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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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山林场2012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的通知》(财农[2012]95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赣财农[2012]134号)精神,2012年我场将实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3203亩。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概况
莲花山林场地处鄱阳县的北部,位于东经117°4′21.45″——116°58′9.73″,北纬29°42′7.17″——29°33′6.12″之间,地势东高西低,平均海拔402米,总面积125平方公里,属黄山余脉,自然条件较好,森林植被较好,是个典型的低山高丘林区。林场现有林地面积16.8万亩,森林覆盖率87.4%,年平均温度16.7°c冬夏温差较大,平均降水量1700毫米,全年日照时数3250小时,无霜期平均为275天,气候具有自然时间中等,昼夜温差较大,降雨量均恒的特点,适宜森林生长。
(二)社会经济情况
莲花山林场有6个分场,4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670人,其中城镇人口1210人,农村人口6460人。2011年全场生产总值5459万元,农业总产值710万元,林业总产值280万元,工业总产值4469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0元,林农人均收入2900元。
(三)森林资源状况
林地面积16.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9.6%,有林地面积16.5
万亩,灌木林地面积111亩,竹林面积3182亩,公益林面积73690亩,国家森林公园面积82635亩:其中林地面积79665亩,森林覆盖率87.4%。林种有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林,一般用材林,经济林,以防护林为主。
二、开展森林抚育工作的必要性
林场现有中幼林面积160749亩,占林地面积96%,其中幼龄林面积134074亩,中龄林面积26675亩,从起源看,人工中幼林面积33534亩,天然中幼林面积127215亩。长期以来,由于对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大,森林生长郁闭度较高,影响林木生长质量,森林火险等级高,严重影响了森林质量和森林功能的发挥,森林存在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安全隐患。
近些年来,造林的积极性不高,在家劳力少,投入大,导致砍树容易,造林难,林地次生灌木多,加上气候状况的变化,森林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过程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立足森林资源现状,加大森林抚育力度,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综合功能是推动森林的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要求。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要求,立足我场森林资源现状,以提高森林质量以及增加职工和林农收入为核心,开拓创新、强化管理、严格监督,积极探索建立与现代林业建设相适应的森林经营模式,
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为建设国家级森林公园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稳步集中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抚育试点工作,任务安排要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连片,便于抚育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
2、提高林农收入原则。抚育任务应由国有林场职工完成,重点帮助闲散职工和生活困难职工,以提高林农职工收入。
3、自愿和公开原则。及时对抚育补贴政策、任务、作业方式、作业时间、资金安排及抚育施工人员情况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监督。
4、限额管理原则。合理安排中幼林抚育任务,实施人工中幼林抚育确需采伐林木的,采伐计划在“十二五”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内解决,由县林业局设计队编制作业设计书。
5、科学有效原则。采取先幼龄林、后中龄林;先商品林、后公益林;先人工林、后天然林;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抚育措施,优先安排卫生伐、生长伐和幼龄林透光抚育,切实提高工作成效。确需对天然林进行抚育的,以割灌,修枝等措施进行抚育,不得涉及林木采伐或清理林木。
(三)任务安排和建设布局
本次我场森林抚育任务安排共计3203亩,其中公益林2008亩,商品林1195亩,按龄组分:中龄林2818亩,幼龄林385亩。按起源分:人工林3203亩,根据森林资源现状和抚育集中连片原则,主要安排在清溪分场、计林分场、潘村分场、九流分场进行,其中清溪分
场1738亩(公益林1738亩),计林分场115亩(人工林115亩),潘村分场800亩(人工林800亩),九流分场550亩(人工林550亩)。
四、主要技术措施及进度安排
(一)主要技术措施
根据试点分场林地实际情况,我场2012年度抚育措施主要包括抚育间伐、修枝、割灌、剩余物清理、简易作业道修建和抚育效益监测等内容。
1、抚育间伐。根据林分实际情况科学选择透光伐和生态疏伐等间伐方式,其中透光伐适宜在幼龄林中进行,生态疏伐适宜在中龄林进行,抚育间伐要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09)的要求进行,生态公益林抚育后的郁闭度不得低于0.6,林分平均胸径不得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林分单位面积保留株数在《森林抚育规程》规定的人工林主要树种抚育后保留木株数范围内。
2、修枝。主要在自然整枝不良,透风透光不畅的林分中进行,一般采取平切法,重点修剪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三分之一,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二分之一。
3、割灌。在林下木生长旺盛,与林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幼龄林和中龄林中进行,重点清除妨碍林木生长的灌木。
4、剩余物清理。抚育作业剩余物应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堆集、平铺或运出等适当方式予以处理。
5、简易作业道修建。根据实际需要,修建简易的作业道,布局和技术要求参照《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等规定执行。
6、效益监测。森林抚育效益监测分县级监测和省级监测,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