尤其是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时期,更带有社区性和综合性。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启动有较大难度。

农业经营是一种典型的分散经营,尤其是传统农业,其商品化率很低,农民的合作欲望和合作意识不高,这说明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市场竞争有着密切的关系。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力量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农业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但由于农民的合作意识较差,自我管理能力不高,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启动和进一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在教育、培训和信息方面予以积极的支持。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确保 农产品质量安全。
创新发展路径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加大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力度,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提高 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鼓励和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 发展,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人才,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由其成员提供的产品、服务和设施承担有限责任。
当合作经济组织发生损失时,其损失由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成功案例分析
某市供销社
该市供销社通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合作,开展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等业 务,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有效促进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 展。
未来发展趋势展望
多元化发展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需求的多样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也将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包括组织形式的多元化、服务内容的多元化等,以满足农民的不同需求。
信息化发展
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推动其向信息化方向发展 ,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国际化发展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也将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加强与国际农业组 织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经验,推动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人才培养政策
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为农 村合作经济组织培养专业 人才,提高其管理水平。
法规保障体系
法律法规
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 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权
利和义务。
监管机制
建立监管机制,确保农村合作经济 组织的规范运营,保护农民利益。
纠纷解决机制

第十章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十章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经济组织 ❖ 按照组织所服务的行业可分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业合作经
济组织和服务业合作经济组组织
(三)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
❖ 合作社是合作经济组织最普遍的称法。1995年的国际合作社联盟第31届 代表大会对合作社做出了最新的最权威的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 组成的自治性的协会,以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其经济、 社会和文化方面共同的需求和渴望。国际合作社联盟第31届代表大会也 指出,合作社价值观念的基点是: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合 作社成员相信诚实、公开性、社会责任感及关心他人这些信条所具有的 伦理价值。
(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
1.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的一般特征 包括成员自愿的加入和退出、民主平等管理、互助共赢和利益共享等基本特征。 2.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协作经营
农业作为特殊的行业,即经营模式是以家庭经营为主,从而农业经营的个体经 济就是家庭经营经济,这一特征使得农业合作经经济组织在发展的初期,尤其 是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时期更带有社区性和综合性。 3.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启动有较大难度 农业经营是一种典型的分散经营,尤其是传统农业,其商品化率很低,农民的 合作欲望和合作意识很低,这说明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市场竞争有着密切的 关系。 4.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由于农民的合作意识较差,同时由于农民的自我管理能力不高,这严重制约了 合作经济组织的启动和进一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在教育、培训和 信息方面予以积极的支持。
一、合作经济与合作经济组织
(一)合作经济的存在意义及其本质
1. 个体经济和协作经济是人类社会两种基本的经济组织方式 ❖ ①个体经济的经济主体之间进行要素和产品交换主要通过市场来完成;协作经济

农村经济增长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发展

农村经济增长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发展

农村经济增长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发展农村经济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类型、优势以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展开论述。

1.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在乡村地区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互助合作、共同利益的方式,共同从事农业生产、农业服务和农产品经营的社会经济组织。

它是农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重要载体。

2.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农村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

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性质、规模和组织方式上有所差异,但都秉持着农民互助合作、实现共同利益的原则。

3.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以下优势:首先,能够有效整合农村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其次,可以促进农民的组织和凝聚力,提高农民的集体谈判能力;再次,可以实现规模经营,降低成本并提高产出和效益;最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可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

4.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历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历程可追溯到上世纪初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和内容也发生了转变,但始终坚持着服务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的宗旨。

5.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路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路径包括政策支持、组织建设、产业培育和科技支持等方面。

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为其提供政策支持和财务保障,同时组织建设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础,应注重培育和壮大组织力量。

此外,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需要加强农业产业的培育,并提供科技支持,推进农业现代化。

6.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案例中国农村的发展中涌现了很多成功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如内蒙古农牧集团、湖北黄陂农民合作社等。

这些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整合资源、规模化经营和品牌建设等手段实现了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一、起源与背景1.1 历史回顾(详细记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历史沿革,包括起源、发展阶段等)1.2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准确定义,明确其特点和功能)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与特点2.1 农民合作社2.1.1 定义与概述2.1.2 组织形式与特点2.1.3 成立与管理流程2.1.4 业务范围与经营模式2.2 农村互助合作社2.3 农村经济合作社2.4 农村合作社改革与创新案例分析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政策支持3.1 法律法规概述(详细与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3.2 政策扶持与优惠政策(详细解析相关政策扶持和优惠政策,包括税收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与运营4.1 组织架构与管理体制4.1.1 决策机构4.1.2 执行机构4.1.3 监督机构4.2 入社与退出社流程4.2.1 入社条件与程序4.2.2 退出社条件与程序4.3 财务管理4.3.1 资金监管与使用4.3.2 财务报表编制与审核五、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前景与挑战5.1 发展前景(详细分析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机遇和前景,包括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政策扶持等)5.2 挑战与问题(详细分析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和问题,包括市场竞争、管理困难等)六、附件(可能涉及的附件清单,例如法律法规文件、政策文件、案例分析等)附:法律名词及注释1.法:法是指2.条款:指3.政策文件: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新农业中的作用及发展前景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新农业中的作用及发展前景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新农业中的作用及发展前景概述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因其独特的优势逐渐受到关注。

本文将探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新农业中的作用及其发展前景,展示其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推动农业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

1. 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与类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由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合作组织,旨在通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等目标。

常见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和农村互助组等。

2.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们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通过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

其次,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加强农民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整合市场资源和建立品牌推广,促进农产品销售和提高农民收入。

此外,合作经济组织还能够提供技术培训和服务支持,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民收入的改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改善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合作组织,农民能够以集体的方式开展农业生产,共同分享所创造的利润。

合作经济组织还能够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和市场信息,帮助农民提高生产质量和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增加收入。

4.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推动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推动农业现代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们能够整合农业生产要素,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深化,加强农产品加工和营销渠道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此外,合作经济组织还能够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5.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形势当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

一方面,国家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为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另一方面,农民对合作经济组织的需求逐渐增加,合作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可。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望迎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农村经济的农村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经济的农村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经济的农村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村社会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农村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特点、运作机制以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案例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农村合作社的定义与特点农村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共同出资和劳动合作的形式,以实现共同经济利益为目标的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社的特点主要包括:农民自愿参与、共同管理和享受经济利益、合作原则、自治与民主等。

农村合作社的最大特点是实现了农民的组织化、规范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提高了农民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

二、农村合作社的运作机制农村合作社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组织架构、经营规划和经济模式。

组织架构方面,农村合作社一般由自愿加入的农民组成,实行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层,并设立监事会进行监督。

经营规划方面,农村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生产经营条件,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

经济模式方面,农村合作社采取集体经济模式,通过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与特点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农民基于共同利益和需求,按照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等不同行业自愿组织起来的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主要包括:农民自愿参与、专业化经营、共享利益和风险、民主决策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整合农民资源,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机制包括组织架构、专业管理和共享机制。

组织架构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具有相同或相关专业技术的农民自愿组成,进行专业化的组织和管理。

专业管理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管理。

共享机制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成员共同投入资金、劳动和技术,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五、农村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案例农村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中国农村发展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农村经济合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经济合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经济合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介绍农村经济合作农村经济合作是指农民通过互相协作、合作经营,共同分享资源和利益的一种经济活动形式。

农村经济合作的核心理念是合作共赢,通过集体行动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农村经济合作在我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并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农民为了实现规模经营、提高综合效益,依法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合作的一种形式,旨在通过农民自愿组成的合作社,共同经营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条上的环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起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我国改革开放初期。

在那个时期,农村经济一直受到限制,农民的生产力和收入水平较低。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一些有识之士开始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提出了农民合作经济的理念。

随后,1987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开始,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经济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发展。

专业合作社通过规模经营和资源整合,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截至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遍布各个地区和产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许多优势。

首先,合作社可以整合农民的资源,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产品质量和销售竞争力。

其次,合作社可以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

此外,合作社还可以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挑战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了很多优势,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部分合作社管理不善,存在着资金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等问题。

其次,合作社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扶持政策,但有时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导致合作社缺乏资源和市场机会。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和地位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和地位

浅析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途径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使农民“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向更好层次迈进的根本途径.着眼于以工业化抓农业和解决农产品“卖难”,坚持“抓中介、活流通、强服务、保增收”,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形成“组有专业大户、村有专业队伍、镇有合作公司、县有合作集团、产业有协会”的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和推动现代农业加速发展.一、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涵义和类型一农民经济合作的涵义农民经济合作的本质是农民之间的相互合作帮助,是“集体互助协作”.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共同工作,即农民之间的一种互助行为.二是为了共同目的共同完成某项任务,这是利用集体力量进行自助.在人类社会中,群体性互助协作是一种社会现象,只要人类存在,合作行为就会存在.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农民既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又要面对来自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完全依靠个人能力往往难以抵御,只能更好地实现经营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指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加入组织的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方面的互助合作,按照一定的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合作组织.二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组织形式1,“农户 +公司”模式该模式是由企业非农公司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农民提供土地、劳动力和其他资源,将企业和农户有机结合,用市场经济牵动,以高科技、高投入、高速度为手段实现种养加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以达到区域内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各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该模式有三层含义:一是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农民和企业非农企业的合作,让农民在有利可图和利益相关的前提下与企业非农公司走到一起,从而改变过去农户分散经营的状况,建立起新的经济实体;二是产供销一条龙,即在农业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实现合理分工,使生产和经营能有效地转化为社会化的劳动;三是贸工农一体化,不仅从事农业生产,更主要的是发展农产品的深度加工,进而促进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一体化进程.结合我国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该模式可采取以下三种形式:一是由企业非农公司投放资金、提供技术,当地农民提供土地和劳动力,联合进行种植业、养殖业的开发;二是由企业或非农公司组建起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提供信息并负责生产基地建设,以贸易带动农副产品的色和国内产;三是由非农公司或企业投放资金,提供技术、管理,组建起以农副产品加工、保鲜为主体的工厂,当地农民负责生产基地建设,既提供原料有派人参加工厂的劳动和管理.“农户+公司”这一组织由于拥有灵通的市场信息、现代的加工手段、较发达的科技力量,能够有效地解决分散经营的弊端,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2,专业农协模式专业农协模式是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解决农业分散经营弊端的又一有力措施.它是以特定农产品生产者为对象,主要进行农产品贩卖和农业技术指导的互助合作性经济组织.从依托对象来说,我国现存的各类专业农协有的是依托大户、有的是依托企业养殖场或工厂,有的则依托科技服务部门.其产生过程一般都是由发起者草拟章程,吸收会员,召开成立大会,讨论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长,理事长下设若干职能小组,最后由职能小组主持协会正常运行.3,股份合作模式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两个以上的劳动者或投资者,按照章程或协议,以资金、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依法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实行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配相结合,并留有公共积累的企业法人或经济实体.据农业部1992农企字24号文件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通知,股份合作制融股份制与合作制与一体,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具体也可以说是一种新型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虽然是一项企业制度的创新,但其产生却源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率先引入股份制,实现与合作制结合.通过农户的联合,股份合作制改变了农户分散经营的现状,使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事情成为可能,使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工业,由小生产转变为大生产,由粗放经营变为集约经营,由自然经济转变为商品经济,极大地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4,农村合作社模式农村合作社是以促进社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以互助合作社为基础,广大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民群众所有的非官方的经济组织.它是党和政府与农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起着为农民发展市场经济提供组织者和后盾的作用.二、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对我国农业发展的作用一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是深化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中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公报我国目前有超过2亿多农户生活在农村,并以从事农业生产或相关的工副业生产经营为主业,不可能让这些小农户都独立地去角逐市场、承受风险,因此农村市场主体的建设是其中的关键.农户围绕发展专业化生产,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形成规模效益,符合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符合广大农民的内在需求.二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需要自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业生产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改革后所面临的形势,农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难以对接,满足不了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为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近年来,国家积极支持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企业以盈利为目标,在与农民发展经济关系的产业链中既合作又竞争,并总是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与要保护农民增收、构建有利于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的需要有差距.因此,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通过发展农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构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户的联系桥梁,不仅能较好地填充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断层”,还可以有效地协调公司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降低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户的交易成本,从而实现公司企业与农户利益的“双赢”,实现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经济稳定而持续地增长.三经济合作组织是农民降低交易成本,获得可靠收入的必要途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一个重要功能是通过集体采购和包销产品及服务,为农民提供“交货权”和公共服务,这就提供了生产经营风险分散和利益保护的工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市场供需形势千变万化,经常会出现买难、卖难和价格大幅波动等现象,单打独斗的农民由于生产经营规模过小,在与工商企业和国际商业集团做交易或竞争目标市场过程中也很难与之相抗衡,也很难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以及获取或分享二三产业的增值利润.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使分散的农民在保持产权独立的前提下组织起来,成为团队,形成与中间商和企业主抗衡的力量,在贸易上增强了谈判地位和利益保护能力.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联合,还使农民可能分享到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润,增加收入.四经济合作组织是解决农村消费安全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农村消费安全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一是消费市场欺诈现象严重,假冒伪劣品通过各种渠道销往农村;二是农资市场各类违法问题突出,坑农案件频发;三是假劣商品留下安全隐患,造成人员死伤突出;四是由于基层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等,有关消费侵权案件发生后维权困难.针对这些问题,除了制定严厉的惩罚制假售假企业和个人的法律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外,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要发展合作组织,提高农民消费的组织化程度,引导统一和集中采购.这不仅可以解决农民对农资和其他相关消费产品的分散购买问题,减少消费安全风险,而且有利于事后维权.五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是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市场,要使我国分散、小规模经营的农产品有能力与国外的大合作社、大集团进行竞争,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从世界各国经验看,各类合作组织是世界各国农民最普遍、最受欢迎的组织方式,农产品通过合作社集中加工、贮运、销售,不仅把增值的加工、销售利润给了农民,提高了农业自身的经济效益,而且使家庭农场生产与大市场有机地连结起来,大大提高了农民在市场经营中的谈判地位和竞争能力.根据WTO 规则,各国政府宏观调控手段要实现与国际接轨,可调控的内容集中于“绿箱政策”、“黄箱政策”等方面.与此相适应,也必须具有与政府宏观调控相对应的组织工具,否则就会陷入被动.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今后我国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政策理应更多地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加以实施.此外,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也是政府与国外进行农产品贸易谈判时持有的一个极具分量的筹码.三、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建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设想自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以来,各级政府在建立各种类型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应政策予以支持,但迄今为止,仍没有取得大的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我国仍处在发展的初期,普遍缺乏组建和管理经验;组织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农民参与热情不高,合作意识淡薄;政府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支持方式与合作组织发展的内在需求之间不协调等.一农民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从农民方面看, 对合作经济组织的内在需求不足.不少农民认为现在主要应发挥家庭经营的积极性,把合作经济与家庭经营对立起来;我国农民有传统分散经营、自产自销的小农习惯, 所以对合作表现出不积极;目前农民经济组织规模小,所产生的效益不明显,农民的侥幸心理和急功近利的思想使得很大一部分农民不是带头或出资来创建组织,而是持有观望或是等到别人办好了“搭便车”的心理.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农民组织发展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在工作中没有将农民经济组织摆在应有的位置.有的领导认为乡有乡经济合作社,行政村有村经济合作社,还有供销社、信用合作社,认为没有必要再搞农民经济组织;有的认为兴办新型农民经济组织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不宜多管,放任自流,无所作为,忘记了对农民组织发展的引导职能.二政府部门干预不适当农民经济组织是农民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而联合起来的,其发展应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由于受到农民自身素质的限制,在农民经济组织成立之初由政府引导扶持创建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以后的运作中政府应该把自主权还给农民,而我国相当部分的政府部门对待农民经济组织存在着政府角色定位不适当的问题.一些政府在发展农民经济组织过程中,不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脱离实际地插手农民组织的决策、经营、管理等内部事务,用行政手段强迫任命组织的负责人,而在应该对农民经济组织进行的政策上的优惠、财政上的资助、教育和技术上的帮助等方面的扶持和引导力度还不够, 扶持政策和措施不健全、不到位.同时,缺乏一支具有较高理论和实践水平的宣传教育队伍,向全社会和广大农民进行合作制教育和宣传, 并对已办的农民经济组织进行指导.三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不规范一些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内部缺乏较为完善的制度约束,有的甚至是既无章程又无具体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运作很不规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凝聚力,又对农户造成了负面影响, 从而制约了组织的健康发展;部分组织成员合作意识不强,成员之间的信任度不高,不愿共担风险;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服务意识不强, 服务手段滞后,影响了农户参与的积极性:一些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没有从维护其成员的利益出发,只是停留在生产环节或技术层面的简单合作上,没有从根本上把农户组织起来并将其带入市场,更谈不上组织起来共同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四资金短缺一是现有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规模普遍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 成员与组织之间联系不紧密, 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二是多数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尚处于合作的初级阶段,普遍存在着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的现象,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有待进一步明确;三是绝大多数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和主管部门拨付,资金匮乏,服务职能难以发挥,缺乏凝聚力.五组织成员素质偏低我国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偏低, 小农意识浓厚, 市场观念淡薄.据统计, 我国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七年,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占40. 31%,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8. 07%,高中文化程变的仅占11.62%, 系统受过农业职业教育的农村劳动力所占比重不到5%.如此低的文化素质参与农民经济组织显然适应不了发展要求.一方面缺乏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组织者、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农民整体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很难较快地接受新的市场观念、管理思想和科技知识,而且农民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还存在着大量的违约现象.六缺乏合法的法人地位由于现行法律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性质、任务和发展方向规定不明确,使其合法地位受到市场和农户的质疑,开展活动十分困难;而且由于现有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受多头管理与制约,形成登记与管理两张皮,严重制约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四、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议一建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原则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也必须坚持家庭承包经营, 在不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的财产所有权的基础上, 积极发展各种农民经济组织.1,坚持民主自愿原则发展农民经济组织, 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民办, 就是指农民经济组织应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由农民自愿自主地参加组织.民管, 就是指农民经济组织应由农民自己管理,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充分保障成员对组织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民受益, 就是指农民经济组织要按照惠顾返还原则, 增加成员收入, 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我国地域辽阔, 各地的农业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政策条件差异很大, 要根据各地情况因地制宜发展, 切勿一哄而上.3,坚持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农民可以入股形式开展紧密的合作, 也可以入会形式松散、半松散的合作;可以开展单项的技术、信息合作, 也可以开展产加销一体化的经济合作与贸易服务;可以在本地、本专业范围内开展合作与联合, 也可以跨地域、跨所有制开展合作与联合.鼓励支持农村能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乡镇基层农业技术经济推广服务部门和推广服务人员、农业科研院所等, 发挥其在资金、技术、信息、流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 发起或参与兴办各类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二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1,作为农业信息化的主导的政府应制定全国的农业信息化体系框架,制订我国农业信息化的技术标准和市场的规范准则,对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农业信息发布、农业信息咨询服务等农村公共产品加快支持力度.同时,还应推动相关企业、农业院校、科研机构和农业生产者在开发与科研方面的合作与协调.2,政府应引导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规范发展,扶持其发展壮大.一是规范政府行为,二是培育合作组织市场竞争力,在市场经济下搞合作,三是规范合作组织内部管理,四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另外,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好放手发展和积极引导的关系,千方百计把农民的合作积极性调动起来,在舆论上、组织上、政策上支持农民实行联合与合作.3,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要顺利实现农业信息化,发挥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积极作用,关键是广泛开展农民教育,搭建长效的农民培训体系,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只有农民的参与能力提高了,参与意识觉醒了,农业信息化才会得逐步实现,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才会顺利发挥作用.4,优化法律环境.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撑和保障.经济合作组织立法滞后,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无法依法成立、依法运行,其经营活动也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2006 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法为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法制环境.但其中有一些条款不够恰当,例如融资的问题等,还需进一步完善.5,优化舆论环境.要把握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内涵和作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针对广大农民进行有关经济合作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农民消除人民公社时期的心理阴影,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全新的认识.二是涉农部门从领导到基层技术服务人员都要加强学习,提高对经济合作的认识.三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持续高效的金融创新服务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东风,全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正处于一个大发展的关键时刻.要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巨大商机和业务发展机遇,适应新农村建设对金融的新任务、新要求,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大力拓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范围,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的、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实现经济、金融的互惠双赢.1,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必须要有一个开放、有序、竞争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来支撑.今后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组织,改变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单打独斗”,“一社”难支“三农”的窘况,建立多种形式并存、分工合理、功能互补、适度竞争,并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国银监会“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银行业特别是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当前村镇银行的出现、农行的“返乡”、邮储银行的“破土”、农发行的转轨、开发行的介入、农信社改革的深入、外资银行的渗透,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将会出现“群雄并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多样化、多层次的新局面.2,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关键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提供多样化的现代金融服务.今后金融机构间的竞争,不是对客户的竞争,而是对产品开发的竞争,对提供优质服务的竞争,因为只有受到农民欢迎的创新产品才能赢得市场.所以,大型农业机械设备按揭贷款、农产品套期保值贷款、农业订单贷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贷款、地方资源开发贷款、科技农业生产推广贷款、农村消费贷款、农民进城务工贷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等.其次,创新结算和中间业务.加快建立城乡通用的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广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以及保函、信用证、银行卡等业务;探索开办网上银行、个人理财、信息咨询、代收代付、担保等服务;筹办国际结算、外汇业务.3,创新农村、农业保险业务.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补贴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办涉农保险;引导建立互助保险组织;设立再保险公司,对涉农保险业务实行再保险.4,创新农村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直接投资,正确引导民间融资,稳妥发展信托租赁,开拓农村资本市场,发行农业开发债券,培育农产品期货市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等.三是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及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需要金融立法创新,优化金融支农的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追溯过去,农村金融的困境源自于金融制度安排上没有与时俱进,缺乏创新.所以,当前政府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农业信贷法、合作金融法、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法等配套金融法律、法规、条例等,明确金融机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支农责任、权利与义务,县域金融机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要将吸收存款一定比例投放当地使用,对新增当地的支农贷款给予减免税收优惠政策,从法律和政策层面保障农业长期发展的资金投入.要以推动农村文明信用工程为切入点,创造和改善有利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和农村信贷投入的金融生态环境.。

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的建立与管理

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的建立与管理

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的建立与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社作为一种重要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的建立与管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定义与特点农村经济合作社是指由自愿加入的农民或农户组成的经济组织,以合作经营为主要形式,共同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

它的特点是:自愿性、互助性、民主性、共同经营性和利益共享性。

在农村经济合作社中,成员之间通过合作,共同经营农田、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等经济活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这种组织形式不仅有助于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还能够增强农民的组织力量和集体意识。

二、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建立步骤1.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初衷与目的农村经济合作社的成立初衷通常是为了解决农民在土地利用、农产品销售等方面面临的问题,提高农村经济效益。

在确定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之前,需要明确合作社的目标和发展方向,为后续的组织工作打下基础。

2.组织筹备工作在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组织筹备工作。

首先,可以通过召开农民代表大会,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其次,应编制合作社章程,明确合作社的章程与制度;最后,制定资金筹集计划,明确合作社的经济来源和投入。

3.完成注册手续完成农村经济合作社的注册手续是建立合作社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作社需要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确保合作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社员招募与经营规模确定在合作社成立后,需要积极进行社员的招募工作,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

同时,根据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确定合作社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为合作社的后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农村经济合作社的管理与运营1.民主化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社的管理应具备一定的民主特色,包括社员参与决策、社员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等。

通过民主管理,可以集体讨论和决策合作社的经营事项,充分发挥社员的主体作用。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启示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金融服务创新,提高 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也要与地方政府和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总结与展望
06
研究结论与贡献
01 02 03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和类型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一种由农民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 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农民合作组织。它通常以生产、供销 、信用合作为主要内容,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 员的共同利益。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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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概述 •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与运行 •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优势与挑战 •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创新与发展 •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01
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指农民在自 愿基础上,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 础,按照民主原则组成的农民互 助合作的经济组织。
THANKS.
背景介绍
某市农业合作社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生产、销售 农产品为主,逐渐发展成为涵盖农业产销、技术服务和市 场信息等领域的综合合作社。
经验总结
某市农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加 强社员技能培训,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同时与科研机 构合作,研发新产品,拓展市场空间。
启示
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是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需要 注重社员的技能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社员的综合素质和 生产效率。
有一定的农民参与度和 意愿
01
02
03
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产 业基础
04
经过注册登记,取得合 法地位
运行机制与制度
1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农民集体经济为基础,通过集体经营、合作经济和合作社等形式组织起来的农村经济实体。

它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功能。

本文将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发展历程、组织形式以及作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由农民自愿组成的集体经济实体,是以自然村为基本单位,由村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的经济组织。

这些组织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经济需求,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水平。

其成员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享经济利益。

其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历程。

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从粗放经营到规模经营的转变。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通过农业合作社的形式组织起来,以集体经营为主。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从单一的农业经营扩展到农副业经营、农村旅游业、农村电商等多个领域。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支持和农民的积极参与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再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

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之一,它是在农村村民自愿组织的基础上,依法成立、依法经营、依法分享经济利益的一种经济合作组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则是农村村民自愿联合起来,通过合作经济的方式开展农业、农村副业和农村综合经济活动,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程度和经营效益。

农民合作社则是指农村村民发起成立,依法组织经营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这些组织形式的出现,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多样化的途径。

最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高了农村经济的效益。

通过组织农户集体经营,可以减少农民个体经营的风险,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

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

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

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展开,探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农民群众通过合作的方式,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的经济组织。

这种经济组织有着自身的规模和特点,其存在和发展对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多种多样,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等。

这些组织形式在不同的地区和发展阶段有着自身的特点,但无论形式如何,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将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组织起来,形成了一个团队合作的经济实体。

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生产中的作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它通过规模经营、资源整合和技术支持,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力和效益,使他们从传统的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发展转型。

其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销售等方式,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风险,保障了农民的利益。

最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促进了农产品品牌的建设和营销,提升了农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它通过引导农民转变种植结构、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其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发展产业融合、农旅结合等新业态,实现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最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村就业提供了机会,解决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问题。

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社会建设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首先,它通过改善农民的经济条件和生活水平,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幸福感,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其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推动了社会公平和农民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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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途径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使农民“小群体” 对接“大龙头” 和“大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向更好层次迈进的根本途径。

着眼于以工业化抓农业和解决农产品“卖难” , 坚持“抓中介、活流通、强服务、保增收”,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形成“组有专业大户、村有专业队伍、镇有合作公司、县有合作集团、产业有协会”的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和推动现代农业加速发展。

一、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涵义和类型(一农民经济合作的涵义农民经济合作的本质是农民之间的相互合作帮助 , 是“集体互助协作”。

从两个方面理解 :一是共同工作 , 即农民之间的一种互助行为。

二是为了共同目的共同完成某项任务 , 这是利用集体力量进行自助。

在人类社会中 , 群体性互助协作是一种社会现象 , 只要人类存在 , 合作行为就会存在。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 , 农民既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 同时又要面对来自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 , 完全依靠个人能力往往难以抵御 , 只能更好地实现经营目标。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指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 , 以增加加入组织的成员收入为目的 , 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方面的互助合作 , 按照一定的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合作组织。

(二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组织形式1, “农户 +公司”模式该模式是由企业(非农公司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农民提供土地、劳动力和其他资源, 将企业和农户有机结合, 用市场经济牵动, 以高科技、高投入、高速度为手段实现种养加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 以达到区域内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各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该模式有三层含义:一是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农民和企业(非农企业的合作, 让农民在有利可图和利益相关的前提下与企业(非农公司走到一起, 从而改变过去农户分散经营的状况,建立起新的经济实体;二是产供销一条龙,即在农业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实现合理分工, 使生产和经营能有效地转化为社会化的劳动; 三是贸工农一体化,不仅从事农业生产,更主要的是发展农产品的深度加工,进而促进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一体化进程。

结合我国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该模式可采取以下三种形式:一是由企业(非农公司投放资金、提供技术,当地农民提供土地和劳动力,联合进行种植业、养殖业的开发;二是由企业或非农公司组建起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提供信息并负责生产基地建设, 以贸易带动农副产品的色和国内产;三是由非农公司或企业投放资金,提供技术、管理,组建起以农副产品加工、保鲜为主体的工厂,当地农民负责生产基地建设, 既提供原料有派人参加工厂的劳动和管理。

“ 农户 +公司” 这一组织由于拥有灵通的市场信息、现代的加工手段、较发达的科技力量,能够有效地解决分散经营的弊端,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2,专业农协模式专业农协模式是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解决农业分散经营弊端的又一有力措施。

它是以特定农产品生产者为对象, 主要进行农产品贩卖和农业技术指导的互助合作性经济组织。

从依托对象来说, 我国现存的各类专业农协有的是依托大户、有的是依托企业 (养殖场或工厂 ,有的则依托科技服务部门。

其产生过程一般都是由发起者草拟章程,吸收会员,召开成立大会,讨论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长,理事长下设若干职能小组,最后由职能小组主持协会正常运行。

3,股份合作模式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两个以上的劳动者或投资者, 按照章程或协议, 以资金、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依法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实行民主管理, 按劳分配和按股分配相结合,并留有公共积累的企业法人或经济实体。

据农业部【 1992】农企字 24号文件《关于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通知》 , 股份合作制融股份制与合作制与一体, 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具体也可以说是一种新型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虽然是一项企业制度的创新,但其产生却源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率先引入股份制, 实现与合作制结合。

通过农户的联合, 股份合作制改变了农户分散经营的现状, 使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事情成为可能, 使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工业,由小生产转变为大生产,由粗放经营变为集约经营,由自然经济转变为商品经济,极大地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4,农村合作社模式农村合作社是以促进社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以互助合作社为基础,广大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民群众所有的非官方的经济组织。

它是党和政府与农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起着为农民发展市场经济提供组织者和后盾的作用。

二、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对我国农业发展的作用(一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是深化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大陆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674149546人, 占 50.32%。

中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 4月 28日公报我国目前有超过 2亿多农户生活在农村 , 并以从事农业生产或相关的工副业生产经营为主业 , 不可能让这些小农户都独立地去角逐市场、承受风险 , 因此农村市场主体的建设是其中的关键。

农户围绕发展专业化生产 , 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 , 形成规模效益 , 符合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 也符合广大农民的内在需求。

(二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需要自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 , 我国农业生产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 但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改革后所面临的形势 , 农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难以对接 ,满足不了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

为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 , 近年来 , 国家积极支持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 , 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但企业以盈利为目标 , 在与农民发展经济关系的产业链中既合作又竞争 , 并总是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 与要保护农民增收、构建有利于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的需要有差距。

因此 ,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 , 通过发展农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 , 构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户的联系桥梁 , 不仅能较好地填充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断层” , 还可以有效地协调公司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 , 降低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户的交易成本 , 从而实现公司企业与农户利益的“双赢” , 实现农业产业化 , 促进农业经济稳定而持续地增长。

(三经济合作组织是农民降低交易成本 , 获得可靠收入的必要途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一个重要功能是通过集体采购和包销产品及服务 , 为农民提供“交货权” 和公共服务 , 这就提供了生产经营风险分散和利益保护的工具。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 市场供需形势千变万化, 经常会出现买难、卖难和价格大幅波动等现象 , 单打独斗的农民由于生产经营规模过小 , 在与工商企业和国际商业集团做交易或竞争目标市场过程中也很难与之相抗衡 , 也很难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以及获取或分享二三产业的增值利润。

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使分散的农民在保持产权独立的前提下组织起来 , 成为团队 , 形成与中间商和企业主抗衡的力量 , 在贸易上增强了谈判地位和利益保护能力。

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联合 , 还使农民可能分享到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润 , 增加收入。

(四经济合作组织是解决农村消费安全的重要途径近年来 , 农村消费安全问题突出 , 主要表现 :一是消费市场欺诈现象严重 , 假冒伪劣品通过各种渠道销往农村 ; 二是农资市场各类违法问题突出 , 坑农案件频发 ; 三是假劣商品留下安全隐患 , 造成人员死伤突出 ; 四是由于基层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等 , 有关消费侵权案件发生后维权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 , 除了制定严厉的惩罚制假售假企业和个人的法律制度 , 加强农村基层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外 , 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要发展合作组织 , 提高农民消费的组织化程度 , 引导统一和集中采购。

这不仅可以解决农民对农资和其他相关消费产品的分散购买问题 , 减少消费安全风险 , 而且有利于事后维权。

(五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是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市场 , 要使我国分散、小规模经营的农产品有能力与国外的大合作社、大集团进行竞争 , 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

从世界各国经验看 , 各类合作组织是世界各国农民最普遍、最受欢迎的组织方式 , 农产品通过合作社集中加工、贮运、销售 , 不仅把增值的加工、销售利润给了农民 , 提高了农业自身的经济效益 , 而且使家庭农场生产与大市场有机地连结起来 , 大大提高了农民在市场经营中的谈判地位和竞争能力。

根据 WTO 规则 , 各国政府宏观调控手段要实现与国际接轨 , 可调控的内容集中于“绿箱政策”、“黄箱政策”等方面。

与此相适应 , 也必须具有与政府宏观调控相对应的组织工具 , 否则就会陷入被动。

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 , 今后我国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政策理应更多地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加以实施。

此外 , 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也是政府与国外进行农产品贸易谈判时持有的一个极具分量的筹码。

三、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建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设想自 20世纪 80年代末提出以来 , 各级政府在建立各种类型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 , 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应政策予以支持 , 但迄今为止 , 仍没有取得大的发展。

究其原因 , 主要是因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我国仍处在发展的初期 , 普遍缺乏组建和管理经验; 组织规模偏小 , 带动作用有限; 农民参与热情不高, 合作意识淡薄; 政府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支持方式与合作组织发展的内在需求之间不协调等。

(一农民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从农民方面看 , 对合作经济组织的内在需求不足。

不少农民认为现在主要应发挥家庭经营的积极性 , 把合作经济与家庭经营对立起来; 我国农民有传统分散经营、自产自销的小农习惯 , 所以对合作表现出不积极; 目前农民经济组织规模小 , 所产生的效益不明显 , 农民的侥幸心理和急功近利的思想使得很大一部分农民不是带头或出资来创建组织 , 而是持有观望或是等到别人办好了“搭便车” 的心理 (? 。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农民组织发展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 因而在工作中没有将农民经济组织摆在应有的位置。

有的领导认为乡有乡经济合作社 , 行政村有村经济合作社 , 还有供销社、信用合作社 , 认为没有必要再搞农民经济组织;有的认为兴办新型农民经济组织是农民自己的事 , 政府不宜多管 , 放任自流 , 无所作为 , 忘记了对农民组织发展的引导职能。

(二政府部门干预不适当农民经济组织是农民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而联合起来的 , 其发展应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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