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7025:2017期间核查程序
ISO17025:2017标准(参考)物质管理程序
1.目的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对标准(参考)物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2.范围适合用于检测的标准(参考)物质的使用、储存、保管等活动。
3.职责3.1技术负责人应:3.1.1负责监督对标准(参考)物质管理的执行情况。
3.1.2负责对标准(参考)物质报废的审核批准。
3.2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应:3.2.1负责建立《标准(参考)物质登记表》。
3.2.2负责标准(参考)物质的购买、储存、使用、报废管理。
4.工作程序4.1 标准(参考)物质的购置4.1.1见《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品管理程序》。
4.1.2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应建立《标准(参考)物质登记表》。
4.2 标准(参考)物质的管理要求4.2.1标准(参考)物质的标识:所用于检测的标准(参考)物质均应贴有唯一性的管理编号,并对其状态加以监控,以防止超期限、超范围使用。
4.2.2标准(参考)物质应专柜保存,保存条件应符合标准(参考)物质保存要求,注意防晒、防震、防潮等,避免失效或损坏。
4.2.3标准(参考)物质的发放、领用实行登记审核制度。
由使用人填写《标准(参考)物质领用表》,经审核后领取。
4.2.4标准(参考)物质在使用时,使用人员要填写《标准(参考)物质使用记录表》及《标准(参考)物质溶液配制记录表》,保管人员要不定期进行检查。
4.2.5标准(参考)物质的量值溯源见《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
4.2.6标准(参考)物质的报废:对于过期的、变质、已失去使用价值的标准(参考)物质,则由检测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由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确认后填写《标准(参考)物质报废申请表》,技术负责人审核,质量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回收、销毁等方法妥善处理。
4.2.7标准(参考)物质的期间核查见标准(参考)物质核查作业指导书。
4.3标准(参考)物质的技术档案4.3.1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应对标准(参考)物质建立技术档案。
包括以下内容:4.3.1.1标准(参考)物质名称、编号;4.3.1.2标准(参考)物质相关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供应商名单、验收记录等);4.3.1.3标准(参考)物质的技术文件(如:证书、说明书、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等);4.3.1.4标准(参考)物质的使用记录、报废申请等;4.3.1.5检定/校准计划;4.3.1.6标准(参考)物质的保管场所;4.3.1.7标准(参考)物质的使用规范、操作规程等。
ISO17025:2017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1 目的标准物质是量值溯源的一个重要工具,其质量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
为了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和给项目实验室编制类似程序文件提供指引,特制定本程序。
项目实验室需要根据本程序文件的指引以及结合项目实验室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类似程序文件并发布生效。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项目公司实验室的标准物质的采购、使用、运输、储存等过程。
3 职责与权限3.1 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对标准物质验收,使用,储存管理的执行情况。
3.2 检测员:负责标准物质验收,配制使用,核查并作好相关记录。
3.3 试剂管理员:对标准物质进行管理。
3.4 文控管理员:收集保管标准物质的验收、贮藏、配制、核查的记录。
4 定义4.1 标准物质:一种已经确定了具有一个或多个足够均匀的特性值的物质或材料,其特征被证实适用于测量中或标称特性检查中的预期用途。
4.2 有证标准物质:附有由权威机构发布的文件,提供使用有效程序获得的具有不确定度和溯源性的一个或多个特性量值的标准物质。
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标准物质的购置5.1.1 检测员填写《实验室采购申请单》(XX-Lab-QP-09-1),提出标准物质的购置申请,然后报技术负责人审核,实验室主任批准购置交采购部购置。
5.1.2 所购标准物质必须能够溯源,必须在有效期内,必须有证书或能证明其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生产商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标准物质证书应存档。
5.2 标准物质的验收5.2.1 标准物质购置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记录在《标准物质验收记录》(X X-Lab-QP-06-2)中,验收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包装、有效期、标准物质证书、技术指标检验结果等内容。
验收合格后,由试剂管理员登记入册,建立《标准物质台账》(X X-Lab-QP-06-1)。
5.2.2 标准物质编号必须具有唯一性,实验室的标准物质编号规则如下:“XX-S-ZZ-YYYY-购入流水号”说明:a) XX是项目公司名称的拼音缩写;b) S是标准物质“Standard”的英文缩写;c) ZZ标准物质简称;c) YYYY是年号;d) 购入流水号是从001到999的自然数,按照购入日期先后顺序,从小到大排列。
ISO17025:2017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程序
1.目的为维护仪器设备在使用期间处于可靠的标准状态,确保检测结果的质量,对仪器设备实施期间核查,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本中心检测仪器的期间核查活动。
3. 职责3.1技术负责人应:3.1.1 负责期间核查计划、方案、作业指导书的批准。
3.1.2负责核查结果不符合的设备整改方案的制定,监督其实施。
3.2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应:3.2.1负责编制期间核查计划、方案及作业指导书。
3.2.2组织检测室相关人员对仪器进行期间核查,并做记录。
3.3检测人员应:按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操作,协助完成期间核查工作。
4. 工作程序4.1期间核查计划4.1.1为能有针对性的开展期间核查活动,每年应制定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计划,其计划的内容可包括:4.1.1.1计划期间核查时间;4.1.1.2需进行核查的仪器设备;4.1.1.3针对不同的设备确定核查频次(一般情况下,至少一项);4.1.1.4期间核查方案、方法(见《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4.1.2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编制《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
4.2核查仪器设备的选择4.2.1使用频率高、漂移性较大的仪器设备;4.2.2仪器设备在使用中,有可疑现象出现;4.2.3当对数据进行统计发现不利趋势时,其设备应列入核查范围。
4.3期间核查方案4.3.1根据期间核查计划的内容,实施计划前,应对具体的各类仪器设备分别编制《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4.3.1.1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及设备管理编号;4.3.1.2参加设备核查人员、时间;4.3.1.3采用的核查方法;4.3.1.4该设备检定周期时间;4.3.2应有相关文件及记录(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等)。
4.3.3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编制《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方案》,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
4.4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4.4.1针对不同的仪器设备,选用不同的核查方法,编制相应的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ISO17025:2017设备管理程序
设备管理程序ZLJC-2021-CX-008 版本:1/0 1.目的为保证检测所需的设备设施得到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
用于检测的设备的处理、运输、储存、使用和按计划维护,应有利于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设备包括检测活动所必需并影响结果的仪器、软件、检测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的管理过程。
3.职责3.1中心主任负责批准设备设施的配置;3.2技术负责人负责设备设施的技术能力保证;3.3实验室负责设备设施的使用和能力管理以及日常的管理;3.4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台帐的建立、领用、维护计划的编制和下达、标识、停用、报废、档案的管理;3.5实验室负责执行设备维修计划的实施,设备管理员协助完成。
4.程序内容4.1申购4.1.1由实验室提出设备购置申请,填写《仪器设备申请表》,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中心主任批准。
重要的仪器设备除填写《仪器设备申请表》外,还应提交供方调查评价材料,执行《服务和供应品管理程序》;4.1.2对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内容应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提出审核意见提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牵头召开评审会报公司批准。
4.2购置4.2.1本中心实验室下达采购计划,综合科负责设备的采购;4.2.2本中心综合科负责采购相关资料的归档,包括购置合同。
4.3验收4.3.1仪器设备购入后应经调试,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验收由设备管理员和实验室进行,并填写《仪器设备验收表》。
验收表归档存入仪器设备档案,验收时应分为:1)开箱验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检查主机、附件与合同及装箱单是否一致,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程、使用说明书等对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的符合性进行验收;2)功能验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对功能指标按技术合同和产品说明书进行验收或委托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负责进行验收;3)计量性能验收:检测设备应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ISO17025-2017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验证管理体系是否持续符合CNAS-CL01:2018(idt ISO/IEC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能否得到有效实施、保持和改进,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所有区域和所有要素的内部审核。
3.0职责3.1最高管理者a)批准“年度内部审核计划”;b)确保内部审核所需的资源。
3.2质量主管a)全面负责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b)制定“年度内部审核计划”c)确定内部审核组长和审核员;d)批准“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报告”;e)向最高管理者报告内部审核结果。
f)负责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3.3办公室a)协助质量主管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内部审核计划”;b)负责内部审核资料、记录的保管。
3.4内部审核组长a)编制、实施本次内部审核实施计划;b)编写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报告。
3.5内审员:根据审核组长分配的任务开展内部审核工作。
3.6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内部审核组开展审核工作。
4.0工作程序4.1年度内部审核计划4.1.1根据受审核区域及其活动的状况和重要程度,并根据以往审核结果和管理层的需要,质量主管策划实验室年度审核方案,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确定审核范围、频次和方法,报最高管理者审核批准。
内部审核每年不少于一次,并要求覆盖实验室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和所有部门。
4.1.2出现以下情况时,由质量主管策划并上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及时组织附加内审:a)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b)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客户对某一环节连续投诉;c)发生严重不符合检测工作或偏离实验室的政策、程序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外部要求的变化;d)在接受第二方、第三方审核之前;4.2内部审核准备4.2.1审核员应由经过培训并熟悉管理体系、由最高管理者任命为审核员的人员担任;4.2.2质量主管负责组织落实审核组,确定审核组成员,指定审核组长;4.2.3审核组长负责本次内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只要人力资源允许,安排审核任务时注意审核员不审核与自己工作直接相关的部分;4.2.4审核组长组织审核组成员编制本次“内部审核实施计划”,经质量主管审核后,上报最高管理者批准。
ISO17025-2017检测方法的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对本公司开展的检测活动(包括样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以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测数据的统计技术)中所采用的方法进行控制。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检测活动中方法收集、选择、制定、使用、管理和确认。
3.0职责3.1 检测部负责对所开展检测项目依据方法的收集和确认,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实施和修订;检测方法的开发和制定;非标准方法的确认。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开展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及作业指导书应用的批准,负责对偏离标准方法(非标方法)的批准。
3.3 综合部负责标准方法的有效性确认、更新管理工作;负责标准、作业指导书的分发、复印和保存。
3.4 检测人员对方法应熟悉、理解并能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
4.0管理程序4.1 检测方法的识别在体系运行之初,检测部应根据所开展的检测项目及质量手册中方法的选择原则,选用适合的检测方法开展检测,以满足预期用途,并形成《技术标准一览表》,报综合部管理。
a. 客户指定检测所用方法时,经合同评审人员审定,如果符合测试要求,应采用客户指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工作。
b. 当客户未指定检测所用方法时,应选择国家标准发布中发布的方法,或行业、地方发布或经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的标准,并在实验工作中采用。
c. 如果客户提出的方法不合适或已过时应向客户做出说明。
d. 在检测前,有关人员应证实能够正确运用所使用的标准方法,如果方法标准发生变化,应重新予以证实。
4.2 检测方法的时效性确认4.2.1 检测方法收集后应由综合部对方法的时效性进行确认,确认按以下规定执行:(1) 在体系运行过程中每六个月,综合部应对《技术标准一览表》中的检测方法、评判标准通过标准化研究机构的网站进行一次时效性确认,及时将更新的方法通报给使用部门,在使用部门确认能满足预期项目的开展后,由综合部更新《技术标准一览表》。
(2) 资质认定初次、复查、扩项申请提交前的1个月内,综合部应将申请项目中应用的方法列表后,报标准化研究机构,由其出具正式的“方法有效性确认报告”。
ISO17025:2017内部审核程序
内部审核程序ZLJC-2021-CX-028 版本:1/0 1.目的规范内部审核活动,验证检测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是否满足CNAS标准或其他相关准则文件的要求;验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持续符合管理体系的要求;检查组织的质量手册及相关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是否在工作中得到全面的贯彻;将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可以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为组织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中心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活动的全过程。
3.职责3.1中心主任批准《年度审核计划》;3.2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内审工作,制定《年度审核计划》,并负责建立内审组、委派内审组组长、批准内审具体实施计划、内审活动中的纠正措施和内审报告;3.3审核组长负责制订具体《内审实施计划》和《内审报告》,由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负责对纠正措施跟踪验证;3.4内审员负责编制内审检查表,实施内部审核活动,填写内审用的各种记录;3.5综合科负责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活动的资料保存、归档。
4.程序内容4.1审核人员要求(1)内部审核人员应经过CNAS-CL01:2018《检测和检测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培训,取得内审员证书;(2)获得本中心正式聘用内审员资格;(3)熟悉本中心管理体系文件及审核工作程序,熟悉检测业务;(4)能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5)善于观察和发现问题,正直、正派,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口头、书面的沟通能力。
4.2审核计划的编制4.2.1质量负责人于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审核计划》,正常情况下本中心内部审核每年不少于一次,以确保管理体系的每一个要素至少12个月被检查一次。
当本中心机构人员发生重大调整、客户抱怨涉及本中心管理体系、当发生偏离和不符合的性质较严重时,有必要进行附加审核;4.2.2年度审核方案应包括管理体系的全部内容和覆盖质量职能分配表中所有部门及本中心开展的所有检测工作;4.2.3质量负责人按《年度审核计划》或附加审核要求,在具体实施前的一周内成立审核组和确定审核组长;4.2.4《年度审核计划》编制完毕报中心主任批准;4.2.5由审核组长编制完成每次具体的《内审实施计划》,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审核目的和审核依据;(2)审核范围(审核的内容和部门);(3)审核组成员分工;(4)审核日程安排;(5)审核的其它事项,如各部门对审核的配合要求、纠正措施制定、实施和验证等。
ISO17025:2017内部审核程序
密级SECRECY:版次ISSUE:代替SUPERSEDE:符合ISO/IEC17025:2017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程序文件ISOIEC17025:2017 文件编号内部审核程序(共 11 页)此处可填写实验室名称此处可填写实验室英文名称发文单位 DESIGN DEPARTMENT:编制 PREPARE:审校 CHECK:审定 EXAMINE:标审STANDARD:批准APPROVAL:内部审核程序1 目的为验证管理活动是否持续符合认可准则及其他相关准则文件的要求,评价质量手册及相关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是否在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为组织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2 范围本程序文件规定了内部审核的职责、要求和工作程序。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3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CNAS-GL011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内部审核指南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结果报告程序4 术语4.1审核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ISO9000)注:内部审核,有时称第一方审核,由组织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用于管理评审和其他内部目的,可作为组织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
4.2管理体系控制实验室运作的质量、行政和技术体系。
(ISO/IEC 17025)4.3审核方案针对特定时间段所策划,并具有特定目的的一组(一次或多次)审核。
(GB/T19011)注:审核方案包括策划、组织和实施审核的所有必要的活动。
5 要求5.1 职责5.1.1 实验室负责人a. 批准年度内部审核计划;b.负责批准内部审核报告。
5.1.2 质量负责人a. 担任或任命内部审核组组长;b. 主持内部审核工作,制定“年度内部审核计划”。
ISO17025:2017现场检测和校准工作程序
密级SECRECY:版次ISSUE:代替SUPERSEDE:符合ISO/IEC17025:2017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程序文件ISOIEC17025:2017 文件编号现场检测和校准工作程序(共 9 页)此处可填写实验室名称此处可填写实验室英文名称发文单位 DESIGN DEPARTMENT:编制 PREPARE:审校 CHECK:审定 EXAMINE:标审STANDARD:批准APPROVAL:现场检测和校准工作程序1 目的为了规范现场检测校准工作过程,保证现场检测工作各个环节正常、有序地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及时、准确、有效。
2 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开展的所有现场检测、校准工作的管理与过程控制。
3 引用文件CNAS-CL01-A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记录控制程序人员控制程序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检测、校准工作程序结果报告程序4 术语现场校准本文件中的现场校准是校准实验室的校准人员携带测量标准及必要的辅助设备到实验室固定场所之外的场所实施的校准。
在有些国家称为出差校准。
可开展现场校准的项目,通常具有以下特点:a) 测量标准可携带、运输,并可在较短时间内安装使用;b) 实验室的校准人员需要出差到客户现场实施校准;c) 实施现场校准的场所的环境和设施满足校准要求,并具备校准所需的工作条件。
现场校准一般应由客户提供满足校准条件的场所。
现场校准使用的测量标准,应在完成现场校准工作后返回实验室固定场所。
当实验室在客户所在地设立固定的工作场所,配置和使用测量标准,开展校准活动时,应按多地点实验室管理和申请认可。
5 要求5.1 职责5.1.1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实施现场检测、校准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对实施现场校准的人员的培训应包含确保现场校准可靠实施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如测量标准的包装、运输要求,现场校准工作条件的确认等。
以及组织、安排与管理现场检测任务,并负责识别、消除潜在利益冲突。
ISO17025:2017实验室-期间核查程序
1目的为确保本中心的仪器设备保持原校准/检定的状态,维持其最佳溯源/测量的能力,及早发现仪器设备的失准,避免错误的蔓延。
2范围适用于开展实验室活动中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使用频繁的、经常在恶劣条件下使用的、容易损坏的、性能不稳定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测试设备、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消耗品或辅助装置等。
3职责3.1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估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设备、测量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
批准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和期间核查方案,并对核查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2检测人员负责起草期间核查指导书。
3.3资料管理员负责期间核查记录的存档。
3.4质量监督员负责对期间核查进行监督。
3.5检测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期间核查。
4程序4.1期间核查的设备4.1.1新购测量仪器设备、首次使用或保存时间较长的标准物质等。
4.1.2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结果证明其检定或校准数据超出其稳定性允许误差的。
4.1.3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可疑现象发生等。
4.1.4使用频率较高的设备。
4.1.5具体例如本中心的电子分析天平、直读光谱仪、万能试验机等。
4.2核查周期核查周期原则上为3个月,当遇到假期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可以适当推后,但最多不得推后15个工作日。
4.3期间核查可选用的方法a.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仪器设备、有证标准物质或参考标准进行核查;b.采用同等精度的仪器设备、参考标准进行对比;c.选用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的样品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进行多次重复检查,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评估;d.通过对样品不同特性检查结果的相关性进行验算。
e.依据各设备的《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4.4期间核查的方案4.4.1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测人员、设备管理员,根据设备的性能及其使用情况、标准物质稳定性,评估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等核查频次要求。
4.4.2检测组组长制定期间核查计划和核查方案,依据检查间隔及结果评定要求,按被检查对象分类编制《设备期间核查计划》。
ISO17025:2017实验室-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页次第 75 页共 6页文件名称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发布日期2019年1月1日1 目的为了提高检测工作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及可信度。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检测工作全过程的监控和能力验证。
3 职责3.1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质量控制计划,对质量控制的结果进行评审。
3.2 检测组组长负责编制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内部控制计划。
3.3 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实施质量控制计划。
3.4 主任负责质量控制计划的批准。
4 程序4.1 编制年度质量控制计划和项目计划4.1.1 检测组组长应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质量控制计划》,对参加的部门、人员、时间、所选用的质量控制技术方法,以及所做的结果进行评审。
4.1.2 可以选用的质量控制技术方法有:4.1.2.1 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
4.1.2.2 参加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
4.1.2.3 利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性检测。
4.1.2.4 对留样进行再检测。
4.1.2.5 使用其他已校准能够提供可溯源结果的仪器。
4.1.2.6 的量和检测设备的功能核查。
4.1.2.7 适用时,使用核查或工作标准,并制作控制图。
页次第 76 页共 6页文件名称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发布日期2019年1月1日4.1.2.8 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
4.1.2.9 物品不同特性结果之间的相关性。
4.1.2.10 审查报告的结果。
4.1.2.11 实验室内比对。
4.1.2.12 盲样测试。
4.2 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的开展4.2.1 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或主管机构安排进行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本中心应积极主动参加,如当时确有实际困难无法参加时,应以书面形式申请暂不参加。
4.2.2 比对与能力验证项目的选择4.2.2.1 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或主管机构下达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计划所涉及的项目。
4.2.2.2 本中心自行组织的比对与能力验证项目,由技术负责人与检测组讨论决定,主要包括:a.客户投诉的项目;b.新开展的项目;c.其他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或有必要的检测项目。
ISO17025-2017实验室数据控制与信息管理程序
ISO17025-2017实验室数据控制与信息管理程序XXXXXXXX有限公司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程序文件编号:版本:编制:审核:批准:XXXXX有限公司发布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程序1.0目的为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计算、处理、记录、报告、存储、传输的准确、可靠、有效和保密,特编制本程序。
2.0范围2.1检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2.2临界数据和信息的处理;2.3检测数据和信息的计算和处理;2.4数据和信息的修约;2.5数据和信息的判定;2.6数据和信息的转移;2.7错误数据和信息的更正;2.8可疑数据和信息的处理;2.9计算机以及数据和信息的管理。
3.0职责3.1 技术负责人:a)组织编制、修订和批准自动化测量程序软件;b)组织对自动测量软件的验证;c)检测室负责人:d)定本部门检测原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方法;e)组织制定自动化设备的操作规程。
3.2 监督员:a)校核检测数据和信息和判定结果;b)对可疑数据和信息进行验证。
3.3 检测员:a)认真采集和记录原始数据和信息;b)按规范计算和处理数据和信息。
3.4 技术负责人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0程序4.1数据和信息的采集4.1.1检测室负责人应按照本部门承检标准和检测细则的要求,规定出每一类承检产品或项目的检测原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方式和格式。
4.1.2如采用自动采集或打印原始数据和信息,检测室负责人应对采集数据和信息所用的测量系统实施验证和控制,控制方法参见本程序第4.4.4条。
4.1.3采集的原始数据和信息应进行修约或截尾,遵循先修约后运算的原则,最终报出数据和信息的有效位数应当遵循标准的规定或多出标准规定一位。
4.2临界数据和信息的处理4.2.1当测得值接近临界控制值时,检测人员应当增加测量次数,以观察测量结果的发散趋势。
如果连续观测到的测量值趋于平稳或收敛,则可以按照数据和信息处理的规定或程序进行数据和信息处理。
4.2.2如果连续观测到的测量值趋于发散,应查找发散原因,以判断是测量仪器还是被测物品的问题。
ISO17025:2017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结果质量控制程序ZLJC-2021-CX-016 版本:1/0 l.目的为提高本中心检测工作质量,确保结果的有效,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合于本中心对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活动。
3.职责3.1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工作,审批质量控制方案;3.2实验室负责编制结果质量控制计划,并实施;3.4综合科将引用文件记录保存、归档。
4.程序内容4.1质量控制4.1.1计划制定4.1.1.1每年年初编制《年度质量控制计划》,并同时列入外部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和机构间比对。
如当时未能预计,则在需要时作为该年度方案的临时补充性项目,并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4.1.1.2编制的质量控制计划内容应包括:(1)质量控制方法:应考虑内部质量活动如内部人员比对和参加外部质量活动如参加能力验证计划;(2)质量控制项目及依据,质量控制项目应监控到所有的检测范围;包括考虑检测对象、项目/参数、样品体及检测方法、人员;(3)参加部门、人员;(4)时间安排及要求;(5)结果的评定的方法,方案中应明确每项监控活动数据分析结果可接受准则。
4.1.1.3编制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检测业务量;(2)检测结果的用途;(3)检测方法本身的稳定性与复杂性;(4)对技术人员经验的依赖程度;(5)参加外部比对(包含能力验证)的频次与结果;(6)人员的能力和经验、人员数量及变动情况;(7)新采用的方法或变更的方法等。
4.1.1.4检测质量控制的方法可采取:(1)通过使用质量控制物质制作质控图持续监控准确性和精密度;(2)使用其他已检测能够提供可溯源结果的仪器;(3)检测设备的功能核查;(4)核查记录;(5)检测设备的期间核查;(6)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重复检测;(7)定期留存样品进行重复检测;(8)内部比对,如监控同一操作人员的精密度或不同操作人员间的精密度;(9)审查报告的结果;(10)盲样测试。
4.1.1.5必要时通过与其他实验室的结果比对监控能力水平。
ISO17025:2017设备期间核查程序
设备期间核查程序ZLJC-2021-CX-010 版本:1/0 1.目的为确保仪器设备在检测有效期内正常运行和正确使用,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检测使用频繁,损耗较大、漂移率大,有稳定性考核要求的在用仪器设备。
3.职责3.1技术负责人组织设备期间核查工作;3.2实验室负责实施期间核查;3.3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期间核查记录的归档。
4.程序内容4.1需进行期间核查的时机:(1)计量标准、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有可疑现象发生等;(2)对设备的准确性产生怀疑时;(3)使用环境恶劣、稳定性差的仪器设备;(4)使用频次高、要求精确度高的仪器设备;(5)仪器设备维护后;(6)仪器设备迁移后;(7)在两次检定之间。
4.1.1在一般情况下,技术负责人安排检测人员和设备管理员对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设备编制《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指导书》,报中心主任批准后实施。
4.1.2期间核查指导书应包括如下内容:(1)核查的项目;(2)核查的方法:——核查前准备;——核查实施;——判断标准和误差计算方法;(3)核查周期;(4)核查记录。
4.2期间核查选用的方法根据本中心实际情况和检测工作,从设备的特性以及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采用下列期间核查方法:(1)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计量标准、仪器设备或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检查;(2)选用技术性能参数稳定的样品,选用相同测量原理、结构、准确度等级的计量标准、仪器设备进行比对;对每次检测结果进行评估。
4.3设备管理员制定《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技术负责人批准。
4.3.1计划应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编号、型号规格,进行设备期间核查的时间、核查项目及方法:(1)设备管理员根据各标准装置、仪器设备和稳定性考核记录,确定需要进行核查的对象;(2)检测人员选择核查方法、确定核查间隔及结果评定要求,按被核查对象实施核查。
4.3.2并非每台仪器都要期间核查,如设备有下述影响因素需考虑要期间核查:(1)设备校准周期较长;(2)历次校准结果不稳定;(3)质量控制结果不满意;(4)设备使用频率和性能稳定性不良;(5)设备维护情况不佳;(6)设备操作人员及环境发生变化;(7)设备使用范围发生变化。
ISO17025:2017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程序
1.目的
验证本中心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体系和《评审准则》的要求,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2.范围
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和所有要素的内部审核。
3.职责
3.1中心主任:
3.1.1负责批准年度内部审核计划。
3.2质量负责人:
3.2.1负责组织协调内部审核工作;
3.2.2策划审核,任命审核组长,委派内审员,批准内审实施计划。
3.3审核组长:
3.3.1负责制定审核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内审工作,编制内部审核报告,组织对纠正措施实施的验证。
3.4岗位责任人:
3.4.1负责不符合项纠正/纠正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4.工作程序
4.1内部审核的策划
4.1.1质量负责人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内部审核计划,由中心主任批准。
4.1.2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滚动式审核或定期集中审核的方法(见《年度内审计划表(集中式)》
《年度内审计划表(滚动式)》),内部审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一般可安排在管理评审前进行。
4.1.3审核范围覆盖本中心所有岗位和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包括检测活动。
4.1.4当对不符合或偏离的鉴别、纠正措施实施而需进行附加审核时,由质量负责人安排对相关活动区域的临时审核,详见《实施纠正措施程序》。
4.2准备工作
4.2.1成立审核组:内审员由质量负责人委派,由经过培训取得内审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审核组长由质量负责人本人或委托人担任。
在审核中,内。
ISO17025:2017期间核查程序
1 目的为保证检测仪器设备在两次校准之间和标准物质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保持可靠的置信度,为项目实验室编制类似程序文件提供指引,特制定本程序。
项目实验室需要根据本程序文件的指引以及结合项目实验室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类似程序文件并发布生效。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项目公司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 职责与权限3.1 实验室主任:负责期间核查计划的批准。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期间核查计划及核查方法,并组织设备管理员及检测员对期间核查工作的实施,审核期间核查报告。
3.3 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实验室期间核查计划。
3.4 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期间核查工作的监督。
3.5 检测员:负责编制其所使用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作业指导,参与期间核查工作并编写期间核查报告。
4 定义4.1 期间核查:是指使用简单实用并具有相当可信度的方法,对可能造成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某些参数,在两次相邻的校准时间间隔/有效期内进行检查,以维持设备状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可信度。
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期间核查的时机应考虑:a) 检测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异常现象发生时;b) 设备使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如温度和湿度可能引起仪器的准确性失控或部分失效时;c) 设备在有效期限内长期(超过一个月)不用,而需重新启用时;d) 设备两次校准之间的例行检查(期间核查计划内容);e) 设备维修后;f) 使用过程中容易受损、数据易变或对数据存疑的设备;g) 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后返回的;h) 已经开封且容易挥发的标准物质,在有效期内的标准溶液(标准曲线及中间液),建议使用质控图作为期间核查的方式。
注:没有开封的有证标准物质,只要存放条件符合证书要求,一般只要定期进行外观检查。
5.2 期间核查的方法选择:a) 通过对样品不同特性检验结果的相关性进行验算;b)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核查;c) 核查不是再校准,但校准的某些方法可用于核查;注:标准物质包括各种质控样品、标准溶液,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时应注意所用的标准物质的量值能够溯源、在有效期内。
ISO17025-2017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对本公司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0适用范围适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领用、使用、标识、维护、修理、报废等项管理。
也包括设施的安装、调试、建设和维护等管理。
3.0职责3.1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和设施的申购、停用、降级、报废的技术性审核,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和建设、报废由最高管理者批准;3.2检测部负责仪器设备和设施购置申请、使用、日常维护以及仪器设备和设施操作规程的编写;3.3综合部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标识管理和档案管理,设施的安装、调试、建设和维护。
4.0管理程序4.1购置4.1.1检测部需购置仪器设备和安装配套设施,应填《申购表》,描述清楚仪器设备和设施性能及主要技术指标,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报综合部。
4.1.2综合部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查询出价格后,报相关负责人批准。
4.1.3批准后的由综合部采购,购置合同由综合部归档。
4.2验收4.2.1仪器设备和设施购入或安装后应经调试、验收合格,检测设备经计量检定,检测设施经检查或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由综合部会同检测部验收,仪器使用人在仪器设备和设施使用记录中的仪器启用验收记录中填写验收记录。
验收内容包括:(1)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工程,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检查主机、附件与合同及装箱单是否一致,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2)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程、使用说明书等对仪器设备和设施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
(3)由设备和设施安装、调试机构进行调试验收,验收、调试记录需复印后保留。
(4)由资格满足要求的机构对设备和设施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性能检定、校准、检测,提供有效的检定、校准、检测报告证书。
4.2.2验收后处理(1)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设施按本程序4.3条款建档。
(2)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设施由综合部与供方进一步协商处理。
4.3建档4.3.1综合部负责仪器设备的统一编号并登记,仪器设备编号由IE-顺序号。
ISO17025 2017期间核查管理程序
期间核查控制程序生效日期:版本: A1 页号:1/3期间核查控制程序生效日期:版本: A1 页号:2/3 1.0目的:为保持仪器设备校准状态在两次校准期间的可信度,降低由于它们的校准状态发生异常变化造成其量值失准给检测结果的正确可靠带来的风险。
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实验室需要做期间核查的各类仪器设备。
3.0职责:3.1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期间核查的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期间核查3.2技术负责人:审批核查方案;组织核查有效性评审,不符合处理批准。
3.3检测员期间核查的核查人由检测员担任,并按核查方案的核查方法和核查时机频次,实施期间核查,形成记录作出评定。
3.4监督员:监督期间核查的实施4.0程序4.1需定期进行期间核查的条件:(1) 量值不稳定、易漂移的设备(2)使用环境恶劣的设备(3)频繁移动的设备(4)对显示数据有怀疑的设备(5)能力验证结果有疑问的设备4.2 期间核查的方法a) 选用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的样品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每次测量结果进行评估。
b) 实验室间的比对。
4.3 期间核查方案的制定4.3.1 设备管理员针对4.1条的仪器设备,根据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稳定性记录,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设备和期间核查周期。
期间核查周期一般为6个月或2次检定、校准之间,也可依据设备的使用情况以及之前核查情况做调整。
4.3.2 设备管理员负责选择核查方法、确定核查间隔及结果评定要求,按被核查对象归类并编制期间核查方案,交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核查方案》应包括:(1)核查标准物质或核查物品的选用;(2)核查方法;(3)核查时机(4)核查对象期间核查控制程序生效日期:版本: A1 页号:3/3 (5)核查间隔和记录方式;(6)核查结果的判定方法。
4.5审批核查计划技术负责人对核查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汇总并批准年度核查计划,由监督员执行监督。
4.4 期间核查的实施4.4.1 设备管理员按照《设备期间核查方案》提请检测人员开展期间核查并填写《期间核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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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SECRECY:版次ISSUE:代替SUPERSEDE:符合ISO/IEC17025:2017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程序文件ISOIEC17025:2017 文件编号期间核查程序(共 16 页)此处可填写实验室名称此处可填写实验室英文名称发文单位 DESIGN DEPARTMENT:编制 PREPARE:审校 CHECK:审定 EXAMINE:标审STANDARD:批准APPROVAL:期间核查程序1 目的为确保测量设备和标准物质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内,保持检定/校准状态的可信度,缩短追溯周期,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文件规定了实验室期间核查的方法和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和检测、校准设备。
3 引用文件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风险和机遇控制程序设备管理程序4 术语无5 要求5.1 实验室汇总制定年度“期间核查计划”并对对核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专业部门负责制定“期间核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
5.3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室期间核查报告的审定。
5.4 技术负责人批准“期间核查计划”和期间核查报告。
6 程序6.1期间核查的对象a. 测量标准装置,标准物质,如新建立、新购置、使用年限较长、指示稳定性可靠性下降、有较高准确度要求以及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结果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b.检测、校准使用的关键设备(仪器),如使用频次高、使用环境恶劣、对检测结果有重大影响、移动使用、用于现场检测、曾经过载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的方法来保持设备的可信度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期间核查;c.性能老化、漂移较大和稳定性较差的在用设备必须通过期间核查控制设备状态。
d.可能被污染或变质的有证标准物质6.2 期间核查的要求a.每年年初,各专业对本专业需要核查的设备制定计划,填报BB400808,报技术管理室汇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年度核查计划。
b.测量标准的核查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但在两次校准(检定)之间,至少按计划核查一次;c.关键检测、校准设备的核查,可根据对设备校准状态可信度的掌握情况,按需要进行;d.性能老化和稳定性较差的在用设备,根据使用频率进行不定期核查;e.期间核查的实施以及实施频次应考虑成本控制和控制出错风险的平衡;f.测量标准和设备负责人负责正确选择期间核查方法,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
g.期间核查完成后必须及时填写核查记录及报告,并将核查记录及报告及时归档。
6.3 期间核查的人员期间核查工作应由熟悉核查要求的校准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的本专业工作经验。
6.4 期间核查的方法和判据不同的对象应采用不同的核查方法和判据,实验室应编制详尽的作业指导书。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以下内容:a. 核查目的b. 核查依据c.核查设备和核查标准只要可能,应选择测量不确定度优于核查设备或与其相当的测量设备作为核查标准。
当没有这样的测量设备时,可选择稳定性和重复性较好,分辨力满足要求的其他测量设备作为核查标准。
应妥善使用、保存和维护核查标准,当发生可能影响其测量结果准确性情况时,应对其是否适合作为核查标准进行评估。
d.核查方法和频次期间核查不需要对测量标准的全部参量和测量范围进行核查,可以只选取一个或多个典型点核查。
e.核查结果的评价6.5 期间核查报告期间核查完成后,无论核查结果如何,均由核查人员填写“期间核查报告”,核查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 项目名称;b.测量数据和计算(处理);c.对核查结果的评价(结论);d.环境条件:温度、相对湿度等;e.核查人员;f.核查时间。
6.6 核查结果的处理6.6.1 如经核查后结果符合判据允许值要求,则给出核查结果“满意”的结论。
6.6.2 如经考核后发现本次测量结果出现明显的偏离时(超出核查判据的允差范围)应在报告中给出核查结果“不满意”的结论,并立即着手查找超差的原因。
在查找原因的过程中,要停止正常检测、校准业务。
6.6.3 核查结果确认不满意的,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按照《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或《风险和机遇控制程序》执行。
6.6.4 经维修后的测量标准或设备(仪器),按《设备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
6.6.5 对核查结果确认“不满意”的测量标准或设备在本周期内所完成的检测、校准工作进行追溯。
如数据可能对客户利益造成影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客户,提请重新检测或校准(必要时)。
7 实施日期年月日8 附录附录A 文件产生的记录表格及填表说明附录B 期间核查方法和判据附录A(规范性附录)文件产生的记录表格及填表说明A.1 期间核查计划表期间核查计划制定:批准:年月日A.2 期间核查报告期间核查报告№本次核查结论:核查:审定:批准(技术负责人):附录B(资料性附录)期间核查方法和判据B.1 期间核查目的虽然规程中给出了检定周期,但人们无法保证在有效期内测量设备的技术性能能够始终保持。
为此,实验室认可准则中提出了期间核查的要求。
B.2 期间核查的适用范围期间核查是指使用简单实用并具相当可信度的方法,对可能造成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或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某些参数,在两次相邻的校准间隔内进行检查,以维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以确保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质量。
一旦发生偏移,可以采取适当的方法或措施,尽可能减少和降低由于设备或校准状态失效而产生的成本或风险,有效维护实验室和客户的利益。
期间核查主要是核查测量仪器、测量标准或标准物质的系统漂移。
因此,对于设备相对参数比较稳定的砝码、玻璃量器或专用量规等,可不进行期间核查。
B.3期间核查的方法及判据B.3.1期间核查的方法有多种,可根据其检定、校准、检测样品的特点,从测量设备的特性以及经济性、实用性、可靠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
B.3.2首先要有一个核查标准,用以对测量设备进行期间核查。
核查标准的性能必须稳定,它可以是上一等级、下一等级、或同等级计量标准、标准物质,也可以是准确度等级更高或较低的同类测量设备、实物样品等。
诸如砝码、量块、线绕电阻器、标准电池,或其他稳定性良好的留存被测物品。
B.3.3期间核查不是缩短周期的再校准,不需要对测量设备的所有功能、全部测量范围进行核查。
主要针对需要使用以及漂移较大的功能、测量范围或测量点进行核查即可。
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考虑核查参数和量程的选择:a)选择使用最频繁的参数和量程;b)必须分析历年的校准证书/检定证书,选择示值变动最大的参数和测量范围作为核查参数和测量范围;c) 对于新购设备,期间核查的参数和量程应选择设备的基本参数和基本量程。
例如数字多用表,通常可选择(1~10)V 测量范围的直流电压参数和1mA 直流电流参数进行期间核查。
B.3.4期间核查应排除诸如人员、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并尽可能在理想的环境条件下和理想的测量系统中进行,为此测量次数应足够(例如6~10次),通常取重复测量的平均值作为核查结果。
期间核查方法可以参照有关标准、规程、规范中的规定,也可以参照测量设备使用说明书中供应商提供的方法。
B.3.5 常用方法及其判定原则 B.3.5.1 传递测量法当对计量标准进行核查时,如果实验室内具备高一等级的计量标准,则可方便地用其对被核查计量标准的功能和测量范围进行核查,当结果表明被核查的相关特性符合其技术指标时,可认为核查通过。
当对其他测量设备进行核查时,如果实验室具备更高准确度等级的同类设备,当这类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不超过被核查测量设备不确定度的1/3时,则可以用其对被核查设备进行核查,当结果表明被核查的相关特性符合其技术指标时,认为核查通过。
当测量设备属于标准信号源时,也可以采用此方法。
要注意的是,从成本控制和时间保证等方面考虑,不推荐送外部上一级计量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的核查方式。
B.3.5.2 多台(套)设备比对法当没有高一等级的计量标准或其他测量设备,但具有多台套同类的具有相同准确度等级的计量标准或测量设备时,可以采取这一方法。
首先用被核查的测量设备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得到的测量值为y 1。
然后用其他几台设备分别对该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得到的测量值分别为y 2、y 3……y n ,计算y 1、y 2、y 3……y n 的平均值为y ,则当|y 1-y |U n1n -≤时,认为核查结果满意(式中U 为用被核查设备对该核查标准进行测量时的扩展不确定度)。
B.3.5.3两台(套)设备比对法当实验室只有两台(套)同类测量设备时,可用它们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得到的测量值分别为y 1、y 2。
假如他们的测量不确定度分别为U 1、U 2,则当满足 | y 1-y 2|2221U U +≤时,认为核查结果满意。
如变换为E n 值,则E n =222121U U y y +-。
若这两台(套)设备是溯源到同一计量标准,它们之间具有相关性,在评定不确定度时应予考虑。
当对标准物质进行核查时,也可用此法。
这时标准物质为被核查的测量设备,选取性能稳定、具有满足标准物质量值分辨力的测量设备作为核查标准,分别用两个同类的、性能指标相同的标准物质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得到两个结果,按上述判别准则进行判定。
由于被核查的标准物质类型相同、技术指标相同,因此两次测量具有相同的不确定度。
同时,由于两次测量在同一台测量设备上进行,因此其判别准则为:| y 1-y 2|U 2≤式中,U ——扣除由系统效应引起的标准不确定的分量后的扩展不确定度。
如变换为E n 值,则E n =U 2y y 21-。
B.3.5.4标准物质法当实验室具有被核查设备的标准物质时,可用标准物质作为核查标准。
如洗衣机测试设备的白度计,每次使用前应用白板校核白度计是否处于正常范围。
若用标准物质去核查被核查设备的参数得到的测量值为y ,判别准则为:1Y y ≤-∆式中,y ——测量值;Y ——标准物质代表的值,⊿——与被核查设备准确度等级对应的允差限。
应注意的是,用于核查的标准物质应能溯源至SI ,或是在有效期内的有证标准物质。
当无标准物质时,可用已经过定值的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
如pH 计,离子计、电导仪等。
B.3.5.5留样再测法留样再测法用可称作稳定性实验法、重复测量法。
当测量设备经检定或校准得到其性能数据后,立即用其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把得到的测量值y1作为参考值。
这时的核查标准可以是测量设备,也可以是实物样品。
然后在规定条件下保存好该核查标准,并尽可能不为他用。
在规定或计划的核查频次上,用测量设备分别对该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得到测量值为y2、y3……y n。
判别准则为:| y1-y2|U≤2| y1-y3|U2≤……| y1-y n|U2≤式中,U——扣除由系统效应引起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后的扩展不确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