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验 国外环保投融资案例研究——政府主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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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验 | 国外环保投融资案例研究——政府主导类
随着国家金融强监管、减通道、去杠杆以来,我国融资环境面临巨大压力,社会融资规模逐步下降,环保行业依赖资产负债表扩张实现高增长,融资环境成为当前行业关键变量。面对现有的投融资机制无法满足发展环保产业产生的巨大资金需求,开展国内外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投融资模式及政策方面的研究,识别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关键制约因素,创新适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模式和政策,为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
发达国家环保投融资起步较早,发展较为成熟完善,相比之下,国内起步较晚,发展速度快,目前仍在不断完善探索中。目前,国内外的环保投融资主要由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以及公私合作三个方面的投融资机制组成。
本篇将重点讨论一些有代表性国家在特定的发展阶段以政府主体对环保进行投融资的经验,分析总结在何时、何背景、何领域、何类项目上,政府应发挥为环保投融资的主体作用,为中国政府环保投融资的引导和实施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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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清洁水州立滚动基金案例:政府以“滚动基金模式”对重大公益性环保领域进行长周期大体量资金支持
“环保”既是生意,也是公益。换言之,在这一宽泛的概念范围之下,既有市场广阔、商业模式成熟的商业化领域,如工业环保服务。也有相当部分的缺乏市场主体和市场机制,缺乏资金吸引力但却具备突出公益价值的领域,政府往往成为此情形下最为现实的投融资主体。
20世纪60、70年代,美国水环境污染十分严重,除了传统工业部门对水资源环境的破坏之外,很多新的有毒物质的排放也日益加剧着水环境污染的程度,对公众的健康权利造成了相当程度的威胁。因此,在这一时期,美国联邦环保财政的一半以上用于支持污水处理设施,试图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此背景下,美国最大规模的环境类经济之一——清洁水州立滚动基金(Clean Water StateRevolving Fund, CWSRF)应运而生。该基金被批准于1987年,并于1991年全面启动。当时的政策背景是水质法案(Water Quality Act, WQA)和清洁水法案(Clean Water Act)迎来重大修订,美国环境总署EPA牵头制定全国性的水质改善和达标政策和目标,美国第一轮“治水”运动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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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水州立滚动基金由联邦政府支持各州政府成立,作为种子基金用于支持各州污水处理、非点源污染控制、河口保护、离散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与水质具有较强相关性的环保投入。该基金可为州级基金管理机构和相关项目提供低于市场利率的低息建设贷款(也包括免息贷款)、地方债务再融资、贷款担保或保险购买。管理州级基金的机构根据本地优先发展战略,具体制定相关的资格标准,对具体项目投资进行资金支持。为了扩大基金量,在50个设立该滚动基金的州中,有34个州还通过发行“平衡债券”(用滚动基金中的1美元作担保发行2美元的债券),使其滚动基金的可使用资金进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