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联系单制度标准
工程联系单制度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加强工程合作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率,特制定本工程联系单制度。
第二条工程联系单指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用于双方单位之间交流信息、落实责任、确认进度、协调问题的书面文件。
工程联系单必须是真实、准确、详尽的记录,是工程联系双方共同约定的重要凭证。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工程地址、项目负责人等;2.联系单编号:每份工程联系单应当有唯一的编号,方便查询和归档;3.联系双方信息:包括发起方和接收方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4.事项描述:具体描述此次联系单的内容、要求和目的;5.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单位,并约定完成的时间节点;6.确认方式:确认落实情况的方式,如书面回复、电话通知等;7.附件:如有必要,可以附上相关文件、图片等。
第四条工程联系单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通知类:用于告知对方某个事项或状态;2.咨询类:用于向对方咨询意见、解决问题;3.确认类:用于确认对方已经收悉或执行某项事务;4.协调类:用于协调双方在工程项目中的矛盾和冲突。
第五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复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制订、修改和废止须经双方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签署。
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的存档管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便于查询和整理。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制订及流程第九条工程联系单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下发。
第十条发起方填写工程联系单,包括联系双方信息、事项描述、落实责任单位等,然后交给接收方。
第十一条接收方收到工程联系单后,应当及时阅读、确认内容,并按照要求执行。
如有疑问或无法按时完成,应当主动与发起方联系沟通,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发起方在规定时间内应当确认接收方的执行情况,并在工程联系单上签字回复。
工程联系单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工程联系单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之间进行沟通、协调、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文件,是工程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工程联系单的管理,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和归档等工作,确保工程联系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联系单管理工作。
三、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和审核1. 工程联系单由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写,必要时可以由项目工程师或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编写。
2. 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部位、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环境保护、费用预算等。
3. 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虚构、夸大或者隐瞒工程实际情况。
4. 工程联系单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程联系单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工程联系单的格式是否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等。
5. 工程联系单经审核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项目章或者公司章。
四、工程联系单的发放和归档1. 工程联系单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发放,发放对象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2. 工程联系单发放时,应做好发放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放日期、发放对象、发放数量等。
3.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工作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归档内容包括:工程联系单原件、工程联系单的审核意见、工程联系单的批准意见等。
4.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联系单的安全、保密和可追溯性。
五、工程联系单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工作符合本制度的要求。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予以制止,并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程联系单的修改和作废1. 工程联系单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对工程联系单进行修改。
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联系单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工程项目中涉及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物资等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单管理。
三、联系单的定义联系单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之间为协调工作、解决问题、传递信息等目的而制作的书面文件。
四、联系单的分类1. 设计联系单:用于设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设计方案、设计变更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2. 施工联系单:用于施工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3. 监理联系单:用于监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监理工作、监理意见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4. 采购联系单:用于采购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采购计划、采购进度、采购质量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5. 物资联系单:用于物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物资供应、物资管理、物资使用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五、联系单的管理要求1. 联系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内容、处理意见等。
2. 联系单的填写应由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负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联系单的传递应通过公司内部指定的通讯渠道,确保传递的及时性和保密性。
4. 联系单的处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5. 联系单的存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六、联系单的处理流程1. 接收联系单: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收到联系单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
2. 处理联系单:根据联系单内容,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处理结果。
3. 反馈处理结果:处理结果应通过公司内部指定的通讯渠道及时反馈给联系单的发起人。
4. 跟踪联系单: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跟踪联系单的处理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七、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对联系单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的规范性管理、明确签证经办人员的职责,清晰具体工作流程,加强工程签证的时效性管理,强调工程签证的权限管理,强化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管理,确保工程签证总体有序地对接项目工程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价款之外的新增(减)工程量、费用补偿、工期延误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调整等内容,经工程管理各相关单位签认的过程即为现场签证,互相确认的书面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三条可签证范围:由于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指令导致的不能在竣工图中反映出来的返工、拆除、报废等工程及窝工、停滞等事项,以及应甲方要求完成的一些临时性、抢险性且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或工作。
第四条不可签证范围:1.工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工程量的增减(特别是合同承包范围外、可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内容,应按预算申报和签订补充合同流程办理);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已包含的项目与费用;3.因承包单位自身责任而导致其自身增加的费用;4.可在竣工图中反映的设计变更;5.其他不得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第三节签证原则第五条工程签证各方必须以施工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签证签署相关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签证内容予以审核、签署,工程签证应是合法有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方代表从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逐一顺序进行审核确认,并遵循以下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1)涉及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必须附图,保证签证工程量可计量、计算。
(2)涉及地下障碍物、降排水等隐蔽性的签证内容,除附照片及必要的文字描述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到现场确认实际情况,核实签证工程量准确的数据,并在隐蔽性签证内容覆盖前再次确定工程签证的准确行为和数据。
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工作的实际和各部门职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确保程序到位、合法,操作简便、可行。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联系单管理工作应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以优化设计、完善结构、符合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为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联系单分为建设(代建)单位签发联系单、设计院签发联系单、施工单位提出联系单三大类。
第五条在工程建设中,出现下列情况,方可签发或提出联系单:1 有利于提高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
2 有利于缩短工期。
3 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碰、缺或不完善情况。
4 勘测设计资料不详,或因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差异较大。
5 有利于工程项目建成后的使用、维保等管理工作。
6 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
第二章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能第六条公司经营班子的主要工作职责:1 审核批准工程项目联系单工作程序。
2 审核批准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联系单和有异议的联系单。
第七条工程部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 负责组织预算部等相关部室和单位审核联系单的签发原因,对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联系单进行必要的论证。
2 负责确定工程项目联系单签发类别。
3负责联系单相关内容的具体实施等日常管理工作。
4 配合预算部做好工程联系单的造价审核和结算工作。
5 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工程方面技术协调、沟通工作。
6 负责工程项目联系单的收发、整理、归档。
第八条预算部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 参与论证联系单签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 负责工程联系单的造价核算和结算工作。
3 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在造价方面技术协调、沟通工作。
第九条其他相关部门做好联系单的配合协调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条以下情况由建设(代建)单位签发联系单:因功能需求,或建设单位(代建)或使用单位要求,且无需设计确认的变更。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快工程联系单签证的速度,规范签证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3、术语和定义3。
1现场签证指对施工管理中施工图以外发生的所有事件的确认。
例如:因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发包人增、减或调整的施工内容,临时用工,新增材料价格确认,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处罚、索赔等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等。
4、职责4。
1工程部4.1.1负责针对工程调整或增加工序或零星增加等内容(不需要设计确认的内容),办理工程业务联系单和工程联系单审核表流程,并将工程业务联系单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4。
1.2负责施工单位提交的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签证单的受理。
4。
1.3根据受理的工程签证单,填写工程联系单审核表签署工程部意见(一般情况下5天内签署意见),由资料员办理公司内部工程联系单的相关流程及联系单的整理、汇总、录入及归档工作。
4.1.4 工程联系单审核表流程完成后,按公司最高领导意见在工程签证单中签署发包人的意见后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4.1.5负责对工程签证单和工程业务联系单中内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采用照像、影像等方法进行取证并存档。
4.1.6,负责在工程签证单和工程业务联系单中内容完成后组织相关单位对签证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组织《现场工程量确认单》的会签。
4。
2成本部4。
2。
1负责联系单的整理、汇总、录入及存档工作。
4.2.2负责联系单中价格的审核工作。
4。
2。
3《工程签证单》金额超出10000元或特殊情况的,成本部参与由工程部组织的监理、施工单位三方(无监理时为两方)现场工程量的确认工作和《现场工程量确认单》的会签工作.5、完整工程签证单的内容包括:5。
1同一联系单事项应至少由《工程签证单》和经会签《现场工程量确认单》作为附件两份单子组成,不予签证和不需现场确认的《工程签证单》除外。
工程业务联系单制度
工程业务联系单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的业务联系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反馈,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
二、联系单的内容1. 工程名称:明确指出联系单所涉及的具体工程项目。
2. 日期:填写联系单的日期,以便记录和追踪。
3. 发起人:列出发起联系单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4. 接收人:指定接收联系单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5. 主题:简要描述联系单的主题或事项。
6. 详细内容:详细说明需要沟通的问题、请求或指示。
7. 附件:如果有相关的图纸、照片或其他文件,应在此处列明并附上。
8. 签名:发起人需在联系单上签名,以确认信息的准确性。
三、联系单的流程1. 发起:当需要就某个工程问题进行沟通时,发起人应填写联系单并签名。
2. 审核:如果需要,发起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应对联系单进行审核。
3. 发送:发起人将联系单发送给指定的接收人或部门。
4. 接收与确认:接收人在收到联系单后,应确认收到并在联系单上签字。
5. 处理:接收人根据联系单的内容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反馈。
6. 反馈:处理完成后,接收人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发起人,并在联系单上注明完成情况。
7. 存档:联系单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沟通的记录。
四、责任与义务1. 发起人应确保联系单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接收人应及时接收联系单,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反馈。
3. 双方应保持沟通渠道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4. 所有参与方都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沟通秩序。
五、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紧急事项,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快速沟通方式,但事后仍需补充书面联系单。
3. 本制度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经验教训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
工程业务联系单签订流程及使用管理办法
工程联系单、变更单、签证单使用及流程管理具体办法一, 工程业务联系单是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各方工程信息传递的一种凭证,不涉及工程量、工程变更等实质性单据。
二. 工程变更单是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措施、工程量及其变更签证、材料单价核定的结算依据,是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管理的主要技术资料,必须认真填报和妥善保管。
(一)变更单填写、签发程序1. 设计单位填报的变更单,应由甲方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交项目专业负责人审定,项目经理审定签字后盖章生效。
2. 由建设单位填报的变更单,由甲方专业工程师填写,甲方直属负责人签字,交项目专业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字后盖章生效,如变更与设计有关则由甲方资料管理人员送设计单位签署意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实施。
3. 工程部填报的变更单,由专业工程师填写,工程部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后盖章生效,如变更与设计有关则由甲方资料管理人员送设计单位签署意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实施。
4. 监理单位填报的变更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总监签字,业主项目经理签字后盖章生效,如变更与设计有关则由甲方资料管理人员送设计单位签署意见,施工单位签字实施。
5. 由施工单位填报的变更单,经监理单位、甲方专业工程师签署意见,设计单位签证,项目专业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
6. 如各部门在变更单上签署的意见有异议,提出人应与各部门及时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原变更单上修改调整意见。
(二)变更单的填写、签发要求1. 应认真填写、仔细审阅和慎重签发,书写字迹清楚、用语规范,涉及到工程量时应实事求是、数量准确。
2. 各方签字齐全,方可盖项目部章下发。
3. 工艺专业负责人是杨胜义;设备专业负责人是刘军;土建专业负责人是靳立敏、电气专业负责人是邢立群;仪表专业负责人是王向阳。
三. 签证单是用于非设计原因,没有明确工程量,无法确认工程取费的单据。
施工单位填写。
(一)签证单填写要求1. 一次性费用的签证单;必须有具体的费用组成,任何没有具体组成仅有总数的单子,甲方一律拒签。
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
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一、背景工程部作为公司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着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
在工程部的日常运作中,联系单的收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能够帮助工程部及时记录和处理各类信息和文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制定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联系单的使用,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及时处理,提高工程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具体目的包括:1. 规范联系单的填写和处理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 确定联系单的存档和归档要求,便于随时查阅和核查工作内容;3. 提高联系单的传达速度和处理效率,缩短工作周期;4. 加强联系单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
三、内容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包括联系单的种类、填写要求、处理流程、存档归档规定和保密措施等内容,具体如下:1. 联系单的种类工程部联系单主要包括日常联系单、会议联系单、指令联系单、通知联系单等。
不同类型的联系单根据其用途和内容不同,具有不同的填写和处理流程。
(1)日常联系单:主要用于记录日常工作中的沟通内容和进展情况,包括工作内容、责任人、截止时间等信息。
(2)会议联系单:用于记录会议的议题、决议和行动计划等内容,确保会议结果得到及时执行。
(3)指令联系单:用于下达工程部的工作指令和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4)通知联系单:用于通知工程部的重要信息或变动,便于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安排。
2. 填写要求联系单的填写要求包括必填内容和填写规范。
必填内容主要包括联系单的标题、内容、责任人、截止时间等信息,确保联系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填写规范主要包括字迹工整、内容清晰、条理性强、格式规范等,便于他人理解和处理。
3. 处理流程联系单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提交、审核、执行和反馈。
具体流程如下:(1)提交:责任人填写联系单后,提交至主管审核。
(2)审核:主管审核联系单内容和完成情况,确认后签字同意。
工程联系单算法制度规范
工程联系单算法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工程联系单是工程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工程联系与联络的制度文件。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和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或篡改工程联系单内容。
第四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严谨、效率的原则,做到安全可靠、及时准确。
第五条工程联系单应当注重信息的保密性和机密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泄露工程联系单的内容。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制度规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编制第七条工程联系单应当由项目经理或其委托的负责人负责编制,必须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准确反映工程联系的内容。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
第九条工程联系单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排版,字体清晰可读,排版整齐,内容详实。
第十条工程联系单编制前应当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工程联系信息的及时有效。
第三章工程联系单的使用第十二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妥善保管,在需要使用时应及时取用。
第十三条工程联系单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传递使用,但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时应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不相关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五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应当遵循工程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工程联系单的管理第十六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应当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联系单的规范使用。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联系单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工程联系单的存档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甲方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
甲方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一、引言联系单是企业内部沟通和协作的重要工具,能够有效地传达信息、指示工作和监督进展。
在工程部的工作中,联系单更是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联系单的收发能够保证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因此,建立健全的联系单收发制度对于工程部的正常运转和项目顺利完成至关重要。
二、联系单的定义和作用联系单是指在企业内部进行工作传达和沟通的一种书面文档,一般包括发文部门、收文部门、联系内容、时间要求、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联系单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传达信息:通过联系单可以准确、清晰地传达工作任务、指示、要求等信息,避免因口头传达而导致的误解和遗漏。
2. 协调工作:联系单可以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各部门的协作效率,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 监督进展:通过联系单的收发可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工作内容,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三、联系单的种类根据不同的目的和内容,联系单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类型。
在工程部的日常工作中,常见的联系单种类包括:1. 工作联系单:用于指示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员工完成特定任务的联系单。
2. 物资联系单:用于向供应商或仓库发放物资采购或调拨的联系单。
3. 审批联系单:用于请示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相关事务的联系单。
4. 出差联系单:用于申请出差、请假等时间有关的联系单。
四、联系单的收发要求为了保证联系单的准确收发,工程部需要建立统一的收发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内容要求。
具体要求包括:1. 收发标准:联系单的发文和收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填写,包括文件编号、日期、标题、发送人、收件人、联系内容等。
2. 传递方式:联系单可以通过邮箱、纸质文件、微信等方式发送,但必须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无遗漏。
3. 签收确认:收到联系单的部门必须及时签收确认,并回复明确的处理意见或进度,以确保双方对工作进展有清晰的了解。
4. 存档管理:所有发出和收到的联系单必须按照规定存档管理,方便随时查阅和追溯工作内容和进展情况。
工程项目联系单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联系单审批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联系单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联系单的审批效率和质量,便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审批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审批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工程项目的联系单审批工作。
三、审批程序1. 填写:项目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填写工程项目联系单,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内容、预算金额、预计工期等内容。
2. 内部审批:填写完成后,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内部审批。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应当清晰明确,批准或驳回的理由应当充分。
3. 外部审批:经过内部审批后,将工程项目联系单提交给相关外部单位或部门进行审批。
外部单位或部门应当及时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4. 确认:外部审批通过后,立即确认工程项目联系单,并执行相关的工作。
四、审批责任1. 申请人:负责填写完整和准确的工程项目联系单,并按流程提交审批。
2. 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联系单进行内部初审和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且审批意见要清晰,批准或驳回的理由要充分。
3. 外部单位或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联系单进行外部审批,并给予及时的答复。
4. 项目负责人:负责确认审批通过的工程项目联系单,并组织相关工作的实施。
五、注意事项1. 填写时要认真仔细,确保填写的内容真实可靠。
2. 内部审批时要注意审批的快速性和准确性,防止耽误工程项目的进度。
3. 外部审批时要与外部单位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审批进度。
4. 对于审批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联系单,要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批。
六、审批结果经过详尽审批后,工程项目联系单可以通过或被驳回,批准的工程项目联系单即可执行,驳回的工程项目联系单需要重新填写并重新提交审批。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审批擅自执行的工程项目联系单,责任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2. 对于填写不真实或涉及重大事项的工程项目联系单,责任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审批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需经相关部门会商后发文实施。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1.**有限公司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有关规定、规程。
第二条目的为使工程有关问题联系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具体办法第三条工作内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相关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之间认为必须要让对方知晓或进行洽商等事项,未达到正式行文的程度但须向有关单位书面转达的一种形式。
第四条工作流程(一)问题提出方通过联系单[《工程联系单》(下同)]提出问题。
(二)问题接收方对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并通过联系单于限定工作日内回复结果。
(三)问题提出方验证结果。
(四)验证结果及处理。
(五)验证结果满意,此问题结束。
(六)验证结果不满意,继续以联系单的形式提出问题。
第五条补充说明(一)工程联系单的内容一般宜一单一类问题。
(二)工程联系单涉及的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对自已所签的意见负责,履行本单位或部门应该承担的义务。
(三)工程联系单所涉内容若须对方或其他单位协调处理,应留有事件处理时间的提前量。
(四)工程联系单最终核准签发人必须为各单位主管负责人,如**项目部主任、设计院设总(现场设代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等。
(五)工程联系单由发出单位(部门)编码后,按递送单位足够份数(满足各单位至少一份原件)后分发。
工程联系单内容如属通知性的,没有回复要求时,不进行闭环跟踪处理。
当填报的处理内容有回复及闭环处理要求的,收到该工程联系单的相关单位宜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
一般情况都在原单上签注意见和签署,当工程联系单内容需多个单位洽商时、发送流程顺序由发出单位拟定、所涉及的各单位指名设定回复签注意见(含签署)栏,回复意见栏应按流程顺序安排,签注意见栏填写不下,可自行增添附页。
工程联系单由发出单位(部门)负责存档,但不作为竣工资料归档。
第六条联系流程框图第三章附则第七条本规定由**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工程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制度规定
工程联系单制度规定一、目的制定工程联系单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交流,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必要的信息,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遗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供应商等。
三、联系单内容工程联系单应包含以下内容:1. 联系单编号:便于跟踪和归档的唯一编号。
2. 发出日期:联系单发出的具体日期。
3. 发出单位:发出联系单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4. 接收单位:联系单的接收单位或个人名称。
5. 主题:联系单讨论的主题或问题。
6. 内容描述:详细描述需要沟通的问题、变更请求或决策事项。
7. 附件:如有相关的图纸、计算书或其他文件,应一并附上。
8. 发出人签名:发出单位的负责人或代表签名。
9. 接收人确认:接收单位的负责人或代表确认收到并签字。
四、流程1. 发出单位根据需要填写联系单,并由负责人签字后发送给接收单位。
2. 接收单位收到联系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阅读并签署确认,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
3. 发出单位应根据接收单位的反馈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补充,并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4. 完成沟通后,联系单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文档的一部分。
五、责任与义务1. 发出单位应确保联系单的内容准确无误,及时发出,并对所发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接收单位应及时阅读联系单,并根据内容采取相应行动,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执行。
3.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尊重对方的意见和工作,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监督与管理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团队应对工程联系单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其他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
全过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变更联系单管理办法为规范工程建设中的联系单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从技术上和经济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公司工程变更联系单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内容包括设计变更、现场工程技术变更、现场工程量签证和材料设备定牌定价。
各类联系单一式捌份,施工单位叁份,总师办贰份,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全过程审计单位各执壹份;各类联系单归口管理和签发部门为总师办,除本公司总师办自留贰份外,其余联系单均由总师办转工程管理部后由工程管理部统一交监理单位发放至全过程审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涉及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确认的,增加壹份交设计院留底。
联系单的签发和管理要做到规范化:按各类联系单流程做好签发工作,各有关单位经办人要签署意见、签名、注明日期并加盖各自相应技术章,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指定专人对签发情况作好记录和保存,所有联系单必须统一基本格式并按专业工程编号,及时签发,要求内容详实、用词准确、字迹清楚。
(一)设计变更管理流程主要内容为设计变更、技术修改等。
适用于:1. 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形式为设计院以蓝图或白图的形式或设计联系单形式出具的,经总师办审核后,加盖本公司技术专用章,归口总师办签发。
2.对不涉及设计改动,由本公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做出的修改,由公司总师办和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后,归口总师办以“附表一”的形式签发。
(二)工程技术变更管理流程主要内容为现场工程技术变更、材料设备确认,适用于:1.由现场各单位提出的工程技术变更。
施工单位按“附表二”提出书面变更意见,经监理公司、工程部管理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公司总师办。
凡工程技术变更涉及设计改动并需征得设计院意见的,“附表二”应有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设计院经办二”的形式直接报公司总师办。
总师办经核定后,以“附表一”为确认表并加盖本公司项目技术专用章后签发。
2.材料设备确认。
主要内容为涉及工程建设各种材料、设备的选型、价格等方面的确认。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便于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与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快捷处理各种工程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重大问题和重大决定必须正式行文外,各参建单位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见附件)。
第二章条例
第三条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为了工程的正常进行需要互相联系、沟通,使用“工程联系单”,对于纯粹行政事务性的“工程联系单”,在工程竣工后可不归档。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均要求采用统一格式,以便资料部门的归档。
第三章工程联系单收、发文规定
第五条对外单位发来的“工程联系单”由资料室签收,经主管领导批示后,由资料员登录、复印及存档,再发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并做好签收工作。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发文由专业人员填写,经主任审阅其内容及发放人员、单位,签署发放意见后(主任决定是否由主管领导签字),将原件交给资料室,由资料员统一编号、登录、存档、并做好分发及签收工作。
对一次发放数量较多的文件,应填写《文件发放审批表》。
第七条各单位在接到“工程联系单”后应给予足够重视,主送单位应在48小时内予
以回复,抄送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意见反馈主送单位并同时将意见书面返回工程项目部。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节总则第⼀条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的规范性管理、明确签证经办⼈员的职责,清晰具体⼯作流程,加强⼯程签证的时效性管理,强调⼯程签证的权限管理,强化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管理,确保⼯程签证总体有序地对接项⽬⼯程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条在施⼯过程中发⽣的合同价款之外的新增(减)⼯程量、费⽤补偿、⼯期延误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程费⽤的调整等内容,经⼯程管理各相关单位签认的过程即为现场签证,互相确认的书⾯签证即成为⼯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程造价的凭据。
第⼆节适⽤范围第三条可签证范围:由于甲⽅设计变更或者⼯程指令导致的不能在竣⼯图中反映出来的返⼯、拆除、报废等⼯程及窝⼯、停滞等事项,以及应甲⽅要求完成的⼀些临时性、抢险性且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程或⼯作。
第四条不可签证范围:1.⼯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程量的增减(特别是合同承包范围外、可⽤竣⼯图反映的⼯程内容,应按预算申报和签订补充合同流程办理);2.招标⽂件、施⼯合同中已包含的项⽬与费⽤;3.因承包单位⾃⾝责任⽽导致其⾃⾝增加的费⽤;4.可在竣⼯图中反映的设计变更;5.其他不得办理⼯程签证的内容。
第三节签证原则第五条⼯程签证各⽅必须以施⼯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签证签署相关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签证内容予以审核、签署,⼯程签证应是合法有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代表从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逐⼀顺序进⾏审核确认,并遵循以下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如⼯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只能签⼯程量⽽不能签⼈⼯⼯⽇和机械台班数量。
(1)涉及⼯程量增减的签证,必须附图,保证签证⼯程量可计量、计算。
(2)涉及地下障碍物、降排⽔等隐蔽性的签证内容,除附照⽚及必要的⽂字描述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到现场确认实际情况,核实签证⼯程量准确的数据,并在隐蔽性签证内容覆盖前再次确定⼯程签证的准确⾏为和数据。
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1. 凡属路桥区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均需填写工程联系单,并按规定流程办理。
2. 工程联系单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地填写,若有遗漏或错误需及时修正。
3. 工程联系单必须按程序传达到相关责任人手中,严禁私自随意处置。
4. 对于工程联系单上的指示要求,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三、工程联系单的填写1. 工程联系单包含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工程地址、工程描述、联系事项等内容,填写时需认真仔细,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2. 工程联系单必须由责任人亲自填写,不得代填或修改。
3. 工程联系单二次填写或修改时,需在原联系单上注明并签名确认。
四、工程联系单的传达1. 填写完毕的工程联系单需逐级传达至相关责任人,确保信息畅通。
2. 传达责任人需及时处理并签字确认,未到达责任人手中擅自处理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工程联系单的办理1. 接到工程联系单后,责任人需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合理安排时间。
2. 对于工程联系单中的指示要求,责任人需按照要求制定方案、整理资料并及时上报。
3. 完成工程联系单中的工作任务后,需填写反馈意见并经过相关主管人员审核。
六、工程联系单的归档1. 完成工程联系单中的工作任务后,需将相关资料归档并妥善保管,确保资料完整。
2. 定期对已完成的工程联系单进行归档清理,将不必要的资料及时处理。
七、监督检查1. 负责工程联系单管理的部门需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对于违反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须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望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程联系单管理规定--⼯程联系单⼯程联系单:⽤于甲⼄双⽅⽇常⼯作联系。
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单位签认。
例如:施⼯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
⼯程联系单是⽤于联系⼯程技术⼿段处理,⼯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般多见与施⼯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程联系单是参建⼀⽅对有关⼯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和结算依据、涉及⼯程量变更和⼯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件,是参建双⽅履⾏合同的⼀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程联系单:⽤于甲⼄双⽅⽇常⼯作联系。
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单位签认。
实际上就是甲⽅和⼄⽅⼀种⽂字沟通的⽅式。
有时候光靠嘴说是不⾏的,必须要有⽂字性的东西,⽅便以后结算。
或记录某些重⼤事情。
例如:施⼯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
⼯程联系单是⽤于联系⼯程技术⼿段处理,⼯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般多见与施⼯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程联系单管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对⼯程投资的管理,进⼀步规范参建各⽅在⼯程联系单提出、审核、确认、实施等环节的⾏为,提⾼管理与协商效率,明确程序和办理期限,有效地控制⼯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进度,保证⼯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管委会发包的⼯程范围内,管委会有关处室和参建的施⼯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程联系单涉及的技术、经济、⼯期等内容,所进⾏的协商、管理活动。
本规定“附件⼀”列出⼯程联系单管理⼯作流程,参建各⽅均应严格执⾏。
本规定“附件⼆”为⼯程联系单处理意见表,由⼯程处、总⼯室技术处在受理⼯程联系单后填写。
暂定价物资的选⽤与计价管理,在《温州⽣态园管委会⼯程材料设备监督管理规定(试⾏)》中另作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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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快工程联系单签证的速度,规范签证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3、术语和定义
3.1现场签证
指对施工管理中施工图以外发生的所有事件的确认。
例如:因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发包人增、减或调整的施工内容,临时用工,新增材料价格确认,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处罚、索赔等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等。
4、职责
4.1工程部
4.1.1负责针对工程调整或增加工序或零星增加等内容(不需要设计确认的内
容),办理工程业务联系单和工程联系单审核表流程,并将工程业务联系单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4.1.2负责施工单位提交的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签证单的受理。
4.1.3根据受理的工程签证单,填写工程联系单审核表签署工程部意见(一般情
况下5天内签署意见),由资料员办理公司内部工程联系单的相关流程及联系单的整理、汇总、录入及归档工作。
4.1.4 工程联系单审核表流程完成后,按公司最高领导意见在工程签证单中签署
发包人的意见后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4.1.5负责对工程签证单和工程业务联系单中内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采
用照像、影像等方法进行取证并存档。
4.1.6,负责在工程签证单和工程业务联系单中内容完成后组织相关单位对签证实
施情况进行验收并组织《现场工程量确认单》的会签。
4.2成本部
4.2.1负责联系单的整理、汇总、录入及存档工作。
4.2.2负责联系单中价格的审核工作。
4.2.3《工程签证单》金额超出10000元或特殊情况的,成本部参与由工程部组织
的监理、施工单位三方(无监理时为两方)现场工程量的确认工作和《现场工程量确认单》的会签工作。
5、完整工程签证单的内容包括:
5.1同一联系单事项应至少由《工程签证单》和经会签《现场工程量确认单》作
为附件两份单子组成,不予签证和不需现场确认的《工程签证单》除外。
5.2《工程业务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图纸会审纪要》、《相关会
议纪要》等作为有必要时的补充内容组成《工程签证单》的附件。
5.3《工程签证单》编号必须以阿拉伯数字为编码,以001做开头按发生的先后
顺序排序,作废或不予签证的《工程签证单》的编号不得废除。
6、工作程序和要求
6.1设计变更
设计院将《设计变更通知单》发至工程部,工程部审核无异议后下发至监理单位和相关施工单位。
6.2针对工程调整或增加工序或零星增加等内容(不需要设计确认的内容),工程
部办理工程联系单审核表流程→办理工程业务联系单→将工程业务联系单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6.3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签证单》(必要时附上《工程业务联系单》、《设计变更通
知单》、《图纸会审纪要》、《相关会议纪要》等作为附件)→监理单位2天时间内审核完成后退回给施工单位或→工程部5天时间内审核完成退回给监理单位或办理《工程联系单审核表》流程→成本部3天时间内审核完成→公司相关领导2天时间内审核完成返回→工程部2天时间内签发→监理单位当天下发→施工单位。
6.4 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必要时工程部需要拍摄照片和影像资料存档)→施工完
成后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验收→工程部组织监理、施工单位验收并进行《现场工程量确认单》的会签(签证金额超10000元的需成本部参
与会签)→经会签的《现场工程量确认单》同时作为《工程签证单》的附件附后。
7、其它管理事项
7.1所有联系单一式五份,经办工程师一份、工程部存档一份、成本部存档一份、
监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
7.2每月20日之前由成本部牵头组织工程部、相关副总经理、总经理等公司领导
参加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之间发生的所有联系单进行会签说明,并记录会议纪要。
7.3涉及对责任单位扣款或罚款的联系单,在工程款支付审批表中注明,并提交
财务部做为扣款依据。
7.4所有联系单交委托审计单位前,成本部与工程部共同核对,复核无误后再提
交审计单位。
必要时出具联系单复核情况说明,以便审计单位更加直观清楚的了解联系单内容的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