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
文的具体规定
为适应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形势,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和科研能力,学校要求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标准,根据《关于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通知研院〔2016〕45号》、《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论文刊物及篇数规定
从2016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院所有学科(包括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1202 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和020204 金融学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必须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认定的期刊目录(期刊目录见附件)上发表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学术论文:
(1)在学院认定的中文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在学院认定的英文期刊目录TOP B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二、其它规定
1. 学术论文应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正式发表(含在线
发表),才能进入申请学位审议阶段。
(1)发表学术论文是指正式刊出、已印刷出版或在线发表的论文;
(2)发表学术论文应与学位论文属于同一领域并具有相关性;
(3)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4)博士生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当主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博士生必须为第二作者;
(6)博士生本人第一署名单位名称:中文期刊,统一注释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外文期刊,统一注释为“Sun Yat-sen Business School, Sun Yat-sen University”;
(7)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含SCIE)、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的正式录用通知。
2.学校或学院公派出国(境)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在国(境)外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排名时,国外导师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中山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也可以。
3.学术论文发表的刊物应为正刊,除特别指明外,不包括增刊、特刊、专刊等。
4.本规定的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目录若有调整,则博士生在读期间所有版本均视为有效。
5.从事涉密课题研究的博士生,在开题时已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可以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6.本规定从2016年级博士生开始实施(含同等学力博士)
7.在不低于本规定有关要求的条件下,各学科可以在培养方案中自行制定更高标准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8.本规定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2016年5月20日
附件1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中文期刊目录
附件2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英文期刊目录
附件1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中文期刊目录(33种)
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
管理科学学报(英文版:Journal of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JMSE)
金融研究会计研究世界经济南开管理评论
中国管理科学中国工业经济营销科学学报旅游学刊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统计研究心理学报经济学季刊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管理评论中国软科学科研管理
系统工程学报管理科学管理工程学报运筹与管理
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预测科学学研究情报学报
公共管理学报国际金融研究农业经济问题管理学季刊(学院主编的)
注:入选标准为:(1)学院教师科研奖励中文目录一、二级期刊;(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A类期刊;(3)《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2015年版)》公布的2014中国学术期刊复合影响因子前10名;(4)学院主办中文刊物《管理学季刊》
附件2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英文期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