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优生指导服务流程及质量管理规范完整版
孕前优生指导服务流程及质量管理规范
孕前优生指导服务流程及质量管理规范一、孕前优生指导服务流程2.检查:在预约日期,夫妇前往指定的医院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体格检查,如血压、身高、体重等;-心理健康评估,了解是否有焦虑、抑郁等问题;-孕前相关检查,如产前基因筛查、遗传疾病筛查等。
3.问卷调查:在检查完后,夫妇将填写一份详细的问卷调查,包括个人健康史、家族史、生活习惯等方面的信息。
4.健康教育:根据夫妇的身体检查、问卷调查结果,医生将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包括但不限于:-营养指导,如合理的饮食搭配、补充叶酸等;-锻炼指导,如适量的体育活动和休息;-疾病防控,如接种疫苗、避免接触有害物质等;-心理健康指导,如应对焦虑、保持积极心态等。
5.婚姻辅导:夫妇关系的稳固对孕前优生至关重要,医生将提供婚姻辅导服务,解决夫妇间可能存在的问题。
6.健康管理方案制定:医生将根据夫妇的身体检查结果、问卷调查结果和健康教育内容,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饮食计划,制定每餐食谱;-运动计划,制定每周运动量和锻炼时间;-补充药物,如叶酸等;-定期复查和随访安排。
1.医生资质:提供孕前优生指导服务的医生必须具备相关的医学背景和执业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设备和环境:提供孕前优生指导服务的医院必须具备先进的检查和治疗设备,并提供舒适和私密的环境,以提高夫妇的体验。
3.个性化服务:医生需根据夫妇的健康状况、需求和意愿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以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定期培训:医生和医院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孕前优生指导服务相关的培训,了解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以及最佳的临床实践。
5.管理和监督: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监督和评估提供孕前优生指导服务的医生和医院的工作质量。
6.用户反馈: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渠道,收集和反馈夫妇对孕前优生指导服务的意见和反馈,以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的质量。
优生优育服务流程
优生优育服务流程优生优育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工程,旨在为家庭提供科学、全面、规范的生育和育儿指导服务,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健康水平。
以下是一般的优生优育服务流程:一、保健知识培训1. 招募婴幼儿家庭参与联系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向婴幼儿家庭及孕产妇普及优生优育的意义及重要性,招募家庭参与并开展培训。
2. 大型集中培训在卫生院、社区、幼儿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大型集中培训,由医疗专家和保健工作者共同授课,教授围产期、婴幼儿喂养、抚触按摩技术及儿童早期认知、语言、情感、社交等心理发展的实用技巧。
3. 小组授课对已入选优生优育基础服务对象的家庭,根据需求及条件设置小组,提供个性化培训。
小组授课包括生育保健、产后康复、母乳喂养、家庭亲子沟通等课程。
二、孕前优生优育1. 个性化指导孕妇及其配偶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制定科学合理的孕前营养计划,做好体检、疫苗注射、健康检查等预备工作。
2. 健康检查对孕妇进行孕前体检,包括身体状况、缺陷筛查、传染病检查等科目,提前预防和发现可能影响胎儿健康的因素。
3. 减轻精神负担对于有生育困扰的夫妻进行心理疏导,减轻精神负担,消除恐惧心理。
1. 孕产妇保健通过定期产前检查、孕妇体重监控、营养指导等方式,提高孕妇和胎儿的身体健康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孕期并发症和疾病。
2. 分娩辅导为孕产妇提供分娩辅导和产后恢复指导,包括生产准备、临产征象、分娩方式、分娩后护理等全面服务,以及产后修复、母乳喂养、育儿知识传授等方面的指导。
3. 婴幼儿护理提供关于新生儿护理、喂养、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妈妈安心照顾好一个健康的宝宝。
四、婴幼儿健康管理1. 全面体检定期给婴幼儿进行各种体检,包括身高、体重、头围、胸围等生长发育指标,听力、视力、心肺、消化等身体健康指标,以及智力发育、社交能力等心理健康指标,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异常。
2. 技术指导、食物营养婴幼儿食品营养指导,对育儿中的疑问提供专业指导,亲子互动培训课程、育儿经验交流等活动。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
在全国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
1.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2.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3.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一)项目实施对象。
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及流动人口;2.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3.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鼓励各地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在本地区先行将目标人群扩大至城乡计划怀孕夫妇。
(二)项目实施范围。
全国所有县(市、区)。
三、项目内容(一)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二)服务流程。
1.目标人群确认。
村级卫生计生专干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提出名单,报乡级计生办审核、汇总。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对乡级计生办报送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核实确认后发放免费优生服务凭证。
2.提供免费服务。
县级协议服务机构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
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配合县级协议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等相关工作。
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和卫生室协助县乡级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动员等工作。
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流程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流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工作流程,确保准妈妈的身体状况适合怀孕,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孕期风险。
本工作流程适用于医疗机构和相关公共卫生部门。
2. 工作流程步骤2.1 登记和初步咨询- 准妈妈在医疗机构登记,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健康史。
- 医务人员与准妈妈进行初步咨询,了解其孕前准备情况和疾病史等关键信息。
2.2 体格检查- 医务人员对准妈妈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指标的测量。
- 必要时进行心肺听诊、乳腺检查等进一步的体格检查。
2.3 实验室检查- 准妈妈进行一系列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型等项目。
- 根据准妈妈的具体情况,可能会进行血糖、乙肝病毒感染等特殊项目的检查。
2.4 妇科检查- 医务人员对准妈妈进行妇科检查,包括子宫、附件、等的检查。
- 如果需要,可能会进行宫颈涂片、B超等进一步的妇科检查。
2.5 乳腺检查- 医务人员对准妈妈进行乳腺检查,以排除乳腺相关疾病。
2.6 健康指导和咨询- 医务人员根据准妈妈的检查结果,提供相应的健康指导和咨询。
- 这包括饮食、营养补充、生活惯等方面的建议。
2.7 健康档案记录- 医务人员将准妈妈的检查结果和相关信息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 档案应保密,并妥善保存。
3. 结论通过落实本文档所述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可以确保准妈妈在怀孕前得到全面的身体检查和健康指导,从而提高孕产妇及胎儿的健康状况,降低孕期风险。
医疗机构和相关公共卫生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工作流程操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流程图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流程图
温馨提示:1、抽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女性避开月经期;2、抽血要在10点之前完成;3、抽血后按压3—5分钟,不要揉搓,以免造成血肿;4、尿急者可先到B超室检查,再到其它科室检查。5.此项检查必须夫妇双方同时进行,单方不接受检查。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技术服务规范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4月22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正式启动。
为科学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试点地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计划妊娠比例;(二)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三)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具体服务内容共19项见附件1,服务内容示意图见附件2。
(一)优生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计划怀孕夫妇宣传优生科学知识,增强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
与计划怀孕夫妇充分沟通,了解需求,建立良好人际关系。
积极引导夫妇接受知识、转变态度、改变行为,共同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孕前准备。
1.优生健康教育主要内容。
(1)与怀孕生育有关的心理、生理基本知识;(2)实行计划妊娠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以及孕前准备的主要内容;(3)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对孕育的影响;(4)不良生活习惯、营养不均衡、肥胖、药物及环境有害因素等对孕育的影响;(5)预防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主要措施;(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及内容等。
2.优生健康教育主要形式和要求。
(1)设置优生健康教育宣传栏。
在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的户外及室内明显处设置优生健康教育宣传栏。
(2)提供优生健康教育资料。
在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咨询台、候诊区、接诊室,以及人口学校与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等场所,放置优生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教育手册等资料。
孕前到孕期服务制度和流程
孕前到孕期服务制度和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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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孕前服务。
1. 孕前检查,咨询遗传、妇科、内科等专家,评估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状况,排除遗传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怀孕的因素。
国家(河南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服务流程--步骤--县乡模式--随访任务分配指南
国家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配合下,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服务流程如下:1.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入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协助县、乡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到乡级计生服务机构接受健康教育。
2.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签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
收集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填写《家庭档案》表1以及表2和表3中“一般情况”,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一同交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3.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收集基本信息和病史询问的基础上,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体格检查、B超检查,血、尿、白带常规检查以及淋球菌、沙眼衣原体、病毒筛查,肝功、肾功、甲状腺功能等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
填写完成《家庭档案》表2和表3。
4.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根据检查结果,区分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共三联,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受检者本人各存一份。
一般人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由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送交受检者本人签收,并由乡级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给予相应的优生咨询指导。
高风险人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由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直接送交受检者本人签收,由具备资质的服务人员进行面对面优生咨询,指导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
咨询指导人员告知计划怀孕夫妇怀孕后主动联系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接受早孕指导和随访。
5.开展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
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收集妇女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报告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随访。
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根据随访结果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及《妊娠结局记录表》、《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全部完成后交至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孕前优生人员规章制度
孕前优生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优生优育工作的质量,保障新生儿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计划怀孕或已怀孕的孕前优生人员,包括计划生育对象、优生家庭、优生夫妇等。
第三条孕前优生人员应积极配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履行好预防孕前风险、保障新生儿健康的责任。
第四条孕前优生人员应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体检、检查、咨询等必要的优生服务,并完整记录相关资料。
第五条孕前优生人员如需辅助生育技术,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经医生同意才能实施。
第二章孕前健康管理第六条孕前优生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生活方式和饮食计划,保持良好的体态和心态。
第七条孕前优生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包括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等检查项目,及时发现和处理患病或不适症状。
第八条孕前优生人员如有遗传疾病、慢性病史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就医并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调理。
第九条孕前优生人员应加强营养保健,确保摄入足够的营养物质,避免暴饮暴食和懒散的生活方式。
第十条孕前优生人员应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如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辐射等,保护自己的健康和胎儿的安全。
第三章心理调适第十一条孕前优生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心态,避免过度紧张焦虑,保持平衡的情绪状态。
第十二条孕前优生人员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积极寻求心理咨询和支持,并有必要时接受心理治疗。
第十三条孕前优生人员应尊重自己的感受和情绪变化,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培养良好的家庭氛围。
第十四条孕前优生人员应主动与家庭成员、亲戚朋友分享怀孕的喜悦和忧虑,建立亲密和和谐的家庭关系。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五条孕前优生人员应避免从事危险或高强度的工作,避免长时间呆在污染环境中,保护自己和胎儿的健康。
第十六条孕前优生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驾驶过快或醉酒驾车,确保行车和乘车的安全。
第十七条孕前优生人员应避免接触传染性疾病、病原菌等有害物质,保持洁净卫生,并注意个人防护。
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
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
一、科学指导
1.孕前保健服务机构应提供科学的孕前保健知识,如合理饮食、生活方式、生育年龄选择等,指导孕妇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
2.为孕前准备的女性提供体检服务,检查身体状况,评估潜在风险,并针对有疾病或风险的女性进行科学的干预措施。
二、个性化服务
2.制定个性化的孕前保健计划,根据孕前准备情况和潜在风险,提供相应的干预措施和建议。
三、综合评估
1.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估,包括生活习惯、家庭环境、孕前健康状况等,以了解女性和胎儿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2.评估结果应为孕妇提供科学的建议和指导,帮助其增强自我保健能力,并减少孕前和孕期可能出现的风险。
四、健康干预
1.针对孕前存在的健康问题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如疫苗接种、个体化的补充营养物质等。
2.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孕前女性缓解焦虑、压力等心理问题,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五、宣传教育
1.积极开展孕前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大众对孕前保健的认识和重视。
六、与相关部门合作
1.与卫生、教育、社区等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孕前保健服务的全方位覆盖。
2.建立起孕前保健服务的联动机制,确保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
七、信息保密
1.绝对保密孕前保健服务接受者的个人信息,确保个人隐私权不受侵犯。
2.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和相关安全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
以上是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按照这些规范进行工作,为孕前女性提供科学、规范、个性化的保健服务,以确保女性和胎儿的健康。
图孕前优生工作服务流程图
图孕前优生工作服务流程图
孕前优生工作服务流程如下:
计划怀孕夫妇首先接受健康教育,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初诊时,医生会询问夫妇的基本信息和病史,并进行女方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男方体格检查和男科检查,以及血、尿、白带等常规检测、血型、血糖、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等检查,以及乙型肝炎病毒、梅毒、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淋球菌、沙眼衣原体等感染的实验室检查和妇科B超检查。
通过综合分析问诊和孕前医学检查结果,医生可以识别和评估计划怀孕夫妇存在的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
高风险人群需要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而一般人群则可以接受普遍性的优生医学建议和干预措施,以及个性化的咨询和健康指导。
在停经两周内,妇女应主动联系乡级计生服务机构进行早孕随访,确定早孕并记录,建议定期接受孕期保健。
在分娩后六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两周内,需要记录妊娠结局。
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
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规范技术服务,保障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
第三条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二)尊重个体权益,不得侵犯个体身心健康;(三)明确诊疗责任,保障技术服务质量;(四)合理选择技术手段,确保检查准确性和可靠性;(五)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引导。
第五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应确保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学术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检查任务。
第六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和检查方法。
第二章技术服务流程第七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的工作,包括咨询、检查、报告和咨询。
第八条技术服务应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电子病历系统、移动终端等方式进行检查和咨询。
第九条技术服务应为孕前妇女提供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体格检查、妇科检查、遗传病筛查、传染病筛查等项目。
第十条技术服务应按照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严格保护个人隐私,确保咨询和检查的机密性。
第十一条技术服务应建立完善的咨询和引导机制,为孕前妇女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和指导。
第章技术服务质量控制第十二条技术服务应建立技术服务质量检查机制,定期对技术服务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技术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技术服务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检查仪器校准、标本采集和储存等方面。
第十四条技术服务应建立技术服务质量追溯机制,确保技术服务的可追溯性和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五条技术服务应建立健全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技术服务中的不良事件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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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优生指导服务流程及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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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人口计生[2010]7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
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省人口计生委制订了《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对照标准,结合工作实际,以达标创优为动力,进一步推动优质服务体系的建设。
附件:《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口计划生育标准通知
抄送: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海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0年1月13日印发
(共印30份)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
基本标准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精神(苏人口计生委[2009]44号),现制订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如下:
一、乡镇级
乡镇级示范服务站是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行政服务等“六位一体”的职能。
(一)服务内容
1、宣传教育
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人口国情知识,宣传倡导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健康理念和生活方式。
2、技术服务
重点以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为主,指导育龄夫妇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在执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内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开展孕前筛查和优生指导工作。
3、药具管理
负责本地区避孕药具的计划、仓储、发放、管理。
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定人、定时、定量发放避孕药具;坚持随访制度,做好药具使用效果和副反应反馈工作。
4、人员培训
全体人员完成世代服务中心入职培训计划;开展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培训,包括人口政策、工作部署以及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培训班等。
5、信息管理
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信息的收集、核实、录入、汇总分析与上报,定期完成各类统计报表;指导村级信息采集工作;提供需服务对象名单,利用信息引导服务;组织实施专项调查,做好数据分析,保证数据质量;负责本级计算机应用系统及网络系统正常运作。
6、行政服务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及相关行政事务的受理。
(二)服务阵地
中心乡镇示范站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800平方米,其中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行政服务的业务用房一般不少于500平方米。
普通乡镇示范站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行政服务的业务用房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
1、宣传教育用房包括:服务大厅、视听宣教室、人口学校等。
2、技术服务用房包括:流动人口服务室、咨询检查室、治疗室、孕前筛查和优生咨询服务室、B超检查室、乳腺诊断室、检验室、洗手更衣间、手术室、污洗间、观察休息室、消毒室、档案资料室、药品库等。
3、人员培训用房包括:人员培训室等。
4、药具发放用房包括:药具超市、药具库房等。
5、行政服务用房包括:政策咨询室等。
6、信息管理用房包括:档案资料室、微机信息室等。
功能相近的可合并使用服务用房,如B超检查室和乳腺诊断室、人口学校和人员培训室等。
(三)服务设备
1、宣传教育设备:电脑、音响、电视机、DVD、数码相机等。
2、技术服务设备
辅助检查、检验设备: B型超声诊断仪、B超检查床、乳腺诊断仪、孕前风险筛查系统、双目显微镜、血液分析仪等。
手术及临床相关设备:手术灯、手术床、负压吸引器、妇科检查床、休息椅、器械放置柜、输氧设备、急救药品专柜(箱)、高压灭菌器、空气消毒设施、医用冰箱、臭氧雾化治疗仪等。
3、人员培训设备: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投影仪、教具等。
4、药具存储设备:药具货架、冷暖空调等。
5、信息管理设备:资料柜、电脑、冷暖空调、打印机等。
6、行政服务设备:办公桌椅、资料柜、宣传折页架等。
(四)服务人员
有专(兼)职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信息管理、行政服务人员,各类服务人员构成合理,其中技术服务人员比例不低于50%。
宣传教育人员:接受过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等相关培训,取得生殖健康咨询员、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资格。
技术服务人员:全部取得执业资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开展手术的至少有2名执业助理医师。
药具发放人员:接受过药具专业知识培训,并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取得生殖生殖健康咨询员或以上职业资格。
信息管理人员:具有信息管理专业知识,取得统计员或以上职业资格。
行政服务人员:接受过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专业培训,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
(五)服务质量
树立“以人为本、依法管理、便民维权、优质服务”的核心理念,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
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各类宣传品进村入户,深受群众欢迎。
技术服务体现“非医院化、温馨舒适;标准适宜、方便快捷;平等交流、尊重隐私;优质高效、团队专业”的服务特色
(同县级示范站标准)。
执行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无技术服务事故发生。
药具发放畅通渠道,在领取、储存、发放药具过程中做好质量管理,保障避孕药具的供应,并提供定期随访服务。
人员培训使全体人员在了解“世代服务”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信息管理相关数据统计及引导服务及时、准确,资料档案完备,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本级计算机应用系统及网络系统正常运作。
行政服务做到“政策规定公开透明,办事程序规范简捷,群众咨询耐心细致,便民维权诚信高效”。
(六)服务效益
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行政服务等“六位一体”的公共服务职能,满足不同群众的服务需求;避孕节育手术占乡镇80%以上,其中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占乡镇80%以上;建立县乡联动服务机制,系统内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全面提升服务机构整体形象,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村(居)级
村(居)级示范服务室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平台的延伸,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支撑。
主要功能包括:咨询服务、B超随访、宣传教育、信息管理、药具发放。
(一)服务内容
1、宣传教育
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国情国策,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知识,营造人口和计划生育舆论环境氛围。
2、技术服务
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转诊服务,指导育龄夫妇知情选择避孕方法、提供紧急避孕指导,开展孕前自查服务,协助乡镇定期开展随访服务。
3、药具发放
发放避孕药具,定期访视。
4、信息管理
采集、上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建立基础工作台帐。
5、行政服务
协助群众办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行政事务。
(二)服务阵地
单独建的村(居)示范服务室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25平方米,与卫生室合建、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的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
20平方米,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美观舒适,氛围温馨,体现“世代服务”特色。
(三)服务设备
B超检查床和操作台、咨询桌椅、孕前自查系统、药具柜(架)、资料柜(架)、图书和宣传品柜(架)。
(四)服务人员
有专职的村(居)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可由卫生服务室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相关业务培训,考试合格。
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取得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资格。
(五)服务质量
热情接待群众,及时发送各类宣传品和避孕药具;协助解决有关政策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问题,信息采集、上报及时、准确。
(六)服务效益
满足群众的计划生育服务需求,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