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试行)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淮工院〔2017〕123号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管理。
二、新生入学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学生部门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假期期满,学生应到校报到。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经学校同意,新生因病、应征入伍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因病或其他原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应征入伍的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因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附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随同下一届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须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者方可申请入学。
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工作由招生部门、学生管理部门、教务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实施。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实施办法(修订)
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更好地营造以生为本的育人环境,推动对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通过增进学校、学生、家庭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引导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长安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学业预警第二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及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对于一个学期未通过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的学生进行学业预警。
第四条每学期初补考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员统计学生的学分情况并确定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对受到预警的学生进行谈话与教育。
第三章帮扶机制第五条学院应构建行之有效的帮扶机制,通过加强新生入学教育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兴趣,通过提高课外活动的学术含量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通过加强宿舍文化、班级文化建设提高集体荣誉感。
对于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建立完善的帮扶体系。
1.生生携手:学院要遴选成绩优秀学生与学习困难学生结对子,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等多种形式帮扶;也可按课程组建若干个学习小组,让学习困难学生在共同学习过程中得到提高和进步。
2.师生携手:学院要指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强责任心的教师与学习困难学生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班导师发挥“导学、助学、督学”的作用,掌握班级每名学习困难学生的情况,从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指导。
3.学院与家长携手:建立健全学院—家长—学生联动制,学院要及时将学习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校表现、学业成绩通报学生家长,协助学生家长共同帮助学习困难学生解决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出现的困难。
第六条受预警学生的帮扶工作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工作流程如下:1.确定名单,纳入帮扶每学期补考工作结束后组织各系统计学生未通过课程学分的情况,对于达到学业预警条件的学生予以公布,并作为学习困难学生纳入帮扶名单。
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切实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思想,发挥学校、家庭、学生三结合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主动有效的学习和健康发展,对学习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关注、教育和帮助,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学院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业预警与帮扶是学院根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学位授予条例以及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对在校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以及学业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的学生,及时向学生本人、家长发出预警,提示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采取相应的指导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学业危机干预制度。
学业预警是学院对学生的一种提醒性帮助,不属于纪律处分,不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各系书记、主任为学业预警与帮扶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为具体负责人,教科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专任教师、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为具体执行人。
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负责督促检查。
第四条学业预警的等级。
学业预警分为三个等级,预警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一)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学院将给予黄色预警:1.学期考试、考查科目2门(含)以上不及格者;2.学期累计旷课20学时(含)以上,或旷考2门(含)以上者;3.其他学业方面如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目的不明确等需要给予警示者。
(二)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学院将给予橙色预警:1.学期考试、考查科目3门(含)以上不及格者;2.学期累计旷课30学时(含)以上,或旷考3门(含)以上者;3.受到2次黄色预警者;4.其他学业方面如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警示者。
(三)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学院将给予红色预警:1.学期考试、考查课4科目(含)以上不及格者;2.学期累计旷课40学时(含)以上,或旷考4门(含)以上者。
淮阴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淮阴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淮阴师范学院学生处[2018]47号━━━━━━━━━━━━━━━━━━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核对与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有关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核对与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对象及条件正式在籍在校的江苏省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资助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⑴违反校纪校规或国家法律,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处罚的;⑵休学、保留学籍或受学业警告的;⑶弄虚作假及其他违反资助工作规定的;⑷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⑸已经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或家庭已经脱贫,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二、资助程序(一)个人递交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填写相关信息(附件1)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手填打印均可,要求填写内容真实,不得涂改,填写完成后交至学院审核。
(二)学院初审排查。
学院根据学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扶贫手册原件),无误后统一将《扶贫手册》(复印件)和《淮阴师范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附件3)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存档。
学院应对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信息核对,对不在淮阴师范学院贫困生库的江苏籍建档立卡老生进行排查,通过与学生本人谈话、调查征求同学意见、电话核实学生当地扶贫办等途径,对学生的贫困程度给出意见(特别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
高校本科生学业全过程“预警—警示—帮扶”机制的构建与实施
[收稿时间]2023-04-20[作者简介]李易宸(1993—),男,甘肃人,硕士,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为高教管理、大学教育、高校思政。
October,2023University Education[摘要]为解决大学生学业困难问题,部分高校建立了学业警示制度,但部分高校现行的学业警示制度存在适用性不强、警示效果滞后以及警示形式单一等问题。
文章在分析我国高校现行学业警示制度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构建了纵向“入学—培养—毕业”、横向“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以及“课、绩、活、业、家”多元化的高校本科生学业全过程“预警—警示—帮扶”机制,同时提出了该机制实施的保障措施。
[关键词]高校;学业困难;学业警示;“预警—警示—帮扶”机制[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23)19-0001-05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高校人才选拔方式的转变,我国高等教育已由精英教育阶段逐步转向大众化、普及化教育阶段[1]。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998年的9.8%[2]提升至2020年的54.4%[3]。
高校本科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在校生人数急剧增长,高校的高质量培养面临一定的压力和挑战。
同时,在“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要求下,高校本科生课程的深度、宽度和维度均有所提升,高校学生学业压力增大[4]。
由于就业困难和就业焦虑、学生个人情绪性格以及家庭环境等因素叠加影响,部分高校学生出现学习动力不足、学业困难甚至未能毕业的问题。
为合理引导高校学生加强自我学业管理,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困难问题,部分高校建立了学业警示制度,但存在警示形式单一、只警示无帮扶以及“事后警示”等问题[5]。
因此,如何科学构建高校本科生学业全过程“预警—警示—帮扶”机制,实现学生学业全过程管控,降低挂科率和退学率,做到学业预警、警示和帮扶良性互动,真正发挥学业预警及警示的效果,成为高校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高校现行学业警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针对本科生学业困难及相关问题,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已逐步开展学业预警、警示和帮扶工作[5],但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和局限性。
淮阴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淮阴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淮阴师范学院学生处[2015]38号━━━━━━━━━━━━━━━━━━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淮阴师范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减免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确实无力支付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以及符合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
二、减免条件1. 2014-2015学年学校认定的,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父母双亲有伤、亡、残、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支付学费的特困生;2. 本人或家庭突遭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陷入瘫痪;3. 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残疾军人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4.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并持有当地残联出具的证明;5. 符合其他国家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需自行提供政策文件);6.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学费减免:因违纪受到处分的;本学年累计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弄虚作假,不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的;无正当理由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已享受国家退役复学士兵学费资助的。
三、减免标准减免学生比例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减免额度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校表现及有关政策,酌情减免。
四、减免程序1. 个人申请(5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并出具相关证明。
2. 学院推荐(6月8日前):学院收到学生个人申请后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实际困难程度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减免对象及金额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学生的申请材料及汇总名单报学生处。
3. 学校评定(6月15日前):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审核,提出减免意见,报学校研究通过后,公布减免名单。
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
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更好地营造以生为本的育人环境,加强对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通过密切学校、学生、家庭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引导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及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各等级对应的情况见下表:级别出现情况(之一)黄色预警一学期内考核未通过课程达3学分(含)以上,或各学期考核未通过课程累计达6学分(含)以上,且不及格课程门数N2门。
二年级结束(专升本学生三年级结束),外语等级考试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橙色预警一学期内考核未通过课程达9学分(含)以上,或各学期考核未通过课程累计达12学分(含)以上,且不及格课程门数〉3门。
三年级结束,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红色预警一学期内考核未通过课程达15学分(含)以上,或各学期考核未通过课程累计达24学分(含)以上。
通识通修类任选课程(公共选修课)不列入课程考核统计范围内;如学生同时受到两个级别预警,则按高一级别处理。
第四条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由教务处、委学生工作处负责布置,二级学院负责落实。
每学期初补考结束2周内,由教务员将课程考核不及格学生信息(毕业学期学生除外)汇总送交二级学院学工办。
第五条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填写预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并视预警情况向学生个人及家长发放学业预警通知书。
预警办法如下:黄色预警: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专人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及学业警示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及学业警示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学业预警指是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进行预警, 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三方之间的沟通、协调,从而督促学生努力学习,改进方法,顺利完成学业。
学业警示是指对已经受到学业预警且未有效改进的学生予以学籍警示。
为规范学业预警、学业警示工作,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学业预警第一条建立学生学业预警系统。
教务处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进行整理分析,在第2至5学期期初3周内向各学院(部)发布学生个人成绩分析表。
第二条各学院(部)结合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开课计划等情况设定分专业学业预警条件。
第三条各学院根据自身学业预警条件,结合学生个人成绩分析表,确定学业预警名单并行文通知。
第四条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应与任课教师和预警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保持紧密联系。
第五条各学院(部)设置预警条件不低于以下条件(一)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15学分及以上;(二)上一学期必修课不及格课程达3门;(三)上一学期所选课程不及格课程达4门。
第六条学业预警措施(-)学院(部)行文并通知预警学生本人及家长;(二)交流与辅导1.班主任对预警的学生应安排面谈并做好记录,以了解成绩落后的原因。
2.对于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应紧密联系,共同提出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帮扶方案,做好辅导安排。
3.对于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各学院应会同学校心理辅导老师一起提出辅导方案,保障学生健康发展。
4.学院(部)应将帮扶方案及帮扶进程告知学生家长, 使得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业状况予以关心和关注。
(三)跟踪和持续提高1.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依据帮扶方案开展工作,并对学生进行分阶段考评,并参考考评结果执行或修订下阶段目标。
2.预警学生应分阶段提交个人总结或思想汇报,用以保证按阶段配合完成帮扶方案。
3.家长应密切配合学校制定的帮扶方案,有效监督学生的学业进程。
第三章学业警示第七条在第6至12学期期初3周内,教务处依据学业预警条件,将达到学业预警条件的学生给予学业警示。
学业预警机制(含附件)(上传版)
******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学生学业管理,推动学生良好学风的形成,发挥学校、学生、家庭三方结合的育人作用,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学业预警主要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是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教育手段和干预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通过加强对各院系、任课教师及辅导员与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协作,适时引导,及时警示、干预、督促在读学生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和学校各项管理要求,努力学习,遵守纪律,加强素质修养,避免和减少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出现学业不合格或各类违纪等问题,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条各院系党政负责人负责本院系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教务处负责检查督促。
第五条预警范围(一)学籍方面1、对应办理各类学籍异动手续而未及时办理的学生,特别是对休学期将满或需延长修业年限的,且易出现管理空白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同时对超过两周注册期限而未注册的,或在最长学习年限将满而未能修完所有课程的学生给予预警。
2、对没有注册而不能选课的、没有在规定时间选课的、没有选够公共基础课程、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以及专业主干课程学分的或学业达不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学生给予预警。
(二)成绩方面1、对学期期末考试有3门以上(含3门)课程不及格或补考后仍有两门不及格的学生及时给予预警。
2、对学生大一、大二的课程进行审核,对于在学生重修课程门数累计分别达到3门、6门(含3门、含6门)以上的学生给予预警。
3、在学生即将实习前,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尚未修读或修读但未及格的课程情况和学分获得情况给予预警。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暂行)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 号令)和《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师校字〔2017〕197 号)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业预警是针对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危机预警制度。
第二条学业预警主要包括旷课预警、学分预警、学分绩点预警、体质监测预警、退学预警等五个方面。
旷课预警是指学生无故不参加教学班级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给予学生预先警示。
学分预警是指学生在学期内未达到培养计划最低学分要求,给予学生学习完成度不达标的预先警示。
学分绩点预警是指学生在学期内学习质量不高、课程成绩较低,给予学生课程学习质量较低的预先警示。
体质监测预警是指学生在学年内身体素质不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要求,给予学生身体素质未达标预先警示。
退学预警是指学生未达到专业培养要求,学习过程出现严重问题,进度严重滞后等,给予学生无法完成学业的预先警示。
第二章学业预警第三条学业预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旷课预警。
学期内单门课程旷课累计达到该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一,由任课教师向学生提出旷课预警。
(二)学分预警。
学期内获得的学分数少于12学分(学期内专业培养计划低于12学分的学期除外),给予一次学分预警。
(三)学分绩点预警。
学期内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0,给予一次学分绩点预警。
(四)体质监测预警。
学年内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不合格,给予一次体质监测预警。
(五)退学预警。
连续2次受到学分预警或累计3次受到学分预警或在校学习期间专业培养计划应达到的必修学分与获得的必修学分之差达到25学分时,给予一次退学预警;累计3次受到退学预警,予以退学。
高校学业预警及帮扶管理制度
高校学业预警及帮扶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业的过程管理, 关注学业发展困难的学生群体, 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学业帮扶体系, 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保障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校学籍管理细则》,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学校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和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 按学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核查, 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按期完成学业存在困难的学生进行提醒, 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提升学生在校学习的有效性。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预警及帮扶职责分工、预警等级与标准、预警程序、学业帮扶、柔性退出及附则等内容。
二、预警及帮扶职责分工第四条建立校、院两级学业预警及帮扶组织。
本科生院学生发展支持中心负责学校层面的帮扶组织工作, 可以组织学业指导咨询、学生学业自助服务团队、公共课辅导班等。
各院系(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事务主任、教务员、辅导员、本科生导师、朋辈导师、班团干部等组成的学业指导工作组, 具体负责本院系(大类)的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
第五条本科生院负责统筹全校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 对全校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与指导。
三、预警等级与标准第六条每学期开学初, 依据对学生已修得学分的审核结果, 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相应等级的预警:(一)一级预警:1.完成总学分数≤累计学期数*18;2.完成必修课程学分数≤累计学期数*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学分数/8;3.学期内未通过的必修课程学分≥5学分。
(二)二级预警:1.完成总学分数≤累计学期数*16;2.完成必修课程学分数≤累计学期数*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学分数/9;3.学期内未通过的必修课程学分≥8学分;4.有必修课程重修1次后仍未通过。
(三)三级预警:1.完成总学分数≤累计学期数*14;2.完成必修课程学分数≤累计学期数*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学分数/10;3.学期内未通过的必修课程学分≥10学分;4.有必修课程重修2次后仍未通过。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教字〔2018〕78号──────────────────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三、四周教务工作安排(9月17日~9月30日)1.重修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重修选课时间为第三周周三至周日(9月20日9:00至9月23日23:00),9月27日17:30至10月7日17:30为重修缴费时间;重修学生第四周周二(9月25日)起随班上课。
2.学生申请课程免听审核工作。
请各学院于第三周周三(9月19日)前将本学期《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送交教学行政科。
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免听资格,从严控制免听课程的办理。
教务处将对学生申请免听情况进行抽查。
3.体育保健班申请工作。
2017、2018级中如有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到体育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体育学院于第三周周三(9月19日)前将本学期参加保健班学生汇总表(加盖公章)送至教学行政科备案。
4.请各学院于第三周周三(9月19日)前,将本学期在本学院申报已开通识通修任意选修课程教学进度表交至教学行政科。
5.学生证、校徽及火车优惠卡办理发放。
请各学院于9月17日前将老生补办学生证、优惠卡信息发至OA聂孝燕信箱。
6.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工作。
请于9月17日前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说明》、新生纸质名册修改版书面送交学籍科。
艺体类的专业复测,请于9月13日前将复测安排与专家组名单交学籍科。
各学院的资格复查说明请于9月28日前报送至学籍科。
7.学生学业预警工作。
请各学院根据《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试行)》(淮师办(2017)88号文)梳理黄橙红预警学生信息,协同学工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8.不得新修高一年级课程学生的处理工作。
达到红色预警(一学期内考核未通过课程达15学分(含)以上,或各学期考核未通过课程累计达24学分(含)以上)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的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师范学院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按招生规定由我校录取的新生,应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来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第二条新生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新生报到日期两周不报到,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条新生如因患病、意外受伤或者父母患病确实需要本人照顾等原因需延期报到,应及时向所属二级学院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由二级学院报学校批准。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但仍在新生报到日期后两周内报到者,按旷课处理。
新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台风、洪水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按时报到,可在该因素消除后持有关证明及时到校报到,经核实后可办理入学手续。
第四条新生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入学者,可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后两周内,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以学年为单位)。
新生应征参加军(含警察部队),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向学校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需重新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所属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给予重新办理,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应当在学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
各二级学院将新生入学报到及入学资格初审情况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统汇总后报给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新生入学报到及入学资格初审情况注册学生学籍,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江苏教育学院学业预警实施办法(修改稿)
江苏教育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学业管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教育工作的指导性和实效性,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修业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通过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促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学生成人成才的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学业预警的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专转本)。
第四条学业预警的等级和范围学业预警分为口头预警、黄色预警(初级预警)、橙色预警(中级预警)、红色预警(高级预警)四个等级,其它需要预警的学习问题一般包括留级、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因作弊或其它原因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以及可能影响学业完成等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列入口头预警范围:1.上一学期有1门不及格课程;2.补考后,累计仍出现不及格必修课程1至2门;3.累计旷课9学时以内(含9学时);4.其它因学习问题需要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列入黄色预警范围:1.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2门;2.补考后,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数达3门或未取得的学分超过9学分;3.累计旷课10-20学时(含10学时);4.其它因学习问题需要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列入橙色预警范围:1.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3门;2.补考后,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数达4门或未取得的学分超过12学分;3.本科学生第六学期、专转本学生第三学期仍未通过学位英语考试;4.本科学生第六学期、专转本学生第三学期仍未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文科生一级,理科生二级);5.累计旷课20-30学时(含20学时);6.其它因学业问题需要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列入红色预警范围:1.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4门及以上;2.补考或重修后,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数达到5门及以上或未取得的学分超过15学分;3.本科学生第七学期仍未通过学位英语考试;4.本科学生第七学期仍未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文科生一级,理科生二级);5.累计旷课30-60学时(含30学时);6.其它因学业问题需要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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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阴师范学院
2017年8月16日
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更好地营造以生为本的育人环境,加强对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通过密切学校、学生、家庭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引导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及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各等级对应的情况见下表:
通识通修类任选课程(公共选修课)不列入课程考核统计范围内;如学生同时受到两个级别预警,则按高一级别处理。
第四条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由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处负责布置,二级学院负责落实。
每学期初补考结束2周内,由教务员将课程考核不及格学生信息(毕业学期学生除外)汇总送交二级学院学工办。
第五条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填写预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并视预警情况向学生个人及家长发放学业预警通知书。
预警办法如下:
黄色预警: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指定专人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橙色预警: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家长,指定专人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与家长电话沟通后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红色预警: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家长、指定专人与学生谈话后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邀请家长面谈(或网上视频)并做记录,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第六条受预警学生的帮扶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各二级学院应制定学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实施细则,并指定专人对受预警学生进行帮扶工作。
第七条帮扶责任人负责指导受学业预警的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及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学业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学习计划。
第八条建立学业预警学生学习档案
(一)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学生本人签字留存。
(二)学院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学业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等材料,关注预警学生学业进展。
第九条学院定期对本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与总结,对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帮扶教育,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条学生在预警期完成《学业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则予以解除学业预警。
如学生经过预警教育仍不能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完成学习任务,且受到红色预警的学生,依照《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十一条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处负责督查各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并将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状况及成效纳入教学单位年终考核范围。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另附):
1. 淮阴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告知联)
2. 淮阴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告知联)
3. 淮阴师范学院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4. 淮阴师范学院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5. 淮阴师范学院学业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