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中心职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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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中心

业务职能简介

通道侗族自治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2月,隶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机构(股级),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主任):吴干平,副主任;杨波,现有工作人员10名。

主要职能:城市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路、桥涵设施、人行道、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城市灯光亮化、道路照明、城市绿化建设、公共绿地等城市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公用、市容和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管理、绿化管理方面的监督管理及行政审批,参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新道路等市政、公用、绿化设施的验收工作。

(三)负责城区主要道路、人行道、排水沟、桥梁涵洞的管护;承担城区路灯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四)负责配合规划部门搞好城区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城区绿线的划定和城区绿线控制;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和施工企业的设计审查及检查验收的职责。

(五)承担园林绿化、花卉苗圃生产、建设、管理的责任。

(六)承担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庭院绿化、防护绿地等各

类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责任;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设施、游园景点设施的管理职责。

(七)负责县政府批准公布纳入通道县城区绿地管理的风景林地和山地保护范围的林地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负责管理范围内征占林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管理;指导、协调和组织城区风景林地防火防病虫害工作;负责对乱砍滥伐、乱占林地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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