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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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推荐选拔细则
为做好兰州市第十三片区2019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根据《兰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兰教师〔2015〕166号)要求,与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推荐选拔《关于推荐选拔2019年中小学市、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得通知》(兰教师〔2019〕115号)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骨干教师选拔认定条件:
(一)参加骨干教师评选得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规定得教师资格,中学教师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参评市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得人员,职称必须为中级及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得人员,职称必须为初级及以上。
3.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参评教师年龄须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评市级骨干教师须工作8年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须工作5年以上。
4、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师德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5、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量饱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熟悉所任教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业绩突出,反映良好,近五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6。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在学科教学中,
教育技术能力达到国家规定得标准与要求。
7。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至少有一项市级规划或个人课题立项并结题;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二)参评市级骨干教师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3项,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2项: 1。近五年来获市级及以上优质课1次,或县区级2次以上。
2.近五年来主持完成(以结题时间为准) 1项县区级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1项市级科研课题并结题。
3.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或主编、参编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得教育教学论著不少于2万字,或主编、参编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累计3万字以上。
4、获得市级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1次以上(排名前三),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课件、教学案例等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5.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授予得荣誉称号1次。
6。承担学生德育工作、年级主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所带年级或班级获校级先进集体奖3次或县区级以上德育方面奖励1次、
7。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所指导教师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奖励。
8。所指导得学生在学科竞赛、体艺展演、科技创新等活动中获得市级以上得奖励1次。
9。承担县区及以上部门组织得教师培训任务,或在县区及以上部门组织得培训、送教等活动中承担示范课、观摩课1次以上,效果良好。
10、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或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或到薄弱学校支教2年以上,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业绩突出。
二、推荐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得原则,择优选拔,严格认定。选拔过程要公开,选拔结果要公示。
2。坚持德才兼备、师德师能并重原则,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同等条件下,有三年以上班主任经历或有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经历得教师优先考虑。
3。坚持面向在职一线教师原则、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骨干教师选拔得,每周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得30%(2017-
2018年度为限),且所占比例不超过推荐名额得20%。
三、有关要求:
1。坚持实事求就是、好中选优得原则,保证推荐选拔工作得公平、公正,绝不允许敷衍了事、弄虚作假。
2、县区级骨干教师才有资格申请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初次申报者只能申报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3、推荐选拔主要采取优质课评比、材料审核两个环节,按市上制
定得标准统一评分。
4、优质课评选采取各学校组织申报人员提前录课、提交光盘由评课评委打分评课得方式(此项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需提交得资料:
1.《兰州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材料审核情况表》。
2。个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得获奖证书、论文、专著、教研课题结题报告,以及其她所有反映个人工作业绩得证书、材料等原件与复印件装至一档案袋(档案袋可在办公室2013领取,材料排列顺序请与材料审核情况表填写顺序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