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实施办法》(座谈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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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是指志愿者参与为老年人服务的时间,由指定的经办机构记载存档,当志愿者或志愿者的直系亲属年老体弱时再将服务取出来,预存的时间在我市各经办机构之间通用。是“今天我为你服务,明天他为我服务”的一种养老服务方式。
市民政局、文明办负责全市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工作的筹划、协调和指导,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市级养老志愿服务经办机构,承办市级层面的养老志愿服务工作。
各区民政局、文明办负责本辖区的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
在本市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均为养老志愿服务的对象。失能、半失能的认定由志愿服务经办机构视情评定。
(二)服务内容
1、日常照料。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扶助出行、协助购物等即时服务;根据老年人的预约,提供送餐、陪伴就医、代缴代购等服务;陪伴老年人聊天、协助老年人参与文化娱乐等精
神慰藉服务。
2、专业服务。包括提供具有执业技能资质的生活护理、康复理疗、心理治疗等相关老年人身心健康方面的服务。
3、其他服务。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的相关服务。
二、志愿者及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的条件
常住我市年满18周岁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
(二)志愿者注册
志愿者注册时须向经办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需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表中应加盖派出所或人才市场专用章)。
2、居民身份证、市民卡(无市民卡者可不出具)。
4、专业服务的志愿者,应提交学历、职业、执业技能或资格证书。
5、可及服务情况。包括联系方式(手机号码、QQ号、微信号、电子邮箱等)、可提供服务的时段、服务内容等。
6、无不良记录证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由本单位纪检(安全)部门出具;其他人员由公安机关出具。
上述材料,在注册时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由经办机构当场查验后退还;复印件一式三份,由承办机构保管并分别报区级经办机构、市级经办机构各1份备案。
三、经办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经办机构资质及审批权限
1、资质。市AAA级及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均可申请为养老志愿服务经办机构。
其他养老组织或企业需成立养老志愿服务经办机构的由区民政局决定,确保每个社区(村)范围内至少有一个经办机构。
2、审批。养老志愿服务经办机构由各区民政局负责审定,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工作职责
1、志愿者注册。志愿者应在就近的经办机构注册,亦可在本市任意经办机构注册,经办机构应对注册志愿者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全市经办机构名单,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会在南京养老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2、登记服务对象养老需求。需要志愿服务的老年人可到所在社区的经办机构注册,经办机构应对服务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身体状况等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服务对象的注册信息应包括基本信息、身体状况信息,信息内容参照《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的内容填写。
3、接受并发布服务需求。接受并记录老年人需要的服务需求,根据收到的老年人服务需求情况,及时向志愿者发布服务需求信息。服务需求信息应优先发布给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并根据志愿服务记录情况安排志愿者参加所需要的培训。
4、跟踪服务进展。督促并及时掌握志愿者接受服务请求情况,
及时反馈给提出需求的服务对象,服务结束后应回访服务落实情况。
5、计入志愿服务记录。安排专门人员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确认、录入、储存、更新和保护,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对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的监督管理。
6、培训志愿者。对本机构注册的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并记录培训信息,包括培训内容、组织者、培训教师、日期、地点、学时等。
四、服务的组织实施
(一)信息流转
1、老人向经办机构提出需求。或者老人致电12349,由12349转给相关经办机构。
2、经办机构根据需求查找志愿者并发出通知。
3、若老人服务需求无志愿者响应,经办机构应及时向老人反馈。
(二)服务登记
需要志愿者提供服务的老年人,应预先到负责本社区养老志愿服务的经办机构登记。
(三)提供服务
志愿者接受服务通知后,应按经办机构明确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服务结束时,经办机构应对服务情况进行回访,并确认服务时间。
(四)服务跟踪
实行首接负责,由首次接到老人需求者负责跟踪服务。
五、服务记录管理
服务记录管理包括服务的“折算、记载、支取、转移、查询、证明”。
(一)服务折算
志愿服务以提供日常照料服务小时数记载,具体按照下列方法折算:
1、日常照料服务。服务时间为基准服务时间,按照实际服务时间记录。服务时间是指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不包括往返交通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保留1位小数。
2、专业服务:具有执业技能资质的专业服务,按照当年该专业服务市场平均价格与日常照料服务市场平均价格的比例系数,乘以实际服务时间记录。
3、夜间服务:在22:00-6:00提供的服务,按照日常照料服务时间的2倍记录。
4、紧急救助服务:提供事关服务对象生命安全方面的服务,按照日常照料服务时间的3倍记录。紧急救助服务的具体内容由经办机构视具体情况决定,记载服务时应当备注详情,以备查验。
夜间服务和紧急救助服务的内容又属于专业服务的,记录时间时应当乘以专业服务的比例系数。
专业服务的平均价格与日常照料服务市场平均价格的比例系数,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会统一公布。
(二)服务记载
1、记载账户。志愿者服务信息记载以市民卡为载体,市民卡公司负责为志愿服务经办机构和注册志愿者开设志愿服务专用账户,并开发管理志愿服务派单、接单信息系统。无市民卡的志愿者,应以居民身份证号码开设账户。
经办机构账户在南京市为老服务网公布,注册志愿者通过居民身份证号码直接登录手机app。
2、记载前公示。记载志愿服务记录前,应在本组织或机构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记入志愿服务记录。
3、记载内容。经办机构应记载志愿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评价、记录人等信息。
志愿者为三代之内直系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一代,父母为第二代,已身为第三代)提供服务的,不予记载。
4、记载方式。经办机构登录该机构的专用账户记载。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启用之前或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期间,由经办机构采取纸质文档记录,事后补登。
(三)服务支取
志愿服务以时间的形式支取,志愿者年满60周岁,且达到失能、半失能等级的,可以支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