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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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新境界
作者:丁柏铨
来源:《作文周刊(高考版)》2016年第12期
【编者按】
互联网让地球变成了村庄,每个国家,每个网民都在这张网中。其中,安全是互联网造福人类的前提,捍卫网络安全,既需要国家的顶层设计,又需要技术支撑;既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又需要廣大网民共同参与,有浓厚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信息人人共享,清朗网络环境人人有责。
自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提“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来,习总书记在各种场合,多次提到“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这一概念的阐发,体现了习总书记开阔的视野和宽广的胸怀。世界各国人民乃至全人类,命运相通、相连,这是不争的事实,而构建“命运共同体”无疑是一种更高的愿景。在最近举办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总书记又提出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概念。毋庸讳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之一。笔者认为,它包含着以下四个逻辑层次。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以互联网为纽带、原动力而形成的。“各国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主要是互联网使然;“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是互联网使“地球村”由梦想变成现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与互联网不无关系。一言以蔽之,互联网提供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基础。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欲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合乎逻辑的延伸。如果说,中国在现实世界中要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话,那么,在由网络构成的虚拟世界中,也就必然需要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虽构建于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但却有赖于现实社会中人们的共同努力。问题的关键是,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网络的使用者——人,以及人所处的世界是客观实在的。这就揭示了虚拟空间中的“网络命运共同体”与现实世界中欲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的紧密逻辑联系。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既是利益共同体,又是责任共同体。互联网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利好,使今天的人类比之历史上的人类,获得了新的思维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和新的生产方式,可以尽享互联网之利。但不可否认,互联网也对人类构成了新的严峻挑战:各国的国家安全屡屡受到威胁;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的恐怖、淫秽、赌博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在不同国度,公民的个人隐私频频遭到侵犯;网络空间中虚假不实的信息充斥,互联网天空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清朗程度。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内,共享利、同尽责当是题中应有之义。况且,由于网络空间无门槛、无边际、无疆界,离开了共管,对于共同体成员而言,利必会受损,祸定会殃及。“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
社会的共同责任。”在这一层次上,“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利与责相结合、相统一的内核被极为清晰地展现出来。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对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宗旨的拓展和提升。“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信息的价值在于互通。”互联网的力量来自互联,因互联互通,许多奇迹因此而发生;但同样因为互联互通尤其是移动互联,也会使虚拟世界中出现许多乱象,再由虚拟世界而波及现实世界。提出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旨在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的共享和共治。共享由互联网带来的福祉,是命运共同体中任何成员该得之利;共建秩序、共同治理,制止网络空间中的各种弊端,是命运共同体中任何成员的应有责任。在这一层次上,“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宗旨不仅得到了详尽的阐释,而且被推进到了一种新的境界。
(选自“人民网”2016年1月5日)
本文从四个层次论述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语言严谨准确,观点深刻全面。
1.结合文章内容,联系自身实际,谈谈你如何看待“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新概念?
2.如何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