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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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 目的为了规范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2.0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3.0 职责3.1各事业部、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高空作业证的审批、办理、监护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3.2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高空作业程序以及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0 细则4.1高处作业定义:4.1.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4.2.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4.3.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4.4.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4.2高空作业前的安全要求4.2.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4.2.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

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2.3进行高空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空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4.2.4车间安排高空作业时,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2.5车间因工作需要安排高空作业时,应开具《高空作业证》。

4.2.6《高空作业证》审批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2.7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2.8高空作业前,作业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4.2.9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帽应等。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一、作业分级登高作业按照其危险程度和作业难度可分为不同的级别,一般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登高作业。

级别的划分应根据作业高度、作业环境、作业内容等因素综合考虑。

二、审批流程1.登高作业申请人需填写《登高作业申请表》,详细描述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等信息,并明确各级审批人。

2.一级登高作业由作业部门负责人审核,二级登高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三级登高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

3.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按照审批要求进行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三、监护要求1.登高作业应配备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监护人应全程监控作业过程,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四、现场检查1.现场检查是确保登高作业安全的重要环节,检查内容包括作业设备、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等是否符合要求。

2.每次登高作业前应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登高作业现场检查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培训与教育1.登高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登高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培训内容应包括登高作业的基本知识、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理方法等。

六、应急处理1.登高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应急处理应迅速、准确,确保人员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七、记录与档案1.登高作业的申请、审批、监护、检查等过程应做好记录,以便日后追溯和管理。

2.档案应包括《登高作业申请表》、《登高作业现场检查表》、培训记录等相关资料。

八、评估与改进1.定期对登高作业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了解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制度修订和完善,提高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登高作业的安全管理效果。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模板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模板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模板1. 背景和目的登高作业是企业常见的一种工作,但由于涉及高处作业风险较高,为保障员工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订立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是必需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登高作业的管理流程,确保每一次登高作业的安全可控,同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以提高企业的工作安全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需要进行登高作业的员工,包含但不限于:•维护和修理、安装、检查等高处作业任务的相关人员;•管理登高作业的相关人员;•安全监督部门。

3. 登高作业分级为了将登高作业风险降到最低,并确保作业能够顺利进行,本制度将登高作业分为三个级别,依据工作的高度和不安全程度进行分类。

3.1 一级登高作业一级登高作业指登高高度小于5米,风险较低的作业。

一级登高作业的审批和监护流程如下:1.员工填写《登高作业申请表》(附表1)并提交给所属部门主管;2.部门主管审批并签字后,将申请表转交给安全监督部门;3.安全监督部门审核申请表,对申请人进行培训和考核,通过后下发《一级登高工作许可证》;4.申请人在作业期间,须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并进行适当的安全宣教;5.完成作业后,申请人将《登高作业申请表》以及作业记录交给所属部门主管。

3.2 二级登高作业二级登高作业指登高高度在5米至25米之间的作业,相对于一级登高作业,风险加添,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也更高。

二级登高作业的审批和监护流程如下:1.员工填写《登高作业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属部门主管;2.部门主管审批并签字后,将申请表转交给安全监督部门;3.安全监督部门审核申请表,对申请人进行登高作业技能评估,并进行现场检查;4.申请人通过技能评估后,安全监督部门下发《二级登高工作许可证》;5.申请人在作业期间,须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并进行适当的安全宣教;6.完成作业后,申请人将《登高作业申请表》以及作业记录交给所属部门主管。

3.3 三级登高作业三级登高作业指登高高度大于25米或涉及较高风险的作业。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内部登高作业,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减少潜在风险和事故发生。

该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进行登高作业的员工。

二、定义1.登高作业:指员工在工作岗位上需要进行身体上升至肯定高度进行工作的任务,包含但不限于爬梯、爬杆、爬脚手架等工作。

2.分级审批:指依据登高作业难度和风险等级的不同,对登高作业的分级审批和许可。

3.监护制度:指在登高作业中设立必需的监护机制,确保员工安全。

三、管理标准1. 登高作业分级依据登高作业的难度和风险等级不同,将登高作业依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级:•高危级别:高风险且难度较大的登高作业。

•中危级别:中等风险且难度适中的登高作业。

•低危级别:低风险且难度较低的登高作业。

2. 分级审批流程高危级别登高作业:1.员工需向直属上级递交登高作业申请书,认真描述作业内容、作业地方、时间等。

2.直属上级审核申请书,包含对作业内容、作业地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评审,并提出必需的改进看法。

3.直属上级将审核看法提交给职能部门主管。

4.职能部门主管审核并批准申请,同时确认是否需要进一步组织会商或评审。

5.对于需要进一步组织会商或评审的情况,职能部门将依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商或评审,确保登高作业的安全性。

6.作业计划确认后,职能部门将批准的登高作业计划发送给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按计划组织和实施。

中危级别登高作业:1.员工需向直属上级递交登高作业申请书,认真描述作业内容、作业地方、时间等。

2.直属上级审核申请书,包含对作业内容、作业地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评审,并提出必需的改进看法。

3.直属上级将审核看法提交给职能部门主管。

4.职能部门主管审核并批准申请,同时确认是否需要进一步组织会商或评审。

5.对于需要进一步组织会商或评审的情况,职能部门将依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商或评审,确保登高作业的安全性。

6.作业计划确认后,职能部门将批准的登高作业计划发送给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按计划组织和实施。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登高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登高作业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登高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登高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登高作业分为计划性和非计划性两种类型,计划性登高作业应提前进行计划和准备,非计划性登高作业属于紧急情况下的临时作业。

第五条登高作业必须符合登高作业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登高作业。

第二章任务和责任第六条登高作业任务由上级单位下达,下达任务的单位或个人负责组织和安排登高作业。

第七条登高作业任务的下达应当明确任务的目标、工期、工作内容、作业限制、安全要求等,并及时提供必需的资料、工具和装备。

第八条登高作业的责任主体是作业单位(包括作业组织者和作业执行者)。

第九条登高作业的组织者负责制定登高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条登高作业的执行者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作业,确保作业的安全和顺利完成,并严格遵守作业限制和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监护人要负责对未成年人的登高作业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其安全完成任务。

第三章登高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二条登高作业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鞋和安全带,必要时应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等其他安全装备。

(二)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登高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和告示牌,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靠近作业区域。

(四)对于特殊环境、危险区域或高风险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配备氧气瓶、防火装备等。

(五)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适合从事登高作业。

第十三条对于计划性的登高作业,应提前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需要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保证其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对于非计划性的紧急情况登高作业,应进行临时安全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登高管理审批制度

登高管理审批制度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G/AQ1 目的为确保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适用于;高空操作等登高生产作业。

3 职责3.1 项目现场负责人,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2项目安全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总体要求(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针对项目室外生产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5)每年一次由部门管理者指定专人对登高作业的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4.2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4.2.1高空作业分级只要从事在坠落高空离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或有坠落可能存在的工作,均称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分为三级:(1)一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5 米。

(2)二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5米―15米。

(3)三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

(4)特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4.2.2高空作业场地要求(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空间。

(2)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

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4)确保作业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4.2.3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

(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动土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外来施工单位3. 责任者生产车间、安环科4. 程序4.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定义: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坠落基准面为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2.1作业分级:4.2.1.1.作业高度h分为四个区段:2m≦h≦5m;5m<h≦15m;15m<h≦30m;h>30m.4.2.1.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为11种:4.2.1.2.1陈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4.2.1.2.2GB/T4200规定的II级或II级以上的高温作业;4.2.1.2.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4.2.1.2.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环境4.2.1.2.5作业场所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4.2.1.2.6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4.2.1.2.7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4.2.1.2.8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4.2.1.2.9GB3839规定的3级或3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4.2.1.2.10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4.2.1.2.11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4.2.1.3不存在4.2.2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4.2.1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一、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内容
1、范围
(1)登高作业:工人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时,称为登高作业(有固定操作室或作业平台除外)。

登高作业分为四级:一级(2-5米);二级(5-10米);三级(10-30米);四级(30米)以上。

(2)带电作业;
(3)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6)起重作业等。

2、审批手续
(1)凡属危险作业,均由执行单位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经生产部审查后,方可进行作业,申请单存生产部、作业部门各一份。

(2)二级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通知生产部派人现场检查后,方可施工。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进行气体抽样检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现场指挥与严密监护下方可作业。

(4)如因工作需要,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规定审查后再施工。

如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现场应有专人负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生产部。

(5)禁火区临时动火要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动火。

3、处罚
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冒险作业,将追究部门及个人责任,并按厂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造成后果的从重追究责任。

三、相关记录
《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吊装安全作业证》
《起重作业安全许可证》《破土作业安全许可证》。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一、术语和定义1.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1.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1.3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1.4高处作业分级:作业高度在2m≤h<1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二、登高作业要求1.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1.2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作业前培训合格,并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才允许进行作业;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进行高处作业。

1.3登高作业须由作业单位办理登高作业申请,并由专人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监护,经行政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

1.4高处工作用的脚手架或吊架须能足够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的重量,并在作业人员活动的平面上放置踏板,踏板应满铺并进行固定处理,脚手架木质踏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cm。

1.5脚手架设在路上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设置照明、警示灯。

1.6登高作业架设的脚手架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1.7登高作业在工作前须把梯子安置稳固,不可使其动摇或倾斜过度。

在水泥或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须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住或在其下端安置橡胶套或橡胶布,并由专人扶住。

1.8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踏板不得有缺档。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高空作业审批制度

高空作业审批制度

OSH/EMS管理制度汇编
高空作业审批制度
(编号:SHZQ-OSH/EMS-Z01/0-008版本:第B版第0次修订归口部门:生产管理部)
为确保从事高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标准,GB3608-83之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登高作业范围:
作业高度:2—5米为一级
5—10米为二级
10—30米为三级
30米以上为特级
2.审批手续:
2.1 凡属危险高空作业,必须在作业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一式三份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公司生产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2.2 高空作业在施工前,单位安技员必须对现场工作环境作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施工。

2.3 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通知公司安技部门亲临现场检查后,方可施工。

2.4 未经审批盲目冒险作业,经检查发现后,按规定给以责任者和单位领导罚款,造成事故将予以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3 作业规程:
3.1 高空作业者必须是经过培训地特种作业人员。

3.2 高空作业者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

3.3攀登活动扶梯时必须有人扶住梯子以防倾倒。

3.4 高空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有人现场指挥。

3.5 作业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对周围工作环境随时进行检查,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具要妥善放置好以避免坠物伤人。

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第 1 页共 1 页。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概述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保证登高作业的安全,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从事2米或更高地方坠落的任何工作。

二、在装有可靠安全栏杆的良好的工作平台、走道、楼梯等正常情况下的高处作业,不属于本管理制度范围。

第三条定义登高作业等级:一、作业高度在2m5m称为一级登高作业二、作业高度在5m15m称为二级登高作业三、作业高度在15m30m称为三级登高作业四、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登高作业第二章职责第三条登高作业部门评估和审批一级、二级登高作业坠落的危险控制方法。

(班组长审批一级登高作业,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二级登高作业)。

第四条作业人员在进行无防护的登高作业前必须和班组长一起确认个人安全保护设备的需求和类型,同时还须考虑包括如何营救和疏散等应急措施。

第五条生产项目部和总经理共同评估和审批三级和特级登高作业坠落的危险控制方法。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申请一、从事登高作业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填写“登高作业审批单”,经出产经营部审批同意,且防护步伐完整后方能作业。

二、登高作业与作业区域内其它工作存在交叉影响时,必须协商达成同等意见,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方可持证施工。

第七条登高禁忌一、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健康状况良好。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高度近视、美尼尔氏症、癫痫或经医生诊断有其他不宜从事登高作业的的人员,禁止从事登高作业。

二、遇有迷雾、雷暴雨、六级以上大风等情况应停止户外登高作业。

3、夜间从事登高作业,须有良好的照明和相应的平安步伐。

第八条监护从事登高作业的部门在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监护。

监护人员负责在作业中督促登高作业人员按本程序及有关规范操作,发现危险情况时有权命令其停止作业。

第九条防护措施:预防事故的主要技术措施有:一、平安“三宝”。

1、平安帽。

按规定进入危险场所,必须戴好符合平安尺度的平安帽,并系好帽带,避免人员坠落时帽子脱落,失去防护作用。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登高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登高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登高作业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登高作业的人员。

登高作业包括但不限于:1. 在楼宇、桥梁、塔吊等高处进行工作。

2. 进行电线架设、设备维护、设备安装等高空作业。

3. 在高处进行设备的检修、清洁、保养等作业。

第三条登高作业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责任人应当对登高作业的安全责任负责。

第四条登高作业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保障”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五条登高作业安全责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较高的安全管理能力和经验;2. 熟悉登高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3. 具备相应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登高作业安全责任人的主要职责:1. 组织制定和完善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确保登高作业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3. 组织进行登高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4. 负责登高作业风险评估和安全预测;5. 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登高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登高作业人员的主要责任:1. 遵守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严格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3. 对登高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4. 及时汇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5. 确保登高作业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6. 参加登高作业安全培训。

第八条登高作业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登高作业的组织和协调工作;2. 监督登高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3. 开展登高作业的风险评估和安全预测;4. 通过检查、审核和评估,确保登高作业符合安全标准。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登高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下安全管理措施进行作业:1. 在登高作业前,进行安全培训和审批手续;2. 使用规范的登高作业设备和工具;3. 佩戴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4. 在高处作业前,进行现场检查和安全确认;5. 在作业过程中,严禁吸烟、饮食、交谈等危险行为;6. 定期检查和维护登高作业设备;7. 对登高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消毒。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登高作业管理制度为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制定了本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根据高度不同,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一级高处作业(2-5米),二级高处作业(5米以上-15米),三级高处作业(15米以上-30米)和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

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安全员)保存,保存期为1年。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

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六级风以上的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展,登山运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同时也越来越受到了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

然而,由于登山运动的特别性质和高风险,为了确保登山的安全和有序开展,各地政府和登山协会都对登山人员的资质和技能进行了规范和认证,并建立了登山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本文就登山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进行认真探讨。

二、登山运动的特别性质和高风险登山运动是一项高风险的运动,其特别性质重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 严酷的自然环境:登山运动通常在山区、高山等坎坷的地形中进行,这样的环境条件往往特别恶劣,包括天气的变化、温度的异常、海拔高度的压力等等。

2. 身体素养和技能的要求高:登山运动对身体素养和技能要求较高,需要具备长时间的坎坷徒步、攀爬和短距离的高强度训练等。

3. 风险等级较高:登山运动属于较高风险的运动,一旦显现问题,后果将特别严重,甚至有可能导致生命不安全。

因此,登山运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登山安全有序的开展。

三、登山分级审批制度为了掌控登山风险,各地政府和登山协会建立了登山分级审批制度。

登山分级审批制度是指对登山人员进行注册登录,并对其进行资质认证和技能评估,以确定其适合的登山等级和登山区域等。

登山人员需要依照所具备的登山等级和技能来确定选择登山的路线和地点,同时随身携带合适的装备和药品,以确保登山过程中的安全。

实在的登山分级审批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登山人员的资质要求:登山人员需要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具备相应的户外运动健康证明,并通过登山协会或者其他权威机构的考核、培训等,获得相应的技能证书。

2. 分级制度:以登山技能和登山阅历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对登山人员进行分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不同等级。

3. 登山路线和地点的选择:登山人员需要依据本身的技能水平、体力和阅历选择适合本身的登山路线和地点,不得盲目涉险。

4. 现场审批和监护:登山人员在登山活动中需要检查和审批其证件和装备,同时现场设立安全监测点,监护登山人员的安全状态。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登高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登高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登高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登高作业是指在梯子、脚手架、爬梯、高空吊篮等设备上从事高处作业的活动。

登高作业包括修建、维修、清洁、安装等工作。

第四条登高作业人员应具备身体健康、业务熟练等条件,并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登高作业。

第五条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等,并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登高设备和工具。

第六条登高作业必须在天气良好的条件下进行,避免在暴雨、强风等恶劣天气进行高处作业。

第二章登高作业人员第七条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并持有健康证明方可从事登高作业。

第八条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熟练掌握登高作业的技能和安全知识。

培训内容包括登高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九条登高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能训练,确保能够适应高处作业的体力要求。

第十条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确保自身的安全以及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登高设备和工具第十一条登高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质量检测,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登高设备和工具必须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新,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登高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其正确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

第四章登高作业安全措施第十四条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第十五条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工作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严禁擅自解除或改变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六条登高作业必须设置专人监护,确保登高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登高作业过程中必须设置合理的警示标志和警示牌,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第十八条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安全交底和作业票的填写。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九条登高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抢救。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以“谁审批、谁作业、谁负责”为原则,明确职责和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规范高处作业,防止人员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适用:进入本公司进行高处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职责:1)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审批Ⅲ级、Ⅳ级高处作业。

2)安环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和解释。

负责Ⅰ级、Ⅱ级高处作业的审批,参与制定级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和审核,监督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代表公司对高处作业进行管理和监督。

3)作业单位和申请作业部门是进行高处作业的责任主体,必须确定作业方案和落实安全措施,高处作业坚持“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对高处作业安全负责;4)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负责大型技改、新建工程高处施工技术方案审核(Ⅲ级、Ⅳ级高处作业方案应报公司审批)及作业安全监督,负责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完善5)高处作业负责管理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工程副总、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安环部(经理、副经理、分管工程师)、操作部(经理、副经理)综管部经理、商务部(计量经理)。

6)高处作业会签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安环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分管工程师)、操作部(经理、副经理)、综管部经理、商务部(经理、计量经理)。

7)高处作业审批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安环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分管工程师)。

负责监督本次《高处安全作业票》上列出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及确认,严格执行高处作业规定,保证本次作业的安全。

管理内容:1.定义: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 m及2 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坠落基准面是指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1.1.作业分级:作业高度h按照GB/T 3608分为四个区段:2m≤h≤5m;5m<h≤15m;l5m<h≤30m;h>30m。

1.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9种:a)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b)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c) 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d) 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油、水等易滑物;e) 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f)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表1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g) 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 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 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h) 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i) 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引言
登高作业是一项高风险作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本文旨在介
绍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分级审批制度
制度说明
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制度是指根据作业的高度和危险等级,按照一定的标准制定
不同的审批流程和安全措施。

根据作业的不同等级,需要不同的审批和监护。

具体执行
1.低、中等风险登高作业
对于低、中等风险的登高作业,可以采取内部简易审批制度。

组织作业人员提
出申请,经由工作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进行登高作业。

2.高风险登高作业
高风险登高作业需要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需要提前提交高风险登高作业申请书,经由项目负责人、安全主管、行政领导等多个层级的审批后方能进行登高作业。

监护制度
制度说明
监护制度是指在登高作业的过程中,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保护、增强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的措施。

具体执行
1.高度限制
需要根据作业的高度,制定必要的高度限制标志,并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度限制
的督导。

2.人员监护
在登高作业中,需要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监护人员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对
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交底和督查。

3.安全装备
对于高风险作业人员,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装备,确保其安全。

4.应急处置
登高作业时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总结
登高作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建立健全的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可以在登高作业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效率。

登高作业监护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监护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监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登高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提高作业效率,特制定本登高作业监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监护人员的职责和要求,规范监护行为,确保登高作业安全可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登高作业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清洁作业等。

三、监护人员职责1.全程监护:监护人员应全程参与登高作业,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可控。

2.安全指导: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指导,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检查:对登高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有效。

4.制止违章行为:有权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5.应急处理:在紧急情况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四、监护要求1.资质要求:监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熟悉高处作业的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

2.数量要求:根据登高作业的风险程度和作业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监护人员数量。

3.行为规范:监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冷静、理智,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监护无关的活动。

五、监护记录与报告1.记录要求:监护人员应详细记录登高作业的过程、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报告要求:监护人员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登高作业的安全情况,包括事故隐患、违章行为等。

六、监督与考核1.监督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登高作业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考核评估:对监护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失职的进行处罚。

七、附则1.解释权: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实施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登高工作制度

登高工作制度

登高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确保登高作业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登高作业,包括高空作业、梯子作业、平台作业等。

1.3 公司各级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登高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二、登高作业安全管理2.1 登高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高度、作业环境等。

2.2 登高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能,持证上岗。

2.3 登高作业时,应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2.4 登高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必要时配备安全监护人。

2.5 登高作业所用设备、工具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保证其安全可靠性。

2.6 登高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应急设备,如急救包、灭火器等。

2.7 登高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现场清洁、设备完好。

三、登高作业审批流程3.1 登高作业前,作业部门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3.2 安全管理部门对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3 批准后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应传达给全体作业人员,并进行培训。

3.4 作业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措施组织登高作业。

四、登高作业个人防护4.1 登高作业人员应穿着合适的服装和鞋子,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4.2 登高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登高作业要求。

4.3 登高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五、培训与考核5.1 公司应定期组织登高作业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2 登高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5.3 作业部门应定期对登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

六、应急预案与救援6.1 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登高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6.2 登高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如急救箱、梯子、绳索等。

高处作业安全作业审批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作业审批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作业审批制度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3职责本制度的实施质量安全负责人监管,生产部门负责技术验证和现场指挥。

4工作程序4。

1高处作业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4.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特级高处作业。

4。

1。

2特殊高处作业分类(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4.1。

3以下情况均视为高处作业:(1)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2)在无平台、护栏的架空管道、汽车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3)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4。

2高处作业要求:4。

2.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4。

2.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

2。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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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作业分级审批和监护制度
(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地面二米以上(含二米)。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生产、建筑、安装、清扫等作业,二米以下作业坡度大于45°斜坡下面或附近有致伤因素,均为登高作业。

(二)登高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一级登高作业。

由部门主管填报“登高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生产经理批准并备案,一份交施工监护人,待工作完成后监护人签字,交回存档。

(三)登高作业高度5米到15米时,称二级登高作业。

超过15米时,称三级登高作业。

二、三级登高作业,由部门经理填报“登高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经风险评估并完成所有的安全预防措施后,一份交施工监护人,待工作完成后监护人签字,交还申请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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