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

合集下载

公司治理国际比较分析及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模式创新研究

公司治理国际比较分析及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模式创新研究

公司治理国际比较分析及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模式创新研究在过去的一二十年里,随着公司治理问题的不断爆发和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着力进行公司治理改革,越来越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国际发展趋势。

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刚刚确立的中国,研究和构建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更是政府和企业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和促进公司制度与资本市场发展中共同面临的迫切任务。

但是,什么是公司治理?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美、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到底有何区别?对中国有何启示和借鉴?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模式应该如何选择和创新?这在目前所观察到的有关研究成果中,并没有形成固定统一的答案。

人们所达成的共识是:世界上没有固定统一的公司治理模式,也没有最佳模式,任何国家,尤其是转轨国家,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决不能完全照搬任何一种公司治理模式,而是必须在深入研究公司治理理论,全面考察和比较研究各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差异性和同一性、有效性和适应性的基础上,合理地选择和创新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模式。

基于上述认识和要求,本文提出了公司治理国际比较分析及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模式创新研究的课题,旨在通过全面考察美、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结构和外部支持条件,比较分析美、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差异性和同一性、有效性和适应性,科学地研究和确定中国公司治理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模式,为中国政府和企业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公司治理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这一目的,本文集中进行了以下三方面的研究工作:一是公司治理研究的基本理论分析。

主要是以现代企业理论、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综合利用理论集成、规范分析和系统分析方法,深入研究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问题,主要涉及到公司治理问题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公司治理的内涵、公司治理系统分析的理论框架与一般模型。

通过这些研究,为全面地考察和比较研究美、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与结构,科学地研究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模式创新问题,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3.2 美国模式 3.3 德国模式 3.4 日本模式
1
公司治理模式的含义
公司治理
❖ 所有者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 排(这套制度安排包含了对利益机制的设计和对决策机制的设 计)。
❖ 旨在使公司行为与法律义务和社会一般期望相一致的一整套制度 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
❖ 法人治理结构,即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三者组成的 一种组织结构和权力、责任关系。《公司法》对法人治理结构有 基本规定。
董事。
❖ 董事会的常务委员会是代表董事组成的机构,主要负责制订企业的 发展战略和有关业务的开展。常务会形成的决议要交由董事会讨论 通过,但只不过是履行一下法律程序而已。所以,董事会在很大程 度上流于形式。
14
日本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产生过程
❖ 董事候选人的三个标准:(1)各重要部门或岗位的现任管理干部;(2) 能维护所有者(主要指主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益并得到所有者的 支持;(3)在员工中享有较高的威望,能够得到员工们的认可。
公司治理模式
❖ 规范公司高层人员行为和公司行为的公司内部机制与外部机制的 总称。
2
公司治理模式比较的基本维度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特点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作的制度环境 ❖ 公司治理模式的优点和主要问题 ❖ 公司治理原则的提出和特点
3
总经理
4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公共政策委员会
财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酬金委员会 监事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
美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3.2 美国模式
美国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常务执行委员会
❖ 常务执行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常设机构,在 董事会休会期间执行董事会的某些职责 。
❖ 贴近经营者阶层,与公司决策中心须臾不 离。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管理 ・
公 司治理结构 的国际比较及 启示
口余 四祥 河 南 煤 业 化 工 团焦 煤 公 司 古 汉 山 矿
摘 要 : 比较 分 析 “ 美模 式 ” “ 日模 式 ” “ 英 、德 和 家族模 式 ” 种 公 司治理 模 式 的特 点 和 利 弊 , 此 基 础 上提 出完善 我 国 的公 司 治理 三 在
( ) 府 职 能 对 公 司治 理 的 影 响 一 政
有 者 和 经 营 者 的 责 、 、 得 到 均 衡 。 核 心是 在 法 律 、 权 利 其 法规 和管
理 的框 架 下 ,保 证 以股 东 为 主 体 的利 益 相 关 者 的利 益 为 前 提 的 整 套 公 司 权力 安排 、 任 分 工 和 约束 机 制 。 建 一套 科 学 合 理 责 构 的公 司治 理 模式 , 摆 在 许 多 国家 面前 的一 个 重 要 问 题 。 是 三种 有 代 表 性 的 公 司 治理 模 式 比较
家 族 利 益 和 亲情 的双 重 激 励 和 约 束 5企业 员工 管理 家庭 化 。 族 企 业 在 企 业 中创 造 和培 育 一 种 . 家 家庭 式 的 氛 围 , 员 工 产 生 一 种 归 属 感 和成 就 感 , 强 了 员 工 对 使 增 企业 的 忠诚 感 , 证 了 企业 的顺 利 发 展 。 保 二 、 阶 段 我 国公 司治 理 的主 要 问题 现 我 国 的 上 市公 司 绝 大 多 数 是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重 组 而来 ,股 权 结构 呈现 出公 有股 权 占 主体 , 国家 拥 有 高 度 集 中 的股 权 的特 征 。 这些 特征 影 响 了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有 效 性 ,使 我 国 上 市公 司 的 治 理结 构表 现 出 以下 几 个 方 面 明显 的缺 陷 :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下,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和实施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有着各自的偏好和特点,而这些差异往往受到不同的政治、法律和文化背景的影响。

本文将比较几个代表性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探讨其对于其他国家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我们来看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

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以“三机构”为基础,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股东根据自己所持股份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全体股东共同选举董事会成员,并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决定股息政策等重要事项。

董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的管理层,并制定公司的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

管理层则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注重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强调阳光透明和公正证券市场,以提高股东的投资保护和市场竞争能力。

这种结构特点与美国强大的资本市场和激进的企业文化紧密相关。

美国的公司治理法规也相对严格,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和惩罚,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

与美国相比,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有着显著的差异。

日本的公司治理以“双重治理”为特点,即股东会和董事会两者并重。

股东会以长期股东为基础,通过与董事会的密切合作来决定公司的战略和重大决策。

董事会则由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组成,内部董事代表公司利益,外部董事则代表股东利益。

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注重稳定和长期发展,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员工的福利。

相对于美国的强调短期利益和股东回报的模式,日本的公司更注重与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合作和共赢。

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不透明度较高、股东权益保护不足等。

欧洲的公司治理结构相对多样,但也存在一些共同特点。

法国和德国等国家采用的是“双层董事会”模式,即股东会和监事会两者并重。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员工代表共同组成,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

这种结构体现了对于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平衡和参与的重视。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研究变得更加重要。

本文将比较美国、英国、日本、德国四个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探讨其中的启示。

美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是以股东为中心的。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会主席,且董事会包括内部董事和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通常是公司高管,而独立董事通常是无利益关系的外部人士。

美国公司还设有监事会,负责审查会计事务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美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比较强调公司高管的激励机制和股东治理。

公司高管通常有很高的激励机制,如期权、股票等,以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股东治理方面,美国公司通常采用代理投票制度,即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则选择公司高管,同时还要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以实现对公司决策和管理的监督和约束。

英国公司的治理结构类似于美国公司,也是以股东为中心,但更加注重独立董事的作用。

英国法律要求任何上市公司都必须设置独立董事,以保障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此外,英国公司也比较注重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并要求公司公开披露其治理结构和决策情况等。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日本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对而言较为特殊,与美国和英国存在明显的差异。

日本公司通常采用持股公司制,即由控股公司去管辖其下的子公司,这样就可以集中管理和调配资金和资源。

日本公司为维护公司稳定和员工权益,通常采用“包容型管理”和“终身雇佣制”,即对员工较为保护,在公司决策和管理中也会比较注重内部协调和人际关系等。

德国公司的治理结构也相对而言比较特殊,通常采用“双重监管模式”,即由管理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来管理公司。

管理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和管理工作,而监事会则负责审查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等。

德国公司还注重与股东和员工的长期利益相关性,公司治理结构也比较注重内部协调和沟通。

启示:从以上比较可见,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诸多差异和特点。

针对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1、强调股东治理和高管激励。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及借鉴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及借鉴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及借鉴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国际经济交流日益频繁,公司治理成为各国企业发展的重要议题。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模式各有特点,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公司治理经验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的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美国是全球公司治理的典范之一,其公司治理模式以市场为导向,注重股东权益保护,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

美国的公司治理体系主要包括三大要素:股东权利、董事会和公司高管。

在股东权利方面,美国的公司治理体系注重股东权益保护,股东有权利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履行职责等。

此外,美国还采用了“激励机制”,即通过授予高管股票期权等方式,使其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

在董事会方面,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强调独立董事制度,即董事会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以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此外,美国还建立了董事会委员会,例如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以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有效性和专业性。

在公司高管方面,美国的公司治理体系注重高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在激励方面,美国公司通常会授予高管股票期权、股票奖励等,以激励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在约束方面,美国公司通常会设置高管的薪酬上限、福利待遇等,以避免高管薪酬过高和滥用职权等问题。

二、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以“企业家精神”为核心,注重公司内部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以及与股东、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发展。

日本的公司治理体系主要包括两大要素:股东会和董事会。

在股东会方面,日本的公司治理体系注重股东利益的长期稳定性和股东会的合法性。

日本的公司通常会有一定比例的长期股东,他们与公司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且在股东会中拥有一定的话语权。

此外,日本的公司通常会采用“三方面协议”,即股东、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协议,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性和股东利益的保护。

在董事会方面,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强调董事会的内部稳定性和公司的长期发展。

日本的公司通常会有一定比例的内部董事,他们与公司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且在公司的战略决策中具有重要的话语权。

西方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比较

西方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比较

西方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比较西方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比较公司治理是指公司通过内部和外部机制来规范和管理公司运作的体系。

西方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表现出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比较美国、英国和德国三个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以了解其异同之处。

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以股东为中心。

在美国,股东享有最高权力,可以任命和撤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并参与重大决策的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由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制衡和监督执行董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美国还有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制度来保护股东权益,例如《股东权益保护法》,《管理者权利与责任法案》等。

与此同时,美国还强调透明度和信息披露,公司需要定期公开财务报告和其他信息,以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英国公司治理结构较为灵活,以董事会为核心。

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注重提高董事会的效能和责任,通过不同机构的相互制衡来保证合理的公司决策。

英国公司董事会通常由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

领导层和非执行董事共同管理公司,并由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运作。

英国还设立了公司治理协会,致力于制定和推动公司治理实践,并发布了一系列指南和准则,如《公司治理实践准则》,《董事会行为准则》等。

德国公司治理结构强调企业的长期利益和综合决策。

德国采用的“双层制”董事会结构,由经理董事会和监督董事会组成。

经理董事会负责公司运营和决策,监督董事会负责监督和审核经理董事会的工作。

监督董事会由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选出,以保证各方利益平衡。

德国还实行了“公司参与法”,要求公司董事会至少有一半成员是员工代表,以确保员工利益得到充分代表。

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美国、英国和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相似之处,即重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强调信息披露与透明度,以及保护股东权益。

然而,由于不同的经济体系和法律体系,三者的公司治理模式仍存在一些差异。

首先,美国公司治理结构更加注重股东权益,强调股东的投票权和产权保护。

从某种程度上说,美国公司治理模式更倾向于市场导向,企业更注重实现短期利益和投资回报。

国内外公司治理模式比较

国内外公司治理模式比较
——国际银行利用自己的影响为赚取手续费而惟利 是图,并没有对帕玛拉特形成有效的监督
.
2. 帕玛拉特治理失败原因
2.2 机会 ✓ 注册会计师推波助澜 ——审计帕玛拉特在开曼群岛的子公司——Bonlat 财务报表的均富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帕特马拉的资产流失没 有起到应有的审计职责
.
2. 帕玛拉特治理失败原因
公司治理 ❖所有者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 整套制度安排(这套制度安排包含了对利益机制的设 计和对决策机制的设计)。 ❖旨在使公司行为与法律义务和社会一般期望相一致的 一整套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即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 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和权力、责任关系。《公司 法》对法人治理结构有基本规定。
.
观点
• 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规则不可能是 相同的
• 不同组织的治理安排应该是有差异 的
• 有效的治理结构应该是权变的
.
3.5 欧美治理模式改进
✓ 欧洲治理模式的劣势: 欧洲公司的所有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一个大股东可
能因此凌驾于公司之上,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
✓ 美国治理模式的劣势: 所有权分散,主要依靠外部力量对管理层实施控制,
形成“弱股东,强管理层”现象,造成股东利益遭受损害 。
.
3.5 欧美治理模式改进
✓ 美国治理模式的改进 ——发展机构投资者 ——通过收购兼并对管理层进行外部约束 ——依靠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 ——健全监管体制和法律体系
✓ 欧洲治理模式的改进 ——削弱大股东权限 ——加强董事会权利 ——强化外部监督机制 ——引入独立董事
.
结 构
中 国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简介:由于各国融资制度、股权结构与要素市场的差异,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并且这三种治理模式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呈现出一定程度的趋同。

我国公司治理主导目标模式的选择,应切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与吻合公司治理模式国际趋同的演变趋势,定位于“基于多方监控主体并存的、以内部监控为主”的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实际上是关于所有权分配的合约,其核心问题就是要通过选择恰当的契约安排来实现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对应,从而确保企业的决策效率(杨瑞龙)。

由于世界各国在社会传统、政策法律体系、政治体制与经济制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因而演化出多样化的融资制度、资本结构与要素市场,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

本文试图通过对公司治理模式及其演变趋势进行国际比较,初步探讨在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公司治理主导目标模式选择的基本取向。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模式.外部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外部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又称为市场导向型治理模式,因外部市场在公司治理中起着主要作用而得名。

这种公司治理源自于“盎格鲁——美利坚”式资本主义,以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高流通性的资本市场和活跃的公司控制权市场为存在基础与基本特征。

<>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是这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典型代表。

英美是典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企业融资完全是市场化行为,并形成了完善的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

在此制度背景下,英美企业形成了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融资结构以及与之相应的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结构:()企业融资以直接融资和股权融资为主,资产负债率较低(一般在%%之间)。

企业长期资金的筹集一般遵循“留存收益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的次序。

同时,受相关法律制度的限制,银行不能成为企业的股东,银企之间的产权制约较弱,银行在融资与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极其有限。

青木昌彦( )将这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关系称作为“保持距离型融资”。

<>()在股权结构中,机构投资者占主体,股权高度分散化。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摘要】本文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国际比较分析,重点探讨美国、欧洲和亚洲的公司治理结构特点。

通过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机制进行比较,揭示了不同体制下的优劣之处,并探讨了各自的发展趋势和启示。

美国以董事会独立性和透明度为特点,欧洲注重利益相关者参与和社会责任,亚洲则强调家族控制和长期价值观。

国际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分析有助于不同国家吸取经验教训,借鉴他国成功经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透明度。

未来,国际公司治理结构将更加趋向标准化和国际化,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和责任也将更加平衡,为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美国、欧洲、亚洲、启示、发展趋势、背景介绍、研究意义、概述、特点、结论。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加剧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舞台上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关系到公司内部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的建立,更涉及到公司与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和互动。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主要受到国家文化、法律、经济体制等方面的影响。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强,国际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研究变得愈发重要。

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借鉴其优点,吸取其教训,更好地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文旨在对国际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比较研究,分析美国、欧洲以及亚洲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特点,总结国际公司治理结构的启示,并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

1.2 研究意义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际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分析能够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管理模式,揭示其各自的优势和不足。

通过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为我国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分析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不同国家在企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发现其中的共同点和差异,从而总结出适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公司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公司治理是指一种管理结构和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权力平衡,保护股东权益,提高公司经营绩效。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公司法律框架、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角色等方面。

本文通过对国际比较研究公司治理结构,总结出一些对中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启示。

在公司法律框架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律体系存在差异。

美国的公司法主要以股东权益保护为核心,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手段来维护股东权益;而德国和日本的公司法则更加强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作,通过制定各种内部规则和机构来维护各方权益。

这些差异表明,在制定和完善公司法律框架时,应综合考虑国内和国际的经验,确保法律体系适应本国实际情况,并能够保护各方权益。

在监管机构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的角色和职责也存在差异。

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一家独立的监管机构,专门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而中国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是一家政府部门,承担监管证券市场的职责。

这些差异表明,建立独立、专业的监管机构,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管是推进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保障。

在市场参与者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参与者的角色和行为也存在差异。

美国的公司治理体系中,股东权益保护程度较高,股东通常会积极参与公司事务,通过行使股东权益来推动公司治理改革;而中国的公司治理体系中,股东参与程度较低,股东通常更加关注短期利益,缺乏对公司治理的持续监督。

这些差异表明,应鼓励和引导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提高股东参与程度和监督能力,推动公司治理改革。

通过对国际比较研究公司治理结构,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对中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启示。

要注重法律框架的完善,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公司法律。

要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管,建立独立、专业的监管机构,提高监管能力和效果。

要引导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提高股东参与程度和治理能力。

要加强对公司治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内部和外部市场参与者的治理认知和能力。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

[ 文献号 ]3-3411[原文出处]江淮论坛[原刊地名][原刊期号]199505[原刊页号]033-040[分类号]F3[分类名]工业经济[ 作者 ]王刚[复印期号]199511[ 标题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 正文 ]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由于各国历史文化传统、经济发展道路和政治法律偏好的差异,经过长期的公司实践和制度演变,构成了形态不同的公司股权结构,并由此产生了公司合理结构和企业行为上的重大区别,本文从股权结构基础上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制约均衡的角度,分析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的不同类型。

一、美国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美国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

在这个少有封建传统的国度,虽然建国不过两百余年,却有着近一个半世纪的公司发展史,作为一个移民大国,美国历来强调追求自由和提倡个人主义,现代美国的公司就是植根于传统自由资本主义的土壤中逐步发展起来的。

美国是公司的王国,目前有各种公司700多万家。

在特定的历史、经济和法律条件下,现代美国公司具有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

美国法学家伯利和米恩斯在《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中对美国200家大公司进行实证研究的结果说明,美国大公司的股东人数在本世纪初到30年代增加了数十倍,如美国电报公司股东数从1901年的1万余人增加到1931年的64.2万余人,30年期间增加了60多倍。

近几十年来,美国公司的股权进一步分散,美国电报公司股东人数1984年已增加到324万人。

目前美国公民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即通过中介机构持有)股票的人数高达13,400万之多,约占美国总人口的60%还强。

这种所有权原子式高度分散的情形是西方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无可比拟的。

美国公司的股权分散化和企业的融资方式直接相关。

与其他发达国家不同,美国企业的融资方式是以直接金融为主,间接金融为辅,即企业主要是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的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直接筹措长期资本,而不是依赖银行贷款。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组织内部的治理机制和管理体系。

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是受到国家的法律、经济制度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本文将对国际上常见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比较,并探讨其对中国公司治理的启示。

目前,全球主要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分为股权导向型和声誉导向型两种。

股权导向型公司治理结构主要集中在委托代理问题的解决上,强调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而声誉导向型公司治理结构则更关注公司的声誉和社会责任。

在股权导向型公司治理结构中,英美两国是较典型的代表。

英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注重独立董事的角色,通过独立董事来监督管理层的行为。

英国还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而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则更加注重公司的监管和透明度,美国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并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

相比之下,德国和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则更加注重长期稳定。

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强调企业与社会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作。

德国公司法规定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并设立了员工董事会,以确保员工权益的保护。

而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则注重企业的稳定和长期发展,日本公司通常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拥有大量股权,并通过长期稳定的股东关系来维持公司的管理与发展。

在声誉导向型公司治理结构中,北欧国家是典型的代表。

瑞典、丹麦和芬兰等国家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这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得到了体现。

在这些国家,公司必须定期向公众披露环境和社会责任报告,并设立了独立的审计委员会来监督公司的环境和社会政策。

以上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各具特色,但也存在一些共同的启示对于中国公司治理的发展。

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建立良好的股东权利保护机制。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应该对公司的经营和决策具有一定的控制权。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设立能够有效监督管理层的行为和公司的财务报告。

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关注公司的声誉和社会责任,公司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环境和社会政策的透明度。

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公司治理结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股东权利保护不完善、股东之间关系复杂等。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公司治理是指规范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关系的一系列机制和措施。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涉及到不同国家在公司治理领域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情况,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公司治理模式的制度设计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差异。

在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是股东治理模式。

这种模式强调股东权益的保护,以股东大会为核心,实行“三权分立”的治理结构。

而在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是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兼顾了股东、员工、供应商等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同时,在一些国家还以董事会为核心,实行董事会治理模式,强调管理层的职能和责任。

二、公司治理模式的实践情况不同国家在实践公司治理模式时,也存在差异。

在英美法系国家,对公司治理的实践更加注重市场化、自由化的原则,强调股东资本回报率的最大化。

对于股东权益保护力度较大,同时也较注重公司治理中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治理实践中更加注重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以员工、供应商等多方利益的平衡为重点。

同时,这些国家也更加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实践。

三、公司治理模式的优势和不足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各有优势和不足。

在股东治理模式下,股东权益保护的力度较大,能够促进股东积极参与公司决策,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但同时也存在股东短期利益追求导致长期发展不稳定的问题。

在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下,能够平衡不同利益相关者间的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环境。

但同时也有可能增加决策成本,导致决策效率降低。

总的来说,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在制度设计和实践情况上存在差异,各有其优势和不足。

在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国际公司治理模式正在趋同化的趋势,各国在公司治理领域也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在制度设计上,可以兼顾股东权益和利益相关者权益,实现多方互利的目标。

在实践情况上,可以强化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提高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治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公司治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公司治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加速,各国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也逐渐出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如信息不对称、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治理不当等。

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社会形象以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如何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已成为各国政府与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本文将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出发,探讨公司治理方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

首先,要认识到公司治理问题的本质,它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即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等各方利益的博弈。

因此,公司治理方案应该是一个全面、平衡的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的利益诉求。

在这个过程中,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股权结构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

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很难形成有效的投票机制,导致股东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相反,如果是少数股东控制了公司,又可能导致少数股东的利益得到优先保障,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应该能够保障大股东的利益,同样也保证了小股东的权益。

比如在美国,基金经理和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持股往往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因而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在日本,公司股东通常以少数人持有大部分股份的形式出现,因此这种股权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管理的决策产生垄断性影响。

2、董事会的构成和运作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也不容小觑。

董事会成员的素质和专业性,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一个高素质的董事会,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欧美国家,董事会成员通常是由独立董事、高管、大股东等股东代表组成,实现了多方参与决策的平衡。

而在日本和韩国等亚洲国家,则倾向于由企业内部人员担任董事,导致董事会制度过于内向,难以体现对外开放的企业文化。

3、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是保护投资者权益和提高公司透明度的重要手段。

在信息披露方面,美国是相当完善的,美国企业要求定期公开财务和非财务信息,规定了标准化的报告制度和报告格式。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启示摘要:公式治理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目前,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大致可分为:英美市场导向型、日德银行主导型、东南亚家族主导型。

本文分别阐述了这三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基本特点和存在的优势和缺陷,并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公司的发展现状,得出优化股权结构、强化董事会职能和完善市场体系的启示。

关键词:公司治理模式;国际比较;启示一、英美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该种模式旨在通过公司内部制度安排,使股东和经营者之间权利相互制衡,从而将代理成本降到最低。

英美两国实行自由市场经济,政府直接干预较少,有着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是这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最典型代表。

1.基本特征(1)股权结构股权分散,流动性高。

因其拥有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公司基本持股者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机构持有者是主要持股者。

近些年来,美国个人股东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50%,而英国这一比例为34%。

(2)资本结构融资方式通常以股权融资为主,债券融资为辅,因此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

公司长期资金筹集一般遵循“留存收益-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的顺序。

银行不能成为公司股东,不能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因此,银行融资较为有限,称为“保持距离型融资”。

(3)治理机构设置通常表现为一元制的公司治理结构。

为了降低治理成本,股东大会通常通过组建董事会将其权利下放,董事会也会下设各种委员会,帮助董事会行使各种职能。

董事会由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构成,前者一般占据企业董事会成员中的多数,而后者则一般担任比较重要的职务。

2.优势首先,董事会和经营者职权分工合理,经营者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专注治理企业。

其次,在该种模式下,股票通常呈现出流动性好的特征,正是由于其流动性,股票投资者能够很容易买进卖出股票,从而降低了其投资风险,同时市场中的资源也能得到更为合理地优化配置。

3.缺陷由于该种治理模式表现出股权分散的特征,致使股东很少直接去监督经营者,正是因为缺少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常常导致“内部控制人”现象的发生。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公司治理结构是保障股东权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国际比较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从法律制度、公司监管机构、公司董事会、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分析,为我国公司治理改革提供一定的启示。

本文从这几个方面进行比较,并得出相应的启示。

法律制度方面。

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更加成熟,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法规,对公司治理的规范程度更高。

我国公司治理制度尚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

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律法规,提高公司治理的法律效力。

公司监管机构方面。

在英美等国,有专门的公司监管机构,如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英国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等。

这些机构对公司的运作进行监管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

我国可以学习这些国家的经验,建立完善的公司监管机构,提高对公司治理的监管力度。

公司董事会方面。

在一些先进的国家,如美国和英国,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期制度较为完善,董事会对公司决策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我国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加强对公司董事会的建设,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决策效率。

股东权益保护方面。

英美等国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比较完善,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具有更多的话语权。

我国可以学习他们的做法,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改善现有的股东权益保护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启示。

我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公司监管,建立完善的董事会制度,保障股东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公司治理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议题,它是指企业内部的权力结构、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等一系列规则。

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有很大的差异,这取决于不同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等因素。

本文将从美国、英国和日本三个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理解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做法和效果。

首先,我们来看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

美国是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典型代表,其公司治理模式以股东权益为核心。

在美国,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的运营。

美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必须有独立的董事,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此外,在美国,股东也起到了监督作用,他们通过对公司董事的选举和投票权来行使影响企业决策的权力。

同时,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也非常重视外部独立监督机构,如审计师和律师事务所,来为股东提供独立的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

与美国相比,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也非常注重股东权益保护。

然而,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更加强调董事会的独立性和责任制。

英国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必须由至少一半以上的非执行董事组成,以保证在决策过程中充分体现利益的多样性和公正性。

此外,英国的公司治理还强调了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责任,以及股东的权力和利益保护。

英国也建立了独立的监管机构,如证券监管机构,来监督和监控公司董事会的活动,并确保正确执行公司法规定。

然而,与美国和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相比,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有一些独特之处。

日本的公司治理更加注重公司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紧密合作和共荣。

在日本,公司董事会并不像美国或英国一样拥有决策的最高权力,而是以集团公司为单位,通过长期关系和合作来进行决策。

在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中,公司董事会的主要目标是维护公司的长期利益和发展,而不仅仅是满足股东的短期利益。

此外,日本的公司治理还非常关注员工权益和社会责任,往往会考虑到员工的福利和企业对社会的贡献。

综上所述,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有很大的差异。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公 司治 理 结构 国 际 比较及 其启 示
口文 / 邱 智昱
( 建信信托 有限责任公 司 北京)
[ 提要] 本文从 国际上主流 国家各 原始的形式。 企业创立的家族通过复杂的 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还可 以通过 向企业 种典型性 治理类型介绍入手 , 通过各种模 交叉持股取得对 公司的绝对控 制。 其优点 派驻监事等方式, 在充分掌握企业 内部信
是在容 克资产阶级的专制统治下实现 的, 国家扮演 了重要 的角色 。 在 国家的种种政
二、 德国模 式
也 叫做“ 银 行导 向的模式 ” 。 股 东主要 策和制度 当中,高等教育体系 的发展 、 新
通常是~ 兴工业 的促进 、向企业融资体系的建立 , 被现实接受并固化为制度的过程 。 不同 国 通过一个值得信赖 的中介组织 , 家在 公司治理的进 化程度上是不同的。 它 家银 行来代 替他们控 制与监 督公 司经理 对后 来德 国独特 公司 治理体系 的形成 发 挥 了至 关 重 要 的 影 响 。 在 今 天 的 德 国股 份 们在 更好 地适应市场压力, 并且把市场压 的行为 ,从而达到参与公司控制 的 目的。
治理 的运 作机 制 , 阐述 内、 外部治理发 挥 创 期尤 为重要 。这种模式 的最 大问题是 , 行 通过 持有股票 、 股票投票权和 向董事会 作 用的前提 及各 自的利弊 , 在 分析 我 国公 家族 作为控 制股东通 过控制 公司 的重要 派 出代 表 控 制 企 业 。 监 督 委 员 会 是 银 行 和 司治理结构现 状的基础 上 , 对构 建符合 我 决策权 , 可能会 侵N E d , 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 其他大股东对公司实施影响的机构 , 作为 国国情的公 司治理模 式提 出对 策建议 。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概述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概述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概述公司治理是指管理层与公司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管理层与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有助于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保护股东权益。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公司治理模式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偏好。

本文将对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包括美国、英国、日本和中国。

首先,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强调股东权益和市场机制。

在美国,股东权益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关注点之一。

美国有着强大的股东保护法律和市场监管机构,保护股东权益并促进公司透明度。

此外,美国公司治理模式还注重独立董事的作用,以保持管理层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

美国公司通常采用董事会独立性较高的治理结构,并鼓励股东参与决策和投票。

其次,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注重董事会的角色和责任。

英国公司通过董事会来管理和监督公司的运营。

董事会在公司决策和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英国公司通常具有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以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独立性和责任。

此外,英国还实行了《公司治理宝典》,为公司治理提供了一套基本原则和最佳实践。

然而,与西方国家不同,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强调关系和共识。

在日本,关系比争议更重要。

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相对较小,而管理层与银行家、供应商和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

日本公司通常采用关联公司和交叉持股的方式来实现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此外,日本还有大量的内部议事规则和组织文化,以促进共识和稳定。

最后,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在改革和发展中逐渐完善。

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既受到西方市场机制的影响,又受到中国传统文化和政府调控的影响。

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注重国家和政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中国公司通常设有党委和工会,以确保政府利益和员工权益的平衡。

此外,中国在近年来也加强了对公司治理的监管和法律规范,以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总的来说,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表明,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公司治理的要求和偏好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方面,西方国家强调股东权益和市场机制,注重管理层的独立和监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文献号】3-3411【原文出处】江淮论坛【原刊地名】合肥【原刊期号】199505【原刊页号】033-040【分类号】F3【分类名】工业经济【作者】王刚【复印期号】199511【标题】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正文】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由于各国历史文化传统、经济发展道路和政治法律偏好的差异,经过长期的公司实践和制度演变,构成了形态不同的公司股权结构,并由此产生了公司合理结构和企业行为上的重大区别,本文从股权结构基础上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制约均衡的角度,分析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的不同类型。

一、美国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美国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

在这个少有封建传统的国度,虽然建国不过两百余年,却有着近一个半世纪的公司发展史,作为一个移民大国,美国历来强调追求自由和提倡个人主义,现代美国的公司就是植根于传统自由资本主义的土壤中逐步发展起来的。

美国是公司的王国,目前有各种公司700多万家。

在特定的历史、经济和法律条件下,现代美国公司具有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

美国法学家伯利和米恩斯在《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中对美国200家大公司进行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美国大公司的股东人数在本世纪初到30年代增加了数十倍,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股东数从1901年的1万余人增加到1931年的64.2万余人,30年期间增加了60多倍。

近几十年来,美国公司的股权进一步分散,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股东人数1984年已增加到324万人。

目前美国公民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即通过中介机构持有)股票的人数高达13,400万之多,约占美国总人口的60%还强。

这种所有权原子式高度分散的情形是西方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无可比拟的。

美国公司的股权分散化和企业的融资方式直接相关。

与其他发达国家不同,美国企业的融资方式是以直接金融为主,间接金融为辅,即企业主要是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的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直接筹措长期资本,而不是依赖银行贷款。

这一特点是由美国实行的金融体制所决定的。

虽然美国商业银行众多,约有1.4万家,但美国法律规定,银行只能经营短期贷款,不允许经营7年以上的长期贷款。

这样,美国企业的长期资本就无法通过银行间接融资,而要依靠证券市场直接筹集。

美国是具有反垄断传统的国家,美国公众向来反感由于财富集中和垄断而压抑公平竞争,联邦政府为了迎合大众情绪,通过诸项限制持股人的法案。

1863的年国家银行法把银行限制在州的范围内,其它的立法又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分离开来,并对其所持股数额进行限制。

通过这些立法,银行的势力得到限制,同时也较早地造就了相当成熟的美国证券市场。

另一方面,为了适应企业外部直接融资的需求,美国非银行的各类金融机构逐渐发达起来,各种养老基金,互助基金,保险、信托公司成为企业筹措资金的极其重要的中介机构。

尤其是近几十年来,中介机构的持股率上升很快,使原先占有压倒优势的个人股东持股率持续下降,由70年代的70%以下降至目前的不足50%;而各类机构投资者的持股率则由50年代的23%,60年代的28%,上升到70年代的37.8%。

至90年代,机构投资者的总资产已由1950年的1070亿美元增加到1990年的58000亿美元。

迄今为止,机构投资者已拥有美国全部大公司50%以上的股权。

股权的高度分散化,导致了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公司的大权大都掌握在经营者手中。

股东一般无意也无力对公司经营加以控制。

因为现代公司的经营管理日趋复杂,股东由于缺乏专门的知识和信息难以对公司经营提出意见,而且众多分散的股东要相互取得联系并达成一致协议来监控公司经营者,势必需要付出高昂的监督成本。

加上单个股东一般认为关注公司经营所付出的代价与最终给自身带来的利益并不相称,因为这里还存在一个避免成为“免费搭车”牺牲品的问题,即如果某些股东为关注公司的经营付出了监督成本,而由此得到的绝大部分利益却被其他股民无偿分享了,反而得不偿失。

这就更使得一般股东没有直接监督和左右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而是把关心公司经营的兴趣转向关注股票收益率的升降上,以便用简便的“用脚投票”取代费心费力的“用手投票”。

目前美国最重要的股东是机构投资者,尽管它们在公司的股票份额有很大比率,但是这些机构投资者并不是真正的所有者,它们只是机构性的代理人,是为本基金的所有者和受益者来运用资金的。

所以它们往往是所谓“被动投资者”,而不同于那些持股比重大的个人大股东。

一般而言,拥有能够左右公司股权的个人大股东在公司经营不佳时,会直接要求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个人大股东往往可能是董事长)修改公司经营战略,改变公司人事安排。

而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它们主要关心的是公司能付给它们多高的红利,而不是企业经营的好坏和实力的强弱。

一旦发现公司绩效不佳使所持股票收益率下降,它们的反应往往是迅速抛售以改变自己的股票组合,而无意于插手改组公司领导班子或帮助公司改善经营。

机构投资者的这种消极行为是出于以下两个原因:一是机构投资者的持股目的和投资标准是为了获取利润,为了向基金参与者支付收益,如养老基金支付养老金等等。

因此它们往往要在股票的股息率和其他的证券收益率如存款利率、债券利率之间作出权衡,在股票收益率高的时候才会购买股票。

机构投资者还要根据股息、股价在各种不同的股票之间作出权衡,选择购买良性股票。

这样,机构投资者就会逐证券收益高者投资,而不会长时间地持有一种股票。

另一个原因是美国有关法律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任何一个公司所持股票不能超过公司股票总值的5%,养老基金会和互助基金会不能超过10%,否则就会面临非常不利的纳税待遇,它的收入要先缴公司税,然后在向基金股东分配收入时再纳一次税。

这样,尽管一些基金的资产甚至达到几十亿美元,但在一个特定的公司中,并不总是处于优势地位。

此外,机构投资者的逐利动机也使它们所持股票具有较强的流动性,1983年美国股票周转率中养老基金为61%,学校及大学捐赠为51%,互助基金为78%,到1986年平均已达75%。

机构投资者持有一种股票的时间从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7年减少到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的1.9年。

在现代公司的运作中,股权结构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美国的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和分散的个人股东持股为特征的股权结构,必然给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带来巨大影响。

1.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造成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

由于股东判断企业经营优劣的标准主要是股金分红率和股票价格的高低,公司经营者在股东追求短期利润和高分红率的巨大压力下,不得不以满足股东收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

股东投资行为的短期性导致公司经营者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在近期或季度性利润上面,美国公司的经理和董事所得到的有关所有者预期的信息即是:逐月逐季的提高盈利水平,股东将维持或增加投资,如若盈利下降,股东就出售股票。

这就使得生存在激烈竞争环境中的公司经营者们对短期目标更为注重,从而损及企业的长期发展。

2.频繁易手的公司股权使美国公司资本结构的稳定性差。

因为股东追求投资收益率最大化的预期势必导致股份不断转手,这不仅使公司的长期发展没有稳定的资产结构的保障,而且很容易形成企业兼并接管的动荡。

美国持股者的短期性及因此引起的频繁的股票交易,导致公司接管与兼并事件频频发生。

仅是大的兼并潮流,本世纪就形成4次,分别发生在二十年代、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和七十至八十年代。

而且兼并和接管主要是通过收买股票进行的。

仅1988年美国企业的接管额总计为2500亿美元(比1984年增加1倍)。

兼并活动对公司经理人员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因为公司被兼并接管后原班经理人员一般被撤换,经理人员的人力资本因此受到损失。

从积极的方面看,公司控制权的易手可能是淘汰平庸无能的经理们的绝好方式,它使公司经营者时刻面临着敌意接管的压力和威胁,即如果你经营无方,那么虎视眈眈的接管者随时会将你淘汰出局并取而代之。

股东们也可通过替换不称职的经营者来改善自己的投资收益。

不过值得指出的是,兼并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敌意接管也可能对公司行为产生消极影响,因为公司的正常运作要以稳定的资本结构为基础,敌意接管对公司产生的震荡,难以使所有者和经营者保持长期的信任和合作,甚至使经理人员在将被替代预期支配下,可能使公司行为更加短期化。

3.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经营者中居有支配地位。

美国公司的董事会一般多由高层经理及其推荐的人员担任,实行高度的自主经营。

股权的高度分散,使来自公司内部的监督作用弱化,往往发生大公司高层经理人员玩忽职守和谋取私利的问题。

美国高层经理人员的监督主要是来自公司外部市场机制的约束,外部市场机制监控虽然对经理人员起到了巨大的激励和鞭策作用,但是外部监控毕竟是一种事后调整的手段,一旦发生作用时公司已经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因此,现代经济学研究认为是,股权的过度分散化极大地削弱了公司内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制约和均衡关系,对公司长期稳定的有效经营是十分不利的。

二、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日本是一个后起的并成功实现经济赶超的发达国家,当今的日本现代企业治理结构脱胎于其前身——财阀集团式家族企业,因而具有非常明显的东方特征。

日本作为一个资源贫乏的岛国,生存和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压力,使得日本企业始终具有强烈群体意识和凝聚力量。

日本公司制度的特点是其经济本身的特殊性决定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人持股、特别是法人相互持股是日本公司股权结构的基本特征,故日本公司又有“法人资本主义”的别称。

战后的日本经过民主改革、解散财阀,并强行出售原财阀体系企业的股票,在五十年代曾经出现过所谓“大众投资时代”。

但在六十年代中期发生了“证券危机”后,日本采取了通过日本银行贷款买入大量股票进行冻结的措施。

当股票价格复苏时,为了配合当时日本推行的“稳定股东”的政策,即防止外国公司通过购买股票而吞并日本公司,这些股票便被卖给了稳定的法人股东。

由此,日本公司的法人持股迅速发展,个人持股率则持续下降。

据日本全国证券交易所协会统计,1949年——1984年,个人股东(不包括外国人)的持股率从69.1%下降为26.3%,而法人股东的持股票率则从15.5%上升为67%。

至1989年,日本个人股东的持股率不断下降为22.6%,法人股东持股率则进一步上升为72.0%。

日本公司的大部分股权主要控制在法人手中,即金融机构和实业公司。

通常情况下股票占有的基本方式是单向持有,而日本法人持股却采取相互持股的方式。

产生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在于日本的经济立法和欧美不同,日本对企业间的相互投资不加限制。

而且这也同日本企业组织的财阀体系传统有一定的关系。

相互持股往往发生在一个企业集团内的各个企业之间,它在消极意义上是为防止公司被吞并,在积极意义上则是为了加强关联企业之间的联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