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位犯罪中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犯罪数额、情节应作相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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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4年]试卷二考试真题与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2014年]试卷二考试真题与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试卷二考试真题与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3.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4.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

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

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C.构成抢夺罪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5.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

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的是怎样的

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的是怎样的

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的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单位犯罪是指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为主体的刑法责任。

单位犯罪不仅涉及组织的利益,也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对于维护法律权威和保护社会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本文从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的角度出发,论述其特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1.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适用对象刑法对单位犯罪适用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等。

这类单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实力,其组织成员对外行为是该单位的代表行为,也就是说该单位的组织成员实施刑法行为,该单位本身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确定单位犯罪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犯罪实施的对象是否具备单位犯罪的特征。

2.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单位犯罪的形式和犯罪意图。

单位犯罪的形式主要包括:1)直接实施犯罪行为;2)通过代理人实施犯罪行为;3)通过分支机构实施犯罪行为;4)通过下属的单位实施犯罪行为。

而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图则是指单位成员的行为,包括犯罪组织指令、批示、决策等,以及对犯罪行为的默许和包容等。

3.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种类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罚款:对于轻罪情况,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

(2) 刑事拘留:对于情节较严重的单位犯罪行为,可以对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及实施的直接负责人员采取拘留措施。

(3) 暂停或撤销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当单位犯罪的性质、情节非常严重,导致社会严重危害时,可以采取行政许可证暂停、撤销等行政措施。

(4) 财产没收:对于单位犯罪所得的财产,可以依法判处罚金并没收相关的财产。

(5) 制裁个人:对于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人员等个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单位犯罪的特点1.组织集团性单位犯罪具有明显的组织集团性,即犯罪的主体和实施方式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组织化和行动的协调性,这也决定了单位犯罪不仅是个别人的行为,而是群体的行为。

如何认定直接责任人员

如何认定直接责任人员

如何认定直接责任⼈员在现实⽣活中,存在了很多团伙犯罪,他们通过团队作案,造成的社会危害极⼤,但是单位犯罪也有主次之分,他们之间的判刑是有区别的,那么如何认定直接责任⼈员?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认定直接责任⼈员直接责任⼈员认定标准刑法没有规定,在理论上存在重要作⽤说及⾏为⽅式说等不同主张。

前者主张以在单位犯罪中的作⽤为标准,作⽤⼤的单位犯罪参与⼈就是直接责任⼈员,后者主张参与单位犯罪的⾏为⽅式为标准,具有直接性的参与⾏为就是直接责任⼈员。

相关司法解释兼采了上述两个标准,在对主管⼈员的认定上采⽤了⾏为⽅式标准,把实施具有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单位犯罪的⼈员作为对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员。

⽽在其他直接责任⼈员的认定上采⽤了重要作⽤说。

其他直接责任⼈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作⽤的⼈员,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参与实施了⼀定犯罪⾏为的⼈员,⼀般不宜认定为直接责任⼈员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积极参与实施⾛私犯罪⾏为的⼈员,如果其⾏为在⾛私犯罪的主要环节起重要作⽤的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员。

这两个⽂件虽然都只是针对特定犯罪作出的规定,但其精神对⼀般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员认定⽆疑具有指导意义。

司法解释对其他直接责任⼈员的认定,具有⼀定的合理性。

但也有需要改进之处:⼀是都把其他直接责任⼈员限定为在犯罪⾏为实施过程中的⼈员,把参与单位犯罪意志形成的⼈排除在其他直接责任⼈员外,实际上缩⼩了其他直接责任⼈员的范围。

从理论上说,单位犯罪包括犯罪意志的形成及实施两个⽅⾯,只要对这两个⽅⾯具有直接作⽤就应该承担直接责任,尽管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主要受主管⼈员的影响,但不能排除不具有主管地位的⼈员参与并发挥重要作⽤的情况。

⼆是上述解释以在犯罪中分作⽤⼤⼩来确定其他直接责任⼈员的范围,⽽不是对直接责任本⾝作出解释,作⽤⼤⼩⽐较离开了单位犯罪的具体⾏为⽅式,存在着⽐较范围不明确的问题。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全国地方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大单位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级法院:现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供参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对金融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对金融犯罪的有关规定,更加准确有力地依法打击各种金融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在座谈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讨论了刑法修订以来审理金融犯罪案件中遇到的有关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意见。

纪要如下:一、座谈会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我国金融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革,金融业务大大扩展且日益多元化、国际化,各种现代化的金融手段和信用工具被普遍应用,金融已经广泛深刻地介入我国经济并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国民经济的“血液循环系统”,是市场资源配置关系的主要形式和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金融的安全、有序、高效、稳健运行,对于经济发展、国家安全以及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如果金融不稳定,势必会危及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影响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保持金融的稳定和安全,必须加强金融法制建设,依法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依法打击金融领域内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金融犯罪座谈会纪要

金融犯罪座谈会纪要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对金融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对金融犯罪的有关规定,更加准确有力地依法打击各种金融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在座谈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讨论了刑法修订以来审理金融犯罪案件中遇到的有关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意见。

纪要如下:一、座谈会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我国金融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革,金融业务大大扩展且日益多元化、国际化,各种现代化的金融手段和信用工具被普遍应用,金融已经广泛深刻地介入我国经济并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国民经济的“血液循环系统”,是市场资源配置关系的主要形式和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金融的安全、有序、高效、稳健运行,对于经济发展、国家安全以及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如果金融不稳定,势必会危及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影响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保持金融的稳定和安全,必须加强金融法制建设,依法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依法打击金融领域内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了一大批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的犯罪分子,为保障金融安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金融犯罪的情况仍然是严重的。

从法院受理案件的情况看,金融犯罪的数量在逐年增加;涉案金额越来越大;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作案和内外勾结共同作案的现象突出;单位犯罪和跨国(境)、跨区域作案增多;犯罪手段趋向专业化、智能化,新类型犯罪不断出现;犯罪分子作案后大肆挥霍、转移赃款或携款外逃的情况时有发生,危害后果越来越严重。

单位犯罪的定义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犯罪的定义是怎么规定的

Don't waste the best time in unnecessary waiting and indecision.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单位犯罪的定义是怎么规定的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这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单位犯罪体现的是单位的意志,若是有人设立公司本身就是为了从事犯罪活动的话,那么是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的。

一、单位犯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这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此观点克服了以上观点的不足,明确地把过失犯罪纳入其中,这与刑法之规定是一致的,同时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为要件,准确地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

二、认定单位犯罪必须严格遵循的条件(1)以单位名义,出于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之趋动。

单位组织成员或一般自然人盗用、假借单位名义实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对于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全部归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私人所有的,应认定为个人犯罪。

(2)由单位意志决定的,这是单位犯罪的核心要件。

对这一点,在许多学者的观点中都作了肯定,但对此,通常的理解为经单位集体讨论或单位负责人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将这种理解作为单位犯罪的核心要件,并未概括出单位犯罪类型的全部情况,其弊端是:首先,难以划清单位自身与单位代表或单位成员的犯罪界限。

因为按这种观点,所谓单位犯罪和单位代表或单位成员将单位作为道具加以利用而实施个人犯罪就没有区别。

按此观点,单位代表或单位成员的意志直接转嫁给单位自身,成为单位的犯罪意志。

《刑法》题库

《刑法》题库

第五部分《刑法》本题库:判断(85题)、单项选择(75题)、多项选择(70题)、案例题(30题),总计260题。

一、判断1、甲为了达到杀死乙且自己不负刑事责任的目的,让邻居精神病人丙用刀将乙杀死,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罪。

(×)2、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对制造毒品罪负刑事责任。

(×)3、犯罪行为在客观方面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但概括起来,有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种基本形式。

(×)4、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方法应当是从过生日的第二天起算为满周岁。

(√)5、15周岁的张某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6、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必须是交通运输人员。

(×)7、构成传播性病罪必须是将性病传染给对方。

(×)8、交通肇事罪属于结果犯。

(√)9、聚众犯罪属于共同犯罪。

(×)10、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是三人以上多次实施故意犯罪。

(×)11、法律中的多人、多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12、未满16周岁的人对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13、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4、丢失枪支不报罪要求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15、放火罪的既遂标准是放火行为已经引起燃烧物独立燃烧。

(√)16、徐某长时间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多名残疾人进行乞讨,其行为构成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17、甲乙二人以向丙勒索财物为目的,将丙的儿子作为人质强行从学校带走,甲乙的行为构成绑架罪。

(√)18、某地发生了一起重大盗窃案,但一直未破获。

某天,甲因抢劫被刑事拘留,期间,甲向公安机关交待了某地的盗窃案系其伙同乙所为,甲交待盗窃案的行为应认定为自首。

(√)19、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只能和主刑一起适用,不能独立适用。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一、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

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单位犯罪责任人员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与执行财产刑若干问题的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与执行财产刑若干问题的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与执行财产刑若干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6.11.23•【字号】•【施行日期】2006.11.23•【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与执行财产刑若干问题的意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6年11月23日第51次会议讨论通过)为正确地理解和适用刑法有关财产刑的规定,实现财产刑量刑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财产刑执行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规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财产刑适用的一般规定第一条财产刑的适用应当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禁止以罚代刑,以财产刑代替主刑的适用,对犯罪分子判处与其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不相适应的主刑。

第二条刑法明确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

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但对未成年人一般不判处财产刑。

第三条刑法明确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财产刑的适用要和主刑的轻重相适应。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的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适当的罚金数额。

罚金数额应在其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范围内酌定裁量,不能突破法律规定的现有界限。

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应主要立足于其现有的实际支付能力,并可适当结合犯罪分子的身体健康状况、年龄状况、受教育状况、工作技能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其未来的经济支付能力。

第四条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对自然人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少于一千元,对单位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少于一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1.01.21•【文号】法[2001]8号•【施行日期】2001.01.2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全国地方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大单位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级法院:现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供参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对金融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对金融犯罪的有关规定,更加准确有力地依法打击各种金融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在座谈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讨论了刑法修订以来审理金融犯罪案件中遇到的有关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意见。

纪要如下:一座谈会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我国金融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革,金融业务大大扩展且日益多元化、国际化,各种现代化的金融手段和信用工具被普遍应用,金融已经广泛深刻地介入我国经济并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国民经济的“血液循环系统”,是市场资源配置关系的主要形式和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刑法学作业(补修)

刑法学作业(补修)

《刑法学》(补修)作业(一)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刑法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二是。

2、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和具体。

3、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属于犯罪的间接故意。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直接负责的和判处刑罚。

5、为了犯罪,、的,是犯罪预备。

6、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本罪),而或又触犯其他罪名(他罪)的犯罪形态。

8、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并接受的刑罚方法。

9、人民法院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10、假释的对象是被叛处、的犯罪分子。

二、选择题(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

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1、各国刑法解决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有()。

A.属地原则 B.属地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2、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诸多事实特征中,只有()才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A.危害行为 B.危害结果 C.犯罪的时间、地点 D.犯罪的方法3、构成犯罪的不作为以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为前提。

这种特定义务来源于() A.社会公德的要求 B.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要求C.法律的明文规定 D.行为人先行的行为导致的危险状态4、下列人员中,实施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有()。

A.聋哑人和盲人 B.精神正常时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C.生理醉酒的人 D.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5、我国刑法规定()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B.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C.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D.不满18周岁6、犯罪既遂的类型有()。

A.行为犯B.危险犯 C.结果犯 D.举动犯7、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处罚。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从事的违法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从事的违法行为

根据《招标没标法》第50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从事的⾏为有: (1)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本法第22条规定,招标⼈不得向他⼈透露已获取招标⽂件的潜在批标⼈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投标⼈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38条规定,招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

第44条第3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作⼈员不得透露对投标⽂件的评审和⽐较、中标后选⼈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时是以招标⼈的代理⼈的⾝份进⾏的,直接参与、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因此本法对招标⼈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上述要求同样适⽤于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会影响投标⼈的公平竞争,达不到招标的⽬的。

(2)违反本法规定,与招标⼈、投标⼈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合法权益。

在招标代理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之间的关系为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处于代理⼈的地位。

《民法通则》第66条第2款规定,代理⼈和第三⼈串通,损害被代理⼈的利益的,由代理⼈和第三⼈串通,损害被代理⼈的利益的,由代理⼈和第三⼈负连带责任。

第67条规定,代理⼈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知道代理⼈的代理⾏为违法不表⽰反对的,由被代理⼈和代理⼈负连带责任。

此外,在强制招标项⽬中,由于相当⼀部分资⾦于政府财政投资,还会出现代理⼈与被代理⼈,即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50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从事前述违法⾏为的,应负以下法律责任: (1)罚款。

对于有本条规定的违法⾏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政监督部门应当对其处五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以下的罚款。

系统强化班配套测试题(刑法总则)答案和解析

系统强化班配套测试题(刑法总则)答案和解析

系统强化班配套测试题答案与解析(刑法总则)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20题,每题1分,共20分。

1.答案:D解析:贾某教唆杀手郭某故意杀人,属于共同犯罪,应当对犯罪行为整体结果负责。

由于贾某没有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仍成立犯罪既遂,而不是犯罪中止。

2.答案:C解析:由于累犯的的成立以“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罪为条件,所以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不成立累犯,故A选项错误;累犯的成立条件必须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故B选项不成立累犯;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故C选项正确;累犯成立条件要求前后两个罪都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D选项后一个刑罚被判处拘役,故不成立累犯。

3.答案:D解析:诈骗罪在主观方面是为了骗取他人财物,骗取结婚的不属于诈骗罪范围;招摇撞骗罪要求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人民警察;此处未使用暴力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故也构成强奸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张某的行为不能构成犯罪,只能算是民事欺诈。

4.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对单位犯罪的理解。

单位犯罪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应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自然人犯罪追究。

5.答案:D解析: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最大的区别在于:犯罪没有完成究竟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还是出于犯罪分子自己的意思(犯罪中止)。

关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有一个著名的弗兰克公式:欲达目的而不能的是犯罪未遂,能达目的而不欲的是犯罪中止。

在本题中,甲尽管发现乙认出了自己,但是这并不妨碍甲继续对乙实施暴力,只是甲不想这样做而已。

因此甲的行为是犯罪中止,排除A、C两项。

判断甲的中止是预备阶段的中止,还是实行阶段的中止。

区分这两个阶段的关键标志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着手实行犯罪。

刑法知识选择题500道

刑法知识选择题500道

刑法在线考试题库之三:多项选择题1.刑法的渊源(广义的刑法)包括(ABC )。

A刑法典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事诉讼法2.从解释的方法上来划分,刑法的解释可分为(BC )A学理解释B文理解释C论理解释D立法解释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规定:“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这一解释属于(AC )A立法解释B学理解释C有权解释D类推解释4.关于刑法的解释,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D )A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B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

C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

D司法解释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

5.对刑法的解释,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ABD )A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合理,就没有必要采取论理解释的方法B扩大解释是对用语通常含义的扩张,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如果完全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则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类推解释C将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解释为金融机构属于扩大解释,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则属于类推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扩大解释6.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ABD )A罪刑法定原则B罪刑相适应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7.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D )A刑法应当采取成文的形式,排斥习惯法B刑法的效力禁止溯及既往,即禁止事后法,但不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C刑法的适用禁止类推D刑法规定应当明确,禁止绝对不确定刑8.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BCD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9.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所采用的原则包括哪些?(ABCD )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10.下列情况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是(BCD)A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B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C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D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11.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适用我国刑法?( ABC )A我国刑法规定该外国人所犯之罪法定最低刑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B必须侵犯了我国的国家利益或公民利益C按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D必须违反了国际公约12.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 AC )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13.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D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 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2022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2022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2022税是我们国家主要的经济来源,不同的⾏范围所需要收取的税率也是不同,有些⼈更是会进⾏偷税漏税,那我们明⽩这⽅⾯的⾏为是违法,需要进⾏处罚,以下就由店铺⼩编对于该处罚知识进⾏介绍。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2.数额巨⼤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已受⾏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次以上⾏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和其他国家机关⼯作⼈员与本罪犯罪⼈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已受⾏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次以上⾏政处罚的除外。

刑法条⽂第⼆百零⼀条纳税⼈采取欺骗、隐瞒⼿段进⾏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数额巨⼤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扣缴义务⼈采取前款所列⼿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款⾏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已受⾏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次以上⾏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罪的⽴案标准1、纳税⼈采取欺骗、隐瞒⼿段进⾏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或者不接受⾏政处罚的;2、纳税⼈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次以上⾏政处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以上的;3、扣缴义务⼈采取欺骗、隐瞒⼿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北京上半年企业法律顾问行政法的概念特征考试试题

北京上半年企业法律顾问行政法的概念特征考试试题

北京2015年上半年企业法律顾问:行政法的概念、特征考试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关系营销的中心是__.A.对企业的各种营销工具和手段进行系统化整合B.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互动C.促进经济和生态的协调发展D.保持顾客忠诚2。

企业环境是指__。

A.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直接影响的外部条件B.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直接或间接作用的外部条件C.不仅包括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外部条件,还包括企业的人员素质、资金、技术等内部条件D.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切因素3。

关于财产保险,以下各项表述不正确的是__。

A.与人身保险共同组成保险经营的两大种类B.包括责任保险C.只对有形财产进行保险D.以补偿财产的实际损失为目的4。

A县甲乡政府与乙镇政府对在甲、乙两地收购香蕉的B市居民武某联合作出处罚决定,没收其已收购香蕉6000公斤。

武某不服,应当向__行政复议申请.A.甲乡政府或乙镇政府提出B.A县人民政府提出C.B市人民政府提出D.B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转送5. 市场竞争突出地表现为价格竞争,产品价格不断下跌,这反映的是__的特征.A.成熟期B.投入期C.衰退期D.成长期6。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该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__年。

A.1B.2C.3D.47。

有限责任公司是()的公司,具有股权多元化的特点。

A.人合 B.资合 C.人资兼合 D.以上均不对8。

(2003,32)衡量企业营运能力的财务指标是__。

A.利息保障倍数B.所有者权益报酬率C.总资产报酬率D.总资产周转率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的反倾销措施中,不包括__.A.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B.价格承诺C.反倾销税D.限制进口10。

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试题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试题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试题真题及答案【完整版】一、单选题1. 无国籍人甲在美国通过网络对正在中国旅游的美国人乙实施诈骗。

对甲的行为,我国司法机关()A.没有刑事管辖权B.依属地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C.依保护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D.依普遍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答案】B2. 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主要是因为欠缺正当防卫成立的( ) A.主观要件 B.起因要件 C.限度条件 D.时间条件【答案】B3. 甲向乙表示自己愿意出高价“买”妻,乙与其妻丙商量,让丙假扮为被拐卖妇女,并将丙“出卖”给甲,三天后,乙协助丙逃离甲家,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构成拐卖妇女罪B.乙构成拐卖妇女罪C.乙构成诈骗罪D.丙不构成犯罪【答案】C4. 不作为犯罪的主观方面( )A.只能是过失B.只能是故意C.不要求故意及过失D.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答案】D5. 监狱司法工作人员甲接受在押人员乙的妻子请托,在押送乙外出就医途中,违规打开乙的戒具,并暗示乙逃跑。

乙成功逃跑后,甲收受了乙妻所送的 50 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甲按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受贿罪并罚B. 对甲按脱逃罪(共犯)和受贿罪并罚C. 对甲按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受贿罪从一重处断D.对甲按脱逃罪(共犯)和受贿罪从一重处断【答案】A6. 下列关于继续犯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A.继续犯属于法定的一罪B. 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继续犯C. 继续犯的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D. 继续犯的不法状态发生于不法行为结束之后【答案】B7. 医生甲明知夏某不满 18 周岁,仍应夏某要求,摘取其左肾移植给自己的病人,(卖)肾所得 5 万元全部交给夏某。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不构成犯罪B.非法行医罪C.非法经营罪D.故意伤害罪【答案】D8. 李某遭甲强奸后逃离时滑落河中。

甲看到李某在水中挣扎,仍离开现场,李某溺水身亡。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 强奸罪B.故意杀人罪C.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D.强奸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答案】C9. 下列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B.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观方面可以是过失C.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处死刑D.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答案】D10. 甲被公司处分后心怀不满,毁坏公司正在铺设的在建地铁专用电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甲的行为构成( )A. 破坏交通设施罪B.破坏生产经营罪C.破坏电力设备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答案】B11. 下列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果关系的认定必须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认识B. 因果关系的存在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充分条件C.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条件关系即可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D.不作为犯罪中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答案】D12.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最高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B.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 5 年C. 判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 5 年D. 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 15 年【答案】C13. 公司经理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单位财产数额巨大。

刑法知识选择题500道

刑法知识选择题500道

刑法在线考试题库之三:多项选择题1.刑法的渊源(广义的刑法)包括(ABC )。

A刑法典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事诉讼法2.从解释的方法上来划分,刑法的解释可分为(BC )A学理解释B文理解释C论理解释D立法解释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规定:“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这一解释属于(AC )A立法解释B学理解释C有权解释D类推解释4.关于刑法的解释,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D )A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B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

C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

D司法解释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

5.对刑法的解释,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ABD )A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合理,就没有必要采取论理解释的方法B扩大解释是对用语通常含义的扩张,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如果完全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则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类推解释C将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解释为金融机构属于扩大解释,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则属于类推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扩大解释6.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ABD )A罪刑法定原则B罪刑相适应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7.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D )A刑法应当采取成文的形式,排斥习惯法B刑法的效力禁止溯及既往,即禁止事后法,但不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C刑法的适用禁止类推D刑法规定应当明确,禁止绝对不确定刑8.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BCD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9.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所采用的原则包括哪些?(ABCD )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10.下列情况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是(BCD)A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B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C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D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11.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适用我国刑法?( ABC )A我国刑法规定该外国人所犯之罪法定最低刑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B必须侵犯了我国的国家利益或公民利益C按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D必须违反了国际公约12.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 AC )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13.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D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 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3_真题-无答案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3_真题-无答案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3(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代理机构( )职责将直接影响到招标的质量和招标的成败。

A. 招标方案拟订的优劣B. 招标文件编制的优劣C.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的优劣D. 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好坏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规定,(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A. 甲级B. 乙级C. 丙级D. 暂定级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的,必须在报送项目( )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

A. 投资机会研究报告B. 建议书C.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D. 可行性报告4.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下列关于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公开原则是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和前提B. 按照公平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事先确定并公布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C. “诚信原则”是以善意真诚、守信不欺、公平合理为内容的强制性法律原则D. 根据公正原则,招标评标标准应当具有唯一性5.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资格后审内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B. 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C. 资格后审一般在评标过程中的初步评审开始时进行D. 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进行详细评审6. 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 )发布。

A. 《中国经济导报》B. 《中国建设报》C. 《中国日报》D.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7. 《招标投标法》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对甲级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是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

A. 50B. 150C. 300D. 4008. 按照《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资格预审的评审工作程序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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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犯罪中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犯罪数额、情节应作相同认定
20XX年9月30日,被告单位某农场在没有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时任被告单位场长的被告人程某主持召开场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决定砍伐单位的树木。

20XX年10月9日,被告单位组织人员砍伐了单位路边上的树木160棵,折合材积立方米。

砍伐树木卖后得款15833元。

本案如何处理,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对被告单位某农场应以滥伐林木数量较大认定其犯罪数额,判处罚金。

对被告人程某应以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六条规定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我省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精神。

本案中滥伐林木折合材积立方米,对单位来说,该数量在上述《解释》和《纪要》规定的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范围之内,而对个人来说,该数量在上述,《解释》和《纪要》规定的滥伐林木数量巨大的范围之内。

《解释》和《纪要》对单位犯罪规定的数额和情节标准只适用于单位,不应适用于个人,单位犯罪中责任人犯罪数额和情节的认定应当以《解释》和《纪要》中对个人犯罪的数额和情节标准的规定来确定。

第二种观点认为,对被告单位某农场以滥伐林木数量较大认定判处罚金。

对被告人程某也应以滥伐林木数量较大认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理由如下:第一,本案是以某农场为主体的单位犯罪,被告人程某是该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他在单位犯罪中是策划和组织实施者,在犯罪动机上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具有多人共同参与决定、共同实施、责任分散的特点,追究个人刑事责任时,一般要轻于自然人犯同种罪的情况。

第二,在单位犯罪中,适用“双罚制”原则处罚依据的事实是同一事实。

明确承担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双重主体,一方面处罚单位,另一方面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人,这说明其主体具有双重性。

但具体到对同一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主体和个人主体判处刑罚所依据的事实是不具有双重性的,具有依据事实的单一性。

如本案就是林木被滥伐160棵,折合材积立方米这一事实。

第三,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和标准应双重适用于犯罪单位和直接责任人。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标准与个人犯罪不同,结合本案,根据《解释》和《纪要》的规定滥伐林木折合材积立方米,以单位为主体是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个人为主体是滥伐林木数量
巨大,相同的数量在情节认定上出现不同的结果,而导致单位犯罪在处罚原则、标准与个人犯罪有所不同。

该处罚原则、标准是基于同一犯罪的,具有同一性,因而在适用时应当即适用于单位,也应适用于直接负责人个人。

否则就失去了其公正性。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该案判决结果是以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对被告单位某农场判处罚金;对被告人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没有上诉、公诉机关没有抗诉,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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