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手术室物品清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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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手术室物品清点制度

1.清点内容:手术中无菌台上的所有物品。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

2.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

3.器械护士提前20分钟洗手,检查手术包内物品的数量、完整性及性能,不显影的物品不允许上手术台,并按照规范进行摆放。

4.巡回护士与器械护士清点、查对手术物品必须严肃认真,声音清晰,一唱一和。从器械台的右侧开始,逆时针方向画圆式清点,保证不漏点任何物品。若査对中因事中断,应重新清点和查对。

5.清点时,清点一项记录一项,数目准确无误。清点完毕,巡回护士与器械护士再次将记录单上的数字逐一查对并签字。

6.术中添加和更换物品,必须由该手术的巡回护士实施添加登记。更换的物品放置在规定的位置。

7.术中器械护士管理好手术台上的物品,随时关注物品的去向。

8.关体腔前,器械护士、巡回护士一起清点手术所用物品,数目正确,方可关闭体腔。数目不清时,应及时查找,确实找不到时,向护士长报告,必要时应进行X光拍片。

9.关闭体腔后再次清点,必须保证3次清点,清点一项,巡回护士登记一项,确定填写正确无误后入病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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