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油新标准

合集下载

五种食用油的新的国家质量标准完整版

五种食用油的新的国家质量标准完整版

五种食用油的新的国家质量标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棉籽油》、《葵花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五项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已于2003年5月14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将于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1 标准制修订的主要内容规范名词术语根据《化工标准名词术语》的规定,对专业名词术语进行了规范,统一定义和表述。

将文本中的名词术语逐一进行阐述。

明确强制条文本次修订的标准主要采取了条文强制的形式。

强制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限定了食用油中的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指标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这3项指标,既是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指标,又是产品的卫生安全限制指标。

它们的高低不但反映了加工工艺的控制、产品品质的状况,而且也反映了油脂的分解速度和氧化、劣变情况。

上述指标过高,都会对人体的健康有害。

限定了食用油质量的基础等级指标对第四个等级的压榨成品油和第四个等级的浸出成品油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强制。

这是对食用植物油产品的最低质量要求。

不仅是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也是为了避免低质量的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增加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条款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用转基因油料加工的原油、成品油、压榨油,浸出法加工的原油、成品油和原料原产国等都必须分别用“转基因”、“压榨”、“浸出”、原料原产“国名”等字样在标签中标识。

重新明确产品分类的等级根据产品的用途、加工工艺和质量要求的不同,将油脂产品分为原油和成品油,成品油又分为压榨成品油和浸出成品油。

原油即指未经精炼等工艺处理的油脂(又称毛油),不能直接用于人类食用,只能作为成品油的原料。

增加原油这个类别,使原油在进行贸易时有章可循,同时也防止将原油直接投放市场,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成品油则是经过精练加工达到了食用标准的油脂产品。

压榨成品油是指用机械挤压方法提取原油加工的成品油;浸出成品油是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溶剂,采用浸出方法提取的原油加工的成品油。

1植物油产品评价标准

1植物油产品评价标准

0.038-0.18mgKOH/
0.071-0.18mgK 0.56mgKOH/
0.062mgKOH/
8 酸值(KOH)
0.15mgKOH/g
0.45mgKOH/g 0.21mgKOH/g 0.43mgKOH/g
g
OH/g
g
g
9 溶剂残留量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
农药残留
ND
0
ND
ND
ND
炼植物油)
精炼植物油)
3
抗氧化剂(BHA、TBHQ、BHT)
≤200 mg/kg(同类总限量)
≤200 mg/kg(同类总限量),其中 BHT
≤200 mg/kg(同类总限量),其 中BHT
≤100 mg/kg
≤100 mg/kg
4
苯并芘
≤10μg/kg
≤2μg/kg
≤2μg/kg
5
转基因
标识
标识
阴性
表 1:植物油产品评价标准
序号

检测项目
国家标准
标准限量 欧盟标准
评价标准
1
重金属(铅、总砷)
≤0.1 mg/kg
≤0.1 mg/kg
≤0.1 mg/kg
≤20μg/kg(花生油、玉米油),≤
≤2 μg/kg(不含粗提植物油和精 ≤2 μg/kg(不含粗提植物油和
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
10μg/kg(其他油)
1 重金属(铅)
0.014mg/kg
ND
0.013mg/kg
ND
ND
ND
0.015mg/kg 0.007mg/kg

gb2716是什么油

gb2716是什么油

gb2716是什么油
gb2716是食用油。

食用油国家标准(食用油标准代号GB2716)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氧丙烯甘油醚〉(GB1886.297-2018)等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5号)》,其中包括《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用油(GB2716—2018)》。

这个新国标将原来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食用植
物调和油》并在一起,是对《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食用植物油煎
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的整合修订,可谓四标合一。

该项国标是食用油领域最重要的基础性标准,将对国内植物油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食用油的国家质量标准

食用油的国家质量标准

食用油的国家质量标准未进行调整,保持原有标准。

1.4.2质量指标进行了调整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对部分质量指标进行了调整。

例如,玉米油的过氧化值从原来的10克/千克调整为8克/千克,花生油的酸值从原来的2.0克/千克调整为1.5克/千克等。

这些调整有助于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1.4.3卫生指标未进行调整,保持原有标准。

1.4.4其他(掺伪试验)指标进行了调整对掺伪试验的指标进行了修改,更加严格地控制了产品的质量。

同时,还增加了对掺杂非食用油脂的规定,严格禁止将非食用油脂掺杂到食用油脂中,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总之,这次标准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食用植物油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通过明确强制条文、重新明确产品分类等级、调整部分质量指标等措施,将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同时也促进了食用植物油产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介绍了植物油的质量标准和卫生指标。

其中,质量指标包括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和溶剂残留量。

增加了过氧化值和溶剂残留量两项指标,以更全面地反映油脂产品的质量。

卫生指标执行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同时规定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也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此外,标签的重要性也被强调,需要标明转基因、压榨、浸出产品和原料产国,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五个标准的质量指标内容分别为棉籽油、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和葵花籽油。

棉籽油的质量指标包括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和溶剂残留量,其中过氧化值和溶剂残留量是强制指标。

成品油分为四个等级,质量指标包括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加热试验、含皂量、烟点、冷冻实验和溶剂残留量。

其中,一级和二级油的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和溶剂残留量都有明确的限制。

总之,植物油的质量和卫生标准对于保障消费者健康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标准解读

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标准解读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8 / 11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标准解读中国是食用油的消耗大国,我国市场上不仅有玉米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籽油、花生油等人们喜爱的大宗食用油,还有为满足消费者营养和风味需要的大量的食用调和油。

目前,我国食用调和油的小包装销量已经超过大豆油,成为小包装油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品种。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是对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GB 7102.1—2003《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的整合修订。

新标准的出台,预示着食用调和油进入配方公开新时代,将给食用油行业带来一场新变革。

本文将对标准的修订背景、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检验指标和检验方法、标准的主要变化等内容进行分析说明,帮助相关人员了解和熟悉新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发挥标准的指导作用,方便检验人员尽快掌握检验过程,保证食用油的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针对新标准的发布,对食用油生产企业的改进提出了相关建议。

1 标准修订背景面对我国庞大的食用调和油的市场需求,调和油的国家标准长期缺位,导致推动调和油国家标准尽快出台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调和油“公开配方”的呼声日趋高涨,但调和油国家标准一直“难产”,导致在消费者实际购买中对调和油产品的营养成分、配方比例无法知晓。

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规范市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2 标准适用范围GB 2716—2018适用于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和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

不适用于食用油脂制品。

3 标准的主要变化与GB 2716—2005、GB 7102.1—2003相比,GB 2716—2018的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修改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和“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

五种食用油的新的国家质量标准

五种食用油的新的国家质量标准

《棉籽油》、《葵花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五项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已于2003年5月14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将于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1 标准制修订的主要内容1.1规范名词术语根据《化工标准名词术语》的规定,对专业名词术语进行了规范,统一定义和表述。

将文本中的名词术语逐一进行阐述。

1.2 明确强制条文本次修订的标准主要采取了条文强制的形式。

强制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1.2.1限定了食用油中的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指标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这3项指标,既是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指标,又是产品的卫生安全限制指标。

它们的高低不但反映了加工工艺的控制、产品品质的状况,而且也反映了油脂的分解速度和氧化、劣变情况。

上述指标过高,都会对人体的健康有害。

1.2.2限定了食用油质量的基础等级指标对第四个等级的压榨成品油和第四个等级的浸出成品油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强制。

这是对食用植物油产品的最低质量要求。

不仅是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也是为了避免低质量的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1.2.3增加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条款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用转基因油料加工的原油、成品油、压榨油,浸出法加工的原油、成品油和原料原产国等都必须分别用“转基因”、“压榨”、“浸出”、原料原产“国名”等字样在标签中标识。

1.3 重新明确产品分类的等级根据产品的用途、加工工艺和质量要求的不同,将油脂产品分为原油和成品油,成品油又分为压榨成品油和浸出成品油。

原油即指未经精炼等工艺处理的油脂(又称毛油),不能直接用于人类食用,只能作为成品油的原料。

增加原油这个类别,使原油在进行贸易时有章可循,同时也防止将原油直接投放市场,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成品油则是经过精练加工达到了食用标准的油脂产品。

压榨成品油是指用机械挤压方法提取原油加工的成品油;浸出成品油是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溶剂,采用浸出方法提取的原油加工的成品油。

国标食用植物油和植物油酸价、过氧化值汇总

国标食用植物油和植物油酸价、过氧化值汇总

国标食用植物油和植物油酸价、过氧化值汇总一、国标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标准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指标:1.酸价(Acid Value):是指中和1克油脂中游离脂肪酸所需氢氧化钾的毫克数。

酸价是衡量油脂新鲜度和质量的重要指标,反映了油脂的新鲜程度和氧化程度。

按照国标要求,食用植物油的酸价应小于或等于4.0。

2.过氧化值(Peroxide Value):是衡量油脂氧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表示每千克油脂中过氧化物的毫克当量数。

过氧化值反映了油脂在储存过程中的氧化程度,过氧化值过高表明油脂已经变质。

按照国标要求,食用植物油的过氧化值应小于或等于0.25。

3.碘值(Iodine Value):是衡量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含量的指标,表示每100克油脂所能吸收碘的质量数。

碘值越高,说明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越高,营养价值也相对较高。

按照国标要求,食用植物油的碘值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

4.游离脂肪酸(Free Fatty Acids):是指存在于油脂中的未与甘油结合的脂肪酸,包括单不饱和脂肪酸和多不饱和脂肪酸。

游离脂肪酸含量过高会影响油脂的品质和稳定性。

按照国标要求,食用植物油的游离脂肪酸含量应小于或等于0.5%。

5.杂质(Impurities):是指油脂中含有的非油脂成分,如甘油、无机盐、色素、异味物质等。

杂质的存在会影响油脂的纯净度和品质。

按照国标要求,食用植物油的杂质含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

6.溶剂残留量(Residual Solvent Content):是指在油脂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后残留在油脂中的溶剂含量。

溶剂残留量过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按照国标要求,食用植物油的溶剂残留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

7.微生物指标(Microbial Indicators):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指标,用于衡量食用植物油的卫生状况和安全性。

按照国标要求,食用植物油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

食用植物油安全与标准

食用植物油安全与标准
食用植物油安全与标准
Click to add title in here Click to add title in here
刘 to 弘add tit Click
上海市上海le in here Click to add title in here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我们对食用油的认识有多少?
食用油的作用与健康
依据新标准,食用调和油的配比将对消费者“透明”,到底掺了什么 油,比例是多少,消费者只要看标签即可明白。
选购食用植物油
1、买有“有证”、大品牌、大商店的食用植物油; 2、选购食用植物油要有“平常心”,不被厂家卖点忽悠; 3、看清包装食品看标识、标签,尤其是食用调和油; 成分、生产日期是重点 4、尽可能不买散装食用植物油,慎买打折食品;
食用油的科学烹调
做菜时尽量少用爆炒的方式,更不要等锅里的油冒烟了再放
食材,油高温炒菜不仅容易损坏营养物质,更容易产生大量 的氧化分解产物和致癌物质。
把炒、煎等高油的烹调方式改变成煮、蒸、拌等少油的烹调 方式,更有利于健康。
关于橄榄油的认识
橄榄油分为初榨和精炼两大类,营养成分上也有所区别。
食用植物油新国标的变化及亮点一
扩大范围、明确原料
把最具乱象的“食用调和油”纳入了管理。 明确植物原油不可供直接食用,避免用原料油充成品油。
食用植物油新国标的变化及亮点二
科学分类,接轨国际
根据稻米油(米糠油)、棕榈(仁)油、玉米油、橄榄油 、棉籽油、椰子油等不同植物原油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脂肪酸);
玉米油、葵花籽油:富含亚油酸(必需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 橄榄油 、茶籽油:富含油酸(单不饱和脂肪酸) 。 调和油:各不相同

食用油的执行标准代号

食用油的执行标准代号

食用油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品之一,它在烹饪、煎炸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食用油的安全和质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标准,下面将详细介绍食用油的执行标准代号。

一、GB/T 1536-2018 食用油该标准规定了食用油的分类、外观、气味和味道、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农药残留限量、重金属限量、其他污染物限量、包装和标志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理化指标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游离脂肪酸、折光指数、色泽等参数,这些指标可以反映食用油的品质和新鲜程度。

二、GB/T 19154-2017 食用葵花籽油该标准规定了食用葵花籽油的分类、外观、气味和味道、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农药残留限量、重金属限量、其他污染物限量、包装和标志等方面的要求。

与GB/T 1536-2018标准相比,该标准着重强调了葵花籽油的特殊性质和品质特点,例如不饱和脂肪酸含量高、抗氧化性强等,同时对葵花籽油的生产、加工和储存等方面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三、GB 2716-2018 食用动物油该标准规定了食用动物油的分类、外观、气味和味道、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农药残留限量、重金属限量、其他污染物限量、包装和标志等方面的要求。

与GB/T 1536-2018标准相比,该标准着重强调了动物油的来源和原料的质量管理,例如动物的品种、年龄、饲养方式等,同时对动物油的生产、加工和储存等方面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四、GB/T 22570-2018 食用植物油该标准规定了食用植物油的分类、外观、气味和味道、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农药残留限量、重金属限量、其他污染物限量、包装和标志等方面的要求。

与GB/T 1536-2018标准相比,该标准着重强调了植物油的来源和原料的质量管理,例如植物种植的地区、季节、种类等,同时对植物油的生产、加工和储存等方面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总之,这些执行标准都是为了保障食用油的安全和质量。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食用油时,可以根据这些标准中的参数和指标来进行判断和选择。

植物油标准

植物油标准
0.10
0.20
0.05
0.05
0.10
0.20
杂质%≤
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5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酸价(mgKOH/g)≤
0.20
0.30
1.0
3.0
0.20
0.30
1.0
3.0
0.20
0.30
1.0
3.0
过氧化值
(mmol/kg)
5
5
5
5
5
5
含皂量%≤
无味、好
气味良好
具有油脂本身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色泽(罗维朋25.4mm槽)
(罗维朋133.4mm槽)
R4Y20
Y35R4
Y35 R4
Y35 R7
Y20R2
Y35 R2
Y70 R4
Y70 R6
Y35R3.5
Y35 R5
Y25 R2
Y25 R4
水分及挥发物%≤
0.05
0.05
0.1
0.2
0.05
0.05


0.03



0.03



0.03

烟点℃≥
215
205
215
205
215
205
冷冻试验
(0℃冷藏5.5h)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加热试验(280℃)
黄不变,红增加<0.4
允许微析出,黄不变,红增加≤0.4

花生油购买食用标准

花生油购买食用标准

花生油作为常见的食用油,在购买时,建议选择执行标准号GB/T 1534或Q/开头的花生油。

这些标准通常代表花生油是按照国家推荐标准或企业标准生产的。

此外,对于GB/T 1534标准下的花生油,其脂肪酸所占比重比较平衡,属于均衡型植物油。

尤其纯物理压榨的花生油,不仅香味浓郁,而且各种营养成分保留得比较完善。

如果家里经常吃炒菜,建议优选花生油。

如果选择大豆油,建议选择GB/T 1535标准下的大豆油,虽然亚油酸含量丰富,属于高亚油酸型植物油,并富含维生素E。

但大豆油烟点低、油烟浓度高,不适合炒菜,更适合做面点、煲汤及调馅。

请注意,购买食用油时一定要认准标准号,如果对不上,则有可能就是劣质掺兑油,不建议购买。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16-2005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Hygienic standard foredible vegetable oil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GB2 716-198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 13103-1991《色拉油卫生标准》和GB 15197-1994《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本标准修订时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CodexS tan2 10-1999(VedetableO ils)(以下简称CAC标准),增加了植物原油的指标要求。

本标准与GB 2716-1988,GB/T 13103-1991和GB 15197-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 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进行了修改;—将GB 2716-1988,GB/T 13103-1991和GB 15197-1994合并为本标准;—增加了植物原油分类,将产品分类修改为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取消了碳基价指标;—增加了原料、辅料要求、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生产加工过程、包装、标识、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为一年。

即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9月30日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吉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检中心(哈尔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农业部油料及制品质检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须欣、郑云雁、刘建成、郝希成、郭利平、崔路、蔡秀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 B 2 716- 1981,GB 2716- 1985,GB 2716一1988;— GB / T 13103-1991;— G B 15 197-1994。

植物油技术标准与检测

植物油技术标准与检测

一. 脂松香1. 标准号:AKZO/T03-H006-982. 技术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松树采集的松脂制得的松香,是一种无定形的透明固体树脂,主要化学成份是树脂酸。

二. E型环氧树脂1. 标准号:HG2-741-722. 技术标准:E型环氧树脂是由二酚基丙烷及环氧氯丙烷在碱性催化剂存在下缩聚而成的热塑性线型的高分子合成树脂。

环氧值及软化点均按92年4月版《涂料工业用原材料技术标准手册》中的规定测定。

4. 主要用途:环氧酯、环氧树脂、丙烯酸漆、环氧漆。

三. 专用601树脂及828树脂1. 标准号:AKZO/T03-D004-902. 技术标准:环氧当量的测定:⑴试剂及溶剂:氢溴酸—冰醋酸溶液:0.1M二恶烷:AR冰醋酸:AR结晶紫指示剂:1%冰醋酸溶液⑵方法:828树脂称样1g(准至0.0002g),601树脂称样2g(准至0.0002g)于250ml三角瓶中,加入10ml二恶烷,在电炉上加热至90℃(最高)使样品完全溶解,冷到室温加20ml冰醋酸和1至2滴结晶紫指示剂,用0.1M的氢溴酸冰醋酸溶液滴至绿色即为终点,同时做空白。

⑶环氧当量按下式计算:X=G×1000 (V1-V2)M式中:G──样品重(g);V1──样品耗用氢溴酸冰醋酸溶液体积(ml); V2──空白耗用氢溴酸冰醋酸溶液体积(ml); M──氢溴酸冰醋酸溶液的浓度。

4. 主要用途:阴极树脂。

一. 双漂豆油1. 标准号:AKZO/T03-G002-962. 技术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经碱漂精制后的豆油。

酸价测定:按GB5530-85《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进行。

碘价测定:按GB5532-85《植物油脂检验碘价测定法》进行。

加热试验:按GB5531-85《植物油脂检验加热试验》进行。

4. 主要用途:醇酸树脂。

二. 单漂胡麻油1. 标准号:AKZO/T03-G007-962. 技术标准:酸价测定:按GB5530-85《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进行。

植物油检验 标准

植物油检验 标准

植物油检验标准一、原料检验1.原料要求植物油检验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如《植物油标准》等。

原料应具备以下特点:(1)原料植物的种子、果实或根茎应无病虫害、无霉变、无杂质。

(2)采摘的果实或种子应成熟、饱满、无破损。

(3)原料植物不得使用任何化学农药和化肥。

2.采购、储存、领用和报废标准(1)采购:采购的原料植物应来自合法、合规的种植基地或供应商,并确保原料植物的质量符合要求。

(2)储存:储存过程中,应保持原料植物的干燥、通风、防晒等措施,防止其受潮、霉变或被污染。

(3)领用:领用原料植物时,应按照生产计划和实际需要领取,并确保领用的原料植物符合生产要求。

(4)报废:对于不合格或不能使用的原料植物,应及时报废,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二、感官检验1.感官检验方法感官检验是通过观察、嗅闻、品尝等方法对植物油进行检验的一种方法。

具体方法如下:(1)观察:观察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杂质等情况。

正常情况下,植物油应为澄清透明、无杂质、无悬浮物。

(2)嗅闻:取少量植物油放在手心中,用双手搓热后,用鼻子嗅闻其气味。

正常情况下,植物油应具有其本身的香味,无异味、怪味或臭味。

(3)品尝:取少量植物油进行品尝,注意□感、味道和回味。

正常情况下,植物油应无苦涩、酸败等异味。

2.感官检验设备材料感官检验需要的设备材料包括:试管、烧杯、试剂瓶、标签纸等。

此外,还需要实验室内的温湿度计和防尘设备等。

这些设备材料应保持清洁、干燥、无异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三、质量检验1.质量检验方法质量检验是通过化学分析等方法对植物油进行质量评估的一种方法。

具体方法如下:(1)酸价:酸价是衡量油脂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指标,它反映了油脂的新鲜度和加工质量。

酸价越低,油脂的质量越好。

通常采用滴定法进行测定。

(2)过氧化值: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中过氧化物含量的指标,它反映了油脂的氧化程度和变质情况。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16-2005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Hygienic standard foredible vegetable oil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GB2 716-198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 13103-1991《色拉油卫生标准》和GB 15197-1994《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本标准修订时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CodexS tan2 10-1999(VedetableO ils)(以下简称CAC标准),增加了植物原油的指标要求。

本标准与GB 2716-1988,GB/T 13103-1991和GB 15197-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 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进行了修改;—将GB 2716-1988,GB/T 13103-1991和GB 15197-1994合并为本标准;—增加了植物原油分类,将产品分类修改为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取消了碳基价指标;—增加了原料、辅料要求、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生产加工过程、包装、标识、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为一年。

即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9月30日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吉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检中心(哈尔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农业部油料及制品质检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须欣、郑云雁、刘建成、郝希成、郭利平、崔路、蔡秀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 B 2 716- 1981,GB 2716- 1985,GB 2716一1988;— GB / T 13103-1991;— G B 15 197-1994。

植物油国家标准

植物油国家标准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20/20℃) 0.919-0.925 (40℃) 1.466-1.470
(20/4℃) 0.9090-0.9145 (20℃) 1.4710-1.4755 94~120 168-182 ≤15 94-120 168-182
≥54 188-207 ≤10 40℃澄清透明 气味、口感良好 ≤Y30、R3.0 ≤0.05 ≤0.05 ≤24 ≤0.20 ≤10
≤1.0
≤4.0
≤0.5 ≤10
≤0.3 ≤10
加热实验(280℃) - 含皂量,% 烟点(℃) 冷冻试验(0℃5.5h) 溶剂残留,mg/kg 浸出油 压榨油 - 微量析出物。罗 油色允许变 维朋比色:黄 维朋比色:黄色 油色不得变 深,不得变 色值不变,红 值不变,红色值 深,无析出 黑,允许有微 色值的增加小 增加小于4.0,蓝 物 量析出物 于0.4 色值增加小于0.5 ≤0.03 - - ≤50 不得检出 - - - ≤50 不得检出 ≤0.03 - ≥215 ≥220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气味、口感 良好 Y35R4 ≤0.10 ≤0.05
澄清、透明 无味、口感 好 Y20R2.0 ≤0.10 ≤0.05
气味、口感 无味、口感 具有大豆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 无异味 良好 好 Y20R2.0 ≤0.05 ≤0.05 - ≤0.2 ≤5 Y35R4 ≤0.05 ≤0.05 - ≤0.3 ≤5 Y70R4.0 ≤0.10 ≤0.05 - ≤1.0 ≤6 Y70R6.0 ≤0.20 ≤0.05 - ≤3.0 ≤6
≤50 192-210 ≤10 60℃澄清透明 气味、口感良好 ≤Y30、R3.0 ≤0.07 ≤0.07 ≥44 ≤0.40 ≤10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菜籽油标准

菜籽油标准

《GB/T 1536-2021 菜籽油》国家标准解读新标准调整了等级划分,修改了酸价和烟点要求,有利于降低人为感官检验误差、减少能耗、增加出油率、保留更多营养成分,更加符合企业生产和公众消费实际。

2021年10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第12号国家标准公告,其中包括新版《菜籽油》(GB/T1536-2021)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菜籽油是我国主要消费食用油品种之一,其国家标准修订和实施工作受到业内高度关注。

为帮助菜籽油加工企业、消费者、检验机构、交易双方和有关单位准确理解和使用标准,现就标准主要内容和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标准修订背景菜籽油俗称菜油,是我国食用油消费最重要的大类油品之一,是产量最大的国产油种,居世界首位,主产于长江流域及西南、西北等地。

据统计,2020年我国油菜籽产量1404.91万吨,进口油菜籽311.4万吨、菜籽油193万吨,菜籽油消费总量约785万吨,占全球年度菜籽油消费量的28%;占我国年度食用油消费总量的19.3%,仅次于大豆油。

现行《菜籽油》(GB/T 1536-2004)国家标准自2005年。

实施以来,对规范菜籽油加工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标准中的产品分级和质量指标已不适应当前消费转向绿色优质、营养健康和适度加工等需求。

为此,经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下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标准质量中心)组织对现行标准进行了修订。

二、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有以下几个重要变化。

(一)明确新标准不适用于高油酸菜籽油一般菜籽油的油酸含量为40%左右,而高油酸菜籽油的油酸含量可高达85%。

新标准在适用范围中明确规定不适用于高油酸菜籽油。

(二)修改了菜籽油分类现行标准将菜籽油分为菜籽原油和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三类。

新标准从两个维度进行分类。

按加工程度不同分为菜籽原油和成品菜籽油两类; 按油菜籽中油的芥酸含量分为普通菜籽油和低芥酸菜籽油。

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_概述及解释说明

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_概述及解释说明

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介绍和解释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的内容和影响,以及对食用植物油产业的意义。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健康越来越关注,食用植物油作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调味品,其质量和合规性变得尤为重要。

国家制定新标准,是为了提高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标准,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1.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五个部分。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文章进行总体概述。

接下来在第二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的制定背景、标准内容以及实施范围。

然后,在第三部分,我们将解释与说明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中涉及的植物油分类与品质要求、使用建议与注意事项以及标签声明与标识规定等内容。

在第四部分,我们将进行对该新标准对食用植物油产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包括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生产流程与设备升级需求以及消费者认知与购买决策变化等方面。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对文章进行总结,并提出未来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的建议。

1.3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深入解读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提醒企业和消费者对食用植物油质量的重要性,并为相关行业提供指导和建议。

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分析国家新标准对食用植物油产业的影响,促进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将更加全面地了解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的内容,并对其所带来的影响有更清晰的认识。

2. 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概述:2.1 制定背景: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健康的关注日益增加,食用植物油作为重要的食品原料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食用油的质量和安全,各国纷纷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来规范植物油的生产与销售。

我国也在此背景下制定了新一轮的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

2.2 标准内容:食用植物油国家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是对不同种类的植物油进行分类,并规定了每种类型植物油中必须含有的成分和最大限度允许的杂质含量。

其次,新标准还对植物油产品中可能添加的防腐剂、色素、香料等进行了严格限制和规范。

此外,针对特殊人群或特殊用途的食用植物油产品,在新标准中也有相应规定。

市场食用植物油新标准体系

市场食用植物油新标准体系

食用植物油新标准体系花生油Peanut oi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534-2003代替GB 1534-1986,GB/T8615-1988花生油Peanut oil 2003-11-11发布2004-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5.2中的表1、表2、表3的部分指标、5.4和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对GB 1534-1986,GB/T8615-1988的主要技术差异:——本标准的结构、技术要素及表述规则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修改;——根据花生油采用的加工方式,对其进行了分类和定等;——对上述标准中特征指标和质量指标项目进行了调整;——对质量指标中相关指标值作了修订。

本标准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修改了有关指标。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534-1986《花生油》、GB/T8615-1988《浓香花生油》。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国家粮食局西安油脂食品及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参加起草单位:山东莱阳鲁花花生油有限公司、青岛嘉里植物油有限公司、上海福临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南顺油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薛雅琳、陈燕、孙东伟、庞冬梅、徐霞、夏洪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34-1986、GB/T 8615-1988。

花生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花生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规则、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榨成品花生油、浸出成品花生油和花生原油。

花生原油的质量指标仅适用于花生原油的贸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个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植物油新标准大豆油(GB1535-2003;代替GB1535-1986)1 特征指标折光指数(n40)1.466~1.470相对密度(d )0.919~0.925碘值(gI/100g)124~139皂化值(mgKOH/g)189~195不皂化物(g/kg)≤15脂肪酸组成(%)十四碳以下脂肪酸ND~0.1豆蔻酸C14:0 ND~0.2棕榈酸C16:0 8.0~13.5棕榈一烯酸C16:1 ND~0.2十七烷酸C17:0ND~0.1十七碳一烯酸C17:1 ND~0.1硬脂酸C18:02.5~5.4油酸C18:117.7~28.0亚油酸C18:2 49.8~59.0亚麻酸C18:35.0~11.0花生酸C20:00.1~0.6花生一烯酸C20:1 ND~0.5花生二烯酸C20:2ND~0.1山嵛酸C22:0ND~0.7芥酸C22:1ND~0.3木焦油酸C24:0ND~0.5注1:上列指标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CODEX-STAN210-1999《指定的植物油法典标准》的指标一致。

注2:ND表示未检出,定义为0.05%。

2. 质量等级指标大豆原油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指标气味、滋味具有大豆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20不溶性杂质(%)≤0.20酸值(mgKOH/g)≤4.0过氧化值(mmol/kg)≤7.5溶剂残留量(mg/kg)≤100压榨成品大豆油、浸出成品大豆油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指标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色泽(罗维朋比色槽25.4mm)≤--黄70 红4.0黄70 红6.0(罗维朋比色槽133.4mm)≤黄20 红2.0黄35 红4.0--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气味、口感良好具有大豆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具有大豆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透明度澄清、透明澄清、透明--水分及挥发物(%)≤0.050.050.100.20不溶性杂质(%)≤0.050.050.05酸值(mgKOH/g)≤0.200.301.03.0过氧化值(mmol/kg)≤5.06.06.0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0.4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0.4;兰色值小于0.5含皂量(%)≤--0.03-烟点(℃)≥215205--冷冻试验(0℃储藏5.5h)澄清、透明---溶剂残留量(mg/kg)浸出油不得检出不得检出≤50≤50压榨油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花生油(GB1534-2003;代替GB1534-1986、GB/T8615-1988)1 特征指标折光指数(n40)1.460~1.465相对密度(d )0.914~0.917碘值(gI/100g)86~107皂化值(mgKOH/g)187~196不皂化物(g/kg)≤10脂肪酸组成(%)十四碳以下脂肪酸ND~0.1豆蔻酸C14:0ND~0.1棕榈酸C16:08.0~14.0棕榈一烯酸C16:1 ND~0.2十七烷酸C17:0 ND~0.1十七碳一烯酸C17:1 ND~0.1硬脂酸C18:01.0~4.5油酸C18:135.0~67.0亚油酸C18:213.0~43.0亚麻酸C18:3ND~11.0花生酸C20:01.0~2.0花生一烯酸C20:1 0.7~1.7山嵛酸C22:01.5~4.5芥酸C22:1ND~0.3木焦油酸C24:00.5~2.5二十四碳一烯酸C24:1 ND~0.32. 质量等级指标花生原油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指标气味、滋味具有花生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20不溶性杂质(%)≤0.20酸值(mgKOH/g)≤4.0过氧化值(mmol/kg)≤7.5溶剂残留量(mg/kg)≤100压榨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指标一级二级色泽(罗维朋比色槽25.4mm)≤黄15 红1.5黄25 红4.0气味、滋味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透明度澄清、透明澄清、透明水分及挥发物(%)≤0.100.15不溶性杂质(%)≤0.050.05酸值(mgKOH/g)≤1.02.5过氧化值(mmol/kg)≤6.07.5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0.4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0.4;蓝色值小于0.5 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不得检出浸出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指标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色泽(罗维朋比色槽25.4mm)≤--黄25 红2.0黄25 红4.0(罗维朋比色槽133.4mm)≤黄15 红1.5黄20 红2.0--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气味、口感良好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透明度澄清、透明澄清、透明--水分及挥发物(%)≤0.050.050.100.20不溶性杂质(%)≤0.050.050.050.05酸值(mgKOH/g)≤0.200.301.03.0过氧化值(mmol/kg)≤5.05.07.57.5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0.4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0.4;蓝色值小于0.5 含皂量(%)≤--0.03-烟点(℃)≥215205-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50≤50棉籽油GB1537—2003棉籽原油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指标气味、滋味具有棉籽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20不溶性杂质(%)≤0.20酸值(mgKOH/g)≤4.0过氧化值(mmol/kg)≤7.5溶剂残留量(mg/kg)≤100注: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下同压榨成品棉籽油、浸出成品棉籽油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指标一级二级三级色泽(罗维朋比色槽25.4mm)≤--黄35 红8.0(罗维朋比色槽133.4mm)≤黄35 红3.5黄35 红5.0-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气味、口感良好具有棉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透明度澄清、透明澄清、透明-水分及挥发物(%)≤0.050.050.20不溶性杂质(%)≤0.050.050.05酸值(mgKOH/g)≤0.200.301.0过氧化值(mmol/kg)≤5.05.06.0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0.4 含皂量(%)≤--0.03烟点(℃)≥215205-冷冻试验(0℃储藏5.5h)澄清、透明--溶剂残留量(mg/kg)浸出油不得检出不得检出≤50压榨油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注:1.划有“-”者不做检测。

压榨油和一、二级浸出油的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

2.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下同。

葵花籽油GBl0464—2003葵花籽油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指标气味、滋味具有葵花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20不溶性杂质(%)≤0.20酸值(mgKOH/g)≤4.0过氧化值(mmol/kg)≤7.5溶剂残留量(mg/kg)≤100压榨成品葵花籽油、浸出成品葵花籽油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指标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色泽(罗维朋比色槽25.4mm)≤--黄35 红3.0黄35 红5.0(罗维朋比色槽133.4mm)≤黄15红1.5黄25 红2.5--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气味、口感良好具有葵花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具有葵花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透明度澄清、透明澄清、透明--水分及挥发物(%)≤0.050.050.20不溶性杂质(%)≤0.050.050.050.05酸值(mgKOH/g)≤0.200.303.0过氧化值(mmol/kg)≤5.05.07.57.5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0.4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0.4;兰色值小于0.5 含皂量(%)≤--0.03-烟点(℃)≥215205--冷冻试验(0℃储藏5.5h)澄清、透明---溶剂残留量(mg/kg) 浸出油不得检出不得检出≤50≤50压榨油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