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工程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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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类基因组计划中的人权保障
人类基因组的研究及成果的应用在增进人类健康 方面具有广阔的前景,但对人类基因组研究中提 出的伦理法律问题,也使全世界开始意识到,在 科学技术领域里有必要提出道德和人权保障的问 题。
人们普遍认识到,人类遗传差异不应引起社会或 政治特征的相关性联系。人类社会中的所有成员 都具有固有的尊严和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
在基因组研究中,不应允许不尊重人的尊 严的行为,对人体进行无性系实验(人类 克隆)的行为应予禁止。
人类基因组的知识毫无疑问将革新我们对 人类发育的理解,包括正常性状的发育和 不正常性状如疾病的发生。它将转变我们 预测我们可能成为什么的能力,并最终使 我们能促进或阻止我们的遗传命运。
基因组研究的巨大潜在价值,正在导致西 方工业化国家同资源丰富的新兴国家之间 的对抗。
1992年6月5日起草的、最有可能被世 界各国和世界组织用来解决此一纷争 的是生物多样性公约,但它却被美国 这个拥有最多生物研究实验室的国家 所拒绝,因为美国国会认为,此法规 限制了美国的选择。
根据新的《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将对以化学方法 得到的物质包括药品以及食品和饮料给予专利保护。同时 ,对新的微生物,包括病毒、细菌、真菌、酵母、单细胞 藻类、植物和动物细胞系,以及质粒载体实行专利保护。 但是,对于生物技术领域里的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 权。这就是说,我国《专利法》承认动物和植物品种属于 专利法概念下的发明创造,但将其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
中国是世界上基因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 一。我国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由于历 史久远和长期社会封闭所形成的家族“隔 离群”最多最纯,疾病的种类最为广泛和 复杂,这就使得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基 因资源垂涎三尺。
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所长杨焕明“生 物资源成为继国土资源之后的又一可供再 争夺、再占有的战略资源。”
我国科学家2007年10月在深圳宣布,世界上第一个黄种人 全基因组标准图绘制完成。承担该项目的华大基因研究中 心称,这是我国在承担国际人类基因组计划1%任务、国际 人类单体基因10%任务后,用新一代测序技术独立完成的 100%黄种人基因组图谱。
(二)基因的专利权问题
基因专利是现代生物技术产业以及人类基因组研究计划
二、 人类基因组计划与人权保障
(一)人类基因组研究的法律问题 人类基因组研究具有重大的医学价值,它使
得人类对疾病本质的认识更加深刻。目前发现的 人类单基因遗传病已达六千多种,许多危害人类 健康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哮 喘,甚至精神分裂症均在染色体上克隆出与疾病 发生有关的基因。过去人类无法对这些疾病进行 深入研究,现在随着HGP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发 现许多疾病的发生从本质上说是由于相关基因的 结构或功能异常所致。
基因工程与法律
2014年11月11日
一、基因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人类基因组计划与人权 三、基因治疗的伦理法律问题
一、基因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基因争夺 人类基因组计划(HGP)和人类基因组多样
性计划(HGDP)的突破性进展,揭示出了 近乎无限的人类遗传信息。 《圣经》:现在我们是在镜子中观看,模 糊不清,但到那时就会面对面了;现在我 仅知有限,但到那时就可知全部了,就像 我也被知一样。
在天然条件下,各种生物群存在着壁垒森严的生 物屏障,各种不同物质之间遗传物质DNA不能重组 和交换。而基因工程利用其掌握的“基因手术刀 ”,对任何生物的遗传物质DNA进行“手术”处理 ,并按照一种预先设计的方案把某些基因“缝合 ”在一起,表现出设计者希望看到的遗传新特征 。这意味着在自然状况下不可能被打破的生命屏 障,在基因工程所到之处,可以变得无坚不摧。 基因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使生物屏障不复存在。这 样就会产生一些难以想象的后果。
的产物。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个问题上采用 了实用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义的立场,他们一方面反对生物多样性公约,一 方面又利用自己在专利法上的传统优势,竞相投入巨额资 金进行cDNA测序,并对其产生的ESTs(表达序列标签)、 SNPs(单核苷酸多态性)和全长基因等申请专利保护,借 以掠夺不发达国家的生物资源和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
人类基因组计划实施原则:
人类基因组是构成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基本单位 ,它们之间存在固有的差异,无论人们的遗传特 征如何,每个个体的独特性和差异都应当受到尊 重。在基因研究中,要坚决防止具有遗传学特征 的各种形式的歧视。
影响个人基因组的研究、治疗或诊断,必须在对 其危险性和利益作充分评估之后才能进行,并应 以不违法国家法律为原则。
对生物技术以专利保护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
反对的人士认为,对基因实行专利保护,有可能使发 达国家对基因专利进行垄断,利用发展中国家丰富的遗传 资源开发生物药品,反过来以高价向发展中国家出售。科 学家担心,如果授专利于DNA相关的发明可能对生物医学 研究和技术的研究和创新带来影响,可能妨碍实验室之间 的合作,使研究者无法得到有关的数据和材料。联合国教 科文组织反对向有关人类基因组的研究成果颁发专利。
赞成观点的人认为,对基因实行专利保护,可以鼓励 开发相关产品,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工业化国家都可以 充分享受基础研究的新成果。如果没有专利的刺激,DNA 研究的投资就将大大减少,科学家也就不会将更多的新 DNA产品向公众开放。
(三)我国的现状与对策
就生物技术的专利保护而言,我国的有关规定主要集 中反映在1992年公布的《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 的个别条款以及1993年的审查指南和中国专利局发表的有 关公告之中。
基因治疗则是用正常基因去替代有病的基 因,这意味着人类可以对自身的遗传特性 进行彻底控制,从而为人类幸福奠定生命 科学的基础。但是,从目前来看,它是新 生的,因而也是不完善的,其中包含了许 多不安全的因素,可能由此引发难以想象 的个体和社会遗害。因此,社会上的许多 人,包括专业人员,都对人类基因组计划 抱着很深的矛盾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