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保密规章制度
保密机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与保密工作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保密工作,提高保密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保密工作原则第四条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明确责任;(二)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宣传教育,提高意识。
第三章保密内容第五条本机构保密内容主要包括:(一)国家秘密;(二)工作秘密;(三)商业秘密;(四)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工作秘密是指机构内部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但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
第八条商业秘密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四章保密管理第九条机构保密工作由保密委员会负责,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办公室,负责日常保密工作。
第十条保密委员会职责:(一)研究、制定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二)审查、批准保密工作计划、措施;(三)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四)协调、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保密办公室职责:(一)组织实施保密工作;(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三)监督检查保密制度执行情况;(四)处理保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第五章保密措施第十二条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对涉密文件、资料、设备等实行分类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二)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脱密处理;(三)不在非涉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四)不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密信息;(五)不擅自复制、传播涉密信息。
第十三条机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接触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审批,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机构工作人员离职或者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所知悉的涉密信息进行脱密处理,并上交相关文件、资料。
2023年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2023年保密工作规章制度2023年保密工作规章制度1为加强部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领导小组职责(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保密工作要点,召开保密工作会议,部署保密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保密责任制度。
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保密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
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汇总名单。
(五)干部档案、干部考察材料。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一、保密制度概述保密制度是机关单位为保护国家机密、保障国家安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机关单位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的制订、执行和检查,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关单位的决策和管理工作符合国家安全利益和群众利益。
二、保密制度内容机关单位保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保密管理责任制度机关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一套保密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保密管理责任,并进行明确分工。
机关单位负责保密管理的机构应当对机关单位负责人、保密管理人员和保密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管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保密素质及保密管理能力。
2.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机关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发扬保密创新精神,加强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能力。
3.保密审查制度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可能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件和资料进行保密审查,尤其在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科研项目、海外合作等工作中,必须先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实施。
4.保密工作规范制度机关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开制定保密工作规范,并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理解、认同、遵守,形成保密工作的文化氛围。
5.保密措施和防范措施制度机关单位必须根据保密需求,以及本单位涉及的行业特点、工作实际情况和人力、财力、物力条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防范措施,保证各项数据和资料的安全,确保国家秘密不泄露、不丢失、不被窃取。
6.泄密处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机关单位应当制定科学规范的泄密处理制度,明确责任和程序,有效、及时地处理泄密事件,防止泄密事件扩大和影响积极应对。
三、保密管理实践机关单位在执行保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操作。
具体措施包括:1.严格的保密流程控制在资料的收集、加工、发布、利用及管理等环节中,必须建立严格的保密流程控制。
行政机关单位保密制度范本
行政机关单位保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本行政机关单位实际,制定本保密制度。
第二条本行政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保密、依法管理、科学防范、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本行政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范围包括:(一)国家秘密事项;(二)机关内部管理事项;(三)对外交流与合作事项;(四)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本行政机关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保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和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三)指导、监督保密工作的实施,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四)及时报告和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问题,协调解决保密工作中的困难;(五)组织开展保密科学研究和技术防护工作。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依法履行保密职责,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三章保密事项第七条本行政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进行明确,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八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场所等,应当明确标注保密级别和保密期限,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九条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必要性原则,仅限于工作需要知悉的人员;(二)授权原则,明确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三)责任原则,对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十条本行政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加强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规定:(一)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二)不得擅自复制、打印、传输、销毁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三)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带入非保密场所;(四)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设备、设施接入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五)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
为保护机关单位的秘密,落实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 1 第一条本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书长 ( 副主任 ) 、机要局长、保密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办公室保密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
第二条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泄漏党和国家秘密。
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管理工作。
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应按规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窃密 ; 存储在各种介质中的涉密文电、资料由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登记、处理,工作调动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 ; 按规定控制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 外出开会、办公不得携带涉密文件,确属工作需要的须经领导同意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密级文件和资料,要在规定场所阅读,不准将涉密文电、资料带出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其锁入保险柜内 ; 须送负责同志住所的密级文件,阅后应及时收回,不得让文件在办公场所之外过夜 ; 不准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涉密文电、资料,确需复制、抄录的,省委秘密级以下文电、资料要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省委机密级以上及中央文电要经省委办公厅或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清退和销毁工作。
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电资料,要按规定定期清退。
销毁涉密文电、资料要经分管秘书长、主任批准,逐件核对清楚、履行登记手续后,由市公文资料监销中心统一销毁,禁止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涉密文电资料,禁止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禁止将涉密文电资料送销毁工作机构和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销毁。
国家保密规章制度
国家保密规章制度【篇一:保密规章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
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
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
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篇一:单位保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为保守国家和机关秘密,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
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规定办公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秘密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
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
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
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
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
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的学习。
最新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3篇
1、保密工作的领导(1)党委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指导镇的保密工作。
(2)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保密规定,使人人都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自觉做到: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事项不打听,绝不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2、保密工作的管理(1)公务活动中的保密工作①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
会前应对保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②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和录音,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报道。
③会议期间所发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资料,按规定及时收回。
④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
⑤不得将密件带离办公室,如工作需要,应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且不能将密件带到公共场所。
(2)公文传递过程中的保密工作①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丧失。
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②发送秘密以上文件、资料,需交机要员送达。
③涉密文件,传阅完毕立即清退。
3、重点保密部位的管理(1)密件单独放入保密柜;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2)节假日前要对凡有密件存放的地点进行检查,如有不平安隐患,要及时排除。
4、以下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扩散:(1)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宜公开的有关机构设置,内局部工,干部选拔、配备、任免事项、统计资料等。
(2)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内部文件、资料及印章;(3) 尚未公开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5、涉密存储载体的保密管理,必须遵循“严格管理、严格防范、确保平安、方便工作〞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那么。
原那么上存有内部工作资料的存储载体不准连接外网,不准私自带回家中或借给其他人员使用。
机关保密规章制度5篇
机关保密规章制度5篇机关保密规章制度精选篇1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单位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
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
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
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
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
复印件按原件保管。
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
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
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
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
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
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
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
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
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
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机关保密室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保密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机关保密室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保密室职责保密室是机关保密工作的核心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机关保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归档等工作;(二)负责机关保密文件的销毁工作;(三)负责机关保密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四)负责机关保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五)负责机关保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保密室设置与设施(一)保密室应设置在安全可靠、易于监控的位置,门窗应安装防盗设施,室内应安装监控设备;(二)保密室应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如保险柜、文件柜、保密计算机等;(三)保密室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泄露等安全措施。
第四条保密文件管理(一)保密文件应按照密级分类,实行编号管理,明确审批、传递、使用、销毁等程序;(二)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三)保密文件在传递过程中,应确保安全可靠,防止泄露、损毁或遗失;(四)保密文件应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到期应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严格控制,确保文件不被泄露。
第五条保密设备管理(一)保密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二)保密设备不得随意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三)保密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泄露、损毁或故障;(四)保密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保密工作纪律(一)保密室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二)保密室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得泄露保密信息;(三)保密室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四)保密室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保密培训,了解最新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保密工作检查与考核(一)机关应定期对保密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机关应对保密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三)对违反保密工作纪律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保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原则(一)党管保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将保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
(二)依法管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开展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职责。
(三)防范为主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风险防控,预防保密事故的发生。
(四)技术与管理并重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运用科技手段提高保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加强管理措施。
第三条保密组织与管理(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明确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密工作。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明确保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落实保密工作措施。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保密范围与密级(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保密范围,明确保密事项。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密事项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制定保密目录,明确保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五条保密期限与解密(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密事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保密期限。
(二)保密期限届满或者解密条件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解密。
(三)机关事业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六条保密措施(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职责和义务。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涉密载体管理,实行载体编号、签收、登记、销毁制度。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要害部门和部位的管理,实行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保密检查与考核(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一为切实做好我院机关保密工作, 根据《保密法》和高检院有关保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围(一)具有秘密内容的各种文件、文稿、电报、信件、统计数字、表册、电子文档、音像资料、档案、图片、磁卡、软盘等;(二)尚未公布的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涉密会议内容和会议记录;(三)院领导参加的尚未公布的各种涉密会议及活动内容;(四)机关各部门的涉密业务工作情况, 包括组织人事、案件情况、技侦手段、行动方案、羁押地点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卷宗、询问笔录、举报材料、来信、来访情况等;(五)涉密传真、电话会议的有关文件、资料及内容;(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七)检察机关武器弹药调拨、发运、存放情况;(八)检察技术方面的器材、资料等;(九)保密电话、密码机、密钥等;(十)印章、印信、证件等;(十一)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二)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三)不在私人交往中或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事项;(四)不携带秘密文电和案卷到公共场所或宿舍内传阅;(五)不用普通电话、无线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事项;(六)不在个人著作和文章中引用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七)存储文件和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 不得与因特网和公共信息网相连接。
三、保密要求(一)严格各种文电、信函的查收、登记、编号、分发和签字手续,不得私自扩大机密文电的传阅、使用范围。
(二)党组传阅的机密文电由机要秘书负责管理;各部门的机密文电由内勤负责管理;机密文电每季度组织清交一次。
(三)送交打印、复印的稿件及文件软盘, 要按保密要求妥善存放;印出的文件要及时通知送印部门取回;打印、复印的清样、废版及废品要及时销毁。
(四)摘抄、复印、翻印秘密文件和资料, 必须经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并履行审批手续。
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制度1. 简介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制度是为了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处理各类机密信息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制度的内容,包括保密范围、保密责任、保密措施等。
2. 保密范围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员等。
保密范围涵盖以下内容:2.1 机密信息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所有机密信息,包括政府机关内部文件、机构设置信息、行政决策信息、经济数据等。
2.2 个人信息和隐私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接触到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例如个人居住地址、手机号码、社保号码等。
2.3 保密设施和技术机关工作人员需要使用或接触到的保密设施和技术,例如指纹识别门禁系统、加密通信设备等。
3. 保密责任机关工作人员在保密工作中有以下责任:3.1 保守机密信息机关工作人员应严守保密法律法规,保守机关工作中接触到的机密信息,并在离职或调离时返还相关机密文件,不得擅自复制或外传。
3.2 保密自身信息机关工作人员应保密自身信息和隐私,不得将个人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3.3 防范保密风险机关工作人员应具备防范保密风险的意识,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工作中的信息和文件不受到非法获取或利用。
3.4 提供安全保密培训机关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了解最新的保密法律法规。
同时,具备将保密知识传达给下属员工的能力。
4. 保密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机关工作人员处理的机密信息,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密措施:4.1 文件加密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机密文件时,应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和传输,确保机密信息不会被非法访问。
4.2 电子签名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机密文件时,应使用电子签名技术,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3 保密设施使用机关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各类保密设施,例如指纹识别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等,确保信息的安全。
4.4 保密备份机关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机关内部的机密信息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备份数据,以防止意外数据丢失。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XX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为XXX和国家的秘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组织全体人员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增强保密观念,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三、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保密文件、保密事项,做到不看、不停、不传。
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文件,并做好保密的日常工作。
收发和内部转运的文件,必须严格登记手续,按规定传阅。
六、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带有密级的文件,严禁擅自复印、拍照、传播或摘录。
七、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单位保密规章制度(三篇)
单位保密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应制定保密规章制度,确保单位内部信息的保密性。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的内容:1. 保密责任和义务- 所有单位成员都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泄露单位涉密信息。
- 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并监督保密工作,确保员工履行保密义务。
2. 保密知识培训- 单位应定期组织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3. 保密措施- 对于涉密信息和设备,应设立相应的保密区域和密级管理制度。
- 对于涉密文件和资料,应采取严格的存储和使用措施,确保安全性。
4. 保密文件和资料管理- 对于涉密文件和资料,应依据密级进行分类和管理,确保其安全性。
- 限制涉密文件和资料的复制和传输,必要时需经过上级部门批准。
5. 通信和网络安全- 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护通信和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风险。
- 员工在使用单位设备、网络和通信系统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不得传播涉密信息。
6. 外部交往和合作- 单位开展外部交往和合作时,应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的保护和控制。
- 与外部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时,应明确保密条款和义务。
7. 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 对于保密规章制度的违反行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追责。
- 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仅是一个可能的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的内容,具体的保密规定还需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单位保密规章制度(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商业秘密法》等法律法规,我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保密规章制度,以保护公司的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规定:1.保密意识教育:对所有员工进行保密意识教育,使他们了解保密的重要性和责任。
2.标识和分类:对我公司的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标识和分类,明确不同级别的保密程度。
3.保密责任:明确员工的保密责任,要求员工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或客户的隐私。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_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条例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_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条例保密工作规章制度_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条例为加强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以防信息的泄露,应制定规范的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篇1第一条机关全体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保密法实施办法》等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局建立保密委员会。
保密委员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管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保密工作,并接受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
其职责是:抓好本机关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根据本机关实际,制定各项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处理有关保密工作事项。
第三条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文书、档案、人事等涉密工作岗位,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认真检查考核。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是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义务。
机关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五)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国家秘密;(六)不私自记录、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集国家秘密;(七)不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八)不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和明传、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秘密事项;(九)不私自携带密件、密品出境;(十)不得擅自同外国机构以及港、澳、台机构和外籍人员私自交往。
第五条举行涉密重要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定事项,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达扩散。
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办公室收存,发现丢失立即报告追查。
第六条对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印章、帐册等必须做到专人管理,物在人在,人离加锁,不得随意放置。
秘密级以上资料、图表不上墙公布。
含有秘密内容的字纸不乱扔乱抛,不带出室外。
第七条机要文电由办公室文书档案员负责保管,存放在固定的保险箱(柜)内。
机关单位保密相关规章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相关规章制度一、保密义务1.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接触、知悉了国家、组织和个人的重要信息和涉密信息,是保密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严守工作纪律,保护好机关单位的利益不受损害。
2.保密责任人在工作中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外传、披露或传播任何重要信息和涉密信息,不得私自调取、擅用或篡改重要信息和涉密信息,不得利用重要信息和涉密信息谋取私利或者损害国家和单位的利益。
3.保密责任人应当加强自我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积极参加保密培训,增强保密知识和技能,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保护好自己和单位的信息安全,做到知悉为保密、行动为保密、自觉为保密。
二、保密管理1.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内部保密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保密责任人的保密责任和义务,落实保密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机关内部保密监督机制,确保保密工作的科学有效开展。
2.机关单位应当统一规范重要信息和涉密信息的处理、存储、传输和销毁,加强信息安全技术和设备的保护,严格保密工作监督和检查,加强保密知识和培训,提高保密管理水平和能力。
3.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内部保密意识宣传,普及保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保密知识,强化保密工作纪律教育和管理监督,推动保密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水平,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
三、保密风险评估1.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的评估和分析,识别和诊断信息安全保密漏洞和风险,及时提出和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防范和化解可能导致信息泄露、损坏或不当使用的风险,确保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有效开展。
2.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明确信息安全保密事件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及时报告和处理造成的信息泄露、损坏或不当使用事件,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保护信息安全保密违规行为的受害人利益。
3.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风险与责任监控系统,定期审查、检测和评估信息安全保密风险,追踪和记录信息安全保密事件,及时纠正和调整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措施,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水平和能力,不断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制,预防和遏制信息安全保密问题的发生和扩散。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5篇)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保____保密工作科学化的要求,依据《____保守国家____法》,特制订本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强化____领导。
从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出发,局机关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并落实一名兼职保密人员从事保密管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并填写《____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检查表》,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十条保密守则,履行七项保密工作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
积极参加保密法制宣传月的各项活动,____机关____人员除进行在岗保密教育外,还要参与保密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保密纪律等专题教育培训;并把保密教育纳入____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意识。
四、搞好文档管理。
切实加强对文件制作、收发、传递、阅办、存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落实对密件、密品的管理措施,建立传递签名登记和回收制度,并按《____市____载体回收销毁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置。
同时,搞好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对机关的所有文件按有关规定区分和确定永久、长期及短期等类别,并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
五、规范信息发布。
严格管理互联网上传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国家____、工作____与____不违规上传到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并做到上网时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密技术检查软件和防范设备。
六、加强工作____管理。
对于非国家____,但属于局机关内部事项、____等工作____,在保密期内划清界限,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保密管理。
七、定期____检查整改。
定期开展机关保密工作检查活动,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保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八、搞好上传下达工作。
加强与保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互相交流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积极完成保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与保密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保密原则;(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原则;(三)科学管理、依法治密原则;(四)全员参与、共同负责原则。
二、保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关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密办公室,负责日常保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工作部署;(二)制定、修订本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四)负责保密检查、整改和督促落实;(五)处理保密工作中的其他事宜。
三、保密管理内容第六条保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二)涉密载体管理;(三)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四)保密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五)保密宣传教育;(六)保密检查和整改。
第七条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秘密的密级划分标准,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二)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应当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八条涉密载体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涉密载体登记、保管、借阅、归还、销毁等制度;(二)严格限制涉密载体的借阅、复制、摘抄、传递等行为;(三)定期对涉密载体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涉密载体安全。
第九条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等级保护制度;(二)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防护;(三)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
四、保密教育与培训第十条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第十一条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方针政策;(二)保密工作基本知识;(三)保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四)保密技术防护措施。
政府机关保密制度
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采取一切可靠措施,确保机密安全。
六、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带出办公室,不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不得将机密文件给任何人阅读。
七、外出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秘密文件时,应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严防文件失密。
八、外来查阅本机关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在本办公室查看。
第六章 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二、如因工作需要复印秘密文件时,必须请示办公室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对复印件按原件要求进行管理。
三、传阅秘密文件应由机要人员统一传送。
对秘密文件的传阅范围,非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不得横向互相传阅。
四、秘密文件不准通过普通邮政邮寄,不准在普通传真机上传送。
邮寄或传真秘密文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领导要管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 保密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机构,建立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领导主持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定或者成立承担日常保密管理工作的机构,明确负责日常保密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八条 党政机关保密组织应当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健全保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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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保密规章制度机关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篇一:机关单位保密制度范文】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
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
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
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09年7月10日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涉密计算机的管理。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的管理由保密办公室按工作职责分别管理。
涉密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定制涉密计算机标识牌,并建立涉密计算机管理台帐。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按本规定对涉密计算机进行定期的保密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备案。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应标明密级,其密级应与正文相符。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涉密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或问题,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必须分别设置cmos口令和windows登录用户口令进行身份鉴别,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一般应是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第九条严禁无关人员操作涉密计算机。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等安全软件。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应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与其它非涉密计算机进行单机对联。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中的资料应实行安全备份,以防止病毒的感染或硬件的受损造成资料丢失。
备份磁介质(软盘、优盘、光盘、移动硬盘、磁带等)应标明密级进行登记,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的维修由办公室派专人送到有保密维修资质的公司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十四条镇政府保密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将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09年7月10日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
它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第三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五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前孙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从2009年7月10日起执行。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软盘、移动硬盘、u盘、光盘、磁带、存储卡等存储介质。
第三条保密办公室对各部门执行本制度负有监督、检查职责。
第四条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六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办公场所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携带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须有两人以上同行。
第七条严禁工作人员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带入重要涉密场所。
第八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存必须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须的保密设备,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日常由使用人员保管,节假日交由部门指定的专人统一保管。
第九条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必须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放到保密设备里。
第十条需要归档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按相关规定归档。
第十一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第十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信息清除处理时所采取的信息技术、设备和措施应符合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由保密办公室登记造册,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到指定的销毁点销毁,各部门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四条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十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本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失泄密隐患的,按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涉密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保密培训,并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
三、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机管理,非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涉密计算机。
四、涉密计算机及与党政网连接的计算机不得与互联网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五、载有涉密内容的载体(包括软盘、硬盘、光盘)不能带离保密地点,移动办公设备上不能有涉密内容,严禁涉密内容在与internet 相连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
六、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涉密内容的销毁必须有效且不可恢复,必要时送保密部门进行销毁。
七、在internet上发布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发布的信息必须由办公室主任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发布。
八、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篇二:县直单位保密规章制度】连江县气象局密件、内部文件管理制度一、收文1、机关公文实行保密干部专人接收和管理。
保密干部收到文件资料后,应看清来文单位标题和内容,使用统一登记簿准确登记,不得漏登、错登。
2、收到的文件资料,要认真填写好处理单,及时送有关领导批阅,按照批示意见进行传递、承办;保密干部对承办的公文应跟踪督办检查,严防丢失等问题的发生。
3、文件资料办理完毕后,要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及时收回入柜,妥善进行保管;“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准在保密室外过夜。
二、发文1、本机关的文件资料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对涉密的文件资料应依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机关发文要严格登记、准确注明文种、文号、秘级内容、份数、发往单位,做到手续清楚,去向明确。
2、寄发涉密文件资料,一律通过机要交通传递或指派专人专车递送,严禁托人携带或通过普通邮件寄发。
三、管理1、文件资料及物品实行保密干部专柜专盒专室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物相符。
2、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携带文件资料及物品去与工作无关地方;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文件资料及物品外出,应经主要领导批准,对携带的文件资料及物品应密不离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3、借阅文件资料应履行批准和签字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清退归还,防止发生丢失等泄密事件。
4、机关除立卷归档和清退的文件资料外,其它所有文件资料不准变卖,一律送交市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统一销毁,不准自行擅自处理。
连江县气象局确定秘密工作制度为了切实做好本单位制发“三密”(“绝密”、“机密”、“秘密”简称“三密”,下同)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泄密事件,根据《保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保密知识的学习,熟悉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和涉密事项具体内容,在起草文件资料时做好依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按照定密程序严格审查和报批。
二、经保密审查和批准打印的“三密”文件资料,应在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上打印,不准在非涉密计算机上打印;打印份数和分发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打印份数和分发范围执行。
对发出的“三密”文件资料,应在文件资料的左上角加盖文件资料发文顺序号。
三、寄发“三密”文件资料应通过邮政机要交通寄发,不准通过普通邮件和挂号寄发;派人送达的“三密”文件资料,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发往市内的“三密”文件资料应严格履行收文签字手续,不准通过文件交换站分发;在会议上分发的会议材料,应打印清单一并装入会议文件袋,会后由参会人员交本单位保密员登记保管。
四、对发出的“三密”文件资料,由发文单位保密员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组织对上年度的清退回收和关于审计,确保打印数与本单位存档数、外单位存档数、清退回收数帐物相符;收文单位对需要存档的“三密”文件资料,应打印存档清单交发文单位备案,发文单位在清退回收“三密”文件资料过程中,如发现丢失无法清退回收的,应督促收文单位查找并报市国家保密局处理。
发文单位对“三密”文件资料清退回收情况应报市国家保密局备案。
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规划和建设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符合《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保密技术要求》,同步规划和落实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第一条计算机设备保密管理(一)应选择经国家保密局测评机构认可的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或设备。
(二)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及涉密计算机网络产品或设备在使用前,由机关各部门进行登记,标明密级,粘贴密级标识,并向本单位保密部门备案。
(三)未在部门登记的计算机、存储介质、计算机网络产品或设备等不得接入涉密计算机系统或处理涉密信息。
因特殊情况处理过涉密信息的,在部门登记后纳入机关保密管理范畴。
(四)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变动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网络配置、密级标识等。
(五)涉密计算机在淘汰、报废或送出机关维修前,要拆除涉密存储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