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溪江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情况说明(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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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溪江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情况说明
一、楠溪江古村落概况
浙江省永嘉县楠溪江古村落群散落在楠溪江中游两岸, 目前尚存有较完整的宋式村貌、明清建筑及其文化习俗,是“传统文化的明珠”与“传统文化保存和发展的舞台”。楠溪江古村落规划及民宅设计,均体现“天人感应”的规划思想,具有相当发达的环境意识。村落选址、布局和入口处理,开放空间的设置,一些公共建筑和崇祀建筑的位置和形式, 蛮石和原木天然形态的自然运用,都巧妙地因山借水,利用自然,风格淡雅天然,人工美与自然美浑然一体, 表现出与时间的高度和谐与对生活环境艺术质量的重视。其建筑风格背后的文脉,直追晋人风范。
千百年来,楠溪江的先贤们,跋山涉水,从繁华的都市迁居到楠溪江, 不为生计而羡慕楠溪江山水之胜。据永嘉县渠口乡塘湾村宗谱记载:“其十六世祖慕楠溪江山水之胜,徙居四十三都清通乡两溪口”。先贤们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以深厚的耕读文化为背景, 以生态环境意识和风水思想为基础, 以他们自己浓烈的山水情怀,创造性地以“文房四宝”、“七星八斗”、“金山丽水”构筑了苍坡、芙蓉和岩头等一大批古村落,在我国民居中独树一帜,被专家誉为民居中的“活化石”和“奇葩”。岩头丽水湖、苍坡东西砚池是一组景观价值极高的村落园林, 布局合理, 构思巧妙, 既无北方皇家园林的摄人气势, 也无南方私家园林的娇揉选作, 它有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 是难得村落园林之瑰宝。楠溪江的古建筑每一座都是蛮石原木,与远山、近水、滩
林达到高度统一, 构成一幅精美的中国山水画。故楠溪江古村落犹如巨大的艺术品,它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成为人们更易接受的欣赏品。这就是“越是楠溪江的越是民族的,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根本原因。这种充满传统耕读文化、宗族文化的完美景区在中国是极少见的,在世界上应该有它的地位。
楠溪江古村落近几年在上级政府和专家的支持下, 围绕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开展了大量工作, 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已成功开发了芙蓉古村、岩头丽水街、苍
坡古村、埭头古村、岭上人家、林坑古村等。 2005年以来,古村落旅游人数达 135万人次, 门票收入 644万元,旅游经济总收入 8.7亿元。
二、楠溪江古村落保护利用情况
我县在 1985年着手准备申报楠溪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时, 即把古村落作为景区重要内容予以重视。楠溪江被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后, 我们历届县委、县政府都十分重视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多次邀请陈志华、阮仪三等教授专家考察指地,并委托同济大学、清华大学编制古村落保护规划。特别是省、市领导批示和实地考察楠溪江古村落后, 我县进一步加大古村落保护利用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着手规划,立足保护,几年来,我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古村落保护规划编制,自 89年以来,分别委托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东南大学建筑系等编制了《浙江省永嘉县岩头镇“丽水街” 自然与传统风貌街区保护规划设计》、《浙江省永嘉县苍坡、芙蓉古村落保护规划》等 14个古村落规划。以规划为龙头,进一步加强古村落保护。
二是突出重点,抓点带面,按“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点面兼顾,堵疏结合”的保护原则,在做好全面保护的前提下,对楠溪江中游的芙蓉、苍坡、丽水街、埭头、岭上和上游的林坑、上坳等古村实施重点保护。主要表现为强化管理, 组织县有关部门对苍坡等古村违法建筑进行执法, 拆除一批违法建筑; 建设新区, 促进古村落保护科学性, 缓解古村人口压力, 化解村民对保护古村落的抵触情绪;积极抢修一批古建、古文物。为古村落保护提供保障。
三是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 发掘古村落旅游文化资源。几年来, 共创建了岩头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岩头丽水街旅游开发公司、楠溪江婚俗旅游服务公司等多家古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公司。这些旅游企业以股份制形式盘活资产, 以市场运作方式开发旅游文化资源。同时积极鼓励古村落村民创办家庭旅馆, 以开发促保护,有效调动村民自我保护积极性。
四是建立机构, 加强对古村落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为明确保护责任, 形成条块合力, 建立了永嘉县楠溪江古村落保护领导小组,组建了大若岩镇、岩头镇古村落保护领导小组,并建立了苍坡、岩头、林坑三个村级保护领导小组和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初步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古村落保护管理体制。
几年来,省、市、县拔款和地方自筹资金 2000多万元,分别用于苍坡、芙蓉、丽水街、埭头、林坑等古村落的保护开发利用。几年来,分别投入 1200余万元,用于苍坡村、芙蓉古村、丽水街等中游古村落的修缮与开发; 投入资金 200余万, 用于埭头古村保护开发;投入资金 400余万,用于屿北、岭上、林坑等
上游古村保护开发。该些资金的投入主要用于古村落规划编制、修缮与开发、新区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方面。
三、古村落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古村落保护机构不健全
目前还没有古村落保护的常设机构, 古村落保护由规划、文化、风景旅游和当地乡镇政府多头管理, 容易产生互相推诿现象, 不利于保护开发。
(二规划编制有待完善,组织实施欠缺力度
到目前为止,虽已编制苍坡、芙蓉、枫林等 20多个古村落保护规划, 但组织实施力度不太, 以致出现有规划而难以实施的尴尬局面。
(三古村落保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楠溪江有 50多个古村落, 需要保护的古建筑和古村落较多, 很多村民自己实难投入保护资金, 市、县政府这几年已投入 2000多万元,用于规划和保护,但仍是杯水车薪。
(四村民建房要求强烈,新区建设迫不及待
近几年, 古村落内村民外出经商回乡后, 不愿再住在低矮的老房子内, 纷纷要求建新房, 在古村内建新房与古村风貌极不协调,因而急需划出新区给予建房,但用地指标严重不足,急需解决用地指标。
四、建设和对策
(一建立机构
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是一个长远的系统工程, 应遵循地方行政管理与专业管理结合的原则。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从事古
村落保护利用实施工作。设立专门的保护开发管理机构, 其机构全权负责各个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和规划编制, 保护开发资金筹措与使用,新旧区工程政策处理、审批及建设,古村落经营与管理等相关事宜。
(二编制古村落总体规划。
编制古村落总体规划, 为各个古村落的详细规划提供一个统一保护科学依据, 避免现在存在的各村详细规划多头性, 杂乱性。 (三保证古村落保护资金的可持续投入
古村落保护开发工作任重道远, 资金投入不足将成为今后保护开发工作的最大问题。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等渠道筹集资金,保证古村落保护资金可持续投入。 (四加快新区建设,促进古村落保护
加快古村落的新区选址和规划编制工作, 推进新区工程建设进度。结合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古村落村民向城镇集聚, 研究制订政策将部分古村落村民搬迁安置到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