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汇总
一般压力表校验
一般压力表校验压力表是一种用于测量压力的仪器,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
为了确保压力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定期的校验。
本文将介绍一般压力表校验的方法和步骤。
一、校验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压力表校验之前,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设备和材料,如标准压力表、校验泵、校验管路、校验油等。
此外,还需要对校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二、校验方法1. 静态校验法静态校验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校验方法。
首先,将待校验的压力表与标准压力表连接,然后通过校验泵施加一定的压力,观察待校验压力表的指针是否与标准压力表的指针一致。
如果一致,则说明待校验压力表准确无误;如果不一致,则需要进行调整或更换。
2. 动态校验法动态校验法适用于需要连续测量压力变化的场合。
在进行动态校验时,需要校验泵以一定的频率施加压力,同时观察待校验压力表的指针移动情况。
通过与标准压力表的对比,可以判断待校验压力表的准确度和响应速度。
3. 转换校验法转换校验法适用于需要将非标准单位转换为标准单位的场合。
在进行转换校验时,需要使用已知压力值的标准压力表与待校验压力表连接,并通过转换器将非标准单位转换为标准单位。
通过对比标准压力表和待校验压力表的读数,可以判断待校验压力表的准确度和转换精度。
三、校验步骤1. 检查校验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2. 将待校验压力表与标准压力表连接,确保连接可靠。
3. 施加一定的压力,并观察待校验压力表的指针移动情况。
4. 根据校验结果,判断待校验压力表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5. 如有需要,对待校验压力表进行调整或更换。
6. 记录校验结果,包括待校验压力表的读数、标准压力表的读数以及误差值等。
7. 如有需要,对待校验压力表进行调整或更换。
四、注意事项1. 校验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 校验设备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 校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和保存,方便后续参考和查询。
4. 校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任意操作和疏忽。
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
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 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 类压力表一、 A 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 A 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 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 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 A 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 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 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压力表的检定步骤和维护
压力表的检定步骤和维护一、压力表检定的目的压力表是一种用于测量管路或容器中压力大小的仪器。
在使用压力表时,因为所测量的压力是直接影响人员生命安全的,所以需要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检定以保证其测量的准确性和精度。
压力表的检定通过校正检验和调整来判断压力表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二、压力表检定的内容2.1 先验检查对于待检定的压力表进行初步的观察,检查仪器外观、标志和证书、操作手册等是否完好。
并且检查压力表的量程范围、精度等是否与被测量参数一致。
2.2 静态特性检定静态特性是指零点误差、灵敏度和回归误差等参数,分别进行检定以确定表盘是否与标准值相同。
2.2.1 零点误差检定检测压力表的零点误差是否在规定范围之内。
方法:对于10%量程比较低的零位误差,可以被忽略不计;对于10%量程的零位误差,应在其量程内找到比较静止的状态,记录其读数;通常情况下,零位误差应在所设置的灵敏度值中心范围之内。
2.2.2 灵敏度检定检测压力表在读数发生变化时的敏感度。
方法:液体通常采用压差表法,气体通常采用空气泵通道法;在被测量参数变化时,它应具有可重复性、稳定性和静态性;由此,还可以计算出灵敏度系数。
2.2.3 回归误差检定检测压力表测量范围的差异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该误差可以按照下列步骤测量:在贯通系统断开后,将钢尺置于被测量参数上,记录其和压力计读数的差值;然后稍加移动钢尺,读取下一个数据;然后记录下所有数据,通过回归分析来确定实际读数和测量值的偏差情况。
2.3 通气性检定通气性检定是指检查压力表在长期使用中是否会发生以下情况:压力表失灵、压力表的零位漂移、压力表的回归误差、压力表的故障和压力表压力偏高,这些情况都可能会影响到压力表的可靠性。
2.4 其他检测在压力表的检定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对压力表内部的部件进行检测,包括弹簧、指针、螺旋管等。
这些部件通常在长期使用后会出现老化、失灵、磨损等问题,需要定期替换。
三、压力表的维护3.1 日常维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来确保压力表的使用寿命:•轻轻转动表盘,防止指针发生撞击;•压力表的接口要保持干燥;•需要会定期保养,少量添加润滑油即可。
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
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 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浅谈压力表的使用及检定
浅谈压力表的使用及检定★压力表在生活和工作中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使用和检定的时候要格外注意。
使用压力表时,要根据时间、地点和使用人群来确定压力表的类型;在检定的时候,要注意参考一些重要的数据,同时要考虑到一些实际情况。
压力表是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重要设备,也是锅炉和一些特种设备获取原始压力数据的可靠依据,因此,压力测量在工业生产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一、压力表的使用(一)使用原则在使用压力表的时候,首先要选择压力表的类型,每一种类型都有固定的使用方向。
比方说,在锅炉的压力测定中,主要是选择能够测定出较大压力数据的压力表,因为锅炉所产生的压力相对较大,而且一旦发生事故,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对于压力表的选择首要指标就是测定范围。
除此之外,在使用压力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压力表所展现出来的数据,这是一项重要的参考系数,对于使用压力表的对象(锅炉,企业)有一定的指导作用,通过观察压力表的系数,可以判断出哪些方面可以改进,哪些方面应该加强注意等等。
(二)注意事项在使用压力表的时候,有很多的注意事项,比方说及时的记录信息、检查、更换等等。
首先是及时的记录信息,压力表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能够检测出压力的数值,因此工作人员必须定时进行记录,并且把所有的信息集中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得出准确的数据,从而为日后的发展提供准确的参考。
其次是对压力表的检查,压力表在使用的过程当中,由于一些人为因素和客观因素,会出现一些故障,因此必须经常检查,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及时修理,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就是压力表的更换,任何一项设备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必须进行更换,尤其是压力表这种特殊的设备。
主要原因是压力表所反映出来的数据能够决定未来的工作方向,同时为日后的发展提供准确的参考,因此必须保证压力表的任何一项功能都可以正常的使用,一旦某一项功能停止运行,及时的更换可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注意安装压力表的安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只有准确无误的安装压力表,才能保证日常的使用。
压力表检验与验收
压力表检验与验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验收:精度等级、轻敲位移、回程误差、指针平稳性、表面直径、螺纹尺寸等其他一些结构尺寸。
一、压力表检定方法1.外观检查①、新制造的压力表应均匀光滑、无明显剥脱现象。
②、压力表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③、压力表分度盘上应有以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表应有“正”或“负”的标志,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
④、压力表应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不准被测介质溢出表外的压力表除外)⑤、指针指示端应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小于分度线的长度。
⑥、读数部分、压力表玻璃应该无色透明,不能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清晰可辨。
⑦、零位带有正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应靠近止销,“缩格”应不超过允许的误差,无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应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不超过规定的规定误差绝对值的两倍。
二、辅助设备有压力校验计、真空校验计。
三、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1.示值误差的检定方法,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值的分度线进行,检定时逐渐平稳的升压(或降压),当数值达到检定上限后,切断压力源,耐压MIN,然后按照原检定点平稳的升压(或降压)倒序回检.2。
回程误差。
对同一点检定时,在升压(或降压)或降压(或升压)检定时,不得超过规定的误差绝对值。
3。
轻敲位移。
对每一点进行检定时,在升压(或降压)或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巧表壳后引起的示值变动量不大于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2.4。
示值误差。
对每一点进行检定时,在升压(或降压)或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巧表壳前、后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符合要求.四、压力表的检定方法1。
压力测量上限为0。
06MPA时,真空部分检定三点示值。
2。
压力测量上限为0.15MPA时,真空部分检定两点示值。
3。
压力测量上限为(0.25—250MPA)时,真空部分检定,输空时指针应指向真空部分。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引言压力表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用于测量液体和气体压力的仪器,按照国家标准GB/T 1226-2005《压力表》的要求,压力表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检定是衡量仪器指示准确度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对于工业生产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因此,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成为工业界关注的问题。
压力表的检定压力表的检定是指对压力表进行测试、评定和校准的过程。
压力表检定的目的是确保其指示准确度和可靠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从而保证生产压力的精度和可靠性。
GB/T 1226-2005压力表标准规定了压力表安装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以及检定的方法和周期。
具体而言,压力表的检定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压力表量程和精度的检定2.压力表的回归特性检验3.压力表的密封性能检测4.压力表承受过载和瞬时压力的能力测试5.压力表的环境适应性检测当一台压力表通过全部检定程序的严格测试后,才能被认为是具备可靠性和准确性的合格仪器。
按照检定的分类方式,压力表检定可以分为定期检定和不定期检定两种类型。
定期检定根据GB/T 1226-2005标准的规定,定期检定的周期应根据不同精度等级和工作环境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精度等级越高,定期检定的周期越短。
而对于极其恶劣的工作环境,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也应该相应缩短。
定期检定实际上就是周期性的检定,按照规定的检测周期对压力表进行检测、评定、校准和记录,为企业、单位等提供可靠的压力检测数据。
不定期检定与定期检定相对应的是不定期检定,即在以下情况下必须进行的检定:1.压力表换用新介质后的检定2.压力表运输、搬运或维修后的检定3.压力表受到瞬时冲击或过载的检定4.压力表指示出“超量程”或其它不正常现象后的检定5.用户怀疑压力表指示准确性时的检定根据上述情况,不定期检定可以及时发现压力表的缺陷和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不同大陆国家的标准有所不同,压力表的检定要求也存在差异。
歐洲及国际标准欧盟在2009年发布了Directive 2009/23/EC标准。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年5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4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标准规定
压力表检定关于问题探讨压力表作为计量器具,重要用于安全防护、工业过程控制、监测和监视压力等方面。
压力表显示与否精确,对设备、设施运营至关重要,因而有必要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检查。
当前,公司普通做法是对所有压力表执行一年一检,某些经济实力较强公司执行半年一检。
某些安监执法人员也持有“所有压力表每一年或每半年都必要检查一次”观点,对未定期检查压力表责令公司限期整治。
那么,所有压力表都必要强制定期检定吗?检定周期是多少?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该如何解决?本文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角度出发,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献,探讨压力表检定关于问题,为安监执法寻找强有力执法根据,从而避免不必要行政复议和诉讼。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原则器具,部门和公司、事业单位使用最高计量原则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压力表实行强制检定,涉及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实行检定关于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畴做了明确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涉及如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测量。
压力表的检定知识
压力表的检定知识根据《计量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要求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主要是: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2、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3、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在这里解释一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简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
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建立通过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的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年第42号)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仪表强制范围为:1.电站锅炉主气包和给水压力的测量;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3.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4.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5.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6.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压力仪表强检方式为周期检定。
二、非强制检定压力表强制检定以外的压力表为非强制检定压力表。
《计量法》在对强制检定器具做出规定后,又要求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由此可知,企业可以自行使用计量检测设施对非强制检定压力表进行检定。
三、检定周期对于强制检定压力表,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确定。
由此可见,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压力表的检定周期。
压力表检验与验收
压力表检验与验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验收:精度等级、轻敲位移、回程误差、指针平稳性、外表直径、螺纹尺寸等其他一些结构尺寸。
一、压力表检定方法1.外观检查①、新制造的压力表应均匀光滑、无明显剥脱现象。
②、压力表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③、压力表分度盘上应有以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表应有“正〞或“负〞的标志,精确度等级、出厂编号。
④、压力表应有平安孔,平安孔上须有防尘装置〔不准被测介质溢出表外的压力表除外〕⑤、指针指示端应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小于分度线的长度。
⑥、读数局部、压力表玻璃应该无色透明,不能有阻碍读数的缺陷,分度盘应平坦光洁、各标志清楚可辨。
⑦、零位带有正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应靠近止销,“缩格〞应不超过同意的误差,无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应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不超过规定的规定误差绝对值的两倍。
二、辅助设备有压力校验计、真空校验计。
三、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1.示值误差的检定方法,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值的分度线进行,检定时逐渐平稳的升压〔或降压〕,当数值到达检定上限后,切断压力源,耐压MIN,然后按照原检定点平稳的升压〔或降压〕倒序回检。
2.回程误差。
对同一点检定时,在升压〔或降压〕或降压〔或升压〕检定时,不得超过规定的误差绝对值。
3.轻敲位移。
对每一点进行检定时,在升压〔或降压〕或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巧表壳后引起的示值变动量不大于规定的同意误差绝对值的1/2.4.示值误差。
对每一点进行检定时,在升压〔或降压〕或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巧表壳前、后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符合要求。
四、压力表的检定方法1.压力测量上限为0.06MPA时,真空局部检定三点示值。
2.压力测量上限为0.15MPA时,真空局部检定两点示值。
3. 压力测量上限为〔0.25-250MPA〕时,真空局部检定,输空时指针应指向真空局部。
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一、前言压力表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一种测量仪器,用于测量液体或气体的压力。
由于使用频繁,长时间使用后可能会出现误差,因此需要进行强制检定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
二、什么是强制检定?强制检定是指对于某些特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定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在生产过程中使用。
强制检定通常由国家或地方计量监督部门进行。
三、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1. 检验对象压力表是计量器具之一,因此必须按照《计量法》和《计量器具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根据《计量器具分类目录》(GB/T 19580-2004)规定,压力表分为以下三类:(1)普通压力表:用于测量不超过2.5MPa(绝对压力)的液体或气体的压力。
(2)精密压力表:用于测量不超过2.5MPa(绝对压力)的液体或气体的压力,且精度等级为0.1级及以上。
(3)特种压力表:用于测量超过2.5MPa(绝对压力)的液体或气体的压力,或用于特殊环境条件下的测量。
在进行强制检定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压力表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定。
2. 检验周期根据《计量器具管理条例》规定,普通压力表的检验周期为2年,精密压力表和特种压力表的检验周期为1年。
即在规定周期内必须进行强制检定,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使用。
3. 检验内容在进行强制检定时,需要对压力表进行以下内容的检查:(1)外观质量:包括外观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清晰、是否有损伤等方面。
(2)基本误差:即指实际测量值与标准值之间的偏差。
根据不同类型和精度等级的压力表,其基本误差允许范围不同。
(3)灵敏度:即指单位变化时指针移动距离。
灵敏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回归误差:即指在满量程范围内,指针回到原点时的误差。
(5)重复性:即指在同一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压力值时的误差。
(6)耐压试验:即指在规定试验压力下,压力表应能正常工作,并无破损、泄漏等现象。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
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探讨压力表作为计量器具,主要用于安全防护、工业过程控制、监测和监视压力等方面。
压力表显示是否准确,对设备、设施的运行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检验。
目前,企业一般做法是对所有的压力表执行一年一检,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执行半年一检。
部分安监执法人员也持有“所有压力表每一年或每半年都必须检验一次”的观点,对未定期检验的压力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那么,所有的压力表都必须强制定期检定吗?检定的周期是多少?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该怎样处理?本文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角度出发,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讨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为安监执法寻找强有力的执法依据,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
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Company number : [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1988年10月10 S,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左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左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il崔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呈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 .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 .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 《计量法》规泄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而属于强制检泄的计量器具。
4. 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髙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而的列入强制检左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立。
未按照规左申请检左或者检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左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泄。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il鱼器具的的左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 EI 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左的工作计量器具检立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年5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泄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圧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泄,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2023压力表强制检验规定
压力表强制校验规定关于压力表的强制检定,目前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混乱和无序,尤其是涉及到特种设备附属的压力表,其强制检定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又是怎么执行的,由于标准的模糊性以及缺乏可执行的,导致现在的压力表强检存各自为战,没有一个统一的准则。
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压力表的强制检定到底存在哪些问题?以及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我为大家详细捋一捋问题的现状,从法律法规和标准条文方面进行问题解读,另外强调一下,我引用的法规标准都是现行最新版,关于这些法规标准的历史演变,这里我不再细说。
我们先来看看两个国家大法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 0 1 8 年修正):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 2 0 1 3 年颁布):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按照两个大法的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应当进行定期校验(主要针对锅炉),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那么我们接着看看国务院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2 0 2 0 年1 0 月2 6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 2 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的公告》,在附件目录中第1 6 项规定了压力仪表的强检方式和范围:关于上表中的几个概念我简要介绍一下,型式批准指的是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等制造的压力仪表是需要国家型式检验机构做鉴定,且合格后才能批准投入使用。
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
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 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压力表常规检定项目及规定
压力表常规检定项目及规定1、外观检查1.1压力表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1.2新制造的压力表应均匀光滑、无明显剥脱现象。
1.3压力表应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
(不准被测介质溢出表外的压力表除外)1.4压力表分度盘上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表应有“-”或“负”字,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
1.5读数部分,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
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清晰可辨。
1.6指针指示端应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1.7准确度等级为1,1.6,2.5,4。
1.8零位,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靠近止销,“缩格”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值,无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2倍。
2、计量器具2.1 标准器的允许误差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检压力表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4。
2.2 标准器具可用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活塞式压力计、活塞式真空压力计2.3 辅助设备有,压力校验计、真空校验计。
2.4 环境条件为,温度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不大于85%。
环境压力为大气压,压力表应在上述环境至少静置2H方可检定。
2.5 工作介质要求为,测量上限不大于0.25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为清洁空气或无毒、无害和化学性质稳定的气体。
测量下限不大于(0.25~250)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为无腐蚀性的液体。
3、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3.1 示值误差检定的方法,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检定时逐渐平稳地升压(或降压),当示值达到检测上限后,切断压力源,耐压3MIN,然后按原检定点平稳地降压(或升压)倒序回检。
3.2 示值误差,对每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巧表壳前、后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应符合表1要求。
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汇总
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视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方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展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局部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方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平安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平安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方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方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平安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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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压力表是否需要检验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 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三、A类压力表的检定周期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一)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规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
(二)检验规程规定了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在企业中,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1999),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0.1—1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
该规程第5.5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此处所指的压力表是需强检的压力表,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
“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应该参照《关于加强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
检定周期不能延长,但可以缩短。
如果缩短检定周期,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必须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下面就一些具体设备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做一下讨论:1、2007年7月1日之前生产的简单压力容器,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
该日期之后生产的,不需要检定;但超过推荐使用寿命后,压力表仍需检定,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
2007年1月22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该规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符合本规程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
同时,该规程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帽)、压力表、水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也适用于本规程”。
同时,结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07年10月9日发布的《<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常见问题答疑》,简单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是否需要检定,需要看简单压力容器的投入使用日期。
在2007年7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不需检定。
如果简单压力容器达到推荐使用寿命继续使用,压力表需要定期强制检定。
在2007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作为安全附件,需定期检定。
2、固定式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2009年8月31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第一百四十七条固定,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
由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属于强检压力表,所以检定周期最长为半年3、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2009年5月8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该规程未对压力表的检定做出明确规定,只在第一百五十一条做了原则要求,即管道用压力表的精度等级、量程、安装位置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将压力表纳入安全保护装置,并没有对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做明确要求,只要求压力表超过校验有效期应立即更换。
因此,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应符合一般标准,即不超过半年。
4、蒸汽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目前,对锅炉的安全监察按照锅炉的类型分别进行监察,主要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和《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 11 号)等4个规范和规程。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51条规定: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其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因此,其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
5、热水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09条规定:压力表的装设、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非刻度盘上划红线指出工作压力。
压力表装用后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6、有机热载体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第十七条第2项规定: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后应进行铅封。
7、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1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小型锅炉压力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验。
四、A类压力表的检定机构要求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二款规定“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
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的企业,也应严格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安排检定”、“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校验或比对方法,并报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压力表的强制检定需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如果企业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那么企业自身检定也是有效的。
据此可知,A类压力表的检定机构有两种:一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是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企业。
五、A类压力表的管理要求《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凡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管理,以保证严格按规程实施周期检定,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该条款要求我们对A类压力表实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检定规程。
第二部分B类压力表六、非强检计量器具与B、C类计量器具的关系由于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那么非强检计量器具就包括B、C类计量器七、非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由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由此可知,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也是需要定期检定,只不过检定的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
八、B类计量器具的定义B类计量器具包括:1.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标准计量器具。
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和较重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的计量器具。
3.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4.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的计量器具。
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九、B级计量器具内容及其检定方法《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1.对于连续性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器具,根据有关检定规程,可随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定周期,但在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