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司法鉴定规范
司法鉴定规范司法鉴定规范是指在司法鉴定过程中,从鉴定机构的组成和资质要求、鉴定方法的选择和实施、鉴定程序的规范和鉴定结论的表达等方面,对司法鉴定工作进行规范的一系列要求。
司法鉴定规范的制定和执行,不仅能够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可信度,保障司法公正,还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下面是我对司法鉴定规范的一些见解:1.鉴定机构的组成和资质要求鉴定机构应该具备法定的资质要求,机构内的鉴定人员应确保专业素质与道德伦常,具备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鉴定态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同时,鉴定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鉴定工作的合法性、严谨性和准确性。
2.鉴定方法的选择和实施鉴定方法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鉴定对象的特点来选择,遵循科学性、可靠性和可重复性的原则。
鉴定人员应在鉴定前充分了解鉴定对象的相关信息,制定鉴定方案并按照约定的步骤进行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干扰和压力影响,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3.鉴定程序的规范鉴定程序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遵循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当事人应有权参与鉴定过程,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和意见,并在鉴定报告出具前对鉴定结论进行复核。
鉴定机构应对鉴定过程进行记录和备案,并确保相关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鉴定结论的表达鉴定结论应当明确、准确,并经过充分的论证和依据。
鉴定报告应当采用简洁、明了的表达方式,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复杂的句子,以确保当事人和法官能够容易理解和接受。
对于不确定的情况,鉴定人员应当在鉴定报告中说明原因和依据。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规范是司法鉴定工作进行的基本要求,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工作,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
同时,需要加强对司法鉴定规范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司法鉴定工作的认识和信任度。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旨在确保司法鉴定活动的准确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下面是一份1000字的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以供参考。
一、概述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是根据司法鉴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司法鉴定技术的操作流程,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所有司法鉴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医学、工程鉴定、文物鉴定等领域。
二、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1. 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必须经过法定的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鉴定资格证书。
2. 鉴定人员应当持续学习和研究,跟踪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3. 鉴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严守鉴定工作的保密要求,确保鉴定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鉴定技术的操作流程1. 鉴定需求的确认: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应与委托人充分沟通,明确鉴定需求的范围和目的。
2. 证据收集:鉴定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采集、保管和现场勘验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鉴定方案的制定:鉴定人员应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制定鉴定方案,并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4. 鉴定实验的进行:鉴定人员应按照事先制定的鉴定方案,进行实验和测定,确保实验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5. 数据处理与分析:鉴定人员应对实验获得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并采用相应的统计方法进行结果的判断。
6. 结果报告的编写:鉴定人员应编写鉴定结果报告,明确结果的描述和结论,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7. 鉴定结果的复核和审查: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应组织对鉴定结果进行复核和审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四、鉴定技术的质量控制1. 实验设备和仪器的校准:鉴定机构应定期校准实验设备和仪器,确保其准确可靠。
2. 样品的管理与保存: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应采取合适的方法对鉴定所需的样品进行管理和保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原始性。
3. 实验操作的标准化:鉴定人员应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执行实验操作,确保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法医鉴定中的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
法医鉴定中的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在法医鉴定中,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司法鉴定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和程序,通过它可以确保法医鉴定的公正、科学和准确性,保证司法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而司法鉴定规范则是对各方参与人员行为准则的规定,旨在规范司法鉴定的活动,并防止失误和滥用权力的发生。
一、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性司法鉴定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确保司法鉴定活动科学、公正进行的基础。
它通过明确鉴定申请程序、鉴定范围、鉴定原则和标准等方面的规定,为法医鉴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保证司法鉴定的严谨性和精确性。
同时,司法鉴定制度还规定了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责任和义务,以及监督和纠正机制,确保司法鉴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风险,维护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司法鉴定制度的主要内容1. 鉴定机构管理制度鉴定机构管理制度是司法鉴定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规范了鉴定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资格认定、监督评估等方面的内容,以保证鉴定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同时,鉴定机构管理制度还规定了鉴定机构对外服务的流程和规范,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2. 鉴定程序规范鉴定程序规范是指对鉴定活动从受理申请到出具鉴定结论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它明确了申请鉴定的条件和材料要求、鉴定的时间限制、鉴定人员的行为准则等内容,为鉴定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鉴定活动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3. 鉴定原则和标准鉴定原则和标准是司法鉴定中的核心内容,是司法鉴定人员进行鉴定工作的依据。
鉴定原则包括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准确性原则等,它们确保了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而鉴定标准则是司法鉴定人员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和法律规定所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三、司法鉴定规范的重要性司法鉴定规范作为对鉴定人员行为准则的规定,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规范鉴定人员的行为司法鉴定规范明确了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规范了鉴定人员从事鉴定活动的行为方式和规范。
司法鉴定及其规范运作
司法鉴定及其规范运作司法鉴定是指依法由符合特定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或人员对涉及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技术性评议和证明性鉴定,以协助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一项实践活动。
司法鉴定往往需要依赖于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因此铁定不可取代。
司法鉴定的规范化运作是司法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司法规范目前由于存在漏洞,司法鉴定的确进行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本文将介绍并探讨关于“司法鉴定及其规范运作”的内容。
一、司法鉴定的基础标准为确保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专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与技术标准,确保其工作从一系列程序,而这些程序也是保证司法鉴定保真性的保障性要素。
司法鉴定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尽职、保密等基本标准,确保司法鉴定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这是司法鉴定不可缺的基础标准。
二、司法鉴定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
司法鉴定必须遵循科学、技术和法律原则,采用相应的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
2.独立性原则。
司法鉴定必须独立于案件或人员,不受任何人或任何机构的干扰和影响,以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尊严。
3.客观性原则。
司法鉴定应遵循事实、证据和规律,以最客观、最严谨的科学方法为基础,用科学证据证实问题。
4.公正性原则。
根据公正原则,司法鉴定是为了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而不是为了证明任何一方的主张。
司法鉴定应为司法机关客观、准确地提供证招。
三、司法鉴定的职责司法鉴定是为了帮助司法机关解决相关问题,包括依法鉴定文书、物品、人和事件,以及协助司法机关作出判决和裁定。
司法鉴定还负有将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知识和实践成果、技术标准、计量规程、鉴定报告等资料记录和归档的任务。
司法鉴定应该要做到证据鉴定真实,公正天高,查询、拍照、勘验、检测、取样等手段方面,要履职尽责,使鉴定结果真实可靠、公正合法,维护司法公正并保障司法中产生的权威性,因此,司法鉴定的职责往往需要依赖于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
四、司法鉴定案件的风险司法鉴定的不规范操作可能会增加司法领域的风险。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是指在司法鉴定活动中,为了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规范。
以下是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一、鉴定人员的资质和要求首先,鉴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其次,鉴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可以独立进行鉴定工作。
最后,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鉴定方法和技术要求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应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合的鉴定方法和技术手段。
鉴定方法和技术应当科学可靠,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鉴定人员在进行技术鉴定时,应注重鉴定过程中的可重复性和可验证性,保证结果的可靠性。
三、鉴定设备和设施要求为了保证鉴定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鉴定人员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鉴定设备和设施。
鉴定设备应具备稳定可靠、精密准确的特点,能够满足不同领域鉴定的需求。
同时,鉴定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必须保持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最佳性能。
四、鉴定记录和报告要求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工作时,必须认真记录和保存鉴定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以及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鉴定记录和报告应准确无误,真实可信,能够清晰地表达出鉴定结果和鉴定意见。
鉴定报告应言之有据,客观公正,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观点的介入。
五、鉴定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为了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司法鉴定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鉴定人员应按照规范程序进行鉴定工作,并不断提高鉴定技能和专业水平。
同时,鉴定机构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持鉴定质量的稳步提升。
六、鉴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机构是承担鉴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
鉴定机构应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保证鉴定人员和工作的独立性和独立性,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总之,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对于司法鉴定活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鉴定标准
司法鉴定标准
一、法定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法律鉴定。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鉴定程序。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证据鉴定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的证据鉴定程序。
二、法院鉴定技术
1、要求从事鉴定活动的人员有资格证书,并根据法定技术资格证书进行鉴定活动。
2、严格要求鉴定工作者应按照法院要求遵守相关规定,如憋大气、容许证据鉴定活
动中不允许存在任何失真的行为或结论;
3、要求审判院和检察院根据法定技术资格证书涉及的情况确定鉴定要求;
4、要求鉴定活动中完全保持案件本质鉴定和相关技能技术人员应当有合理经费作为
补偿;
5、要求鉴定活动遵循一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即根据有关法规和权威有关部门规定
达到案件法律要求的标准;
6、要求法定技术鉴定过程中,全程鉴定者应有完整的监督,严格按照法定技术搜集、审查、评价事实证据的程序应运行;
7、把握鉴定的程序,对事实证据严格审查,确保鉴定结果正确、准确及证据法律程
序的正当性。
三、法律鉴定及其他要求
1、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法院司法裁定,施行法律鉴定;
2、在施行法律鉴定时,应由法律专家以及法律从业者协助;
3、审理案件时,应以人的鉴定结果为准,法律鉴定结果作为证据参考依据;
4、在被告提出反证据以及法定仲裁有关的情况时,应采用鉴定的方式处理;
5、当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如房产拍卖、查封、扣押等等,应采取有关法
律鉴定措施;
6、对于民事诉讼中涉及地位判断、权利查询、能力评估等事项,应采用法律鉴定方
式进行处理;
7、对于特殊原因或特定状态,应要求经过法定机构进行专业的法律鉴定。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内容有哪些?
Only those who are constantly looking for opportunities will seize opportunities in time. The harder they work,the luckier they will b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内容有哪些?印章:又称图章,通常由印面和用于执掌的印柄构成。
按照其用途可分为公章、名章、专用章等;按照其制作方法常见的有雕刻印章(包括手工、机械、激光雕刻印章)、渗透印章(包括普通渗透印章和原子印章)、树脂印章(包括普通树脂印章和光敏印章)等;根据是否采用防伪技术可分为普通印章和防伪印章。
案件审理中,司法鉴定活动对于证明证据的真实性是十分重要的。
同时,针对司法鉴定的鉴定规范,法律又单独进行了规定。
接下来,大家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内容有哪些吧。
一、司法鉴定技术规范1、概念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是针对笔迹鉴定规范的一种技术规范2、内容笔迹鉴定规范篡改(污损)文件鉴定规范文书鉴定通用规范印章印文鉴定规范法医临床检验规范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指南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的测定分光光度法生物检材中河豚毒素的测定血液中铬镉砷铊和铅的测定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规范录像资料鉴定规范录音资料鉴定规范男子性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尿液中D9-四氢大麻酸的测定生物检材中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生物检材中苯丙胺类兴奋剂、度冷丁和氯胺酮的测定生物检材中单乙酰吗啡、吗啡、可待因的测定生物检材中乌头碱、新乌头碱和次乌头碱的LCMSMS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特种文件鉴定规范听力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血液、尿液中154种毒(药)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血液、尿液中毒鼠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血液中氰化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血液中乙醇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印刷文件鉴定规范油漆鉴定规范朱墨时序鉴定规范二、司法鉴定文书规范例文××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00000000 一、基本情况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二、检案摘要三、检验过程四、分析说明五、鉴定意见六、落款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二○○×年×月×日以上就是对于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介绍和例文了。
司法鉴定与鉴定机构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司法鉴定与鉴定机构 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REPORTING
目录
• 司法鉴定概述 • 鉴定机构及其管理 • 司法鉴定程序与规范 • 鉴定标准与方法 • 司法鉴定人员的素质与要求 • 司法鉴定中的法律责任与监管
PART 01
司法鉴定概述
定义与性质
司法鉴定定义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 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意见的活动。
PART 04
鉴定标准与方法
鉴定标准的分类与内容
法定鉴定标准
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标准,如《人体损 伤程度鉴定标准》等。
行业鉴定标准
由各行业组织或协会制定的,适用于特定行业的鉴定标准,如《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等。
地方鉴定标准
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的,适用于特定地区的鉴定标准,如某 些地方性的建筑质量鉴定标准等。
申请材料
受理程序
鉴定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 间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如受 理,需告知申请人并安排鉴定时间和 地点。
申请人需提交鉴定申请书、相关案件 材料、身份证明等材料。
司法鉴定的实施过程
鉴定人员
鉴定机构应指派具备相应专业知 识和经验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
鉴定方法
鉴定人员应根据案件性质和鉴定需 求,采用科学、合理的鉴定方法进 行鉴定。
性质
司法鉴定是一种科学实证活动,其本质是科学性和法律性的统一。一方面,司法 鉴定必须遵循科学原理和方法,保证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司 法鉴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保证鉴定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司法鉴定的历史与发展
01
古代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规范
司法鉴定规范二〇一七年十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以下简称《司法鉴定法》)实施以来,国家及有关部门就司法鉴定规范性文件及其实施进行了系统推进,积极研究制定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一、司法鉴定文书能够充分反映事实和结论。
对于司法鉴定工作,司法鉴定文书应充分反映事实、事实分析和结论,必要时应用表格、图、数据等文件反映重要信息,证据部分至少应包括四方收集的证据,保证司法鉴定文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以受鉴定人性别、年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等特殊情况特别给予关注。
为保证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重视受鉴定人的特殊情况,如:性别、年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等,根据情况给予特殊关注和处理,确保司法鉴定程序和结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注重技术性鉴定方法的高质量应用和改革。
为确保司法鉴定结果的准确、可靠,鉴定技术应正确应用,改革创新传统鉴定方法,注重采用技术性鉴定方法,推动技术认证等鉴定方法普及应用,提高司法鉴定技术质量。
四、重视司法鉴定过程中的判断依据。
司法鉴定工作要求尊重法律规定,正确理解和应用鉴定判断依据,优先考虑专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客观评估司法鉴定结果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以确保司法鉴定的公正、全面、准确。
五、遵循法律法规,规范司法鉴定途径。
司法鉴定工作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采取明确的司法鉴定途径,注重司法长效机制建设,保证司法机关准确及时地执行司法鉴定任务。
六、严格执行《司法鉴定法》。
《司法鉴定法》所规定的司法鉴定程序及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要严格遵守,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公正、严肃性,司法鉴定任务和服务要科学合理,规范程序要求有依据,依赖有序的机制保障有效的实施。
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规范及程序、流程
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规范及程序、流程第一篇: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规范及程序、流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规范及程序、流程根据国家司法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特制定司法鉴定规范如下:1、由司法机关向司法鉴定所提出鉴定申请,填写司法鉴定登记表。
委托人应当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1).被鉴定人的一般资料及其家庭背景资料;2).被鉴定人在涉案事件前后的精神表现和病历材料;3).被鉴定人在涉案事件前的工作、学习、社交、生活、个性特点等方面正常与否的材料;4).全部办案卷宗材料;5).申请重新鉴定的,还要提交原鉴定书;6).鉴定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3、委托鉴定受理后,由本所指定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鉴定事项;或委托人申请(或要求)并经本所负责人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鉴定事项。
4、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出诊鉴定,须由当地司法机关出具相关证明,说明被鉴定人不能前来鉴定机构的原因(有严重的躯体疾病,行为紊乱,案情特殊等),司法鉴定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5、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6、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7、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8、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办案查案必备,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最新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办案查案必备,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最新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最新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汇编鉴定标准是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技术依据,是司法鉴定质量的重要决定因素。
为解决司法鉴定行业标准缺乏的实际问题,司法部始终把推进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2010—2015年,司法部组织业内具有技术优势和行业影响力的机构和专家,先后研制、颁布了74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初步满足了司法鉴定活动的急需,搭建了司法鉴定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公告并印发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统一了全国人身伤害领域的鉴定标准。
2016年,五部门再次联合公告并印发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推动全国范围内各领域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由分向统迈进了一大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任务,明确了统一司法鉴定标准的目标。
中共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在2016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再次明确了统一司法鉴定标准的要求。
这些都为司法鉴定标准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司法部将致力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完善司法鉴定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本书是司法部2016年最新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汇编。
主要内容包括司法鉴定标准和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两部分。
司法鉴定标准部分收录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6)两个文件;司法鉴定技术规范部分收录了2010—2015年期间颁布的74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其中8项在2016年作了修订。
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帮助广大司法鉴定工作者和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掌握司法鉴定标准,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本书和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2016年9月目录一、司法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二、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一)2010年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等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听力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男子性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血液中氰化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血液、尿液中毒鼠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生物检材中单乙酰吗啡、吗啡和可待因的测定尿液中Δ9-四氢大麻酸的测定生物检材中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生物检材中乌头碱、新乌头碱和次乌头碱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笔迹鉴定规范印章印文鉴定规范印刷文件鉴定规范篡改(污损)文件鉴定规范特种文件鉴定规范朱墨时序鉴定规范文件材料鉴定规范油漆鉴定规范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录音资料鉴定规范录像资料鉴定规范(二)2011年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的测定分光光度法生物检材中河豚毒素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血液中铬、镉、砷、铊和铅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三)2014年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等13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外伤性癫痫鉴定实施规范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评定规范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实施规范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测定硫化氢中毒血液中的硫化物实施规范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第1部分:藏文笔迹特征的分类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第2部分:《藏文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第3部分:藏文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第4部分:藏文笔迹鉴定规程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第5部分:藏文签名鉴定规程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通用实施规范电子数据复制设备鉴定实施规范电子邮件鉴定实施规范软件相似性鉴定实施规范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司法鉴定经济损失估算实施规范(四)2015年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法医学虚拟解剖操作规程》等2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法医学虚拟解剖操作规程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亲子鉴定文书规范生物学祖孙关系鉴定规范法医SNP分型与应用规范人身损害后续诊疗项目评定指南血液和尿液中108种毒(药)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血液中45种有毒生物碱成分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毛发中可卡因及其代谢物苯甲酰爱康宁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生物检材中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激光显微拉曼光谱法检验墨水文件制作时间鉴定通用术语印章印文形成时间物理检验规范打印文件形成时间物理检验规范静电复印文件形成时间物理检验规范多光谱视频文件检验仪检验规程文件上可见指印鉴定技术规范录音设备鉴定技术规范音像制品同源性鉴定技术规范录音资料处理技术规范图像真实性鉴定技术规范图像资料处理技术规范手机电子数据提取操作规范数据库数据真实性鉴定规范破坏性程序检验操作规范即时通讯记录检验操作规范电子数据证据现场获取通用规范计算机系统用户操作行为检验规范(五)2016年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亲权鉴定技术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2016年修订版)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亲权鉴定技术规范血液中乙醇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生物检材中苯丙胺类兴奋剂、哌替啶和氯胺酮的测定血液、尿液中238种毒(药)物的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视觉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指南如需经常翻阅,更好地了解、掌握司法鉴定标准,建议您通过文后链接购买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编著的《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文书鉴定通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发布目 次前言 (II)第1部分文书鉴定通用术语 (1)第2部分文书鉴定通用程序 (8)第3部分文件物证的勘验和提取要求 (17)第4部分文书鉴定样本的收集和制作要求 (21)前 言《文书鉴定通用规范》是由系列规范构成,下面列出了这些规范的预计结构。
——第1部分:文书鉴定通用术语;——第2部分:文书鉴定通用程序;——第3部分:文件物证的勘验和提取要求;——第4部分:文书鉴定样本的收集和制作要求。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旭、施少培、凌敬昆、钱煌贵、徐彻、卞新伟、孙维龙、奚建华、陈晓红。
第1部分 文书鉴定通用术语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文书鉴定中常用的术语及其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文书鉴定中各项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1986-12-22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95-12-2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03-25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布)GB/T 16159-1996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3715-1992 信息处理用现代汉语分词规范GB/T 12200.1-90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1 部分:基本术语GB/T 12200.2-94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2 部分:汉语和汉字GB 5007.1 信息技术 汉语编码字符集(基本集)24点阵字型GB 5007.2 信息技术 汉语编码字符集(辅助集)24点阵字型GB 5199 信息技术 汉语编码字符集(基本集)16点阵字型GB 9851.1-9 印刷技术术语GB/T 17004 防伪技术术语3 术语和定义3.1 GB/T 12200.1-90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1 部分:基本术语和GB/T 12200.2-94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2 部分:汉语和汉字中确立的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1 语言:为了传递信息而使用的一组字符、约定和规则。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是指利用法医学方法和知识,对涉及刑事案件的尸体、伤残、疾病、死因等进行科学客观的鉴定,提供法律事实和科学依据的一项专门技术工作。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和遵循对于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的主要内容1. 适用法规和规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应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司法鉴定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鉴定结论的合法有效性。
2. 鉴定方法和程序:鉴定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医学的科学方法和程序进行,包括勘验、尸体解剖、组织病理学检查、毒物检测、鉴定意见书的书写等环节,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3. 鉴定要求和标准:对不同鉴定对象,如尸体、伤残、疾病等,制定相应的鉴定要求和标准,明确鉴定的指标和判断依据,确保鉴定结论的科学可靠性。
4. 鉴定结论和意见书的书写:对鉴定结果应明确提出具体的结论和鉴定意见,准确简明地表达鉴定事实和专业观点,确保鉴定结论的可理解性和可执行性。
二、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的作用1. 保障司法公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的存在和遵循,可以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保障法律的公正适用,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2. 维护社会秩序: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有效地揭示犯罪事实,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3. 促进学术进步: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可以推动法医学科学研究的发展,促进法医学知识的积累和创新,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 增加公众信任: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和遵循,使司法鉴定工作更加规范和可信,增加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度,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的挑战与展望1. 鉴定标准的统一性:由于不同地区和部门制定的鉴定标准存在差异,导致司法鉴定工作的不一致性,建立统一的鉴定标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法医鉴定中的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
法医鉴定中的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司法鉴定作为法医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庭审判的科学依据,对于司法公正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法医鉴定中,司法鉴定制度和规范被严格执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权威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重点讨论法医鉴定中的司法鉴定制度和规范。
一、司法鉴定制度1. 司法鉴定委员会司法鉴定委员会是一个负责管理司法鉴定、组织协调鉴定活动的机构。
其成员由经验丰富的法医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组成,拥有独立的法医鉴定权威。
2.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程序包括鉴定申请、鉴定接受、鉴定过程和鉴定结论等环节。
申请人提出鉴定请求后,鉴定委员会将安排鉴定人员进行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3. 司法鉴定记录司法鉴定记录是鉴定的实质性结果,用于记录鉴定的过程、方法和结论。
记录应当准确、完整、规范,并由鉴定人员签字盖章,以确保依法有效。
二、司法鉴定规范1. 鉴定人员资质司法鉴定人员需要具备法医学专业背景和一定的鉴定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法医鉴定工作。
他们应当具备高度的操守和职业道德。
2. 鉴定方法与标准司法鉴定应当依据科学、先进的方法和标准进行。
鉴定人员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且鉴定结论应当基于可靠的证据和科学的分析判断。
3. 鉴定质量监督司法鉴定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鉴定质量。
定期对鉴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同时加强对鉴定结果的复核审查,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的作用1. 保障司法公正司法鉴定制度和规范的实施,能够从源头上避免潜在的人为错误和主观偏见,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提高司法裁判的精确性。
2. 提高鉴定结果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司法鉴定制度和规范能够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其权威性和可信度。
这对于法庭审判、犯罪侦查和公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3. 维护司法体制信任通过严格执行司法鉴定制度和规范,能够建立起法律、法医学科与司法体制之间的信任机制,促进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
司法鉴定各项规章制度
司法鉴定各项规章制度一、司法鉴定的概念及分类司法鉴定是指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委托专门鉴定机构或人员,就案件中的具体问题进行科学鉴定,提供专业技术意见,为司法机关正确判案提供科学依据的一种活动。
司法鉴定一般可分为刑事鉴定、民事鉴定、行政鉴定等多个领域。
刑事鉴定是指在刑事案件中,依法对被告人的身份、行为、心理、责任等问题进行科学鉴定,为法院对被告人做出正确裁决提供科学证据。
民事鉴定是指在民事纠纷案件中,对案件有争议的事实、行为、物品等进行科学鉴定,为法院对案件做出公正判决提供专业意见。
行政鉴定是指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裁量权等进行科学鉴定,为行政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提供科学依据。
二、司法鉴定的目的和意义司法鉴定制度是司法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当事人权益。
司法鉴定能够客观、科学地对案件中的争议事实进行鉴定,为当事人提供独立、公正的证据,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 保障司法公正。
司法鉴定可以为法院提供专业的技术意见,帮助法官作出正确的判决,保障司法公正和裁判权威。
3. 促进司法效率。
通过合理运用司法鉴定制度,可以提高司法工作的效率,减少法院的工作负担,加快案件审理速度。
4. 促进科学发展。
司法鉴定制度能够推动科学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的专业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司法活动的科学化、法治化发展。
三、司法鉴定各项规章制度1. 司法鉴定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是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主体,其设置和管理制度是司法鉴定活动的基础。
相关规章制度应包括司法鉴定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组成、职责分工、管理制度等内容。
2. 司法鉴定专家资格认定制度。
司法鉴定专家是司法鉴定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资格认定制度应统一规范司法鉴定专家的资格标准、认定程序、考核评价等内容,确保司法鉴定专家的专业水平和信誉。
3. 司法鉴定技术和方法规范制度。
法医鉴定中的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
法医鉴定中的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在法医学领域中,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的建立和遵守至关重要。
司法鉴定是法医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其作用是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对法律案件中涉及的事实问题进行客观、准确、公正的鉴定。
本文将探讨法医鉴定中的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并分析其对司法实践的重要性。
一、司法鉴定制度的建立司法鉴定制度的建立是确保司法鉴定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基础。
在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主要由下列方面构成:鉴定范围的确定、鉴定程序的规定、鉴定结果的效力等。
首先,鉴定范围的确定是司法鉴定制度的基础。
法医鉴定的范围应当明确规定,以确保鉴定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并避免过度鉴定或漏鉴定的情况发生。
其次,鉴定程序的规定是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
鉴定程序应当包括鉴定请求的提交、鉴定程序的组织与实施、鉴定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环节,以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最后,鉴定结果的效力是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鉴定结果应当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为案件的审理和依法判决提供可靠的证据依据。
二、司法鉴定规范的遵守司法鉴定规范的遵守是保障司法鉴定活动的公正和权威的重要保障。
司法鉴定人员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首先,司法鉴定人员应当具备执业资格,并遵守道德和职业操守。
他们应当严格遵守法律、保守业务秘密,不得违法、瞒报、错报或者徇私枉法,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其次,司法鉴定人员应当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鉴定技术的更新换代日新月异,司法鉴定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确保具备应对各类复杂鉴定问题的能力。
最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对鉴定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这样可以保证鉴定工作的民主、公正和权威。
三、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的重要性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的建立和遵守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司法鉴定制度与规范能够确保司法鉴定活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司法鉴定是法庭审判的重要环节,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情况和判决的公正性,因此,需要通过制度和规范来保证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文件材料鉴定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发布目 次前言 (II)第1部分 纸张鉴定 (1)第2部分 墨水鉴定 (5)第3部分 油墨鉴定 (8)第4部分 墨粉鉴定 (11)第5部分 粘合剂鉴定 (14)前 言《文件材料鉴定规范》是由系列规范构成,下面列出了这些规范的预计结构。
——第1部分:纸张鉴定;——第2部分:墨水鉴定;——第3部分:油墨鉴定;——第4部分:墨粉鉴定;——第5部分:粘合剂鉴定。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彻、杨旭、施少培、凌敬昆、罗仪文、奚建华、卞新伟、孙维龙、陈晓红。
第1部分 纸张鉴定1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文件材料鉴定中纸张的特性和种类比对检验的步骤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文件材料鉴定中纸张的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451.1-2002 纸张和纸板尺寸、偏斜度的测定GB/T 451.3-2002 纸和纸板厚度的测定GB/T 22363-2008 纸和纸板粗糙度的测定(空气泄漏法) 本特生法和印刷表面法GB/T 458-2008 纸和纸板透气度的测定GB/T 7974-2002 纸、纸板和纸浆亮度(白度)的测定 漫射/垂直法GB/T 8941-2007 纸和纸板镜面光泽度测定(20° 45° 75°)GB/T 19267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GA/T 242-2000 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JY/T 002-1996 激光喇(拉)曼光谱分析方法通则SF/Z JD0201001-2010 文书鉴定通用规范3 术语和定义GA/T 242-2000《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及以下规定的术语及定义适用本部分。
司法鉴定程序规则有哪些内容?
司法鉴定程序规则有哪些内容?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热门城市:黄山律师南充律师临汾律师福建律师百色律师济宁律师贺州律师丹东律师鹤壁律师盐城律师司法鉴定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证据,更是维护公正的一种重要程序,因此对于司法鉴定程序的规范成为了非常关键的问题,那么关于司法鉴定程序规则到底有哪些内容呢?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一个疑惑,下面,的小编将为各位作详细的回答。
司法鉴定程序规则是指用于规范司法鉴定程序的一系列的规定,我国是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来进行具体的阐述的,以下是最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全文内容,大家可以仔细阅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已经2015年12月24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三条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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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内容有哪些1、印章:又称图章,通常由印面和用于执掌的印柄构成。
2、印面: 又称印章章面。
3、印文:印章印文的简称,又称印鉴。
4、公章:印面上镌刻有单位、机构、部门法定名称的印章。
5、名章:又称私章,印面上镌刻有个人姓名的印章。
6、专用章:指单位、机构、部门内部使用的用于专门事务或专项业务的印章。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征地拆迁律师每个行业都有自己行业特定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司法鉴定行业也不例外,但是因为司法鉴定包含多种鉴定类别,每个类别都有其规范的鉴定标准,那么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之印章印文鉴定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请看下文。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SF/Z JD0201003-2010I目次前言 (II)第1部分印文特征的分类 (1)第2部分《印文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 (5)第3部分印文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9)第4部分印章印文鉴定规程 (13)SF/Z JD0201003-2010II前言《印章印文鉴定规范》是由系列规范构成,下面列出了这些规范的预计结构。
——第1部分:印文特征的分类;——第2部分:《印文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第3部分:印文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第4部分:印章印文鉴定规程。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旭、施少培、凌敬昆、钱煌贵、徐彻、卞新伟、孙维龙、奚建华、陈晓红。
SF/Z JD0201003-2010第1部分印文特征的分类一、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印章印文鉴定中常用的术语和印文特征的种类。
本部分适用于文件鉴定中印章印文鉴定。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F/Z JD0201001-2010 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第1部分文件鉴定通用术语三、术语和定义SF/Z JD0201001-2010 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第1部分文件鉴定通用术语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均适用于本部分。
1、印章:又称图章,通常由印面和用于执掌的印柄构成。
按照其用途可分为公章、名章、专用章等;按照其制作方法常见的有雕刻印章(包括手工、机械、激光雕刻印章)、渗透印章(包括普通渗透印章和原子印章)、树脂印章(包括普通树脂印章和光敏印章)等;根据是否采用防伪技术可分为普通印章和防伪印章。
2、印面: 又称印章章面。
指印章上镌刻有文字、线条或图案等印文内容的表面。
印面上镌刻的内容,根据其凹凸情况分为阳文和阴文。
印面上镌刻的文字、线条或图案等印文内容凸起、空白部位凹陷的为阳文;印面上镌刻的文字、线条或图案等印文内容凹陷、空白部位凸起的为阴文。
3、印文:印章印文的简称,又称印鉴。
指印章章面在纸张等文件载体上盖印出来的印迹,是印章章面结构特点的反映形象。
4、公章:印面上镌刻有单位、机构、部门法定名称的印章,是各级党、政、军机关及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部门使用的代表其单位、机构、部门的印章。
5、名章:又称私章,印面上镌刻有个人姓名的印章。
6、专用章:指单位、机构、部门内部使用的用于专门事务或专项业务的印章。
如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现金收讫章,及用于护照、证件、公证文书、邮件等特殊文件上的钢印、骑缝印、火漆封印、邮戳等。
7、章面材料:指用于制作印章章面的各种材料的总称。
根据章面材料的理化特性,常见的章面材料如雕刻印章用的橡皮、塑料、木质、金属、牛角等材料;普通树脂印章用的树脂版材料、柔性版材料及光敏印章用的液体光敏树脂材料等;普通渗透印章用的微孔橡胶材料、原子印章用的章面和印油一体的复合材料等。
8、印文材料:指用于盖印印文的各类物质的总称。
根据印文材料的理化特性,常见的印文材料可分为印泥和印油两大类。
9、印泥:盖印用的油溶性物质。
印泥通常为红色,偶有蓝色。
10、印油:盖印用的溶液性物质。
印油通常为红色或蓝色,也有紫色、黑色、黄色等。
印油的种类较多,根据其用途可分为印台印油、原子印油、光敏印油等;根据是否采用防伪技术可分为普通印油和防伪印油。
11、原子印油:指供原子印章用的一种专用印油,也可用于印台印油。
原子印章的结构特殊,其用印油的成份不同于印泥和普通印油,根据章油是否固化一体,原子印油又分为渗透性印油和固化性印油两大类。
12、光敏印油:指供光敏印章用的一种专用渗透性快干印油,具有不渗透、不扩散、即印即干的特点。
13、印台:专门用于储存印文材料的盛器,便于盖印时反复蘸取使用。
14、印盒:专门用于保存印章的存储物。
有些印盒内还有专门用于储存印文材料的部位。
15、印鉴式样:指留供核对以防假冒或供比对的印文式样,如在银行开户、工商登记时所留印鉴式样,或印章印文同一认定中用样本印章盖印的样本印文等。
16、检材印文: 需要进行鉴定的可疑印文。
17、样本印文:供比较、对照的印文。
18、检材印章: 需要进行鉴定的可疑印章。
19、样本印章:供比较、对照的印章,用其盖印的印文称为印鉴式样或实验样本印文。
20、印文特征:指印章在制作、使用、保存过程形成的印面结构特性在印文中的具体表现,是印章印文同一认定的客观依据。
四、印文特征的种类印文特征分为印文规格特征和印文细节特征。
印文规格特征主要包括:印文内容、印文结构、印文布局、印文形状、印文大小尺寸等;印文细节特征主要包括:印文文字笔画、线条、图案、留白的形态、布局和搭配比例关系,以及在制作过程中形成的特殊暗记、疵点、划痕、残缺及反映雕刻工具特点的细微痕迹和印章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印面墨迹分布状态、印面附着物、磨损及修补、清洗形成的缺损、特殊暗记等。
1、印文内容特征主要指印文上表明印文所代表的单位、机构、部门的名称或个人的姓名,或其它用途(如财务专用章等)的文字内容,也包括除印面文字外的其它内容,如印文图案等。
2、印文结构特征指印章印面上构成印文的基本元素及其特性,印文结构通常由文字、图案、边框和空白等四部分基本元素构成。
由于印文的种类和用途不同,其印面结构也有所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如国务院直属机关的印章,要求印文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中央刊五角星等;国家行政机关内设立的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规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直行等。
3、印文布局特征指构成印文的基本元素如文字、图案、边框之间具体的排列组合、搭配比例等空间分布关系。
4、印文形状特征指印文的外框形态。
目前常见的公章为圆形,也有方形、椭圆形,专用章还有三角形等形状,而名章的形状就各式各样,甚至有不规则形状的印文。
5、印文尺寸特征指印文外框的大小尺寸。
不同形状的印文,其大小有不同的测量和表达方法,如圆形一般用直径表示;方形可用长、宽或对角线表示;椭圆形态或不规则印文均可用横向和纵向最大值表示。
6、印文文字特征指印文文字的字形、字体及文字大小、笔画长短、粗细等,及单字与单字之间、单字笔画之间的布局、搭配比例等空间分布关系。
7、印文线条特征指印文的边框和内部线条的形态、结构和大小、长短、粗细等,及线条之间的布局、搭配比例等空间分布关系。
8、印文图案特征指构成印文图案的各部分如点、线、面的形状、结构、大小、长短、粗细等,及各部分之间的布局、搭配比例等空间分布关系。
9、印文留白特征指印文空白部分的结构、形态等分布状态,及空白部位出现的除印文文字、图案、线条等印文内容外的多余印迹,其出现的部位、结构、形态等分布状态及与印文各部分内容之间的空间分布关系等。
如印章在制作过程中形成的疵点、底纹等;或在伪造印章的过程中由于对原始印文的印文特征理解上的差错或受原印文处其它内容如交叉文字笔画的干扰,而将原印文上非原始印章印面上的一些特征固化,从而形成伪造印文的空白部位出现多余的疵点、底纹、笔画、线条等。
10、印面墨迹分布特征指印章印面墨迹的深浅、浓淡、堆积、空白等的分布特点在印文中的具体表现,以及印面墨迹盖印后在纸张等文件载体上的吸附、渗透、洇散等特点。
印章的结构、章面材质、印文材料特性的不同,以及盖印条件的变化和印面老化等原因,都会形成印面墨迹不同的分布特点。
11、印面缺损特征指印章在制作、使用和保存过程中因清洗、摩擦、磕碰或印章印面材料的老化等原因形成的印面笔画、线条的磨损、残缺或变形等特征。
12、印面附着物特征指印章章面吸附的非印面固有的细小物质的位置、结构、形态和大小、长短、粗细等,及其与印文上其它特征之间、相互之间的布局、搭配比例等空间分布关系在印文中的具体表现。
由于印章章面和印文材料在保存、使用过程中其表面容易吸附来自周围环境的细小物质,如尘埃、毛发、纤维、纸屑、烟灰等,在盖印过程中印面和印文材料表面的接触又会使这些附着物相互混杂或转移。
因此,印章在盖印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印面附着物,其出现的随机性很强,一般持续的时间不长,容易发生变化,特征价值较高。
13、印面暗记特征指印章在制作过程中或在使用过程中,为了防伪或其它目的故意在印面上制作的各种记号。
常见的印面暗记特征是在印面上形成文字笔画或线条的残缺特征,这些痕迹往往比较明显,容易被发现,但与印面缺损特征之间往往难以区别,通常被视为印面缺损特征。
14、印文材料特性指印文墨迹的理化特性,如墨迹的颜色、光泽、显微结构、形态及其光谱特性和成分等。
第2部分《印文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一、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印文特征比对表》的制作步骤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印章印文鉴定中《印文特征比对表》的制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三、《印文特征比对表》的制作原则1、印文鉴定应当制作《印文特征比对表》,以便能对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反映出的印文特征的异同情况、变化范围、程度、形成原因等逐一进行全面的对比分析,并对主要印文特征进行标识或说明。
2、《印文特征比对表》根据比对的内容,分为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整体内容的比对、局部内容的比对和单个文字、图案、线条的比对。
3、印文鉴定中,通常只需要制作整个印文的《印文特征比对表》,不需要另外再制作局部内容和单个文字、图案、线条的《印文特征比对表》,但如需对印文局部内容或单个文字、图案、线条的进行重点的比对分析,也应制作相应《印文特征比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