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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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担当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革发展重任的后备人才队伍,建立科学规范的后备干部工作机制,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后备干部是指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后备干部,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后备对象。
第三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工作业绩、群众公认和发展潜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做到备用结合、动态管理、优进绌退。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等工作,由公司党总支部统一领导,党政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后备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作出说明,并对后备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报集团备案。
第六条建立公司后备人才库,将选拔出的后备干部纳入后备人才库进行集中管理,后备人才库将作为公司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主要渠道。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七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公司的实际相结合,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第八条后备干部的基本资格:
(一)后备干部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备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法律或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作特殊需要或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第三章数量和结构
第九条后备干部数量原则上以现任中层管理人员总数的1:1比例掌握。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各部门和下属企业实际,研究确定后备干部的数量。
第十条结构要求
(一)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一般应以30岁至45岁的人员为主体,30岁以下的人员要有一定数量;
(二)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学历结构;
(三)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后备干部的构成要考虑行政、经营、党务、财务、业务人员比例的合理性,总体分布要适应公司现状与战略发展要求。既懂专业技术,又熟悉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应占一定比例。
第四章选拔
第十一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严格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素质关。要全面考察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履职能力、工作业绩和身心素质等,特别要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考察其在重大突发事件、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注意了解其所熟悉的专业领域和主要特长。
第十二条为加强动态管理,保证后备干部的数量和质量,原则上每年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
第十三条后备干部选拔具体程序:
(一)制定方案。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党总支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员工采取单位推荐、专家及领导推荐或自荐的方式报名参与。
(三)资格初审。公司组织(人事)部门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后,报集团组织(人事)部门,由集团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包括报名条件审核、业绩考核、审计情况核查
等。
(四)笔试。初审合格人员,由集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选拔对象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五)民主测评。组织员工对选拔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在选拔对象所在单位测评)。
(六)实际能力考察。集团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对选拔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综合研究。将笔试成绩、能力考察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后报集团党委。
(八)讨论确定。集团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九)整理归档。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将后备干部选拔相关资料备份并整理归档。
第十四条后备干部考察中,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应提供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的评价意见。
第十五条在后备干部考察期间,接到有关举报时,应及时调查、核实。对情况比较复杂,一时无法核实清楚的,暂不列为后备干部人选。
第五章培养锻炼
第十六条后备干部培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后备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坚持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着重加强专业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
提高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决策水平、领导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为后备干部选择优秀的培训师资及培训机构,分类分层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主要采取在岗培训、“导师制”、自主提升、轮岗培训、挂职锻炼等培养方式。
(一)在岗培训。参加集团组织的相关基础知识、管理理论的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对后备干部进行较为系统的管理理论、业务知识培训。
(二)后备干部“导师制”。建立业务专家和后备干部之间的“导师制”,导师通过日常工作传、帮、带,对后备干部进行全方位的指导。
(三)自主提升。积极鼓励后备干部参加金融、经营、管理等专业执业资格考试,获取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四)挂职锻炼。安排后备干部到所属企业或合作单位进行挂职锻炼或轮岗锻炼。
第六章考核和管理
第十八条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后备干部的年度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成果考核。过程考核主要考核学习能力、学习态度,考核方式是培养过程中的培训小结、考察报告、交流心得、读书报告、个人总结;成果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包括日常考核、重大事项考核、年度考核等。考核结果作为后备人才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
第十九条后备干部考核人由公司领导班子、直接上级、“导师”共同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第二十条后备干部在后备期间每年可报销500元以内的学习资料费。
第二十一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退出后备干部队伍。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后备干部名单:
(一)年度工作实绩居末位的;
(二)工作失职,已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信访举报较多,部分已被查实的;
(四)其它原因,不宜作为后备干部的。
第二十三条建立并完善后备干部档案,将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考核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归入档案中。提拔使用后,其后备干部档案归入人事档案。
第七章选拔任用
第二十四条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条件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应及时提拔,大胆使用;对关键时刻积极服从组织安排,且业绩突出的后备干部,可根据需要及时提拔使用;对条件成熟,但因岗位或职数等限制不能及时提拔任用的后备干部,可优先参与公司的专项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