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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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兴建稀土工业园总投资17.5亿元

福建龙岩兴建稀土工业园总投资17.5亿元

福建龙岩兴建稀土工业园总投资17.5亿元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粉体工业》
【年(卷),期】2009(000)003
【摘要】据报道,“五一”期间,总投资17.5亿元、总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的龙岩(长汀)稀土工业园在长汀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奠基,这是福建省龙岩市做大做强稀土产业的重大举措。

【总页数】2页(P29-3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3
【相关文献】
1.一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 [J],
2.江西广晟稀土公司总投资12.2亿元建稀土深加工项目 [J], 潘雄
3.龙岩稀土工业园区签约2项目总投资2.3亿元 [J],
4.福建兴建稀土工业园总投资17.5亿元 [J],
5.总投资12亿元的稀土新电源产业化项目落户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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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8.27•【字号】闽环保评〔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1〕7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为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和我省环评文件编制管理要求,我厅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

本次共复核了2020年第四季度40份环评文件,其中12份存在编制质量问题。

根据《监管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实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对相关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受到失信记分的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员要汲取教训,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环评专业技术水平。

其他编制单位和人员应当引以为戒,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树立企业与个人良好诚信形象。

请各地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监督管理,特别是上述12份存在编制质量环评文件的原审批部门,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

对抽查复核不合格的环评文件,各地应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产生不良环境影响,同时在项目后续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

附件:1.2020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复核结果2.2020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抽查复核成绩3.2020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4.环评文件编制时间统计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8月27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8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闽科提〔2021〕8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8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闽科提〔2021〕8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8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正文:----------------------------------------------------------------------------------------------------------------------------------------------------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8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闽科提〔2021〕8号省工信厅:钟可祥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创建稀土绿色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等的建议》(第1482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近年来,我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我省稀土产业和相关环境治理技术发展,对稀土产业加强项目、平台、政策等要素精准供给,为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加快稀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注重引进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积极引导和支持稀土等领域企业引进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的高水平重大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按其新增研发设备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奖励,非独立法人的最高资助额2000万元,独立法人的最高资助额3000万元。

特别重大的研发机构引进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扶持。

支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建立省稀土功能材料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中科院海西创新研究院联合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建省稀土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等。

支持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申报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有效提升我省稀土产业科技水平。

二、释放自创区外溢效应支持龙岩高新区发展情况发挥福厦泉自创区在闽东北和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中的引领作用,其他各市积极与厦门开展创新合作和资源对接,共享自创区建设发展红利。

2020年开始,从福厦泉自创区建设专项经费中设立福厦泉自创区协同创新经费,支持自创区与包括龙岩高新区在内的省内其他高新区共建协同创新平台,2020年支持的9个协同创新平台中就有数字福建物联网通信和体系架构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3个项目在龙岩落地建设。

关于印发龙岩市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龙岩市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龙岩市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0〕3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龙岩市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龙岩市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市稀土产业发展,规范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管理,现就贯彻实施《龙岩市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稀土资源属于国家严格控制的矿产资源,在龙岩市范围内进行勘查、开发、生产及经营稀土资源,必须符合国家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稀土产业发展政策,必须遵守《龙岩市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本实施意见。

第三条我市稀土产业可持续发展要按照“合理利用资源、切实保护环境、统一园区规划、延伸产业链条”的原则,以发展高附加值的深度加工和应用产业为主线,健全完善科学有序、统一集约的勘探开发工作体系,建立各县(市、区)成果共享机制,坚持优先保护环境,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资源总量调控和定向供应,推进稀土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四条稀土产业是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齐心协力,为“十二五”末实现龙岩稀土产业产值破百亿,基本建成“中国海西稀土中心”的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第五条市政府设立稀土产业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稀土资源的勘查、开发与管理,领导市、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稀土产业业务,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稀土产业工作。

各县(市、区)设立稀土产业办公室或稀土产业局,在市稀土产业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统筹本县(市、区)稀土资源的勘查、开发与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区)稀土产业办公室或稀土产业局履行《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职能。

第七条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全市的稀土矿山资源开发和生产经营。

稀土资源相对集中的县(市、区)成立由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控股的县(市、区)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18〕150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18〕150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18〕1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51号)的要求,并根据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需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17年12月31日以前龙岩市人民政府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清理结果经2018年9月21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市本级废止(或宣布失效)的9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凡列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附件:龙岩市人民政府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93件)龙岩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25日附件龙岩市人民政府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93件)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三农”综合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龙政办〔2016〕91号2龙岩市利用境外贷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龙政〔1998〕综491号3关于印发《龙岩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08〕109号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1〕262号5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龙岩市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1〕334号6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贯彻落实福建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2〕565号7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5〕308号8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2010〕3号9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10关于进一步加强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龙政综〔2004〕23号11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龙政综〔2008〕372号12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龙政综〔2009〕266号1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府办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龙政办〔2010〕241号1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主城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3〕82号15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小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龙政综〔2014〕65号16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5〕197号17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0〕132号18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0〕82号19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会展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综〔2016〕210号21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3〕469号22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龙政综〔2009〕364号2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0〕389号2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淘汰落后砖瓦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1〕393号25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飞地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3〕87号26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工业企业“降成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6〕28号27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中心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一体化市场化运营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6〕47号28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6〕258号29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30关于印发龙岩市煤炭准运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05〕46号31关于转发《龙岩市煤炭准运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05〕53号32关于印发《龙岩市煤炭经营管理稽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05〕67号3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经营监管的通知龙政办〔2009〕32号3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龙岩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机制的通知龙政办〔2016〕331号35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303号36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粮食局等部门关于2017年龙岩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7〕136号37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7〕7号38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全面开展符合低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排查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39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龙政综〔2017〕10号40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龙政综〔2017〕116号41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的通知龙政综〔2013〕281号42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6〕146号4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通知龙政综〔2012〕226号4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新型城镇化“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5〕27号45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2016—2018年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6〕186号46关于印发《龙岩市劳动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2001〕综12号47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龙政综〔2017〕145号48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意见49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0〕504号50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6〕70号51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龙岩中心城区实施肉制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监管的通告通告〔2010〕5号52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流通业发展的通知龙政综〔2010〕401号5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81号5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6〕123号55关于转发市区两级江河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调整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08〕163号56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江河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0〕248号57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河道巡查治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17〕246号58关于运用法律服务手段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若干意见59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赣龙铁路扩能工程(上杭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龙政综〔2010〕356号60关于印发《龙岩市华侨捐资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的通知龙政〔2001〕综464号61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政办〔2016〕155号62关于加强光缆管线铺设管理的通知龙政办〔2001〕74号63关于印发龙岩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08〕13号6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2015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5〕108号65龙岩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暂行规定龙政〔2000〕综350号66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县以下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1〕148号67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周转金制度的通知龙政办〔2016〕196号68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7〕268号69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邮政快递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龙政综〔2015〕7号70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质监局加强认证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0〕222号71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龙政综〔2012〕472号72关于转发龙岩中心城市“商务板块”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08〕273号7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龙政综〔2014〕53号7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基础设施配套费划分征收类区的通知龙政综〔2014〕303号75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配租配售和后续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龙政办〔2015〕257号76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刚需购房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龙政综〔2016〕142号77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化解房地产库存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6〕169号78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安置政策鼓励货币补偿的通知龙政综〔2016〕276号79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龙岩中心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7〕24号80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渣土处置违法行为的通告通告〔2017〕3号81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龙政办〔2017〕135号82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整治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94号83关于进一步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龙政综〔2008〕147号8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7〕156号85关于取消、下放、简化部分审批项目的通知龙政〔2000〕综337号86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二批取消、下放、简化审批等事项的通知龙政〔2001〕综41号87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政府部门取消、简化、下放审批等事项的通知龙政〔2001〕综162号88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政府部门取消、下放、简化审批事项的通知龙政〔2002〕综28号89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五批取消、下放或改变运作方式审批事项的通知龙政综〔2003〕163号90关于向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放部分市级管理审批(核)权限的通知龙政综〔2003〕26号91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各县(市)经济社会管理审批权限的事项》的通知龙政综〔2004〕70号92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六批市级部门审批事项的通知龙政综〔2010〕362号9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龙政办〔2011〕24号——结束——。

福建龙岩兴建稀土工业园总投资17.5亿元

福建龙岩兴建稀土工业园总投资17.5亿元
力 强大的企业 仍依计 划进行 。
中硅高科通过 自主研发与产业化 ,规模 逐步扩大 。2 0 05
年和 2 0 0 6年 ,在 国家 发 改 委 支 持 下 ,中硅 高 科率 先 建 成 年 产
补 贴政 策 启 动 国 内光 伏 市场
3 0吨多晶硅的试验 装置和年产 7 0 多晶硅产业化示 范线 , 0 0吨
全球多 晶硅 原料产能 的快 速扩张使原材料 供应缓和 ,高 质量 的原料得 到保 障 , 价格 回归理性 , 再加上 技术进步加快 、 电池转换效率提 高, 电池 片和组件的价格将 进一步降低 。据
00 价格猛涨 ,依 然难 以得到多晶硅材料 ,下游 产业开工率严 重 美国世界监 测研究所预测 ,到 2 1 年光伏 电池片价格将降低
家 企 业 先 后 从 事 多 晶 硅 生 产 , 产 能 规 模 达 到 2万 吨 /年 。 目 多 晶硅技术体系 ,具备完全独立 的 自主知识产权 ,引导 、示
前还有近 2 0家企业正 在建 设多晶硅项 目或扩建 2期、3 期、4 范 效果显 著。 自 2 0 0 5年 以来 ,中硅高 科 已经 完成 l 国家 项 期工程 ,在建能力 4 8 0吨 /年。包括 已投产规模 和规划能 “ 6 ”计 划课题 , 目前正在开展 3项国家 “ 65 83 十一五” 支撑计 力 ,到 2 l O 0年底 ,我 国多晶硅行业总产 能将 超过 1 万 吨 / 划和 1 国家 “ 6 ”重点课题 的研 究。除此之 外 ,中硅 高科 0 项 83 年 ,呈过热状态 。当然 ,国际金融 危机让 许多新进多 晶硅计 还承 担原信息产业 部、河南省 及洛阳市的多 个研 发课题 ,技 划受到影响 ,部分新建多晶硅企业 的资本募集与扩厂计划 受 术涉 及多 晶硅 生产的各 个环节 。 到严 重挑战 ,预期 停工与进度延缓等 问题开 始显现 ,少数实

稀土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与治理方案

稀土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与治理方案

稀土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与治理方案稀土,作为一种珍贵的战略资源,在现代工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从高科技电子产品到新能源产业,从军工领域到医疗设备,稀土元素的身影无处不在。

然而,稀土资源的开发却并非毫无代价,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

稀土资源的开发过程中,首先面临的环境问题就是土地破坏和生态失衡。

为了获取稀土矿,往往需要进行大规模的露天开采或者地下开采。

露天开采会直接剥离地表植被和土壤,破坏原有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地下开采则可能导致地面塌陷、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周边地区的生态安全。

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渣和尾矿,如果处理不当,极易造成土壤污染和水体污染。

这些废渣和尾矿中含有放射性元素以及各种重金属,如铅、镉、汞等。

一旦进入土壤和水体,会严重影响土壤的肥力和水质,对周边的农田和水域生态系统造成巨大破坏。

此外,稀土资源的提取和分离需要使用大量的化学药剂,如酸、碱等。

这些化学药剂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排放不当,会造成严重的水污染和大气污染。

水污染会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殖,大气污染则会对周边居民的健康产生威胁。

针对稀土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治理方案。

首先,在开采环节,要加强规划和管理,推广绿色开采技术。

例如,可以采用先进的露天采矿工艺,减少对地表植被和土壤的破坏;对于地下开采,要加强地质监测和预防措施,降低地质灾害的发生风险。

对于废渣和尾矿的处理,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可以采用废渣填埋、尾矿库建设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置,并加强对这些区域的监测和防护,防止污染扩散。

同时,积极探索废渣和尾矿的综合利用途径,将其转化为有用的资源,实现变废为宝。

在化学药剂的使用和排放方面,要加强监管和控制。

企业应采用环保型的提取和分离工艺,减少化学药剂的使用量。

同时,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和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水和废气达标排放。

此外,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也是至关重要的。

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体系,对稀土资源开发区域的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要素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福建永定工业园南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简本

福建永定工业园南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简本

福建永定工业园南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编制单位:厦门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建设单位:永定县南部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10年3月11规划简介1.1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永定南部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包括西环路至新城区及古二片区,东至老城中心区及书院次中心区,南至梅坎铁路及古镇组团,西至保留山体,北至永杭线。

规划区地理位置图见图1。

规划期限:近期为2009~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25年。

图1 规划区地理位置图1.2规划功能定位及发展规模永定工业园南部园区的规划目标是成为具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强烈科技创新能力的以轻工产业、高新科技产业为主的综合性生态新城,是永定县城城区的组成部分。

其功能定位是建设为生态型轻工产业园,以发展高科技型、环保型、劳动办密集型轻工业为主,同时辅助发展机械装备业,重点发展高科技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电光伏、新型环保材料、及农林产品加工产业等。

规划区用地总面积约为 734.66hm2,人口10万人。

1.3规划空间布局与结构永定南部工业园区总体空间结构可概括为“一心、三园、五组团”。

一心即永定南部工业区综合服务中心;三园即在园区北部和南部,利用保留山体规划园2区生态公园,为园区产业工人提供休闲场所;五组团包括北部两个工业组团、中部两个工业组团、南部工业组团,是园区主要的产业发展用地。

2规划区建设现状及周边基础设施现状(1)目前已完成征收耕地624.76亩、林地2057亩,完成土地报批690亩;贯穿南部园区的西环路全长4.576km,二个中标单位已分别进行施工;在城郊乡完成征地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平台建设,目前平台建设正紧张推进,已完成500亩以上,为招商引资的首批企业入园提供用地;已有15家企业有意向入园的可喜进展,目前正加紧开展半坑里工业小区和金丰工业园企业迁入南部工业园区的洽谈工作。

(2)永定县污水处理厂:永定县污水处理厂位于规划区南部,永定河对岸,规划规模4万吨/d,目前已完成1万吨/d的建设规模,服务范围为永定县生活污水,永定河北岸管网已建设完成,2009年12月试运营,南部管网正在建设,场区东西向预留用地60亩,将视区域发展情况进行扩建。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龙政办[2013]122号【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5.12【实施日期】2013.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办〔2013〕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古蛟新区、永丰新区、龙雁新区、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根据《龙岩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龙政综〔2013〕112号)制定了《龙岩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12日龙岩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和管理,完善排污权交易机制,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实现排污权合理分配、有序流转,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根据《龙岩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龙政综〔2013〕11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龙岩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和管理。

第三条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采取政府指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方式。

第四条现有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综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环境统计、年度监测报告和排污许可证等因素确定。

第五条市属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污量由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定。

其他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污量由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核定。

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县(市、区)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预核定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确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飞地项目”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飞地项目”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飞
地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
【发文字号】龙政办[2013]87号
【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9
【实施日期】2013.04.0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飞地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龙政办〔2013〕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蛟新区、永丰新区、龙雁新区、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飞地项目”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
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飞地项目”实施办法
国家《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明确将福建龙岩列入国家重点新材料产业基地之稀土功能材料基地,为鼓励国内外客商到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投资兴业,进一步提高我市稀土产业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数量,降低招商引资成本和生产成本,推动稀土产业集聚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项目合理布局,促进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做大做强,把龙岩建成全国一流的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业基地和国家级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飞地项目”范围界定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产业规划;
(二)市级(含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落户到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的项目;。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7月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14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7月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14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7月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正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7月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14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我厅印发了1份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小组意见;审批了3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和我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环评文件编制和编制人员监管,在组织审查规划环评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应严格把关,重点关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规范性。

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管理,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提高编制效能,做到高效优质地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0年7月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9月4日附件2020年7月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表1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环评文件名称所属行业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专家评分环评文件编制时长(月)*印发审查小组意见时间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要求补充完善的主要内容1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汪文澜71.212.12020年7月14日1.报告书自上报起到召开规划环评审查会期间,多次反复修改。

2.根据产业特征污染污染物,结合省、市确定的区域环境质量目标,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3.完善NO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内容。

4.完善区域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调查,结合规划拟建项目分布情况及焚烧飞灰产生量,完善飞灰处置要求。

招标文件(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龙岩稀土工业园一期项目地基强夯工程)修改

招标文件(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龙岩稀土工业园一期项目地基强夯工程)修改

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龙岩稀土工业园一期项目地基强夯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单位: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时间:2013年03月06日招标文件目录招标工作时间安排第一部分:投标前须知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对投标单位的要求二、对投标文件的要求三、工程地基处理技术参数及要求四、场地作业条件五、投标报价说明及主要合同条款六、开标评标及合同授予第三部分:投标书格式一、投标书二、授权委托书三、报价表(附表1)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龙岩稀土工业园一期项目地基强夯工程招标工作时间安排序号招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1 报名时间及发放招标文件2013年03月06日2 勘察现场由投标方自行到现场勘察3 投标截止2013年03月11日4 开标、评标2013年03月11日5 定标2013年03月12日第一部分:投标前须知序号工作内容1 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龙岩稀土工业园一期项目地基强夯工程工程地点:龙岩稀土工业园招标单位: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142000m2。

建筑面积约45000m2,单体约20个,单体高度约11.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和钢结构,层数1-2层。

夯实面积约100000m2。

2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 a、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标书递交前缴交招标单位财务(现金形式),招标后未中标单位则不计利息即退,中标单位则转为履约保证金;b、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 招标文件发放: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机修大楼二楼技改办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机修大楼二楼技改办5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地基基础三级以上(含三级)6 招标范围: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龙岩稀土工业园一期项目地基强夯处理7 施工工期:105日历天(2013年03月15日至2013年06月30日)注:强夯设备进场两台;施工期间若预见不可抗力的影响工期顺延。

8 质量等级: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标准,以密实度及承载力检测达标为准)9 合同计价方式:以实际需要夯实面积,区分夯实后设计承载力及加固深度标准按每平方综合单价含税包干10 现场勘察时间地点:由投标方自行前往本工程工地现场勘察11 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03月11日15:15分前12 投标书份数:一套正本、二套副本13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03月11日15:30分开始14 若本次开标后,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低于三家时,招标人将当场组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现场议标。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技术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10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技术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10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技术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正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技术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10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编制监管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我厅对接受委托在我省开展环评文件编制工作的技术单位(含注册地在我省和省外的技术单位,以下简称“技术单位”)实行备案管理。

备案后的技术单位及其编制人员纳入我省环评文件编制监管体系。

二、申请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技术单位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一)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且不得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不属于生态环境部《办法》第九条中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不得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形;(二)未处于被依法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期间,未处于被生态环境部限期整改或列入“黑名单”期间;(三)已按生态环境部《办法》规定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公开有关信息;(四)省外技术单位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我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向我厅申报备案。

三、我厅在门户网站及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环评文件编制技术单位备案”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企业信用报告_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股东信息 .......................................................................................................................................................11 三、对外投资信息...............................................................................................................................................11 四、企业年报 .......................................................................................................................................................11 五、重点关注 .......................................................................................................................................................13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9 1.5 联系方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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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10-8-231.1规划概述1.1.1规划背景福建省稀土资源丰富,目前已探明的储量5万多吨,远景储量达400万吨,位居全国第三位。

主要集中在龙岩市和三明市,其中龙岩市探明储量4.59万吨,远景储量140万吨,占全省的35%。

在全省现有的6个稀土采矿证矿山中,龙岩拥有5个。

全省现有长汀稀土分离厂,生产规模为年分离1000吨;此外,福建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开展稀土精深加工,采用国际先进的“模糊萃取”、“非皂化技术”等技术、工艺与设备,形成了年产稀土分离4000吨、稀土金属2000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1000吨的产能。

伴随着海西经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契机,龙岩长汀的稀土产业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稀土作为一个战略性产业和新兴产业,得到了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

为充分发挥龙岩市拥有的资源和产业优势,合理有序地发展稀土产业,延伸稀土产业链,将龙岩市打造成中国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的稀土加工与应用产业基地。

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位于长汀县城以南6公里,园区南倚东华山,北接长汀工业新区,目前尚处于规划建设起步阶段,园区现状内以农用地、林地为主。

其定位为绿色科技人文创新园区,中国海西稀土之都,主要发展以稀土精深加工为主,形成“矿山勘探-矿山开采-冶金分离-金属及合金-稀土功能材料-稀土应用器件”的完善稀土工业体系。

园区远景规划建设面积为13.37km2,工业生产总值5亿元。

于稀土工业园西北部红江村及位于稀土工业园南部的策武乡附近布局居住用地。

结合未来麻陂规划新火车客货运站集中设置仓储物流区。

结合策武乡发展现状布置公共服务中心,布置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管委会,并设置公安、环保、安全、工商、税务等职能单位派出或办事机构建设一站式综合行政办公服务中心。

本评价重点是对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定位、功能区分、发展目标、空间布局、资源环境承载力等方面进行合理性分析,提出环境可行性方案。

1.1.2 规划目标和定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专业化布局、功能化开发、循环式设计、生态式发展、多元化投资,将园区规划成为引领稀土产业发展的一面旗帜和航标。

建立“矿山勘探-矿山开采-冶金分离-金属及合金-稀土功能材料-稀土应用器件” 的完善的稀土工业体系,逐步形成开放有序、布局合理、自主创新、成龙配套的产业发展格局。

1.1.3 规划范围与规模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远景规划建设面积为13.68km2,工业生产总值5亿元。

于稀土工业园西北部红江村及位于稀土工业园南部的策武乡附近布局居住用地。

结合未来麻陂规划新火车客货运站集中设置仓储物流区。

结合策武乡发展现状布置公共服务中心,布置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管委会,并设置公安、环保、安全、工商、税务等职能单位派出或办事机构建设一站式综合行政办公服务中心。

(1) 人口规模远期规划总人口约47720万人。

(2) 规划年限本次规划年限为:近期:2009-2015年;远期:2015-2030年。

1.1.4 规划结构与功能分区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规划形成“三轴一环,两心四区”的布局结构。

三轴:东西向一期策武大道发展轴、二期中心大道发展轴,南北向黄馆路发展轴。

一环:双边服务的外环路。

两心:策武公共服务中心、火车站综合服务中心。

五区:铁路站场综合服务区、东部红江居住区、北部精深加工片区、南部厦钨工业片区、西部稀土分离片区。

1.1.5 相关基础设施规划(1)道路规划采用方格网状的道路系统,道路等级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其中主干道系统“两横一纵”。

次干道、支路与快速路避免直接相连。

工业区内次干道采用减小宽度和增加密度的方式,即缩小次干道宽度和路网间距,形成矩形网格,利于灵活划分街区和设置出入口。

(2)给排水目前区内供水设施建设发展较为落后,没有完善的给水管网。

待远期充分利用濑溪水库水源,在河梁麻陂城区西北侧设地表水厂,供水规模可达5.5万m³/d以上。

工业节水和废水回用:规划区的工业用水预计达4.1万m³/d,占总用水量的77﹪,应该鼓励工业企业实现水的循环利用,充分节约水资源。

(3)电力保留现状220KV长汀变电站(策武变电站),远期增容至2*120MVA以上。

(4)电讯现状电信端局位于规划区南侧的策武乡。

现状电信管线多数为架空,电信、移动、联通各自为政。

随着稀土工业园区的开发,网络容量将呈现严重不足的状况,预计在规划区内增设1座电信局所,位于规划火车站附近。

(5)绿化规划绿地系统布局主要由两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即“道路绿廊”:依托黄馆路和中心大道两条主干路和各条防护绿带,联系各类点状、片状绿化,建立绿化网络。

第二层次即“组团绿地”:以火车站场绿地、会展中心绿地以及街头绿地等绿地为基础,强化绿地布局的均衡性和可达性。

以“组团绿地”为基础,以“道路绿廊”为网络,互为交融、有机联系,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绿地系统总体布局。

1.2区域环境、资源现状与制约因素分析1.2.1水环境质量现状汀江河流上游现状水质监测断面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Ⅳ类标准,现状水质较好,下游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均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说明水质状况较好。

1.2.2 大气环境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大气环境现状较好,各项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均未超过评价的二级标准。

1.2.3 声环境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所调查各工业企业的昼夜厂界噪声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标准值:昼间65dB,夜间55dB)。

各居民点噪声环境均达到1类区标准。

交通主干道319国道两侧的昼间和夜间监测噪声值都达到4类区标准值。

1.2.4 陆域生态环境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内现有植被主要包括农田植被、林地植被和园地植被,以人工林为主,植物群落结构较为稳定。

区内未发现陆生珍稀或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

区内主要植被类型可划分为防护林、荒坡灌草丛、海岸塘埂植被。

现有陆地土地利用是以林地为主,其次是农用耕地,其中有部分耕地为基本农田,水土流失相对较轻。

1.2.6 制约因素分析周边区域资源储量较高,与信丰县资源类型相同,探明储量为其6.3%;长汀稀土产业起步较晚,周边区域产业已成规模,产业链已现雏形;长汀稀土产业尚未明确制定与周边区域竞合策略,有待实质性工作的开展;周边区域均打造产业集群,竞争压力巨大;基础条件薄弱,内生发展动力不足。

长汀经济发展刚起步,虽然打造“2+2”的产业发展模式,但目前仍以轻纺为主,稀土产业只有3家企业,分离与深加工能力较为缺乏,龙头企业数量较少,同时人才、技术与设备等方面的竞争力较弱。

1.3环境承载力分析1.3.1水资源承载力为充分利用濑溪水库水源,在策武城区西北侧设地表水厂,供水规模可达5.5万m³/d以上;并实现羊耳坑水库、中坑水库和五坑背水库联合供水。

从汀州城区北侧的地表水厂引水,规模达3万m³/d。

规划其内,在汀江滨岸增设2座地下水厂,供水能力可达1.5万m³/d左右。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充分满足福建省龙岩稀土工业园的用水需要。

1.3.2 土地资源承载力现状土地资源对3.2万人口承载力较宽裕。

远期如不考虑人口的自然增长率,现状人口加上规划人口总量达到9.2万人,已经超出按照国际标准计算土地承载人口容量很多。

如果按国内标准计算土地承载人口容量人口约为4.77~9万,还具有一定的容量。

由于长汀县处于生态较为敏感区域。

本评价推荐以国内标准计算土地承载人口容量承载力上限测算,则长汀县土地资源承载人口数量约为4.77万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规划区远期人口4.77万规模已经达到极限。

应严格控制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人口数量。

1.3.3 大气环境承载力根据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的污染源估算,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1191t/a,其中低架源126t/a,占容量的24.5%,中高架源1065t/a,占容量的59.3%;烟尘1975t/a,其中低架源105t/a,占容量的15.3%,中高架源1975t/a,占容量的82.3%。

因此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预测的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污染物总量分配的要求,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详见第六章),在污染源全部分配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与现状叠加后均未超过标准限值,说明环境容量估算可行。

1.4 规划方案分析1.4.1规划协调性分析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建设符合“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符合长汀城市发展总体发展思路,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建设有利于巩固和提升现有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的经济地位,对改善现有的工业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及提高环境质量作用较大,对长汀县的开发建设更是意义重大。

1.4.2 总体布局合理性分析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呈南北走向,布局总体合理。

但内部也存在一定不协调性,生产区内部布置生活居住用地、文教用地。

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各功能分区布置基本合理。

不合理之处主要表现在:二类工业用地连着居住区,对生活区环境影响较大;总体规划在绿化及用地安排上未充分考虑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未考虑全区集中供热;绿化率较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尽合理等。

1.4.4环保基础设施的可行性分析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位于城区周边,已纳入城区建设范围内,加工区环保基础设施依托长汀县环保基础设施是可行的。

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生活垃圾纳入长汀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通过优化调整后,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内工业将是以轻污染企业为主,工业固体废物尽量做到综合利用,少量固体废物纳入长汀县城区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系统妥善处置。

原规划中未对规划区的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再生利用率提出规划要求,本评价建议增加下列指标(远期):污水处理率:100%。

1.4.5污染源分析根据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建成后根据园区污染物产生量估算,建议园区产生的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556.16t/a;化学需氧量:902.52t/a;。

1.5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凡是入园的企业都要应符合规划及清洁生产要求,本着“清洁生产,源头控制”的原则,对工业片区进区项目提出清洁生产要求。

要采用低能耗、低物耗、新设备和新工艺,禁止高耗能、高耗料项目进区建设,同时对已经进区的企业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的排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

具体清洁生产内容及产业链情况见报告书第八章内容。

1.6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1.6.1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目前处于开发的初始阶段,污染源及排放量尚未确定,加工区污水纳入长汀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纳污河段汀江的水质将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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