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申请表
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乌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申请表乌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备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民用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以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该民用建筑项目可以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修建。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三)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注:上表所填基础埋深(m)为室外地坪到基础底的深度!。
人防易地建设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领导: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人防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向贵单位申请进行人防易地建设。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申请背景1. 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我单位原有人防工程由于建设年代较早,设施老化,已无法满足现代战时防空需求。
2. 城市规划需要。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原有人防工程所在区域已不再适宜建设人防工程,且周边环境、交通等因素制约了原人防工程的扩建。
3. 经济效益考虑。
原人防工程地理位置偏僻,利用率较低,且维修、保养成本较高。
为提高人防工程的经济效益,降低运营成本,有必要进行人防易地建设。
二、建设方案1. 易地建设地点:经充分调研,我单位拟在(具体地址)新建人防工程,该地点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符合人防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
2. 工程规模:新建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防空地下室面积为(平方米),其他辅助设施面积为(平方米)。
3. 工程设计:新建人防工程将按照国家现行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设计,确保工程安全、可靠、实用。
4. 工程投资:新建人防工程总投资约为(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万元)。
5. 工程建设周期:新建人防工程计划于(开工日期)开工建设,预计于(竣工日期)完工。
三、资金筹措1. 自筹资金:我单位将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内部资金调剂、融资等方式,确保工程所需资金。
2. 政府补助: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我单位将积极争取政府对人防工程建设的资金支持。
3. 银行贷款:我单位将积极与银行沟通,争取贷款支持,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四、组织保障1.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由我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和决策。
2. 成立项目管理部。
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3. 加强人员培训。
(建筑工程管理)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管理)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津政发〔2009〕25号第壹条为加强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城区和新城、建制镇、中心村和独立工业区以及重要经济目标区域内新建、改建民用建筑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且应当和批准建设的地面建筑同时竣工验收。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是指供人们居住、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将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纳入基本建设计划,且督促实施。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其职责是:(壹)拟定防空地下室修建规划;(二)按审批权限审核防空地下室项目;(三)审查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文件;(四)监督防空地下室的平时管理和组织战时统壹调配;(五)按审批权限负责收取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费,且组织易地建设。
第五条市和区、县的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范围和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壹)新建10层(含)之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之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之上防空地下室;(二)9层(含)以下的,按照壹次性规划地上建筑物总面积的4%至5%,修建相应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凡坐落在市内六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区的,按地面建筑面积的5%修建6级(含)之上防空地下室;坐落在其他区、县的,按地面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含)之上防空地下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重要经济目标区,除本条第壹款第(壹)、(二)项规定以外新建的民用建筑,按照壹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集中修建6级(含)之上防空地下室。
粤府办[1996]79--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 地下室及缴纳防空地下室
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政策法规摘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民防空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二)粤人防委[1992]5号文件规定:人防重点城市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三米(含三米)以上的九层以下的民用建筑,应利用地下空间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
城市规划确定新建、改建的居住区、小区和统建住宅(含商品房),按一次下达的规划设计任务,地面新建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不论是一次修建或分期建设的,不论是自建或联建成片的,都必须按地面建筑总面积的百分之二修建防空地下室。
建筑单位因故不能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向人防部门申报批准后,按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造价不能低于当地当时的实际造价。
(三)粤府办[1996]79号文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必须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
经充分论证,确因地质、地形或施工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由建设单位报经市人防办公室批准,可以不建,但要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的实际造价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新建、扩建、改建9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地面总建筑面积达到7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必须按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实际造价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四)佛价[1998]105号文件规定:根据粤府办[96]79号和佛府办[97]0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参照近几年有关工程综合造价成本,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对按规定应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的十层(含十层)以上民用建筑和建筑总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经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定,报市政府批准可以不建的,在按规定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标准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2000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防空地下室工程综合造价每平方米低于2000元的,应按实际造价收取。
哈尔滨人防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实用资料
哈尔滨人防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实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哈尔滨市人防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哈人防(结)许字[ ]第号哈人防表一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建设单位(印章):设计单位(印章):编号:哈人防表二地下室;新建10层以下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下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建设6B级以上(含6B级)防空地下室;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建设6B级以上(含6B级)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本款(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4.5%建设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市属各县(市)按照不低于2%建设防空地下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本款(一)项规定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不低于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5%集中建设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市属各县(市)按照不低于2%建设防空地下室。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本表一式一份。
工程技术人需知的人防工程施工注意事项2021-03-03防空地下室施工须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34-200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等有关设计和施工规范施工。
施工图须按人防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方可施工。
第一部分:土建施工一、说明1.为保证施工质量,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好记录,并应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人防工程在土建施工阶段涉与到各专业的预埋件较多,土建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各专业分工明确。
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二、钢筋混凝土施工1、人防工程施工所采用的模板与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模板与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倒的临时固定设施。
办理人防结建手续流程
人防申请办理流程(结建)第一步提交材料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申请表》(窗口提供申请表格手填,盖建设单位章)。
2、结建申请书,手写或打印一个申请。
(建设单位按要求书写,盖单位章以及法人签字盖章)。
3、如法人委托相应人员办理,需递交一份委托书。
(建设单位按要求手写,盖单位章以及法人签字盖章)。
4、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发改委立项文件。
6、规划局审定的方案文本、规划局审核通过的总平面布置图(盖规划局章和建设单位章)。
7、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8、国有土地用地意见或土地使用证和宗地图(加盖建设单位章)。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事业单位)(加盖建设单位章)(加盖建设单位章)。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建设单位章)。
11、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加盖建设单位章)。
12、规委会会议纪要(加盖建设单位章)。
1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必须交原件,加盖建设单位章)。
第二步结建办理1、《营山县人民防空“结建”工程建设行政申请表》、《营山县人民防空“结建”工程建设行政审查批表》(窗口提供,双面打印)。
2、规划设计条件(加盖建设单位章)。
3、发改部门备案通知书(加盖建设单位章)。
4、国土部门用地意见或土地使用证(加盖建设单位章)。
5、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建设单位按要求手写,盖单位章以及法人签字盖章)。
6、报审设计文件(人防总平面图)。
第三步缴费1、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单(窗口提供)2、转账单、进账单、回单(按要求缴费后银行出具的缴费依据,提交人防单位,人防单位出具盖有人防单位章的收据条)。
第四步施工图审核1、《营山县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核申报表》,附件:防空地下室施工图统计表(按防空地下室设计图纸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2、施工图设计图纸(原件盖鲜章的大图)3、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报告书(原件)4、设计单位审评后的总平面图(复印件盖建设单位章)5、《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审查表》第五步开工前准备1、建设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料审核。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
新建民⽤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
新建民⽤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
1、“建设单位”:⽴项批复相对的⼯商⾏政部门注册的单位全称。
2、“项⽬名称”:由发改委及规划⼟地部门确认的⼯程项⽬名称。
3、“⼯程地址”:⼯程所在详细地址。
4、“联系⼈、电话”:建设单位办理⼿续的联系⼈及⼿机号码。
5、“所属区域”:⼯程所在的区或县以及街道、社区的名称。
6、“应建防空地下室⾯积”:项⽬经⼈防办核定应配建的`防空地下室⾯积。
7、“居住总⼈数”:经批准规划中确定的居住⼈⼝总数。
8、“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积”:建设单位申请缴纳⼈防易地建设费,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积。
9、“地⾯建筑总⾯积”:经批准规划中确定的地⾯以上总建筑⾯积。
10、“新建民⽤建筑主要参数”:按表中的分类填写合计数(另附每栋单体⾯积清单)。
11、“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原因”:
(1)桩基承台顶⾯埋置深度⼩于3⽶,或者地下室空间净⾼达不到规定的标准;
(2)应建防空地下室⾯积⼩于该民⽤建筑⾸层建筑⾯积,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
(3)因地质条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建筑项⽬;
(4)建设地段地下管道密集,不宜超出⼀定深度施⼯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安全的民⽤建筑项⽬;
(5)其他原因。
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修建地下室申请报告
一、报告概述尊敬的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我单位经批准新建的XX项目,总用地面积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XX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XX平方米。
根据XX人防方案[xxxx]xx 号《XX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告知承诺书》,本工程应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XX平方米。
鉴于项目具体情况,现向贵办申请修建地下室,具体内容如下:二、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XX项目2. 项目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3. 项目建设单位:XX有限公司4. 项目总投资:XX万元5. 项目用地性质:住宅用地6. 项目规划用途:住宅三、修建地下室原因1. 地形、地质条件限制:本项目地处城市中心区域,周边建筑密集,地下空间受限,不宜就地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2. 结构安全要求:根据建筑设计规范,本项目结构安全等级较高,修建防空地下室需增加结构荷载,影响建筑整体结构安全。
3. 经济性考虑: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济性较差,且地下室面积较大,会增加建设成本。
四、地下室设计概况1. 地下室类型:根据项目特点和功能需求,设计采用全掩蔽式地下室,满足人防防护要求。
2. 地下室面积:地下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人防地下室面积为XX平方米。
3. 地下室功能:人防地下室主要功能为人员掩蔽、物资储备和战时指挥等。
4. 地下室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水位以下采用防水混凝土结构。
5. 地下室出入口:设置两个出入口,分别位于建筑东西两侧。
五、修建地下室效益1.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修建地下室能够为居民提供战时避难场所,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能够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3. 促进经济发展:修建地下室有利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六、申请事项1. 请求贵办审批本项目修建地下室。
2. 请求贵办对地下室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向人防办申请报告
尊敬的XX人民防空办公室:我单位为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国家关于人防建设的法律法规及《XX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现将我公司XX项目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的相关事宜向贵办申请审批,具体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XX项目2. 项目地点:XX市XX区XX街道3. 项目性质:住宅及商业综合体4. 项目总用地面积:XX平方米5. 项目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6. 项目地上建筑面积:XX平方米7. 项目地下建筑面积:XX平方米8. 项目建筑层数:地上XX层,地下XX层二、人防地下室建设情况根据《XX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xxxx]xx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应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XX平方米。
经我公司研究,因以下原因,不宜就地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1. 地形条件限制:项目所在地块地形复杂,地下水位较高,施工难度大,不利于就地建设人防地下室。
2. 地质条件限制:项目所在地块地质条件较差,地基承载力不足,不利于就地建设人防地下室。
3. 结构设计限制:项目结构设计考虑了人防地下室建设,但就地建设人防地下室将导致建筑结构、功能布局等方面出现较大调整,影响项目整体品质。
4. 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较小:本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XX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较小,就地建设人防地下室将增加项目投资成本。
三、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方案为确保人防工程建设和项目整体规划相结合,我公司拟采取以下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方案:1. 易地建设地点:XX市XX区XX街道XX号,占地面积XX平方米,交通便利,符合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2. 易地建设规模:XX平方米,符合《告知承诺书》要求。
3. 易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防地下室主体结构、防护设施、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等。
4. 易地建设投资:XX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保障措施1.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人防工程建设标准,确保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申请表
项目报建编号:
申请单位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规划许可文号
计划批准文号
规划总建筑面积
其中地上规划建筑面积
其他情况说明:(项目性质、用地性质、项目构成情况等)
申请修建人防工程情况
一、在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申请建设人防工程项,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申请材料附件目录1发改委计划批准核准备案文件2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及规划总平面图3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含电子版4结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表5申请易地建设缴费的提供设计单位出具的不能同步修建人防工程论证报告6申请减免建设缴费的提供享受减免建设缴费政策项目的有效认定文件78承诺保证本申请人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且本承诺保证为本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提供虚假材料愿承担一切责任
3、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含电子版)
4、结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表
5、申请易地建设缴费的,提供设计单位出具的不能同步修建人防工程论证报告
6、申请减免建设(缴费)的,提供享受减免建设(缴费)政策项目的有效认定文件
7、
8、
承诺保证
本申请人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且本承诺保证为本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提供虚假材料,愿承担一切责任。
各子项目名称,建筑面积:1、,建筑面积平方米;2、,建筑面积平方米;3、,建筑面积平方米;4、,建筑面积平方米;5、,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在本项目内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情况和理由:
三、在本项目内申请减免建设Fra bibliotek减免易地建设费情况和理由:
申请材料附件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6条。
二、申报条件: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项目同步按下列标准建设防空地下室:(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同步修建核5级甲类防空地下室,战时用途为一等人员掩蔽工程;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以下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核6级甲类防空地下室,战时用途为一等人员掩蔽工程;新建9层(含)以下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同步修建核6级甲类防空地下室,战时用途为一等人员掩蔽工程。
(二)新建除第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3.5%同步修建核5级甲类防空地下室, 战时用途为一等人员掩蔽工程。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5%集中同步修建核5级甲类防空地下室,战时用途为一等人员掩蔽工程。
(四):新建除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同步修建核6B级甲类防空地下室,战时用途为人员掩蔽工程。
三、申报材料1、计委批准项目投资计划批文。
2、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报建表(四份)及附表一(二份)。
3、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报表。
4、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二份、计算书一份)。
四、办理程序1、审核建设单位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报建表。
2、建设单位填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报表。
3、审核批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
4、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5、核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
6、持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到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合格后,持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办理人防工程备案手续。
8、申领《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证》。
五、承办科室区人防办工程管理科。
办理人防手续的申请报告
一、引言尊敬的XX人防主管部门: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民用建筑数量不断增加,为确保城市在战时及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提高人民防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拟在XX市XX区XX街道XX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现向贵部门申请办理人防手续。
为确保人防工程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XX项目2. 项目地点:XX市XX区XX街道3. 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或扩建4.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平方米5. 项目功能:住宅、商业、办公等三、人防工程规划1. 人防工程类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2. 人防工程面积:XX平方米3. 人防工程抗力等级: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本项目人防工程抗力等级为XX级4.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满足战时及紧急情况下人员掩蔽、物资储备等功能需求四、办理人防手续的必要性1. 遵守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规,新建、改建或扩建民用建筑必须办理人防手续,确保人防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防工程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办理人防手续有利于提高城市人防整体防护能力。
3. 促进项目建设:办理人防手续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有利于项目顺利推进。
五、办理人防手续的承诺1.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进行人防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
2.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人防主管部门开展人防工程监督检查,确保人防工程质量。
3. 我单位将按照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于人防工程建设。
六、申请事项1. 请贵部门尽快受理本项目人防手续申请。
2. 请贵部门对项目人防工程进行审批,并核发《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
3. 请贵部门对人防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人防工程按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人防办申请书模板范文
尊敬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我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计划在市区新建一栋民用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XX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告知承诺书》的要求,本工程应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现将有关事项申请如下:一、工程基本情况1. 工程名称:XXX工程2. 工程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3. 工程性质:民用建筑4. 地上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5. 地下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6. 防护等级:根据工程性质和地形地质条件,参照《人民防空工程防护等级划分标准》进行划分二、申请易地建设的原因1. 地形、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防空地下室2. 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3. 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不合理三、易地建设方案1. 易地建设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附近的地块2. 易地建设规模:根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等级划分标准》和工程需求,确定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规模3. 易地建设投资:预计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投资额4. 易地建设施工周期:预计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周期四、申请易地建设的依据和承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法定义务。
鉴于本工程的特殊情况,特向贵办申请易地建设。
2. 易地建设方案已充分考虑地形、地质、房屋及地下管道设施等因素,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 申请单位承诺按照相关规定,同步完成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和验收工作。
五、申请单位基本情况1. 单位名称:XXX单位2. 单位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3. 法定代表人:XXX4. 联系电话:XXX5. 联系人:XXX6.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鉴于以上情况,特向贵办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请给予审批。
如有需要,我单位将积极配合贵办进行相关评估和审查工作。
感谢贵办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致敬礼!申请单位:XXX单位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联系人:XXX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附件:易地建设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XX年XX月XX日。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政策解读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政策解析一、背景:人防工程建设构成的变化——“结建”工程成为人防工程建设的最主要途径1、《人民防空法》规定的人防工程建设义务体系(第21、22条)(1)人防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修建(2)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3)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4)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2、目前人防工程建设构成的实际情况(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2)政府及人防部门投资建设人防工程(3)少量的社会投资建设人防工程二、“结建"工作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2、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十三条;3、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4、国家部委规章文件(主要的几个):(1)国家人防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作的通知》(人防委字[1987]13号);(2)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3)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动委、建设部《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计价格[2000]474号);(4)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第41号文件)(摘要2);5、省政府有关文件,如联字一号文件,浙政发[2009]48号文件等;6、省政府部门文件,主要是:(1)省物价、财政、人防《关于调整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4]121号)(2)省物价、财政、人防《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浙价费[2005]27号)三、开展人防“结建”工作的范围、对象和“结建"标准(一)政策适用范围的问题1、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县城(从12条第1款第三项的表述可看出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2号——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2号——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2号•【施行日期】2013.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2号《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12月28日省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张庆伟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增强城市防空防灾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维护、使用及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解决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坚持长远建设与平时使用相结合、战时防空与城市防灾相结合、合理布局与完善功能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侵占防空地下室设备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在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八条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工业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除外),按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一)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及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二)除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民用建筑,地面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上的,按以下比例修建:一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百分之五,二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百分之四,三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百分之三,其他城市为百分之二;(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等区域,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民用建筑,按第(二)项规定的比例集中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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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结建项目建筑面积明细表
说明:1.建筑性质填写住宅、商业、办公、教学楼、宿舍、保障房等;
2.10层以上建筑填写总面积和首层面积(如有裙房,填写主楼标准层面积,备注裙房总面积);
3.10层以下分住宅建筑和非住宅建筑,10层以下住宅建筑填写总面积和首层面积,10层以下非住宅建筑只需填写总面积;
4.统计10层以下非住宅地上建筑总面积时需将裙房总面积一同计入。
5.地下室平时功能填写车库、设备房、商业、储藏、厨房、餐厅、办公等,分别注明面积;
6.本表应提交打印电子稿,并加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印章;
7.本表可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