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定义研究综述_王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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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学家·影视文学微电影定义研究综述

王安权 华北电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部 北京 102206

汪庆华 华北电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部 北京 102206

摘 要:本文综合了微电影定义的相关研究成果,从微电影概念来源,探索微电影命名的起因,对比不同微电影定义表述的异同,并与其他相似的概念如(电影、网络视频、短片等)进行比较。

关键词:微电影定义

[中图分类号]:J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3)-23-063-02

定义是界定概念的抽象的最小元素,对概念下定义,是逻辑思维的起点,本文将对微电影的定义做一个梳理和小结。微电影作为一种新鲜事物,虽然研究历史不长,但是已经引起一些专家和学者的关注。对微电影的定义进行研究,是构建微电影研究理论体系的基石,学者对微电影定义的研究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微电影行业的发展程度。笔者认为,必须通过寻找微电影概念的历史和逻辑起点,并对微电影的内涵和外延作明确的界定,使之与其他相似概念区分开来,使微电影的定义达到历史、现实、逻辑三者的统一,以促进微电影研究的良性有序发展。

一、微电影概念的起源

1995年,广告人斯科特-扎卡林说服Fattal and Collins公司创作的连续剧《地点》于各大网络播放,有的学者认为,微电影是在制作上更专业,在内容上更有创意的网络视频,从这个角度来看,虽然《地点》被称为网剧,但应该被看做是历史上最早的“微电影”雏形。微电影概念的产生事实上是与网络视频与网络电影等相关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1]电影大片《无极》播出之后,2006年初在网络上爆红的恶搞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第一部由“恶搞网络红人”影视爱好者胡戈创作,具有较完整剧情、时长较短的“类”电影视频走红,后来,网络电影日益流行,如2010年筷子兄弟的《老男孩》在优酷网开播短短几天,在没有任何宣传手段和票房保证的前提下,却出人意料地产生了全民轰动和集体怀旧的效果,创下几千万人次的点击率。“如果说网络视频是微电影的初期‘发育胚胎’,那么以2010年筷子兄弟的《老男孩》为代表的网络电影就是微电影的直接雏形”[2],以上作品都可以说是微电影的开山之作,只不过在这些作品中,他们并没有明确提出微电影这个概念。

微电影这一个概念由凯迪拉克汽车品牌公司最早提出,2010年12月27日,百年豪华汽车品牌凯迪拉克与华人影坛魅力巨星吴彦祖携手打造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微电影作品《一触即发》,全球首映宣传语中更是号称这是中国首部微电影影片,微电影这一个概念由凯迪拉克品牌提出并推广后,这一词逐渐被许多人认知和接受,成为继“微博”之后电影艺术的一次创新演绎。

二、“微”时代背景的名词衍生物

“微”时代,是web2.0带来的横向传播特点,新技术的开发与运用,信息很容易被获得,使得“微事物”被人们无限放大,迎合了受众从细节中体现这个时代的方方面面的心理感受,快餐文化、碎片化精神追求成为一种潮流。“微需求”和“微表达”是这个“微时代”的人对社会现实的情感诉求,并自发形成一种无形的“微力量”,它使得“微”观念深入人心,催生出许多新鲜事物,从而衍生出新鲜的名词。在这横向文化传播时代,许多名词都以“微”字为开头,例如微博、微小说、微信、微电影等,这些词汇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渲染着微时代的来临。在“微电影”这个名词产生之前,曾经把简短的电影都称为“短片”,但微电影在故事内容上更加丰富和完整,网络视频和传统电影在网络平台上的结合,为中国电影及相关产业带来了新的营销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品牌营销模式,微电影不再是单向诉求,而是通过引发互动的扩散传播,打造品牌再娱乐和视频类媒体的传播壁垒,借势‘微传播’概念及微博等渠道形成非凡热度,

从而达到预期的品牌传播效果。”[3]这充分说明了用“微”字来命名可以吸引注意力,起到“趁热打铁”的宣传效用。“事实上,在这之前微博、微小说的流行,使微电影的产生似乎变得顺理成章,不足让人称奇了”。[4]

三、不同的微电影定义比较

从2010年开始,随着各题材类型的微电影的出现,”微电影”一词开始进入广泛的使用阶段,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关注,然而,由于各家的角度不同,对于微电影的这个新词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见仁见智,对于各种不同的定义描述,笔者在此列举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表述,分析其中的异同。

第一种定义:世说新词中关于微电影的定义是目前被广泛采用的定义之一:微电影(Micro film),即微型电影,又称微影。微电影是指专门运用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播放的、适合在移动状态和短时休闲状态下观看的、具有完整策划和系统制作体系支持的具有完整故事情节的“微(超短)时”(30秒-300秒)放映、“微(超短)周期制作(1-7天或数周)”和“微(超小)规模投资(几千-数千/万元每部)”的视频(“类”电影)短片,内容融合了幽默搞怪、时尚潮流、公益教育、商业定制等主题,可以单独成篇,也可系列成剧。该定义强调微电影是一种微型的电影,是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中播放的电影内容,从字面上看,微电影是新技术条件下衍生的电影产品,同时,有的版本把微电影的概括为“三微两整”或者“四微两整”(微平台)[5],其解释其实都是为了体现微电影的特性,这也充分体现了微电影作为新媒体时代出现的新名词、新事物,必然要打上这个时代的烙印。

第二种定义:广义和义狭的划分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刘书亮在《微电影的传播效果及相关因素分析》中这样定义“从广义上说,微电影是微视频的一种。所谓微视频就是指通过网络平台收视和传播,时长3-5分钟的短视频。其内容包罗万象,如新闻、音乐、体育、娱乐、个人拍摄的短片等等。主要用来满足网络用户的基本信息消费。从狭义上说,微电影首先是一种电影形式,与普通电影一样拥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并由专业团队制作,用电影的叙事手法表现符合当下主流人群的审美价值取向”[6]。这种定义强调了微电影即是网络视频,又是网络电影的一种形态,具备两者的特征,与第一种定义的解释相比较,更加强调了微电影是一种网络视频,同时,他们规定的时长范围也有所不同,其内容包罗万象。

第三种定义:对于同一个事物,人们总有不同的声音。骆育红在《“微电影”:网络时代的概念泡沫》中提出了“微电影”是一个“伪”概念,是一个“旧瓶装新酒”的泡沫概念,这篇文章从微电影的创作角度来阐述了“其表现的内容、制作手段、制作规模与传统电影别无二致,其实很难有独立的属性。”[7]也是在强调微电影也是一种电影,是电影的一种新形态,但是认为如果非要给这一事物作出界定的话,播放平台才是区分概念的唯一条件,在电影院院线播放的是电影,在电视上播放的是电视电影,“微电影”则是特指专为网络制作,是在网络平台上播放的故事短片。提出和他相类似的看法的还有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的倪祥保教授砸在《“微电影”命名之弊及商榷》,他从学术的角度出发“从相对严格的学生意义上来说,将目前所有被称为“微电影”的那些视频内容归入电影的范畴,其实是很有问题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8]。他从电影的专业角度阐述了“电影首先应该具有影院性”并认为“不是微电影,而是微视频或微电视片”,这和微电影是一种电影形态的说法形成对立的观点,他是从对“电影”的定义角度来阐述。

第四种定义:

三替在《微电影,流行的万金油》中认为“微电影究竟为何物,也许并不那么重要,……众多力量都从微电影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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