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建设比较好的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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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管理和推进机制好的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一名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分管城建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协调解决推进新型城镇化、城市建设和决战200亿城建项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项目建设快速有序推进。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负责对35个重点项目建设总协调,全市35个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分别明确一名市领导负责协调推进。并成立5个工作小组。分别是由发改委牵头的综合协调组、由规划局牵头的规划组、由财政局牵头的资金评审监管组,由组织部牵头的进度督导组,由宣传部牵头的宣传和资料收集组。
2、坚持科学决策。进一步健全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公开透明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以四套班子会议作为最高议事平台,讨论决定建设项目,决策前充分调查研究,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决策后充分调配力量,确保各重大项目的推进落实中无杂音、零障碍、快速度。
3、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破解城市建设资金难题。一是科学经营土地资产。变“卖地筹资”为“收地融资”,坚持“先做好环境,合理确定基准地价,打击围标,加大宣传,宁可流拍、不可贱卖,打好环境对地价影响的时间差”六措并举,有效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拓宽土地储备融资渠道,使土地在政府手中升值,项目在银行注资下推进,实现土地资产效益最大化。二是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按照“集中财力,分散风险、扩大融资、运作赚钱”的原则,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高薪聘请资本运作人才,打造5~6个融资平台,提升融资能力。三是推进项目市场
化运作。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资源享用商品化、项目运作市场化的要求,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地下人防设施等城市建设项目实行商品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境外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规范建设规费收缴。采取“一站式报建、一卡通收缴”的办法,实行“财政统一收缴、统一管理、分项核算、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堵塞漏洞,为城市建设聚集资金。
4、继续坚持“六个一”(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责任人、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实施方案、一支好的施工队伍)的推进机制,每个项目由一位市级班子成员负责主抓,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形成四套班子齐心协力抓项目建设的良好局面。
5、狠抓建设进度。充分发挥综合协调、项目规划、资金测算监管、进度督查、宣传及资料整理等5个小组作用,对所有城建项目进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并实行一月一通报,责任领导、工作班子和施工单位坚持做到“五加二”、“白加黑”(五天工作日加两天休息日,白天加晚上),争分夺秒抢进度。责任领导每天要到工地一次,督促指导进度,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程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6、落实激励措施。由市财政统一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设立进度奖、质量奖、节约奖,对进度快、质量优、重节约的市本级投资的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责任单位向市目标办提出申请,由市目标办根据验收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拨付给项目责任单位,再由项目责任单位研究分配奖励到参与项目推进的个人。各项目责任单位也应结合各自情况,建立相应激励机制。
①验收程序
由市目标办牵头,市城建重点项目督查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等部门组成检查验收组,对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程序:一是现场看项目形象进度;二是检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或主体工程完工评估报告;三是检查工程决算审计报告或工程主体计量清单。
②奖励标准
进度奖:重点建设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按照经市审计局审核的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阵地拆迁资金)
项目实际投资额在1000—3000万元的,奖励6万元;3001—5000万元的,奖励8万元;5001—10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10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3万元。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一个月以上时间竣工,再增加其20%的奖金。重点建设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体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出具主体工程完工评估报告,按奖励标准的70%比例进行奖励。
质量奖:重点建设项目被评为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奖励4万元;被评为升级优质工程的,奖励2万元。
节约奖:重点建设项目在工程质量合格的基础上,经市审计局审核,项目工程决算控制在市财政审核的预算投资内的,奖励5万元;工程决算控制在市财政审核的预算投资105%内的,奖励3万元;项目工程决算控制在市财政审核的预算投资90%内的,奖励8万元。
7、加强督查考核。成立市重点项目建设督查组,督查组要坚持白天晚上对工程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岗情况、施工人员和设备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城市建设工作考核机制,把项目建设纳入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市考核有关单位和部门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对全市35个近期重点基础设施进行督查,其中10个项目为每日一督查,25个项目为每十天一督查,采取督查与自查结合、明察暗访与听取介绍结合,重点督查与一般督查结合。督查组将督查情况汇总后,按每天、每十天的时间要求,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抄报项目责任领导及相关单位。每月发布一次工程进度通报,并建立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实施行政问责。
8、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的投资预算由市政府分管财政和城建的领导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共同组成评审小组,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工程实际投资不得超过预算的5%,超过5%的须报市政府重新审定。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完工后,对每个项目预留20%的工程尾款,待工程决算审核,审计完成后,按审核、审计的情况拨付。
9、确保组织到位。各项目组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制定施工方案;项目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项目建设上,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司项目建设工作,与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长住工地,就地指挥,及时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10、确保协调到位。项目建设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归口管理,有序推进。涉及建设和土地管理问题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涉及资金调度和城市经营等问题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与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共同协调;涉及重大问题的,及时向市主要领导报告。
11、严格招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