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铁路行车组织规则行车组织规则总则《行车组织规则》是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并结合我局的具体条件和生产实践制定的补充规则,是我局行车组织的基本规章。
各部门、各单位职工除认真贯彻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部颁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规定、文件、命令、指示等外,均按本规则执行。
本规则在没有路局正式文件修改颁布之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则规定。
用语说明1.《技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2.《鲜规》: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
3.《安规》: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
4.《轨规》:轨道车管理规则。
5.《行规》:行车组织规则。
6.《站细》:车站行车工作细则。
7.《货细》:货运管理细则。
8.《段细》:段行车工作细则。
9.超过、以上、以下、以内、以外、不足:均不包括本数。
10.及以上、及以下:均包括本数。
11.信号机内(后)方、外(前)方:信号机防护的方面为内(后)方,反之为外(前)方。
12.前方站、后方站:列车开向而尚未到达的车站为前方站;列车已越过的车站为后方站。
13.隔开设备:指安全线、避难线、有联锁能起隔开作用的道岔。
14.机车三项设备:指列车运行监控装置、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
15.按站间区间掌握:在自动闭塞区间由于天气不良或有特殊原因,不改变原闭塞方法,仅按站间区间间隔放行列车。
16.按站间区间办理:自动闭塞区间改按电话闭塞方法办理行车。
17.调车作业时超过2.5‰的坡度、禁止溜放调车时超过2.5‰的坡度:指该线有效长内的平均坡度。
18.手推调车、车辆防溜的坡度:指该线(股道)的实际坡度。
19.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为超过6‰的下坡道:指该制动距离内的换算坡度。
20.前端:列车或车列最前一辆车的前端。
21.前部:列车或车列前部的适当位置。
22.后部:列车或车列后部的适当位置。
23.尾部:列车或车列的最后一辆车。
24.车列:若干车辆连挂在一起,而无机车和列车标志。
25.车组:2辆及以上车辆连挂在一起。
成都铁路局 行车组织规则

成都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第四章调车工作第54条调车机车的规定(《技规》第218条)调车机车检修时,替换的调车机车司机应由熟悉车站设备的司机担任。
对第一次在车站担任调车的司机,应派熟悉车站设备的指导司机 (司机)跟车指导。
在石油专用线、军事专用线内进行调车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应在专用线(取送车)运输协议中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55条调车作业指挥的规定(《技规》第222条)一、调车作业由调车长单一指挥。
一个调车组有两名及其以上调车长时,在一个班的工作时间内,只能由一名调车长单一指挥,严禁轮换担任调车指挥。
二、调车人员不足两人时,不准进行作业(不挂车的单机和轨道车转线除外)。
推送及瞭望困难时,必须增加调车人员。
第56条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下达和变更的规定(《技规》第225、226条)一、调车作业计划由调车领导人编制。
参加调车作业的所有人员均应有调车作业通知单或附有示意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
注:①线路示意图中,与作业有关的线路、道岔均应标出;用“□×”表示停留车及连挂在一起的车数(方框内数字),并标出停留车距警冲标的大约距离;电气化区段车站利用电力机车调车时,还应标出与作业有关的无电区和接触网终点位置。
②线路示意图对同一机车只在第一张作业通知单上标画,作业中变更计划或连续作业时,不再标画示意图。
利用专用调车机车作业时,可不标画示意图。
二、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作业(单机及轨道车转线、甩挂附挂机车时除外),调车作业通知单应交司机、学习司机各一份,禁止口头向司机布置计划(包括变更计划)。
作业中变更计划,必须停轮向所有作业人员传达清楚,方可继续作业。
本务机车在中间站调车后,司机退乘时,应将调车作业通知单交当班机车调度员存查。
禁止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采用通话方式指挥调车作业。
三、作业中有限制的车辆及安全要求等应在“注意事项”栏内注明。
四、因设备关系,调车领导人不能与调车指挥人交接计划的,以及对信号员、扳道人员的传达办法在《站细》中规定。
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完整版

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上海铁路局行车工作的管理,规范行车组织工作,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畅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上海铁路局管辖的所有线路和车站的行车组织工作。
第三条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服务至上。
第四条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列车准点运行,保证乘客和货物的安全运送。
第二章行车组织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列车的编组、运行速度、停车站以及列车的运行间隔等。
第六条上海铁路局应建立完善的行车组织信息系统,及时获取列车运行的相关信息,以便做出合理的行车组织安排。
第七条上海铁路局应加强与其他铁路局的协作和沟通,通过信息共享和联合调度等方式,协调好行车组织工作。
第八条上海铁路局对于特殊天气情况、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应及时调整行车组织,保证列车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行车组织的具体规定第九条上海铁路局应根据旅客和货物运输的需求,合理安排列车的运行时间和频次。
第十条上海铁路局应严格遵守列车运行图,确保列车按计划准点运行。
第十一条上海铁路局应根据列车的需求和情况,合理安排列车的编组,确保乘客和货物的舒适和安全。
第十二条上海铁路局应加强与车站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列车在车站的停靠时间和顺序。
第十三条上海铁路局应合理控制列车的运行速度,根据线路条件和行车安全要求,确定合适的速度区间。
第十四条上海铁路局应加强对行车组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组织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行车组织的责任与权益第十五条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行车部门,负责具体的行车组织和调度工作。
第十六条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行车组织规则和操作流程。
第十七条上海铁路局应为行车组织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十八条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人员应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确保行车组织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车次编组规则:根据列车的车型、速度、载重等因素,按照一定的规则对列车进行编组,确保列车正常行驶和运输。
2.列车间隔规则:列车之间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间隔,以防止相互之间的碰撞和事故发生。
根据列车的速度、长度等因素,规定了不同类型列车之间的最小间隔时间或距离。
3.行车时刻表:根据铁路线路、站点、列车运行速度等信息编制并发布列车的运行时刻表,以便驾驶员、调度员等相关人员按照时刻表进行行车安排。
4.信号系统规则:普速铁路上设置了一套完善的信号系统,用于指挥列车运行。
行车组织规则中规定了不同类型的信号的含义和使用方法,确保驾驶员按照信号规定进行行车。
5.调度规则:调度中心根据列车的信息、运行情况和运输任务等,对列车进行调度和指挥。
行车组织规则中规定了调度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等。
6.特殊情况处理规则:在行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特殊情况,如天气恶劣、信号故障、设备故障等。
行车组织规则中规定了这些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和行动程序。
以上是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规则可能
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铁路运输条件等有所差异。
此外,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还需要与驾驶员、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以确保安全有效的列车运行。
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铁路行车组织规则一、引言铁路行车组织规则是指在铁路运输中,为了确保列车正常、安全、高效地运行,保证乘客和货物的运输质量,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
本文将就铁路行车组织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二、列车运行计划为了保证列车的有序运行,铁路行车组织规则首先需要制定列车运行计划。
列车运行计划是指根据列车运行的时间、线路、速度等要求,合理安排列车的发车、停车和到达时间。
在制定列车运行计划时,需要考虑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站点的停车时间以及运行线路的特点等因素。
三、列车优先级为了保证列车的正常运行,铁路行车组织规则规定了列车的优先级。
一般来说,客车的优先级高于货车,特快列车的优先级高于普通列车。
在列车交会、交叉和会让等情况下,优先级高的列车有权先行。
这样可以确保列车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四、列车间隔为了保证列车之间的安全距离,铁路行车组织规则规定了列车间隔。
列车间隔是指相邻列车在同一线路上的运行时间间隔。
根据列车的速度、制动性能和线路的条件等因素,确定了不同速度等级列车的间隔时间。
列车间隔的合理设置可以保证列车之间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五、列车交会和交叉在铁路运输中,当两列车相遇时,需要进行列车交会或交叉。
列车交会是指两列车在同一线路上相向而行,并在某个站点完成交接任务。
列车交叉是指两列车在同一线路上交叉行驶,并在交叉点完成交接任务。
为了确保列车交会和交叉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铁路行车组织规则规定了交会和交叉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六、临时调整和特殊情况处理在铁路运输中,由于天气、设备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等原因,可能需要临时调整列车运行计划或采取特殊措施。
铁路行车组织规则规定了在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如对列车运行计划进行调整、限速或停运等。
这些措施旨在保证列车运行的安全和顺畅。
七、行车组织人员和设备要求为了保证铁路行车组织规则的有效执行,需要配置专门的行车组织人员和设备。
行车组织人员包括列车调度员、行车指挥员等,他们负责制定列车运行计划、调度列车和处理突发事件。
成都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

成都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一、行车组织原则1.安全为第一原则:在行车组织中,始终以确保列车运行安全为首要任务,其他因素次之。
2.紧密协调:各级行车指挥机构之间应进行紧密协作,实时互通信息,确保行车组织的顺畅进行。
3.合理性和灵活性:行车组织应根据列车运行需求和特殊情况,灵活调整计划,确保行车方案的合理性和灵活性。
4.经济性:在确保安全和效益的基础上,要尽量减少成本,提高利用率。
二、行车指挥机构1.成都铁路局行车指挥中心:负责全局范围内的行车组织和指挥工作,监控、调整列车运行情况,及时应对紧急情况,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和高效。
2.车站调度室:负责车站范围内的一切行车组织和指挥工作,保证列车进出站顺利,车站间列车交路衔接顺畅。
3.区间调度所:负责区间范围内的行车组织和指挥工作,确保列车在区间内平稳运行,避免碰撞和追尾事故。
4.过分相邻列车指挥所:负责相邻列车之间的行车组织和指挥工作,保证列车之间的安全距离,避免相撞和追尾事故。
三、行车组织流程1.列车运行计划编制:根据列车运行需求、运量统计和客流预测,编制列车运行计划,确定列车运行的起止时间、经停站点等信息。
2.行车组织会商:成都铁路局行车指挥中心、车站调度室及相关方面人员进行会商,讨论大致的行车方案,确定各车次在各段间的行车间隔和相对运行顺序。
3.行车组织确认:车站调度室和区间调度所分别对行车组织方案进行调整和确认,确保各车次的运行时间和顺序得到合理安排。
4.实施及监控:行车组织方案经确认后,由行车指挥中心发布执行命令,并进行实时监控,对行车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四、应急处理1.紧急情况发生时,行车组织要立即做出应急处理,降低对列车运行的影响,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在行车组织过程中,如发现列车故障或其他突发情况,应立即停车,并及时上报行车指挥中心,并根据指挥中心的指示执行相应措施。
3.如发生列车相撞、脱轨等重大安全事故,行车组织部门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处置工作,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西安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

西安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安铁路局行车组织,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水平,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西安铁路局辖区内所有行车组织,涵盖了所有铁路线路和运输班次。
第三条行车组织是指对列车的编组、运行和协调等操作。
第四条行车组织应遵循安全第一,综合运输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行车组织应根据需要制定有关行车组织的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行车组织应保证列车运行的连贯性和畅通性,最大限度地利用运力资源。
第七条行车组织应合理分配运输任务,确保运输计划的顺利执行。
第八条行车组织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安全运输规章制度。
第二章编组规则第九条行车组织应根据列车的类型、长度、质量和运输任务等因素,合理编组列车。
第十条行车组织对于重载列车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编组适当数量的机车和货车,以保证稳定和安全的运行。
第十一条行车组织对于客运列车应根据运输需求,编组适当数量的客车,并确保列车通风、照明、供暖和服务等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对于长途列车,行车组织应编组相应数量的餐车和卫生间车,以满足乘客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三条行车组织应在考虑列车长度的同时,合理控制编组的总质量,以确保车辆和线路的安全性能。
第三章运行规则第十四条行车组织应根据列车的起止站点、车次时刻表和运输需求,制定适当的运行计划。
第十五条行车组织应合理安排列车的发车间隔和运行速度,以确保列车的正点运行和紧密运行。
第十六条行车组织应监控列车的运行情况,对于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整运行计划,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乘客。
第十七条行车组织应保证列车的运行安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及时停运,并进行必要修理和检查。
第十八条行车组织应充分利用信号系统和通讯设备,确保列车之间的通讯和协调顺畅。
第十九条行车组织应加强对列车驾驶员的培训和监控,确保他们熟悉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要求,在操作中做到安全稳定。
第四章协调规则第二十条行车组织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确保运输计划的顺利执行。
武汉铁路局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武汉铁路局铁路行车组织规则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铁路行车已经逐渐成为人们日常出行和货物运输的重要方式。
为了保障铁路行车的顺畅和安全,各铁路局都制定了相应的行车组织规则。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武汉铁路局的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一、规则概述武汉铁路局的铁路行车组织规则主要由下列部分组成:1、总则:包括规则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
2、车站接发车和临时运用车共用线路一类特殊情况下的组织原则。
3、列车重组和车间重联列车的组织原则。
4、车站发往临时设置的既有线或配合建设工地的新线路一类特殊情况下的组织原则。
5、在操作中常遇到的特殊情况的处置原则。
二、规则内容1、总则武汉铁路局的铁路行车组织规则适用于指挥和组织武汉铁路局及其覆盖区域内各车站的货运、客运和特种运输列车的行车活动。
其目的在于保证铁路行车活动的顺畅、安全、快捷和高效,保证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和货物运输需求。
该规则的基本原则包括:(1)安全第一,保证行车安全;(2)服务第一,保证物流运输质量;(3)科学规划,保证运能充分发挥;(4)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
2、车站接发车和临时运用车共用线路一类特殊情况下的组织原则车站接发车和临时运用车共用线路的情况经常会发生,为此,武汉铁路局在规则中制定了相应的组织原则,主要包括:(1)加强联合协调,保证作业有序进行;(2)合理安排列车间隔时间,避免交会冲突;(3)采取适当的行车方式和列车优先级,满足客户运输需求。
3、列车重组和车间重联列车的组织原则为了满足不同客户的运输需求,车站进行列车重组和车间重联列车的情况常常发生。
在该情况下,武汉铁路局的组织原则主要包括:(1)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重联、割解和列车重组,确保行车安全;(2)根据列车运行速度、公里数、运输量、车站装卸条件等特点,合理设置交会和调度时间;(3)采用先到先走、按运输量分优先级等方法来设置列车运行顺序,保证运输效率。
4、车站发往临时设置的既有线或配合建设工地的新线路一类特殊情况下的组织原则铁路运输不仅涉及到终点站和车站之间的运输,也涉及到车站之间的运输。
行车组织规则

《行车组织规则》呼铁师[2007]29号(自2007年04月1日起执行)总则本规则系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和广大职工生产实践经验制定的补充规定。
全局的行车工作,除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部颁有关规定外,均按本规则的规定办理。
铁路局各业务系统制定的细则、标准、办法等,都必须符合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将在生产实践中随着运输生产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在铁路局没有明文修改以前,任何部门、单位、人员不得违反本规则的规定。
各行车有关单位可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本规则,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细则和制度。
本规则的修改、解释权属于铁路局,由总工程师室负责日常管理。
用语解释《技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行规》:《行车组织规则》。
《站(段)细》:《车站(段)行车工作细则》。
超过、不满、以上、以下、以内、以外:不包括本数。
及以上、及以下:包括本数。
前部:指列车或车列前半部的适当位置。
后部:指列车或车列后半部的适当位置。
前端:指列车或车列最前一辆的前端。
尾部:指列车或车列最后一辆的后端。
信号机前方、后方:信号机显示的一方为前方,反之为后方。
信号机内方、外方:信号机防护的方面为内方,反之为外方。
前方站、后方站:列车开向的车站为前方站,反之为后方站。
第一、二离去:三显示自动闭塞区段,出站方向第一个闭塞分区称之第一离去,第二个闭塞分区称之第二离去。
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出站方向第三个闭塞分区称之第三离去。
第一、二接近:三显示自动闭塞区段,进站方向与车站相邻的闭塞分区为第二接近,其相邻的闭塞分区为第一接近。
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进站方向与车站相邻的闭塞分区为第三接近,其相邻闭塞分区依次为第二接近、第一接近。
隔开设备:指有联锁条件的安全线、避难线、平行进路及能起隔开作用的线路。
第一章行车设备第1条行车设备的基本要求各种行车设备,必须符合《技规》的规定标准,对现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设备,由使用、维修部门或单位提出改造建议,由计划、财务等部门汇总,逐年纳入计划进行改造。
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铁路行车组织规则一、组织原则1.安全原则:铁路行车组织要以列车安全为前提,安排和保证列车间的安全距离,防止发生追尾、相撞等事故。
2.准点原则:组织列车行车要以准点为目标,确保列车按规定时间到达目的地,提高运输效率。
3.平稳原则:为保证列车行车过程中的平稳,要根据列车的载重、速度等因素,合理安排车辆配属、自然修正、运转制动等措施,以确保列车运行平稳。
二、列车编组原则1.列车编组要根据线路运输能力、列车运行速度、客流量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确保列车的运行平稳。
2.乘客列车编组要按照旅客需求,合理安排座位、卧铺、餐车等设施,提供舒适的旅行条件。
3.货物列车编组要根据货物的性质、件数、质量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
三、行车间隔原则1.行车间隔是指列车之间相互保持的一定时空距离,包括车头间隔和车尾间隔。
2.不同类型的列车和区段在行车间隔上有不同的要求,铁路行车组织应根据这些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3.行车间隔要考虑列车的制动距离、加速度、信号时间等因素,确保列车之间的安全距离。
四、行车图原则1.行车图是一个时间表,规定了列车的开行时间、终到时间、途中停站等信息。
2.铁路行车组织要按照行车图进行列车的组织和调度,确保列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运行。
3.行车图的编制要考虑列车的间隔、停站、经过道岔等因素,以保证列车安全运行。
五、信号原则1.信号是铁路行车的重要指示工具,用于指挥列车的开行、停车、转向等动作。
2.铁路行车组织要根据信号规定,按照信号灯、信号旗等信号设备的指示对列车进行控制和指挥。
3.行车人员必须熟悉各种信号的含义,严格遵守信号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六、运行速度原则1.不同类型的列车在不同的线路上有不同的运行速度要求,铁路行车组织要根据这些要求制定相应的速度限制。
2.列车运行速度要考虑到线路条件、车辆状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保列车的安全性和准点性。
3.行车组织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列车的运行速度,确保列车平稳运行。
铁路行车组织原则

铁路行车组织原则1.铁路行车组织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高度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协作精神,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等部门要主动配合,紧密联系,协同动作,组织均衡生产,不断提高效率,挖掘运输潜力,完成和超额完成铁路运输任务。
2.列车编组计划是全路的车流组织计划。
列车中车组的编挂,须根据铁道部和铁路局的列车编组计划进行。
列车编组计划的编制,应在加强货流组织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组织成组、直达运输,合理分配各编组站、区段站的中转工作,减少列车改编次数。
3.列车运行图是铁路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
所有与列车运行有关的铁路各部门,必须按列车运行图的要求,组织本部门的工作,以保证列车按运行图运行。
列车运行图应根据客货运量确定列车对数,并符合下列要求:(1)列车运行的安全;(2)迅速、便利地运输旅客和货物;(3)充分利用通过能力,经济合理地运用机车车辆和安排施工时间,在运输繁忙干线安排综合天窗;(4)做好列车运行线与车流的结合;(5)各站、各区段间的协调和均衡;(6)合理安排乘务人员作息时间。
机车周转图是机车运用工作的计划,应与列车运行图同时编制。
4.运输方案是保证完成月、旬运输工作的综合部署。
铁路局、分局、站段,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月度货物运输计划、技术计划的要求和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机车周转图的规定,按级编制货运工作、列车工作、机车工作和施工等方案。
各级运输部门,均应主动与路内外有关单位密切配台,共同编制和执行运输方案。
5.行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6.全国铁路的行车时刻,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 h制。
铁路行车房舍内和办理行车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备有钟表。
钟表的时刻应与分局调度所的时钟校对。
时钟的安置、钟表的检查及修理,由电务部门负责。
7.列车运行,原则上以开往北京方向为上行。
全国各线的列车运行方向,以铁道部的规定为准,但枢纽地区的列车运行方向,由铁路局规定。
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一、引言普速铁路是指列车运行速度较低的铁路,通常用于短途和中途旅行。
为了确保普速铁路的安全、高效运行,行车组织规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的相关内容。
二、列车编组1. 列车编组是指按一定的规则将车辆按照一定的顺序连接起来,形成完整的列车。
根据普速铁路的特点,列车编组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车辆类型:不同类型的车辆具有不同的特性,例如客车和货车的运行速度、载重能力等。
- 车辆数量:根据运输需求和线路容量等因素确定列车的车辆数量。
- 车辆长度:考虑到车站和列车通过的隧道、桥梁等设施的限制,车辆长度也需要加以考虑。
- 车辆重量:列车编组时还需要考虑车辆的重量分布,以确保列车的平衡性和稳定性。
2. 列车编组的原则:- 类型匹配原则:相同类型的车辆应尽量放在一起,便于行车组织和调度。
- 载重平衡原则:车辆应按照一定的规则分布,以保持列车的平衡性。
- 安全性原则:车辆的紧急制动装置应连接在列车的最后一节车厢上,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停车。
三、行车组织1. 列车的行车组织是指列车在行驶过程中的运行方式和顺序。
根据列车运行的需要,行车组织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单线行车:列车在单线铁路上按照一定的规则交替行驶,以确保行车安全。
- 双线行车:列车在双线铁路上按照一定的规则在不同的轨道上行驶,以提高线路的运输能力。
- 多线行车:列车在多线铁路上按照一定的规则在不同的轨道上行驶,以满足不同列车的运行需求。
2. 行车组织的原则:- 安全原则:行车组织应以确保列车安全行驶为首要原则,包括遵守信号规定、保持安全距离等。
- 效率原则:行车组织应以提高线路运输能力和减少运行时间为目标,尽量减少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
- 灵活性原则:行车组织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以适应不同的运输需求。
四、行车间隔行车间隔是指列车之间的时间或空间距离。
合理的行车间隔可以确保列车安全行驶,并提高线路的运输能力。
铁路行车组织规则[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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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车站值班员的指示下,切断电源后由扳道员或胜任人员用手摇把将道岔转换到所需位置,并达到锁闭。
(3)凡定为有人看守道口,必须在设备齐全、配备道口看守后,方能开通使用。
2.道口栏杆、栏门定位的规定
栏杆(门)以对道路开放为定位。特殊情况下需要以对道路关闭为定位时,报路局道口办备案。
3.道口设备维修管理的分工
(1)道口铺面、护桩、标志、栏杆及栏门由工务部门负责维修。通信、信号、电铃、无线预警装置、照明及道口房屋等设备,分别由电务、铁通、电力、房建等部门负责维修并保证良好使用。道口设备发生故障时,由道口看守单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及时进行修复。
设备维修人员发现行车设备故障,如不立即停用将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停用,并积极采取措施组织修复,同时报告有关人员。因行车设备故障,需要外出修理时,列车调度员应根据列车运行情况,安排往返车次。
第2条 车站、运转车长行车备品的规定
车站行车室、扳道房(清扫房)、运转车长的行车备品见附表l、2、3。(略)
3.信号设备加封、加锁分类(电务负责)见附表4。(略)
4.集中联锁的道岔所使用的手摇把,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实行统一编号、统一装箱、电务车务双方加锁、电务加封、车站保管的制度,手摇把的数量由车务和电务共同商定,编号由电务负责,钥匙由车务和电务分别保管;无信号工区的车站实行统一编号、统一装箱、车务加锁、电务加封、车站保管。需使用时,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后,方可使用。遇集中联锁失效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第4条 道口设备维修、管理的规定(技规第48、49、102条)
1.新建、改建、拆移道口的规定
(1)新建、改建、拆移道口原则上应列入基建、大修计划,如遇特殊情况临时提出,工务段根据有关规定签注意见后,按规定上报。
行车组织规则

总则《行车组织规则》就是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得规定,并结合我局得具体情况与广大职工生产实践经验制定得补充规则,就是我局行车组织得基本法规。
部、局关于20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有关规定办法,就是《行规》得重要组成部分,与《行规》具有同等作用。
各部门、各单位广大职工除认真贯彻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部颁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规定、文件、命令、指示等外,均按本规则执行。
本规则在没有路局得文件修改之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则得规定。
第一章行车设备第1条车站行车设备检查及处理得补充规定(技规第19条)车站站长、运转车间主任与直接办理行车得人员,发现行车设备异状或故障时,应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并通知维修单位及时检查修理或更换。
如维修负责人认为能保证行车安全时,须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签注意见,由车站签认。
如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停用,进行防护。
设备修复后,由负责人将修复年、月、日、时分记入登记簿并报告车站,经检查试验良好后,方可签认使用。
设备维修人员发现行车设备故障,如不立即停用将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停用,并积极采取措施组织修复,同时报告有关人员。
因行车设备故障,需要外出修理时,列车调度员应根据列车运行情况,安排往返车次。
第2条车站、运转车长行车备品得规定车站行车室、扳道房(清扫房)、运转车长得行车备品见附表l、2、3。
(略) 第3条用仪器检查线路、桥隧及设备限界得规定1、用仪器检查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工作⑴正线线路平纵断面复测由路局下达任务,有关工务段与旧线测量队(简称旧测队)完成。
京广、京哈、津山、京沪、京九线每五年检查一次,其它正线每10年检查一次。
⑵牵出线、驼峰及峰下线路得纵断面由工务段负责,每年检查一次。
⑶其她线路(含代维修专用线)平纵断面由工务段每10年检查一次。
⑷旧测队与工务段按照分工组织检查,进行资料整理,并报路局审查发布。
⑸工务段根据复测资料,按照路局文件要求修改线路图表,并移设线路标志。
鹤岗矿区铁路行车组织规则总则

鹤岗矿区铁路行车组织规则总则引言鹤岗矿区铁路是矿区内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和保障矿区内物资和人员的及时运输,制定本组织规则,明确铁路行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有效组织和管理铁路行车活动,提高行车效率和安全性。
一、适用范围本组织规则适用于鹤岗矿区铁路行车组织,包括行车流程、车辆调度、信号控制、行车速度和列车间隔等方面内容的规定。
二、行车原则和要求1.安全第一:行车组织必须以确保行车安全为首要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视事故预防,确保行车人员和行车设备的安全。
2.依法行车:行车组织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车活动,并持有相应的行车运输许可证。
3.紧密协调:行车组织必须与相关部门和业务单位保持紧密协调,共同制定行车计划,互相配合、沟通,确保行车活动的顺利进行。
4.保证运输效率:行车组织要根据矿区内物资和人员的运输需求,合理安排车次、车辆和行车间隔,提高运输效率和工作效率。
5.严格信号控制:行车组织必须按照信号系统的指示,严格控制列车的行进速度和停车位置,确保行车安全和信号的可靠性。
6.定期维护保养:行车组织要对铁路线路、信号设备、车辆等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可靠。
三、行车流程及操作指南1.行车计划制定:–根据矿区内物资和人员的运输需求,制定每日、每周和每月的行车计划。
–考虑车辆和信号系统的运行状况,合理安排车次和车辆的使用。
–在制定行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矿区内其他交通工具的行车需求,避免交通拥堵及事故。
2.车辆调度:–根据行车计划,调度车辆按时投入运营,并确保车辆的完好和安全性。
–在车辆调度过程中,要注意车辆之间的间隔时间和距离,避免发生追撞和事故。
3.信号控制:–根据车辆调度和行车计划,设置合理的信号控制系统,确保列车行车的顺利和安全。
–信号控制系统必须保持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
4.行车速度控制:–根据铁路线路的情况和行车安全要求,合理控制列车的运行速度。
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铁路行车组织规则第一章 名词解释及行车人员的作业标准第一节 行车名词解释1、车列:将若干车辆连挂在一起的编组;2、列车;车列挂上机车,配备上乘务人员并在区间运行时;3、调车:在车站内进行列车编组、 解体、转线、车辆摘挂、转场; 采排场专用线的取送; 机车出入库作业等,使机车车辆有目的的移动(列车、单机、动力车在车站的到发、通过并 在区间运行时,不属于调车) 。
4、区间:为了安全有效地组织列车运行,铁路线路以车站和线路所为分界点划分为许多 线段,分别叫站间区间和所间区间。
5、占用区间:区间已进入列车或办理闭塞,封锁区间、已溜入或停有车辆,区间岔线开 通反位时。
6、闭塞:为防止列车在区间内发生冲突或追尾事故,在同一区间或双线区间的同一方向 内,同时只允许有一列车运行时。
7、闭塞设备:为施行闭塞而采用的设备。
8、进路:列车或调车列在车站内,由一点运行到另一点的全部行程。
9、通过进路:为通过线两端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之间的一段线路。
10、接车进路:接入列车由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起至接车线末端(出站信号机或警 冲标)为止的一段线路。
11、发车进路:发出列车由列车前端起,至相对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为止的一段线 路。
12、调车进路:由调车信号机(手信号)至次一调车信号机(手信号)的一段线路。
13、冒进信号;机车车辆的任何一部分超过显示停车信号的位置。
14、越过警冲标:超过不准向线路交叉点方面的地点警冲标。
15、妨碍接发车的有关进路:直接妨碍接发车的调车作业活动或邻线调车时可能越过警 冲标,侵入接发车限界。
第二节 线路名词解释1、站线:指站界内的线路。
有:到发线、通过线、翻车线、车库线、停车线等。
2、干线:指连接车站及通往各工作面或连接厂房专用线担负运量较大的重要线路。
3、岔线;指按作业用途而确定的专用线路。
如:安装线、电铲线等。
岔线分为站管岔线、 区间岔线、干线岔线。
站管岔线:指与车站衔接的线路。
区间岔线:指与区间干线衔接的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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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组织规则第一章名词解释及行车人员的作业标准第一节行车名词解释1、车列:将若干车辆连挂在一起的编组;2、列车;车列挂上机车,配备上乘务人员并在区间运行时;3、调车:在车站内进行列车编组、解体、转线、车辆摘挂、转场;采排场专用线的取送;机车出入库作业等,使机车车辆有目的的移动(列车、单机、动力车在车站的到发、通过并在区间运行时,不属于调车)。
4、区间:为了安全有效地组织列车运行,铁路线路以车站和线路所为分界点划分为许多线段,分别叫站间区间和所间区间。
5、占用区间:区间已进入列车或办理闭塞,封锁区间、已溜入或停有车辆,区间岔线开通反位时。
6、闭塞:为防止列车在区间内发生冲突或追尾事故,在同一区间或双线区间的同一方向内,同时只允许有一列车运行时。
7、闭塞设备:为施行闭塞而采用的设备。
8、进路:列车或调车列在车站内,由一点运行到另一点的全部行程。
9、通过进路:为通过线两端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之间的一段线路。
10、接车进路:接入列车由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起至接车线末端(出站信号机或警冲标)为止的一段线路。
11、发车进路:发出列车由列车前端起,至相对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为止的一段线路。
12、调车进路:由调车信号机(手信号)至次一调车信号机(手信号)的一段线路。
13、冒进信号;机车车辆的任何一部分超过显示停车信号的位置。
14、越过警冲标:超过不准向线路交叉点方面的地点警冲标。
15、妨碍接发车的有关进路:直接妨碍接发车的调车作业活动或邻线调车时可能越过警冲标,侵入接发车限界。
第二节线路名词解释1、站线:指站界内的线路。
有:到发线、通过线、翻车线、车库线、停车线等。
2、干线:指连接车站及通往各工作面或连接厂房专用线担负运量较大的重要线路。
3、岔线;指按作业用途而确定的专用线路。
如:安装线、电铲线等。
岔线分为站管岔线、区间岔线、干线岔线。
4、站管岔线:指与车站衔接的线路。
5、区间岔线:指与区间干线衔接的线路。
6、干线岔线:指与干线衔接的线路。
7、固定线:指担负运量多又不移动的线路。
8、移动干线:指担负运量多而移动较少的线路。
9、移动线(活道):指采排场工作面上的活动线路。
10、定位:道岔向某一线路经常保持开通的位置。
第三节行车人员的作业标准1、行车用语:清楚明了,认真复诵;2、程序动作:准确、熟练、不颠倒、不简化;3、信号显示:位置适当、显示及时正确、横平竖直、灯正圈圆、角度准确;4、立岗接车:不分天气好坏,提前出场,服装整齐,姿势端正;5、调车速度:掌握环境运转,及时调整速度,作到旗闸一致;6、上下车辆:看准、抓紧、站稳、不冒险;第二章车站及道口管理第一节车站管理一、编号及站界划分1、股道编号:从靠近站舍的线路起,向远离站舍方向顺序编号。
2、道岔编号:从列车到达方向起顺序编号,上行为双号,下行为单号,尽头线向线路终点方向顺序编号。
3、车站站界的划分:⑴、有信号机的车站,为进站信号机处;⑵、无信号机的车站,为车站所衔接各线最外方顺向道岔30米外;对向道侧警冲标外方30米。
二、道岔管理;1、站管人工扳动道岔由扳道员负责;2、站管电动道岔由信号工负责;3、野岔由工务人员负责;4、各种道岔必须经常进行清扫,范围是:自尖轨尖端至辙叉跟端为止。
5、清扫时必须是在没有作业的空闲时间内进行。
6、一切道岔必须保持定位(除进路式电气集中操纵的道岔),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方可变位:⑴、接发列车或进行调车作业时;⑵、机车车辆占用线路时,道岔应开通空闲线路时;⑶、向有车线接车,必须将道岔置于空闲线路时;⑷、清扫和修理道岔时。
(注:使用、清扫和修理完毕后,必须及时恢复定位)7、全矿所有手动道岔除由扳道员负责扳动的以外,其余均按野道岔办理,由使用人员自己扳动,列车牵引运行时,由司机扳动;推进运行时,由调车员扳动。
8、为了与站管道岔区别,野道岔编号时,号前冠以0字头,如:01#、02#等。
9、手动道岔的扳动,规定自来车方向的最后方开始,依次向前方扳动,然后确认进路开通正确。
10、电动集中道岔由值班员亲自操纵,禁止其他人员操纵。
排列进路必须准确及时,确保列车和调车作业的安全。
11、一切电气集中操纵的道岔,在机车车辆已接近道岔或驶入接近区段后,禁止强行扳动道岔和突然变更进路。
若必须变更时,必须与乘务人员联系彻底,,确认机车车辆停稳后,方可重新排列进路(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特殊情况例外)。
12、电动转辙机的手摇柄,由信号工负责保管,停电时,信号工可根据值班员的指示,将道岔摇向主要行车方向,单线开通。
对单线开通的进路,值班员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处理电动道岔需用手摇柄时,必须经过值班员的准许。
13、信号工在处理道岔、信号、闭塞设备的各种按钮故障后,试验或使用前,必须与值班员联系彻底,而值班员必须认真确认机车车辆的动态和区间空闲,作好记录,方可使用。
第二节道口管理1、道口设置必须经矿生产、安全、保卫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无人看管的道口必须设置警示牌、道口标记等安全措施。
2、各种车辆、行人、牲畜穿越无人看管的道口时,必须严格执行道口管理规定,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禁止强越道口。
3、列车、机车等接近道口以前,应加强了望,掌握环境运转,并在接近道口150米时,明笛预告、减速。
驶过道口的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4、道口基本轨、护轮轨应保持45毫米的深度,并做好及时清扫和冬季除雪工作。
5、道口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道口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一节一般要求1、所有行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行车调度或值班员的命令,必须服从指挥。
2、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和口头指示,只能由车站值班员一人发布。
3、列车运行条件变更时,必须按行车调度发布的行车指挥命令运行。
4、值班员在接受命令时,必须逐字逐句核实复诵,确保无误,并认真做好记录。
5、值班员向调车员及司机传达或发布命令时,调车员及司机必须复诵。
6、列车运行方向原则上以开往东、主采场为上行;岩石站、工业场区的线路以开往中央站为上行;输出站以开路白云站为上行。
7、变更列车运行进时,值班员必须确认列车的运行情况,在列车已接近道岔或已开放信号机时,不准突然变更。
必须时,应与车上乘务人员联系彻底。
8、每一列车辆在出发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⑴、车辆检查员必须检查车辆技术状态及制动缸作用是否良好;⑵、司机应检查机车技术状态,并与调车员配合进行简略试验;⑶、调车员应检查确认车长阀工作是否可靠;翻车把手在排风位置;车梯扶手牢固,站立处防滑可靠等。
第二节列车编组1、列车编组长度应根据各站到发线有效长度并留出至少15米的安全距离计算,并且最后一辆车必须制动良好。
2、工作机车应挂接于列车前部。
双机牵引时,本列机车的职务由第一位机车负责。
补机不准位于列车的中部。
救援机车挂有隔离车时,事故列车中的机车位于中部时,该机车应加入全列车制动系统。
3、下列车辆禁止编入列车:⑴、车体状态不良(如车梯、扶手、车钩损坏等)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时;⑵、发生重大脱轨或大事故未经检查可以运行的车辆;⑶、燃轴的车辆。
4、车辆连挂和隔离的限制:⑴、通勤列车必须全部制动良好,不准编入其它车辆;⑵、汽吊禁止与火药、易燃、易爆等危险车辆及运矿列车或水车等车辆一起连挂;⑶、机车挂平土犁时,禁止连挂其它车辆;⑷、编组列车时,禁止连挂无制动车辆。
(运行中若发生制动梁脱落或制动机损坏,必须关闭截断塞门时,关门的车辆不准超过一辆,而且不得挂在尾部,挂好后应通知车上乘务人员)⑸、机车与装有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连挂时,中间必须连挂一辆以上的隔离车。
⑹、禁止平板车、敞车装运火药;⑺、检修车、平板车挂运时,必须制动良好,不准关闭截断塞门。
5、返送无制动车辆入库时:⑶、下坡运行时,机车应位于车辆前端牵引。
特殊情况必须推进时,检车人员应确认车钩连挂良好,并限速在10公里/小时以下。
第三节列车运行1、列车运行速度的限制:⑴、固定线路: 25公里/小时;⑵、移动干线: 15公里/小时;⑶、挂运汽吊、平土犁: 15公里/小时;⑷、返送故障车辆: 15公里/小时;⑸、进出车站: 15公里/小时;⑹、引导进站: 5公里/小时;2、列车推进运行时,由调车员负责检查确认进路;牵引运行时,由司机负责检查确认进路。
3、汽吊、平土犁禁止从中央站3、4、5道通过,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
4、区间一次只准许有一列车运行,向区间开出或折回救援列车时,必须取得邻站同意。
救援列车进入封闭区间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第四节接发列车1、接发列车时注意事项:⑴、车站的接发车工作,必须由一人指挥,有两人在一起工作时,必须以其中一人为主办理闭塞、准备和布置进路、开闭信号等工作,办理时不准轮换。
⑵、所有行车人员在站内联系工作时,必须与坐台值班员进行联系。
⑶、非坐台值班员必须在坐台值班员的指挥、准许下,方可进行迎送列车、向有关人员传达命令工作,交接坐台时,应将重要事项交待清楚。
⑷、交接班时,已经开始的接发车手续尚未全部办理完毕之前,禁止值班员、扳道员交班,应按下列规定办理完毕:①、接车时,值班员自接到邻站关于列车出发的通知时起,直到列车全部进站为止;②、发车时,值班员在邻站承认闭塞时起,直到列车全部出站为止。
2、进站信号机故障时,可用引导信号或手信号引导列车进站。
使用手信号进行引导时,显示信号的地点应在区间或装卸线方向驶来的列车能够了望到的地点。
3、出站信号机故障时,向区间发车,由车站值班员填写行车命令卷,交给车上的乘务人员;向站管岔线发车时,用扩大器或口头通知车上的乘务人员,司机在明确后应明笛起动,并确认进路开通正确后发车。
4、超长列车到站停车后,前部需要越过警冲标或信号机时,按调车作业办法办理,尾部在进站信号机外方时,不得与邻站办理开通手续。
5、禁止办理相对方向同时接车或同方向同时接发车的车站,在“站细”中规定,遇有这种情况时,应先接后面有续行列车的列车;停车后起动困难的列车;不适于站外停车的列车。
当两列车不能同时接发时,应先接后发。
6、车站值班员接车作业程序:⑴、承认闭塞:应确认区间空闲,有接车线路,办理闭塞手续,填写行车日志。
⑵、准备进路开放信号:亲自操纵按钮,排列接车进路,检查各种表示正常。
⑶、接车:迎接列车,监视列车通过时的装载状态;注视操纵台光带状态变化,确认列车已全部进入站内。
⑷、开通区间:通知邻站到达时间,填写行车日志,报点。
7、发车作业程序:⑴、请求闭塞:确认区间空闲,向接车请求闭塞,通知注意事项;办理闭塞手续,填写行车日志。
⑵、准备进路开放信号:亲自操纵按钮,排列发车进路,并通过光带检查排列正确。
⑶、发车:①、信号机故障时,显示手信号指示发车;②、监视列车运行及装载状态;③、通知邻站发车时间,填写行车日志;④、注视操纵台光带状态变化,确认列车已全部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