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之补充讲义(杨雄)(最新)
刑诉法128表补充讲义杨雄.pdf
刑事诉讼法128表补充讲义(2015年司考纲刑诉新增考点和重点法条解读)杨雄(新浪微博@刑诉杨雄网址/yangxiongbnu)一、网络犯罪案件的交叉管辖,补充在“交叉管辖(表-27)”最后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网络犯罪案件,发现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还有犯罪被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应当通交叉管辖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关于办理网络犯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被告人还有犯罪被其他公安机关立罪案件适用刑事诉案侦查的,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检察院经审查,认讼程序若干问题的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意见》第7条)经检察院通知,有关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所犯其他犯罪并案侦查。
二、有效辩护原则,补充在“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表-36)”之中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的体现,也是对辩护权的保障;辩护应当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这就是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要求。
有效辩护原则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有效辩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护原则②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委托辩护中的体现)③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
(自行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中的体现)三、网络犯罪案件中询(讯)问程序,增加到“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被害人)(表-74)”之中1、网络犯罪案件,询(讯)问异地证人、被害人以及与案件有网络犯罪关联的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案件中询方式进行询(讯)问并制作笔录。
(讯)问程 2、远程询(讯)问的,应当对询(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序随案移送。
4月23日YY讲座讲义 杨雄刑诉
4月23日晚19:30 刑诉核心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杨雄(新浪微博“刑诉杨雄”,/yangxiongbnu)引子刑诉真题(案例分析题):专家观点: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工具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
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仅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而且往往导致证据虚假,发生冤错案件。
为此,《刑事诉讼法》及有关部门的解释或规定,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了刑事诉讼法的应有功效。
案情: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犯罪现场破坏严重,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经查,李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其曾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2年,刚刚刑满释放,案发时小区保安见李某出入小区。
李某被东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逮捕羁押。
审讯期间,在保安的指认下,李某不得不承认其在小区他处入室盗窃3000元,后经查证属实。
但李某拒不承认抢劫杀人行为。
审讯人员将李某提到公安局办案基地对其实施了捆绑、吊打、电击等行为,3天3夜不许吃饭,不许睡觉,只给少许水喝,并威胁不坦白交代抢劫杀人罪行、认罪态度不好法院会判死刑。
最终,李某按审讯人员的意思交代了抢劫杀人的事实。
在此期间,侦查人员还对李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提取扣押了李某鞋子等物品,当场未出示搜查证。
案件经东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向东湖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应李某辩护人的申请,法庭启动了排除非法证据程序。
(2012/4/七)问题:1.本案哪些行为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哪些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2.本案负有排除非法证据义务的机关有哪些?3.针对检察院的指控,东湖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本案?4.结合本案,简要说明刑事诉讼法对保障刑法实施的价值。
5.结合本案,简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过程,阐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诉讼价值。
答题要求:1.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2.无本人观点或论述,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3.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4.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杨雄 司法考试 刑事诉讼法 第八节
21、以下关于技术侦查适用程序,表述不正确的是:()A.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涉案数额在50万元以上、采取其他方法难以收集证据的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既可以决定适用技术侦查措施,也可以执行技术侦查措施B.技术侦查措施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以内有效。
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C.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D.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22、以下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说法,表述正确的是:()A.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B.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返还C.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应当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D.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文书应当附卷,辩护律师可以依法查阅、摘抄、复制,在审判过程中可以向法庭出示23、下列关于补充侦查,不正确的说法有()A.甲涉嫌抢夺罪,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某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交该市某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某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某区检察院应当通过某市检察院退回某市公安局B.乙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自行补充侦查,在补充侦查过程中,乙突发心脏病死亡,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C.丙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某法院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丙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遂建议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补充侦查D.丁故意杀人案法庭审理过程中,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检察院认为需要进行查证的,可以建议补充侦查。
柏浪涛疯狂粉丝
柏浪涛疯狂粉丝@张三太郎-柏浪涛疯狂粉丝博主按语:1、本文旨在当下混乱的司考市场下给大家拨开迷雾,笔者最近发现很多童鞋转载本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很多童鞋转载了我的2012年版本(2012年2月17日版),由于本文的字数限制问题,我会对一些问题在其他博文上进行补充,本文根据每年情况变化会进行适时性的修改,13年根据本人了解总结出2013年版如下:2、一门科目,只要认准一个老师,最多两个,而且这两个要能互补或者补强的,当你选择好了之后,其他的就连看都不要看,除非你这门的体系已经非常了解,已经有足够的辨别力,我在后面介绍各科老师的时候,会尽量给出我的最终选择,推荐的教材,基本上是最详细的本版,牛X的老师都是走穴的,你懂的。
刑法刘凤科+柏浪涛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刘逢校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
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只有五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王海军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温和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方鹏——陈兴良弟子王海军——张明楷弟子(在读)(新人,12年才知道张明楷还有这么个弟子,是弟子,这点没问题。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乐毅?乐哥也是讲新理论的NO!刑法新理论这玩意,是讲血统的!不是你为了适应命题人的理论(或者说适应市场需求更贴切?)半路出家就可以讲得好的!貌似乐哥09、10年还在讲旧理论吧!?这一点,乐毅和韩友谊是一样的,新理论的半吊子,这个问题下面再说,只不过韩友谊出家得早一点!虽然他讲课很黄很搞笑!但是司考不是拿来给你讲相声的!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你懂的。
2020杨雄刑诉口诀汇总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4、侵占案
(6)监察为主,其他协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
助
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
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7)分别管辖前提下,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检察院管辖的职务犯罪
主罪主侦查,次罪配合 案件时,应当将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
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录
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
供述,应当排除。
(2)讯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
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3)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
未提供的;
(4)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
(21)个别混杂有暗示, 辨认笔录的强制排除范围:
无、死: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没: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
缺:对在境外的被告人的缺席审判案件
(9)上可审下下,不可 上下级法院之间管辖的流转
审上,就高不就低
(10)审、检、侦、书、 回避对象:
鉴、翻、专
审:审判人员
检:检察人员
侦:侦查人员
书:书记员
鉴:鉴定人
翻:翻译人员
专:其他参与刑事诉讼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证人保护的案件范围(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
亲属):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
组织犯罪、毒品犯罪
(30)知晓常识规律, 免证事项:
生效推定无异议
①常识: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
②生效: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
序重新审理的事实。
③知晓: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
刑诉法讲义--杨雄
2009年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杨雄新起点封闭班二、刑事诉讼流程图(表-2)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主要内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核心考点: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表-3)★★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表-4)★三、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职能(表-5)审判控诉辩护(二)刑事诉讼阶段(表-6)①公诉案件的阶段:立案 侦查 起诉审判 执行 ②自诉案件的阶段:受理 审判 执行(三)刑事诉讼主体(表-7) 主要内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诉法第3、4条)(表-8)★★★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刑诉法第3条第2款)(表-9)★★★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表-10)★★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刑诉法第8条)(表-11)★★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诉法第12条)(表-12)★★★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典型例题: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下列特殊情形,各个司法机关处理方法正确的是:(模拟题)A、某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中,发现某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遂作出不起诉处理B、某区人民检察院对高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该检察院立即撤销该案C、某县人民法院对赵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法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赵某不构成犯罪,但在作出判决前,赵某自杀身亡。
某县人民法院宣告赵某无罪D、某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某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可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二)程序倒流(《高检规则》第262、263条)(表-14)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主要内容: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核心考点: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一、专门机关(表-15)★★二、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表-16)(刑诉法第82条)典型例题:下列哪些人是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2007/2/76,多项选择题)A.公诉人B.自诉人C.被害人D.控方证人★★三、当事人(表-17)★★四、其他诉讼参与人(表-18)第四章管辖主要内容:立案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核心考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上下级法院之间管辖的流转;特殊地域管辖;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一、刑事诉讼管辖示意图(表-19)二、立案管辖★★★(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表-21)(《高法解释》第1条)典型例题:甲偷偷将乙家的一群羊赶走卖掉,获得赃款明甲盗窃的证据,要求追究甲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重要期限总结(杨雄)
刑事诉讼法重要期限总结杨 雄(新浪微博@刑诉杨雄 网址/yangxiongbnu)感谢“坚持自拍要嘟嘴的糙妹子”、“乐陶妈0509” 、“蜡笔画狒狒”在我超级系统强化阶段录音基础上的整理,最后经我在“坚持自拍要嘟嘴的糙妹子”总结的表格上审定后予以发布!情形 期限 《杨雄讲刑诉》对应页码和注意事项律师持“三证”会见在押的犯嫌、被告人 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P339传唤、拘传 ①一般:12小时②案情特别重大复杂并且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的:不得超过24小时P355取保候审 12个月 P357 监视居住 6个月 P359刑事拘留 (1)公安机关(10、14、37)①一般:3+7;②特殊情况可延长:3+4+7③“流结多”: 30(到)+7P360 (2)检察院(14、17)①一般:7+7②特殊情况可延长:7+3+7Ps.7天是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检察院审查批捕 ①已经被拘留的:7天;②未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P363当事人申请期间的补救 在障碍消除后5天之内 P368技术侦查 ①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②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需继续的:经批准,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每次都要经过批准P375侦查羁押(2+1+2+2+无期限) ①一般:2个月无需批准②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延长1个月上一级检察院批准③“交流广集”且重大复杂:延长2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④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2个月⑤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无期限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审查起诉 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 P379公诉案件的一审审理期限 (1)普通程序(2+1+3+X)①一般:2个月,可以延长1个P392月;②“交流广集”且重大复杂案件、死刑案件、附民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③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报请最高法批准.(2)简易程序①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②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杨雄刑诉——带答案和解析版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相关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在我国的简易程序中,被告人必须认罪而且同意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B、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中,若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可认定被告人有罪C、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理,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D、追缴、被告人退赔的情况,需运用证据证明,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E、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F、只有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后,才可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答案:CDA不需要同意量刑建议B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E应当告知F还可以赔礼道歉2、以下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在犯罪控制的审判模式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B.实行实体真实主义为主、正当程序主义为辅的诉讼目的C.实行公诉独占主义,兼采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D.逐步确立证据裁判原则,全面认可自由心证原则~~~~~~~~~~~~~~~~~~~~~~~~~~~~~~~~~~~~~~~~~~~~~~~~~~~~~~~~~~~~~~~~~~~~~~~~~~~~ 答案:ABCDA我国在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朝着控辩审判模式发展B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并重C公诉独占主义意味着只能公诉,我国是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后半句正确D前半句正确,我国无自由心证3、关于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全面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B、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裁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应当发回重审。
这一规定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和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C、加强庭审的实质化和实现有效辩护,有助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做法,体现了审判的亲历性和司法责任制~~~~~~~~~~~~~~~~~~~~~~~~~~~~~~~~~~~~~~~~~~~~~~~~~~~~~~~~~~~~~~~~~~~~~~~~~~~~ 答案:BCDA都未全面体现4、小甲(19岁)故意伤害(重伤)小乙(15岁),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小甲的父亲大甲作为小甲的辩护人参加诉讼,小乙的父亲大乙也参加诉讼,丙系该案的证人。
杨雄刑诉法表最新!
2011年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刑事诉讼法120表)杨雄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主要内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核心考点: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表-1)★二、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2011新增知识点】(表-2)★★三、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表-3)★四、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职能(表-4)审判控诉辩护(二)刑事诉讼阶段(表-5)①公诉案件的阶段:立案 侦查 起诉 审判 执行 ②自诉案件的阶段:受理 审判 执行 (三)刑事诉讼主体(表-6)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诉法第3、4条)(表★★★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刑诉法第3条第2款)(表-8)★★★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表-9)(二)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关系《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3、★★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刑诉法第8条)(表-11)典型例题:赵某在某商场盗窃张某的钱包,数额达处理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模拟题)A、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张某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如果认为不立案有错误,应当要求公安机关立案B、如果公安机关对赵某未采取逮捕措施,张某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如果认为不予采取逮捕有错误,可以直接将赵某予以逮捕C、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审判长胡某系赵某的堂哥,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黄某以自己的名义当庭向法庭口头提出,要求胡某回避D、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交付监狱执行不久被假释,检察院发现假释违法,应当在收到假释裁定书后的20日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诉法第12条)(表★★★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一)一般情形及其处理(表-13)典型例题: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2006/2/79,多选题)A.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B.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D.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七、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表-15)(刑诉法第9条)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主要内容: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核心考点: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一、专门机关(表-16)★★二、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表-17)(刑诉法第82条)★★三、当事人(表-18)★★四、其他诉讼参与人(表-19)第四章管辖主要内容:立案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核心考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交叉管辖;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特殊地域管辖;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一、刑事诉讼管辖示意图(表-20)二、立案管辖★★★(一)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表-21)《高检规则》第8条)典型例题:下列哪些案件应当由检察院立案侦查?(2010/2/66,多选题)A.骗取出口退税案B.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C.隐瞒境外存款案D.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表-22)(《高法解释》第1条)典型例题:某甲花一万元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乙由于身无分文,于是答应嫁给甲做老婆。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刑诉讲义笔记最后更新00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刑诉讲义笔记最后更新00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特征,公检法主持,实现国家刑罚权,依法程序,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参加。
渊源(宪法、刑诉、有关法律、法律解释、地方法规、签署或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二、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区别:程序法与实体法,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静态与动态对国家刑罚权限制联系:a工具价值,4保障,1组织保障【专门机关】、2程序保障【权力与职责、权利与义务、基本构架、活动方式和程序】、3效率保障【繁简有别】、4证据规则保障【收集和运用方法】),b独立价值,1程序体现民主法治人权,2衡量社会公正,3弥补实体法不足,可创制【不告不理、死亡不适用、和解从轻】,4影响实体法实现三、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体现在宪法中,规范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人权与自由)与宪法,宪法关于程序性条款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是人权保障的核心。
刑诉的实施实现维护宪法。
第二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无辜人不追究,有罪人公正处罚,发生冲突保障人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二、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实体公正(结果):1证据确实充分,2正确适用刑法,3罪行相适应,4及时纠正错误案件程序公正(过程,优先),1严格遵守刑诉法规定,2严禁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3独立行使职权,4程序公开,5按期限办案结案。
三、诉讼效率(1诉讼期限、2不中断审理、3简易程序。
),公正第一、效率第二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的目的根本目的,维护社会秩序。
直接目的,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a犯罪控制模式(控制犯罪为主),b正当程序模式(公平和正义程序保护被告人的人权),c家庭模式(国家与个人和谐关系【未成年人圆桌会议】),实体真实主义(惩罚犯罪),a积极(凡是犯罪应处罚),b消极(保障无辜者)正当程序主义(维护正当程序,将真实设定为程序外的客观实在,并通过程序内活动接近它)二、刑事诉讼的价值1秩序(维护社会秩序,追究犯罪的活动有序),2公正(核心地位,实体和程序公正),3效益(效率,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益)工具价值(保证刑法),独立价值(本身实现)三、刑事诉讼的职能(1审判中立、2控辩平等【向辩方倾斜】、3控审分离)四、刑事诉讼的构造,控辩审三方地位和法律关系,1弹劾式【私人追诉主导】、2纠问式【法官全包、秘密进行】、3当事人主义【主动权在当事人,适用保障人权】、4职权主义【专门机关主动】五、刑事诉讼的主体专门机关(主要),1公(国监军保海,国安、监狱、军队保卫、海关走私侦查),2检,3法诉讼参与人,a当事人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2自诉人3附带民诉原告人4专家辅助、见证、保证,5近亲属不是;b其他诉讼参与人(无利害关系),1代、辩、证、鉴、翻。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瑞达e学刑诉教辅编制1.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轻告时赦他死2. 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贪贿渎职人民权,其他职权需省检3. 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亲告罪、公兼自、公转自4. 亲告罪:侮辱诽谤加虐待,暴力干涉加侵占5. 公兼自:轻伤重婚+遗弃,住宅通信+劣品,知产、四五3年内6. 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国恐无死没7. 强制排除的物证、书证:更改疑问未解释,不能反映原件,不能证明来源8. 强制排除的被告人供述:地点不符,未录(音)像,未翻(译)核(对)9. 强制排除的证言:未能出庭不真实,不能表达和感知,个别意见未翻(译)核(对)10. 强制排除的辨认笔录:个别混杂有暗示,不是侦查(人员)来主持11.强制排除的电子数据:篡改伪造不真实12.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三有”(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13. 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两有”(有异议、有必要)14. 辩护人的绝对禁止:无限人、无自由、受刑罚15. 辩护人的相对禁止:公检法安监,陪审利害老外16. 辩护人的及时告知义务:不在场、年龄小、精神病17. 取保候审禁止性条件:累暴主犯,自伤自残,取保很难18. 保证人的条件:无牵连,有能力,有权利,有自由,有住处,有收入19. 被取保候审人的酌定义务:三个特定,两个证件20. 公安机关先行拘留:认预发捕(谐音:仁玉发布),企毁名流(检察院:企毁)21. 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疑问、有要求、有违法;未成年、精神病、盲聋哑;重大疑难复杂22. 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没有犯罪;徒刑以下;可能超期羁押;符合取保、监居23. 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职权犯罪、引民纠纷、精神损失、占有处置、可得利益24. 技术侦查适用的案件范围:国恐黑毒侵人权,贪污贿赂人保25. 不得担任刑诉的见证人:有职权、影响大、不能辨别和表达26. 对非法侦查行为的救济:应放不放、应退不退、违法查封、扣押和冻结27. 集中审理原则:审判不断、人员不换28. 可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的案件:一群分新难29. 可召开庭前会议:申请排非;影响重大;材料较多;重大复杂30. 简易程序不适用范围:盲聋哑、精神病、影响大、不认罪(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辩无罪、不构罪31. 开庭审理:一审全部审、二审事实审、抗诉加重审32. 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死立执、抗诉;影响罪刑之事实上诉33. 二审因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的情形:公开、回避、组织、剥权34. 人民法院执行的:无罪免刑、要钱要命35. 财产刑的执行顺序:医(医疗)先(优先受偿权)退(退赔)债(债务)罚(罚金)没(没收财产)36. 有期徒刑和拘役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有病、不理、孕婴、37. 停止执行死刑:同犯到案停死刑,怀孕立功他坏行38. 应当开庭审查的减刑、假释案件:重大立功报减刑;一般规定不得行;公示期间有意见;职务黑金要开庭39. 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四五六章未成年,一年起诉好表现,听取三方的意见40.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民间纠纷四五三,七年以下过失犯,五年故意渎职难41.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适用条件:暴力危害公(公共安全)民(公民人身安全)权,鉴定有病仍危险4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贪恐重大逃一载,死亡没收不义财以下是雄哥的建议,同学们做好笔记哦!1“不少学生说记不住,其实没有什么捷径,主要是多看几遍。
【经典】2020年瑞达168题刑诉-杨雄答案解析_
2020 年杨雄讲刑诉法之 168 金题选择题(不定项选择)(共 150 题)考点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之一是刑事诉讼法具有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的功能。
下列能够体现这一功能的有:A.当刑事实体法条文出现含义模糊甚至歧义时,刑事诉讼法规范下的诉讼中积极有效的争辩、论证,能够对此作出调节和修正(√,体现了“弥补”的功能,“弥补”主要是指刑事实体法规范中总是会存在一些用语模糊、不明确的地方,通过诉讼中积极有效的争辩、论证,比如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发表辩论意见,可以弥补这一问题)B.刑事诉讼法通过评议、表决等特有的程序机制,使刑事实体法的法律规范得以实现其确定性(√,体现了“弥补”的功能,如 A 中解析所说,同理,通过评议、表决等特有的程序机制,即合议庭的评议、表决,可以弥补这一问题)C.对同一案件,如果选择不同的刑事程序,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结果可能会不同(×,这体现的是刑诉法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独立价值,而非弥补、“创制”,比如适用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会影响量刑)D.认罪认罚导致刑事实体法适用上的从宽(×,这体现的是刑诉法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独立价值,而非弥补、“创制”,具体表现为:因为有认罪认罚的程序情节,导致刑事实体法量刑上的从宽)【答案】AB【考察角度】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知识点睛】工具价值、独立价值否既不是工具价值,也不是独立价值刑诉法在影响刑法积极影响工具价值是消极影响独立价值考点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范畴和原理2.依据刑事诉讼一般理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刑事诉讼法为适用刑法提供了组织、程序、证据上的保障,因此,刑事诉讼法只是刑法的“从法”(×,虽然刑诉法为刑法提供组织、程序、证据上的保障,即工具价值,但是刑诉法本身也是具有独立价值的,不能认为刑诉法只是刑法的“从法”,这是否定刑诉法独立价值的观点,是错误的)B.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发生冲突和矛盾时,均需根据利益权衡原则作出选择(√,根据最新“四大本”教材观点,以上两种情况,均需根据利益权衡原则作出选择)C.公诉人以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均为行使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虽然公诉人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都行使控诉职能,但是公诉人是专门机关的人,不是诉讼参与人)D.鉴定人以外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属于刑事诉讼法定的诉讼参与人(×,有专门的知识的人不是诉讼参与人)E.法院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处刑罚,体现了程序公正(×,这体现了实体公正,实体公正的要求包括:认定事实正确,定罪量刑正确。
【刑诉增补讲义】2016刑诉系统强化阶段补充讲义杨雄
2016年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补充讲义)杨雄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简称《公安部规定》)公安机关上下级关系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或者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下级公安机关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必须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部规定》第7条第2、3款)管辖①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公安部规定》第15条第2、3款)②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公安部规定》第17条)③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
(《公安部规定》第21条第2款)④铁路公安机关管辖铁路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工作区域内、列车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通信、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线上工作时发生的刑事案件。
铁路系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延伸到地方涉及铁路业务的网点,其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的刑事案件由铁路公安机关管辖。
对倒卖、伪造、变造火车票的案件,由最初受理案件的铁路公安机关或者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铁路公安机关或者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2020年司考必备刑诉瘦身版讲义
刑诉法讲义目录第一讲刑事诉讼法概述 (3)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4)第三讲管辖 (6)第四讲回避 (10)第五讲辩护与代理 (12)第六讲刑事证据 (17)第七讲强制措施 (25)第八讲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3)第九讲期间、送达 (36)第十讲立案 (37)第十一讲侦查 (38)第十二讲审查起诉 (44)第十三讲刑事审判概述 (47)第十四讲第一审程序 (51)第十五讲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59)第十六讲简易程序 (61)第十七讲补充侦查 (62)第十八讲第二审程序 (63)第十九讲死刑复核程序 (67)第二十讲审判监督程序 (70)第二十一讲执行程序 (74)第二十二讲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78)第二十三讲特别程序 (80)第一讲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二讲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考点三: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讲管辖考点一:立案管辖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①如果是自诉案件,则处理方式为不受理。
②如果是在庭前审查阶段发现2-6项情形的,则终止审理或退回检察院,参见“第一审程序”章。
①注意,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一般主体的犯罪,不归检察院侦查。
②报复陷害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考点七:管辖权的变通之移送管辖考点八:管辖权的变通之指定管辖第四讲回避考点一:程序一次原则第五讲辩护与代理考点一:辩护人的人数考点四:刑事诉讼中律师与非律师权利的区别1、阅卷权①《最高检规则》第47条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2、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4、控告申诉权5、提出意见权6、人身保障权考点六:辩护的种类2、指定辩护考点七:拒绝辩护问题2、准备辩护第六讲刑事证据考点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考点三: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①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告知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在庭审期间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除外。
刑诉考前聚焦二小时(杨雄)
刑诉考前聚焦二小时(不定项选择题)杨雄1、以下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在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基础上,吸收了职权主义的诉讼制度B.实行实体真实主义为主、正当程序主义为辅的诉讼目的C.实行公诉独占主义,兼采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D.逐步确立证据裁判原则,全面认可自由心证原则E.全面体现直接言词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2、张某(19岁)故意伤害(重伤)李某(15岁),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的父亲张大作为张某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李某的父亲李大也参加诉讼,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张某、李某、张大、李大均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李某、张大有权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B、张某、李某、张大、李大均对第一审判决均享有独立的上诉权C、张某、李某、张大均有权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提出量刑意见D、张某、李某、张大、李大均有权对该案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诉不同诉讼权利的行使主体比较3、以下关于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法律援助辩护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胡某贪污1000万元,其犯罪情节恶劣,在侦查期间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胡某委托的律师张某会见胡某时,需经侦查机关许可B、王某故意杀人案,可能判死刑,在侦查终结前、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死刑复核阶段,均应当听取王某的辩护律师的意见,并且应当讯问王某。
若该案的第二审不开庭审理,第二审法院及其同级检察院也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和讯问王某C、邱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侦查机关在侦查该案时,邱某委托的王律师有权为王五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提出意见。
王律师向邱某核实证据以及查阅该案的案卷材料,应经侦查机关许可D、聋哑人令某故意伤害案,公安机关通过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李某为其辩护。
李某得知令某系正当防卫、令某的哥哥曾强奸同村妇女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应将这些信息告知司法机关。
开庭审理时,令某拒绝李某辩护,法院予以准许,令某可以自行辩护4、周某抢劫案,侦查人员李某让周某三天三夜不睡觉,对其进行疲劳审讯,法院受理案件后,周某要求法院排除该次审讯获得的供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周某应在开庭前申请排除该供述,且应提供证据材料加以证明,否则,法院不会对该供述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B、李某应当出庭说明情况,否则,公诉人提交的取证过程合法的说明材料不能作为证明取证过程合法的根据C、经过法庭审理,只有确认存在疲劳审讯,对该供述才应当予以排除。
十二节课玩转新刑诉(按照最新修订案)司法考试之出题人弟子杨雄刑诉讲义3
四、辩护的种类、★★★拒绝辩护(表-33)
★★五、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区别(表-34)
第七章刑事证据
主要内容:证据的概念、基本特征;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法定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要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刑事证据规则;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
核心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法定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
★★一、证据的概念、基本特征、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表-35)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和阶段、程序(表-36)(刑诉法第54-58条)
(二)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表-37)(刑诉法第56-58条)
(三)死刑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表-38)(《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