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科学技术史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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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科学技术史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理学一级学科代码:0712一级学科名称:科学技术史

一、学科简介

20世纪60年代,王鹏飞、冯秀藻、陈学溶等老一辈气象学家开拓气象科技史领域。1983年成立中国气象学会气象史志委员会,挂靠我校。2011年获科学技术史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组建科学技术史研究院,2017年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科点依托全国排名第一的大气科学学科,以历史气候、地理、海洋、环境变迁与人类文明研究见长,气象科技史方向独树一帜。在国内率先开展传统工艺理论体系与振兴路径探索,在造纸术起源与演变、传统工艺调查和古代科技交流传播研究等国内领先。

学科点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第七。已建成两个省部级平台:省部级(中国气象局)重点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省重点序列);四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

拥有研究人员28人,其中7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江苏省“青蓝工程”等人才工程。2012年以来共发表CSSCI、SSCI、SCI论文200多篇、出版专著40部、获批省部级以上课题60多项。

研究生优质就业率名列前茅,供职于国家级或省部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博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多数已成为本部门业务骨干。

二、培养目标

科学技术史学科旨在通过规范的学术训练,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科研和应用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具备在科学技术史、科技考古、科学传播、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从事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胜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业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教学、科研、业务以及管理工作。

三、培养方向

1、方向一:气象科技史

2、方向二:技术史与传统工艺

3、方向三: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

4、方向四:科学技术与社会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1、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

一般为3-4年。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博士论文答辩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学分要求:博士生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学分7学分,总学分不少于13学分。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1、博士生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和学科点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针,具体指导方式为导师负责制,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学科点和博士生三个方面的积极性。

2、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要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主要包括课程学习、学术交流、学术成果和实践四个环节的详细目标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经学科点负责人和导师签字确认后,在入学两个月内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3、博士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和论文写作并重的方式,课程学习一般在一年内完成,科研实践不少于一年,从事论文写作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学年。

4、指导教师应积极引导,着力培养博士生独立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方式灵活多样,提倡和鼓励相关学科之间的交叉,以促进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的发展。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和互动性,师生合作、教学相长。

5、博士生要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6次以上课程学习以外的专题学术讲座,并将有关书面记录或撰写的心得体会提交导师签字确认,在第四学期结束前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6、博士生要参加一定的教学、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有利于培养博士生多方面的工作能力。教学、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要完成40学时(不计学分)。建议在导师辅导下完成一门课程教学工作,参加本研究方向并鼓励跨研究方向的相关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周。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导师负责安排。

七、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应表明博士生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应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工作,反映博士生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的专门知识。通过学位论文工作,培养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分析、综合能力,培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严谨踏实的治学态度。

1、选题与开题

博士论文选题应以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背景,应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并具有学术创新。论文选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广泛文献阅读、学术调研,明确研究方向,予以确定。一般应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前开始准备。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2学期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1年方可申请预答辩。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开题者,应提前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延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改变,如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化的,需重做开题报告。

2、论文中期检查

博士论文工作进行到中期,由博士生向专家评审组作论文中期报告,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提出下一阶段的计划和措施,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给与会专家审议。要在校内公开举行学术报告,报告需聘请本研究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对中期报告进行审议,报告会由学院指定相关专家主持。与会专家应对报告提出中肯意见和建议,论文中期报告通过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经导师和与会专家审查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博士生中期考核结论分为“通过”、“延期重新考核”、“不通过”三种。考核结论为“延期重新考核”的博士生,给予半年考察期,半年后再次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博士生,或在最长修业年限前一年仍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按照有关规定应给予退学处理的,由考核专家组上报研究生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审批,并做出处理决定。硕博连读生,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议,报学校批准后,转为硕士生培养。

3、学位论文的写作和要求

按学校学位论文写作要求执行。博士学位论文应该选题准确、数据翔实、分析严谨、结论正确、格式规范、文字简练。

4、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和答辩

研究生必须学完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完成所有必修环节,方能申请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能申请正式答辩,且论文预答辩与正式答辩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

5、申请学位

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学位论文内容以及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本学科的特点。

八、实践环节

学术报告,属于必修实践环节,1学分。

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期间,应至少举行两次不少于1小时的公开性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由学科点负责对其学术报告效果进行考核。博士研究生还应参加不少于6次的学术活动,包括校内外学术报告、学术会议、教学或科技比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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