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管理办法(新版)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爆破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操作经验,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爆破作业应当明确责任人,确保作业安全可控。
第六条爆破作业应当按照安全管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爆破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购和管理,保持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使用状态。
第八条爆破作业应当根据作业环境和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九条爆破作业单位(或个人)负有主体责任,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
第十条爆破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当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并做好安全管理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爆破作业单位(或个人)的安全管理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当建立和健全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当编制相应的安全责任书,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五条爆破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明确施工流程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爆破区域的特点,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并做好现场的安全隔离。
第十七条爆破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测量和勘察工作,准确掌握爆破区域的地质结构和地下设施情况。
第十八条爆破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爆破技术措施,确保炸药、雷管等物品的安全。
第十九条爆破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当制定合理的引爆方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引爆的安全和可靠。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一、总则爆破作业是一项具有高风险性的工作,为确保人员安全和作业质量,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旨在规范爆破作业流程,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责任与纪律1. 爆破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爆破作业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
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负责组织、指导和审核爆破作业全过程。
2. 执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才能从事该项工作。
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或私自调整爆破参数。
3. 每个爆破作业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爆破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三、爆破方案编制与审核1. 爆破作业前,单位必须编制详细的爆破方案,包括工程概况、爆破物性能、所用器材和爆破参数等内容。
方案编制必须由满足条件的爆破工程师负责,对于复杂、大型的爆破工程必须成立专门的方案编制小组。
2. 编制完成后,爆破方案必须经过审核。
审核应由负责建设项目的相应部门或有资质的爆破技术机构进行,审核人员应对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全面的评估。
3. 审核通过后,方案必须在所有作业人员中进行宣贯,确保每个人都对方案的内容有清晰的理解。
四、现场布置与安全防护1. 爆破作业现场的布置必须符合爆破方案的要求。
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现场设置隔离带、警示牌等设施,确保现场安全。
2.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服等。
必要时,还应佩戴防护眼镜、耳塞等个人防护装备。
3. 严禁在爆破作业现场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进行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行为。
五、爆破作业流程管理1.在进行任何作业之前,必须先进行现场勘测,了解周围环境情况,判断可能影响作业安全的因素。
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2.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设备和器材的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性能良好,符合爆破参数的要求。
3.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和监督。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新版)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218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爆破作业活动,保证爆破安全与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非军事目的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指利用民用爆炸物品爆炸能量对介质做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分别申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按许可的从业范围、爆破作业类别、资质资格等级、作业项目等级实施爆破作业。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单位从业范围指爆破设计、施工、评估、监理四种;爆破作业类别指岩土、水下、拆除、特种爆破四类;作业项目等级,指国家标准规定的爆破作业项目A、B、C、D和D级以下五个等级。
爆破作业人员有爆破员、爆破技术人员两类。
公安机关对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和从事岩土、水下、拆除爆破作业单位资质,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爆破作业人员管理第四条公安机关对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实施考核认证制度。
爆破作业人员受聘于爆破作业单位,依法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单位不得扣押《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爆破作业人员可以同时取得爆破员和爆破技术人员的资格,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爆破作业单位。
2023年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爆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爆破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爆破作业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确保安全、科学、合理、经济。
第四条爆破作业应当进行合理安排,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爆破作业的管理,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爆破作业的组织管理第六条爆破作业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并且必须聘请具有注册爆破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作业负责人。
第七条爆破作业的组织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作业任务、工期和安全措施,编制爆破作业方案。
(二)制定爆破作业中的各项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建立爆破作业档案,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八条在爆破作业现场,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岗位。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职责进行安全管理,特别要做好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九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爆破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制度,按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爆破作业的技术管理第十一条爆破施工单位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当进行现场调查和勘察,评估施工区域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爆破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爆破区域的地质、地貌、地下水和周边环境等情况,合理选择和使用爆破药剂和爆破装置。
第十三条爆破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爆破设计方案,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第十四条爆破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进行作业,并采取必要的监测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和结果的安全。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爆破作业及爆破现场安全管理一、爆破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的领用制度。
二、领用爆炸物品,必须由爆破作业单位的专职安全员持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发的爆炸物品领用清单,到安保科办理手续后,凭安保科开具的爆炸物品领用证明,同安保科人员共同到仓库领取爆炸物品。
三、爆炸物品要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四、爆破单位要建立现场爆破记录,详细记载爆炸物品每次领取的时间、品名、数量、起爆数、哑炮数、剩余数及退库数量,并请爆破作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项目安保科审查核定。
五、爆破作业后,对当日剩余的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单位的安全员与项目部安全科共同负责当日退回仓库。
六、必须双人以上领取爆炸物品。
七、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私拿、私用、私藏,赠关、转让、转卖、转借。
八、严禁使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
九、领用的爆炸物品在现场临时放置,必须由专人负责,防止在现场丢失。
十、爆破单位的爆破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考核(含部队)持有公安机关或部队核发的爆破证,到项目部安保科备案,方准进行爆破作业。
十一、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时要有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在爆破作业危险区边界,要设置警戒线和醒目的警戒标志。
十二、必须确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经检查确认无人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十三、进行大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当地县。
市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准进行爆破作业。
十四、从事作业人员,在凿岩、撬石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在高空作业无平台时必须系安全绳,确保安全。
十五、各爆破作业单位必须设专职安全员,配合本单位负责人管理好爆破物品及爆破安全,专职安全员必须做到:(1)根据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爆破物品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纠正违章现象,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保科,督促作业人员及时排除,确保安全;(2)会同爆破员核定爆炸物品用量(不超当班用量)双方签字并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后,由工人同项目部安保科安全员去仓库领取爆炸物品,对剩余的爆炸物品,经核定后同爆破员共同签字退回仓库。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爆破作业是一项涉及爆破、炸药等高风险工作的任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管理办法,确保作业过程安全、高效。
以下是爆破作业管理办法的详细介绍,包括作业前准备、作业实施、作业结束后的清理等方面。
一、作业前准备1. 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在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的勘察和评估,包括地质、地形、水文、气候等方面的要素,以便确定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3. 针对作业现场和周边的人员、建筑物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制定相应的安全范围和控制措施,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发生。
4. 在爆破作业前,必须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通知周边人员和单位,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5. 确保所使用的爆破器材和炸药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对其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备案。
6. 在作业前,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对作业流程、作业注意事项、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二、作业实施1. 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现场负责人和安全专员,负责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保持与作业指挥中心的沟通。
2. 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作业方案进行作业,确保操作过程符合安全要求,避免作业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3. 在安全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围栏,禁止外人进入作业区域,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严格按照作业方案操作,包括安放炸药、设置引爆装置、调试检测等步骤,防止误操作和操作失误。
5. 在爆破作业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监测和控制,包括监测振动、冲击、噪声等参数,并及时调整作业参数,确保合理的爆破效果和安全的爆破过程。
三、作业结束后清理1. 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和整理,清理爆炸残余物、炸药容器等,确保作业现场的平安。
2. 对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问题等及时进行整理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作业流程和安全管理措施。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目录1 目的 (2)2 范围 (2)3 定义 (2)4 职责 (2)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2)4.2 工程管理部 (2)4.3 PMT (2)4.4 监理单位 (2)4.5 承包商 (3)5 管理内容与要求 (3)5.1 基本要求 (3)5.2 爆破作业安全专项方案 (4)5.3 爆破作业过程管理 (5)5.4 爆破作业应急管理 (6)5.5 爆破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 (7)6 参考文件 (8)7解释权归属及生效时间 (8)8附录 (8)附件1:爆破作业许可证 (9)附件2:地面爆破器材库或药堆至居民区边缘的安全允许距离 (10)附件3:爆破作业许可管理流程图 (11)1 目的为控制爆破作业风险,明确爆破作业的管理范围、职责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项目所属区域。
3 定义无4 职责4.1 健康安全环保部1.负责制定与修订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2.负责爆破作业安全专项方案和爆破作业许可证的备案。
3.根据本办法要求对承包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2 工程管理部1.负责组织爆破作业的承包商落实本办法要求。
2.负责组织审查爆破作业安全专项方案,审批爆破作业许可证。
4.3 PMT1.负责所属区域爆破作业安全专项方案和爆破作业许可证的审查。
2.负责所属区域内爆破作业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4.4 监理单位1.负责审查爆破作业安全专项方案、工作前安全分析(JSA)。
2.负责爆破作业许可证审签,并确认HSE措施落实情况。
3.负责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本办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4.5 承包商1.严格执行本办法,负责编制并审批爆破作业安全专项方案、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JSA),落实HSE措施。
2.负责按程序申请《爆破作业许可证》。
3.负责组织检查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爆破作业承包商的作业负责人、作业技术人员、段(班)长、安全员、爆破员和保管员持有安全作业证。
爆破施工管理办法
爆破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爆破施工行为,保障工作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和个人进行爆破施工,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第三条爆破施工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式,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条爆破施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爆破工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尊重自然环境,保护环境资源。
第五条爆破施工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审批,取得必要的许可证、批准文件,确保合法合规。
第二章爆破设计第六条爆破施工前,应当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爆破设计单位进行爆破设计。
爆破设计应当科学合理,符合施工要求,包括爆破方案、爆破参数、爆破药剂选取等内容。
第七条爆破设计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爆破施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爆破设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确定爆破药剂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方法。
第九条爆破设计应当考虑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因素,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爆炸波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爆破设计应当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地质、水文等情况,确保施工的安全和效率。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十一条爆破施工前,应当进行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场地准备、人员培训和着装、工具设备准备等。
第十二条爆破施工前,应当与周边建筑物、道路等进行沟通,告知施工计划和风险提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爆破施工前,应当清理现场,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和整洁。
第十四条爆破施工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爆破施工前,应当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并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爆破施工第十六条爆破施工应当按照爆破设计的要求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七条爆破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专门的指挥部和监督岗位,负责指挥、协调和监督施工过程。
第十八条爆破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和警示标识,保持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爆破作业管理办法(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271-76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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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和科学管理爆破作业活动,保障爆破作业安全与质量,促进爆破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非军事目的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是指利用炸药爆炸能量对介质做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
第三条公安机关对从事岩土、水下、拆除爆破的作业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从事特种爆破和科研教学试验性质爆破作业单位,不实行资质分级。
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作业类别、从业方式、资质资格等级从事相应的爆破作业。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500米范围内实施爆破作业,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应的施工过程应当进行评估、监理。
本办法所称作业类别是指岩土、水下、拆除、特种爆破4类;从业方式是指设计、施工、评估、监理4种;作业等级是指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的A、B、C、D和D级以下5级;特种爆破是指爆破介质、对象、方法或者起爆体结构特殊的高温爆破、爆炸加工、地震勘探爆破、油气井爆破等。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爆破作业市场秩序,加强对爆破作业的质量管理,预防爆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资格等级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实施对爆破作业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指利用炸药爆炸能量对介质做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
其中,爆破作业环境和爆破作业技术长期保持不变的为日常爆破作业;每次爆破作业环境和爆破作业技术有变化的为临时爆破作业。
根据爆破作业介质特征,爆破作业类别有岩石爆破、岩土爆破、拆除爆破、水下爆破和特种爆破五类。
根据爆破作业各工序的专业要求,爆破作业从业范围有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安全评估、爆破现场施工、爆破安全监理四种。
按照爆破作业难易顺序,《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将爆破作业分级为 A 、 B 、 C 、 D 四级( A 级爆破作业难度最大)。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中未列入级别管理的爆破作业,规定为 E 级爆破作业。
第三条爆破作业人员有爆破员、爆破技术人员两类。
爆破员承担钻孔、敷设起爆网络、加工起爆药包、装药、填塞、警戒、信号、起爆、盲炮处理等操作性工作;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承担爆破方案设计、施工管理、安全评估、安全监理、事故预防等技术开发或技术管理类工作。
爆破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爆破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四)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嗜好,没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记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安机关对爆破员资格实施一级管理,对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资格实施高、中、初三级分级管理。
爆破作业人员受聘于爆破作业单位后,方准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应当在许可的资格等级和作业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人员不能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爆破作业单位。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1.引言爆破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程作业,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爆破作业的安全,有效的安全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人员管理、设备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紧急处理等方面,提出一些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
2.人员管理2.1人员资质:只有具备爆破作业相关资质和证书的人员才能参与爆破作业,包括工程师、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等。
同时,必须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2.2工作时限:爆破作业的时间应有明确的规定,避免过长时间的作业导致操作人员疲劳,增加安全风险。
一般情况下,每天爆破作业时间不超过8小时,并且需要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
2.3交接班制度:爆破作业需要24小时不间断的进行监测和操作,因此交接班制度非常重要。
每个班次之间应有详细的交接记录,包括作业进度、设备状态、安全隐患等信息的交接,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3.设备管理3.1设备检测:爆破作业的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定期对爆破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和定期维护,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3.2设备保护:爆破设备是昂贵且易损坏的,因此必须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设立专门的设备存放场所,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接触设备,防止设备被损坏或盗窃。
3.3备用设备: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备有足够的备用设备,以应对突发情况。
备用设备包括爆破器材、安全装置等,确保在设备故障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替换。
4.作业环境管理4.1场地选择:选择适当的爆破场地非常重要,必须遵循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确保场地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和远离居民区的位置。
在选择场地时还要考虑气象条件,避免恶劣天气对爆破作业造成影响。
4.2现场标识:在爆破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标识,标识包括爆破区域、进出口、急救通道等。
同时,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他人不要靠近爆破区域,确保现场的安全。
4.3作业区域划分:爆破作业现场应根据作业需要进行合理的区域划分,包括作业区、安全区和限制区。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范文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爆破作业,确保生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服务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爆破作业是指在特定环境下,使用爆破装置对岩体、工程构筑物进行破碎、拆除、挖掘等作业。
第二章爆破作业申报与审批第四条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相关行政机关办理爆破作业申报手续,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爆破作业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爆破作业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三)爆破作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四)爆破作业的从业人员相关证书或资格证明。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申报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通知申报人补充提供。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及时告知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审批决定。
对符合要求的作业申请,应在规定时间内颁发爆破作业许可证。
第三章爆破作业的组织与管理第八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二)配备适当的爆破设备和器材;(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四)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九条爆破作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爆破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明确作业的具体要求、作业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条爆破作业应事先对岩体或构筑物进行勘察和评估,确定作业方案和作业参数。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的现场指挥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或资格,并负责监督和指导作业的安全实施。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情况,合理配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管。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制定健全的事故预防机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定期进行爆破设备和器材的检修和维护,并按要求进行技术鉴定。
第四章安全措施与应急准备第十五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在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单位应确保作业区域内人员疏散通道畅通,及时排除隐患。
爆破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爆破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爆破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爆破器材的存储、领用、装卸、运输及使用过程管理,杜绝爆破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爆破器材的存储、使用,运输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人员从事涉爆工作。
取得《爆破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必须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作业。
第三条涉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章爆破设计与审批第四条采场中深孔爆破由爆破技术人员编制爆破设计书,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第五条采场二次爆破由当班值班长确认批准。
第六条溜井、溜槽堵矿爆破处理由生产技术科批准。
第七条采用裸露药包进行爆破时,必须经技术人员确认同意。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领用第八条爆破前采矿作业区爆破负责人持爆破设计书到生产技术科办理火工品发放许可证,生产技术科主管人员严格进行审核登记、不得超出设计书药量发放火工品。
第九条领用火工品时,炸药库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火工品许可证”标明药量登记发放,不得随意更改或出借火工品。
领用人员与许可证登记人员不一致时,禁止发放。
第十条进入炸药库必须遵守《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接受门卫检查。
领用人员押运炸药时,不得将火工品带入炸药车驾驶室,除押运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挤乘炸药车。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2篇)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一、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爆破工作负责人、参加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班(组)长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门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并经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二、爆破作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操作中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四、人工打炮眼时,打眼人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聊天说笑,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对面打锤。
掌钎人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五、修整高压管路、抽换炮钎、移动或整修凿岩机及清洁水箱加水等工作,均应将有关的风水阀关闭后进行。
严禁利用胶管内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六、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决定;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
引线与雷管的连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七、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时制作,严禁事先做好放在一边。
制作时,严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药包,必须用与雷管直径相同的木条或竹钎先在药包一端插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空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孔口。
八、爆破材料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经有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到库房提取。
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
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工点,严禁乱丢乱放。
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九、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点炮人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范本(2篇)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范本一、引言爆破作业是一项高风险、高危险性的作业,对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为了确保爆破作业能够安全、高效地进行,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爆破作业能够安全可控地进行,减少爆破作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影响,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于所有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三、职责和权限1. 爆破作业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指挥和监督爆破作业的全部过程,负责编制和执行爆破作业方案,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2.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负责人的指令进行作业,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3. 爆破作业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对爆破作业负责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4. 监察部门负责对爆破作业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爆破作业管理要求1. 爆破作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作业前应当对作业区域进行仔细评估和规划,在爆破作业方案中明确作业过程、作业范围和安全措施。
2.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负责人的指示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更改作业方案或操作程序,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
3. 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和周边环境进行详细勘察和评估,确保不会对周围建筑物、道路和人员造成伤害或损失。
4. 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区域的封锁警示、人员疏散和安全隔离等。
5. 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在作业过程中能够及时响应紧急情况和处理突发事件。
6. 在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爆破物料和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并拍摄或记录相关数据和情况。
五、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1. 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作业过程中能够快速、有效地响应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爆破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对工人的安全和周围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
为了实现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和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严密的安全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1. 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应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他们应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
2.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制定安全作业计划,并确保计划的执行。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 安全管理人员要负责组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前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二、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1. 开展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2. 确定危险源和危险区域,制定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3. 确保所有作业人员都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耳塞、防护眼镜等,并对其进行实施培训和监督。
三、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保持整洁有序。
2. 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使用明火或任何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的设备。
3.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有效的手段警戒,确保周围人员远离危险区域。
四、作业人员培训和管理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才能上岗作业。
2.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等。
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危险性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定或私自更变作业方案。
五、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时的警报、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火灾扑灭等。
2. 尽量选择合适的作业时段,减少周边人员和设备的可能危险。
3.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上级并向周围人员发出警报,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尽可能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
爆破作业治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隧道、桥涵、路基施工的爆破作业治理,严峻作业程序,提高爆破作业水平,防止爆破事故发生,结合本工程的实际。
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所称爆破作业,是指在工程建设中需要使用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等爆破器材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治理的其它爆炸物品进展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本工程内进展爆破作业的单位和施工现场。
爆破作业贯彻“从严治理,依法监视,便利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爆破作业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对治理工作负总责,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总工程师)负技术责任。
第四条从事爆破作业,必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治理条例》及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3〕的规定,必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进展爆破;第五条大爆破 B 级及以上及各项特种爆破应提出爆破设计书,报工程部主管部门审批后报业主审查,并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其次章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制度第六条担当爆破作业的单位,必需具备爆破资质,从事与资质相适应的爆破作业;第七条爆破作业必需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四大员〔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指定现场爆破负责人(爆破领工员、班长)。
第八条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需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或作业证.a。
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师、技术员担当;b.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持有公安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c. 爆破器材库主任和爆破领工员应由爆破技术人员或阅历丰富的爆破员担当。
d。
爆破四大员应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四大员证.第九条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需建立如下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a。
施工安全生产治理总则;b。
施工负责人安全岗位职责;c。
安全员岗位职责;d。
危急物品保管员岗位职责;e。
危急物品库房治理制度;f. 爆破员安全岗位职责;g。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许可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非军事目的的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是指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活动.第三条国家对爆破作业实行许可制度.爆破作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活动.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爆破作业.第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两类。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以及特种材料爆炸加工需要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从事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单位.第五条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A级、B级、C级、D级资质。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因合法的生产活动需要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爆破作业,但本身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爆破作业单位条件的,可以委托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
第七条从事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
第八条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资质等级、从业范围承接相应等级的爆破作业项目。
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按照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A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以承接各等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B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以承接B级以下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C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以承接C级以下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安全监理;D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以承接D级以下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第九条国家重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在爆破作业新技术研究、推广、咨询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鼓励爆破作业单位采用提高爆破作业安全和效率的新技术,鼓励使用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实施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爆破作业是一种危险的作业,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有着较大的影响。
为了保障爆破作业的安全,必须制定严格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下面是针对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办法,用于指导和保障爆破作业安全。
一、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专门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
2. 安排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3. 编制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责任分工和安全要求。
二、人员管理1.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持有合格证书方可参与作业。
2. 建立完善的管理台账,记录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证书信息和作业记录。
3. 安排有经验和资质的工作人员担任爆破作业的职责,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作业准备1. 在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爆破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2. 确定爆破场地的爆破物的安全储存条件,离火源、易燃物等有安全距离。
3. 在爆破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告知周围人员和相关单位。
四、安全防护1. 爆破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禁止穿戴裸露部位,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3. 爆破场地周边必须设置安全隔离措施,划定作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应急救援1. 爆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以应对突发事故。
2.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责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处置。
3. 定期组织及参加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监督检查1. 建立爆破作业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爆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对事故进行事后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
七、环境保护1. 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模版
爆破作业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保护工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矿山开采、水利工程等领域。
第三条进行爆破作业前, 必须经过相关管理批准,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四条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爆破作业资质, 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五条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爆破作业管理法规和标准, 并加强安全管理, 确保作业安全。
第六条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做到责任明确, 措施到位, 防范控制风险。
第七条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 共同推进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八条进行爆破作业前, 必须制定详细的爆破作业方案, 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进行爆破作业前, 必须进行充分的勘探和研究, 确定爆破方案和参数, 并评估爆破作业对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的影响。
第十条进行爆破作业前, 必须明确作业区域内的人员疏散路线和安全区域, 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进行爆破作业前, 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和排除隐患, 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第十二条进行爆破作业前, 必须进行爆破器材的检查和测试, 确保爆破器材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进行爆破作业前, 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进行爆破作业前, 必须与周边单位和居民进行沟通, 告知爆破作业的时间和范围, 并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进行爆破作业前, 必须畅通应急救援通道, 准备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及时反应和处置。
第三章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进行爆破作业时, 必须设立爆破作业负责人, 并明确其责任和权限。
第十七条进行爆破作业时, 必须由专人监督和控制作业现场, 确保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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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爆破作业管理办法(新版)爆破作业管理办法(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和科学管理爆破作业活动,保障爆破作业安全与质量,促进爆破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非军事目的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是指利用炸药爆炸能量对介质做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
第三条公安机关对从事岩土、水下、拆除爆破的作业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从事特种爆破和科研教学试验性质爆破作业单位,不实行资质分级。
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作业类别、从业方式、资质资格等级从事相应的爆破作业。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500米范围内实施爆破作业,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应的施工过程应当进行评估、监理。
本办法所称作业类别是指岩土、水下、拆除、特种爆破4类;从业方式是指设计、施工、评估、监理4种;作业等级是指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的A、B、C、D和D级以下5级;特种爆破是指爆破介质、对象、方法或者起爆体结构特殊的高温爆破、爆炸加工、地震勘探爆破、油气井爆破等。
第二章爆破作业人员管理第四条爆破作业人员类别有爆破员、爆破技术人员2类。
爆破员从事爆破作业操作工作,爆破技术人员从事爆破作业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
爆破作业人员受聘于爆破作业单位,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爆破作业单位。
公安机关对爆破员资格实施考核认证制度;对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其作业类别划分为岩土、水下、拆除、特种爆破4类,资格等级划分为高、中、初三级。
爆破作业人员可以同时取得爆破员和爆破技术人员资格。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应当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号码、照片;初次领证日期、作业类别、资格等级、人员类别、受聘单位、证件有效期、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五条爆破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55周岁;掌握涉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能理解爆破设计方案和爆破设计说明书要点,掌握早爆、盲炮、炮烟中毒事故预防技术;熟练掌握起爆体加工、起爆网路敷设、装药、起爆、安全检查、盲炮处理等操作技能。
初次申请爆破员资格,应当参加本人受聘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组织的涉爆法律法规、爆破理论及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15日内向申请人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初次取得爆破员资格人员,应当在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爆破作业6个月以上,经受聘单位认可,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员超出发证机关行政管辖区域从事爆破作业,应当由受聘单位向爆破作业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爆破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爆破理论和施工技能,能承担爆破设计、评估、监理、施工管理、事故预防等工作。
各资格等级爆破技术人员应当满足相应条件。
高级爆破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工程爆破、工程力学、土木工程、地质、采矿、机械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爆破设计、施工、评估、监理的经历;从事爆破作业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中级爆破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工程爆破、工程力学、土木工程、地质、采矿、机械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爆破设计、施工、评估、监理的工作经历;从事爆破作业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初级爆破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工程爆破、工程力学、土木工程、地质、采矿、机械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有2年以上爆破作业经验。
第七条初次申请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原则上只能获得爆破技术人员初级资格。
但申请人能够提供独立主持过C级以上爆破作业设计、施工的业绩证明,且符合中级以上爆破技术人员资格条件,可以取得中级爆破技术人员资格。
初级资格爆破技术人员,应当在有经验的中级以上资格爆破技术人员指导下实习1年以上,方可独立主持D级以下爆破作业。
申请取得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应当向本人受聘单位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80个日内按照作业类别、资格等级集中组织涉爆法律法规、爆破理论和实践考核。
考核结束之日60日内,考核机关应当向成绩合格者核发签注作业类别、资格等级,加盖公安部爆破技术人员考核专用章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并向不予发证的申请人书面说明不予发证的理由。
爆破技术人员变更爆破作业类别和资格等级,应当经过原《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机关考核确认,并在证件上注明变更情况。
第三章爆破作业单位管理第八条特种爆破和教学科研试验性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至少有3名技术人员、5名工人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其中高级爆破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申请从事特种爆破和科研试验性质的爆破作业单位,提交证明其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和本单位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证,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机关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第九条从事岩土、水下、拆除爆破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资质单位,承担批准作业类别各等级的爆破作业;二级资质单位,承担批准作业类别B级及B级以下的爆破作业;三级资质单位,承担批准作业类别D级及D级以下的爆破作业。
第十条爆破作业单位除满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还应当符合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一级资质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有健全完善的爆破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注册资金达800万元以上;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高级资格不少于6人,中级资格不少于10人)、工人不少于30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爆破技术人员高级资格,独立主持过A级爆破作业的设计和施工,3名以上项目经理具有爆破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资格,参与过A级爆破作业的设计和施工;有与施工作业类别相配套的钻机、空压机、装药设备、测量仪器等施工设备。
二级资质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有健全的爆破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注册资金达250万元以上;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技术人员不少于9人(高级资格不少于2人,中级资格不少于5人)、工人不少于12人;技术负责人有爆破技术人员高级资格,独立主持过B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2名以上项目经理有爆破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资格,参与过B级爆破作业的设计和施工;有与施工作业类别相配套的钻机、空压机、装药设备、测量仪器等施工设备。
三级资质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有健全的爆破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工人不少于5人;具有与施工作业类别相配套的钻机、空压机、装药设备、测量仪器等施工设备。
第十一条一级、二级资质的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初始发证机关申请增加爆破评估、监理从业方式。
(一)独立的法人企业;(二)一年之内从事批准作业类别中最高作业等级的爆破作业5次以上,没有发生爆破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三)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许可证,曾独立主持过批准作业类别中最高作业等级的爆破作业,近3年独立主持过批准作业类别中5项最高作业等级爆破作业的现场施工管理;(四)具有承担爆破评估、监理所需的仪器设备。
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批准其增加爆破评估、监理的从业方式,并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上注明变更情况。
经公安机关批准后,爆破评估、监理企业方可对批准作业类别中爆破作业实施评估、监理。
第十二条申请一级、二级资质的爆破设计、施工单位或者爆破评估、监理企业资质,应当向单位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符合本办法第十、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材料。
申请三级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有关材料。
受理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审查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上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从业方式、资质等级、作业类别、爆破作业人员类别数量及相应的资格等级、实施许可的公安机关、许可证有效期限等事项。
爆破作业单位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爆破作业活动,迁址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爆破作业人员等,应当发生变动的15日内向初始发证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一级资质爆破作业单位的申请材料由单位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初审,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复查核准后,由受理机关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第十三条爆破设计、施工、评估、监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D级以上爆破应当编制爆破方案设计书,D级以下爆破应当编制爆破方案说明书;(二)按爆破方案设计书或者爆破方案说明书进行试验性爆破,优化爆破方案设计参数;(三)出现不宜爆破的环境条件,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四)爆破施工现场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实施监督;(五)可能对周围人员环境造成损害的爆破施工,应当提前3天向受影响人员告知爆破作业时间段;必要时,设置振动监测仪记录有关数据,说明爆破影响范围和实际损害程度;(六)施工单位采购(或租赁)的钻机、装药设备(含炸药现场混装车)、民用爆炸物品、测振仪、全站仪等,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当进行查验;(七)经评估认可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爆破评估、监理企业应当向委托人和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提交安全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认为爆破设计、施工方案不合格的,应重新设计和评估;委托人对评估结论有疑义的,可另行委托其他爆破评估、监理企业进行评估;(八)爆破评估、监理企业应当编制爆破安全监理规划、爆破安全监理细则,重点对爆破技术措施、施工质量、爆破进度及投资控制等实施安全监理;爆破作业各主要阶段竣工后,应当签署爆破安全监理意见;对技术难度大、爆破环境复杂的作业点,应当派监理人员现场跟班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