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
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建发[2009]33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9.03.19
【实施日期】2009.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
通知
(陕建发[2009]33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房管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陕西建工集团,厅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我省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并请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2009年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计划,报厅人事处。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加强我省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我省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建设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加强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技能人才是建设大军中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断增强做好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努力开创我省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我省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