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试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阴师范学院

2017年8月16日

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更好地营造以生为本的育人环境,加强对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通过密切学校、学生、家庭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引导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及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各等级对应的情况见下表:

通识通修类任选课程(公共选修课)不列入课程考核统计范围内;如学生同时受到两个级别预警,则按高一级别处理。

第四条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由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处负责布置,二级学院负责落实。每学期初补考结束2周内,由教务员将课程考核不及格学生信息(毕业学期学生除外)汇总送交二级学院学工办。

第五条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填写预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并视预警情况向学生个人及家长发放学业预警通知书。预警办法如下:

黄色预警: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指定专人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橙色预警: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家长,指定专人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与家长电话沟通后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红色预警: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家长、指定专人与学生谈话后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邀请家长面谈(或网上视频)并做记录,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第六条受预警学生的帮扶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各二级学院应制定学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实施细则,并指定专人对受预警学生进行帮扶工作。

第七条帮扶责任人负责指导受学业预警的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及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学业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学习计划。

第八条建立学业预警学生学习档案

(一)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学生本人签字留存。

(二)学院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学业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等材料,关注预警学生学业进展。

第九条学院定期对本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与总结,对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帮扶教育,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条学生在预警期完成《学业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则予以解除学业预警。如学生经过预警教育仍不能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完成学习任务,且受到红色预警的学生,依照《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十一条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处负责督查各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并将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状况及成效纳入教学单位年终考核范围。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另附):

1. 淮阴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告知联)

2. 淮阴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告知联)

3. 淮阴师范学院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4. 淮阴师范学院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5. 淮阴师范学院学业预警学生个人学习计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