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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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全面靠实安全责任,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杜绝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为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管理机构

1、成立以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组长、各教委副主任、县直中小学校长、独立初中校长、幼儿园园长、职教中心主任为组员的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办理学校安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为xxxxxxx。

3、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由教育局分管安全局长任组长、各教委副主任、县直中小学校长、独立初中校长、幼儿园园长、职教中心主任任组员的原则,根据工作变动情况,每学年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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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职责

1、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决策指挥教育系统各学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安全问题,负责靠实安全责任,处理安全事故及事故责任人。

2、教育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办理各级各类安全文件;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推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3、各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区、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定期召集学区、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学校安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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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工作;随时了解学区、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

三、管理制度

1、推行学校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学区主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是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首先要追究学校校长、教委副主任、幼儿园园长、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的责任,并追究连带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法律的责任事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推行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各学区主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既要承担管理教育教学的责任,又有承担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的责任;各级各种学校教师既要承担开展教育教学、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的责任,又要承担保护学生及校产安全的责任;学生既要认真研究、完成学业,又要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3、推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教职员工的工作职责范围,详细划分安全责任,切实靠实安全工作责任。凡是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教育局将

严格按照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所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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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局将面向全县通报。对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推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在一学年度内,凡是发生安全责任变乱或重大安全责任变乱的学校和责任人,对学区、学校、幼儿园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各种评优选先资格。

四、管理措施

1、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学校“一把手”任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学校安全教育、管理、防范、保卫队伍,合理分工,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系统,切实消除安全管理漏洞。

2、各级各种学校要在每学期初制订安全管理计划和行事历,在每学期末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3、各级各种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通报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面临形势,制订应对措施,研究解决问题。

4、各级各类学校要紧密结合师生工作、研究、生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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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对师生活动安全、教育教学设施安全、自然灾害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所有安全的全程管理力度,合理预见潜在危险,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规定与要求,强化措施,加强防范,努力消除安全事故。

5、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不断修改完善已有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规化。

6、各级各种学校要按照实践情况,制订实在可行的重大突发公共变乱应急演练方案,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突发公共变乱演练活动。各级各种学校每学期最少要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警等灾害变乱的紧急疏散演练活动,确保师生把握基本的避险、逃生、自救方法。

7、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每月要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建立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台帐,开展专项或集中整改活动,按照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问题责任不明确不放过、问题处理无结果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8、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坚持在每一学年度之初,与教师、家长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学生签订自我保护承诺书,分解细化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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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各级各种学校要主动与司法、卫生、文化、交警、消防、公安、安监等有关部分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10、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资料,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11、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和提倡监护人做好为学生注射疫苗、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助于预防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

12、各级各种学校要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教职员产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定期进行考核。要全面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规范到位,落到实处。

五、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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