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21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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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21 - 20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促进铁岭市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铁岭市城市总体规
划(2021-2021)》(以下简称本规划)。本
规划是对《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21)》的修编。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1)贯彻“五个统筹”方针,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以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
(2)从辽宁省及铁岭市的全局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合理确定城市发
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突出铁岭城市特色。
(4)合理确定城市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和服务水平,协调区域性的大型基础设施的配置,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第三条规划原则
(1)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2)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3)坚持
公平和谐的原则。(4)坚持资源节约的原则。
(5)坚持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21年)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
(4)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
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文)
(5)《辽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2021―2021)》
(6)《铁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2021年远景目标纲要》
(7)《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21)》(8)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第五条规划期限
本次铁岭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期限为2021年---2021年,其中:近期2021―2021年;远期2021―2021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第六条规划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加速发展、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和谐铁岭为主题,
以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提升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水平为重点,以打造沈铁工业走廊为载体,以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为动力,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
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合理地编制铁岭的城市总体规划,促进铁岭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将铁岭建设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铁岭、大铁岭,建设成为适宜人居、适宜创业、适宜休闲度假的中国北方水城。第七条规划重点
(1)对接沈阳经济区,确定铁岭的城市发展定位和发展战略。
(2)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以现
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努力培植支柱产业群,增强产业集聚力与吸引力。
(3)以城市发展战略为依据,调整城镇体系结构,重点发展沈铁工业走廊。
(4)以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调整铁岭市城市空间布局结构,重点建设凡河
新城区。(5)科学预测人口变化趋势,统筹规划社会发展,健全城市综合服务功能。(6)发展高效便捷的城市交通体系。
(7)发挥自然山水资源优势,挖掘历史人文内涵,突出城市特色。第八条强制性
内容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
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
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九条城市发展战略
开放立市战略――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城市竞争力。
工业强市战略――在建设能源基地和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前提下,发展能源及煤
化工工业、食品加工业、新型建材业、先进制造业及配套加工业、医药化工业和高新技术
产业等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扩大资金密集型产业和技
术密集型产业在铁岭市经济总量中的份额,同时优先发展生产型服务业。
城乡统筹战略――城市发展按照“中心突起、一体两翼、沿线组团、错位发展”的原则,构建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农村发展按照“规模经营、中心村落、城镇
成群”的原则,构建一般城镇、中心村。
科教兴市战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原则。
全民创业战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原则,坚持走一条绿色发展的路线。
第十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50亿元,年均增长1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600美元;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00亿元,年均增长8.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000美元。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区域统筹 1.东北经济区
铁岭市的建设发展应把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从空间、产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与东北经济区的发展积极协调,统筹安排。 2. 哈大经济发展带
铁岭作为哈大经济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依托哈大线建设沈铁工业走廊,引导产业、城镇建设、就业人口向哈大经济带集中。 3.沈阳经济区
铁岭的发展必须充分融入沈阳经济区,主动接受辐射,实现在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协作、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与沈阳经济区内城市的协调发展。
(1)有序引导城镇建设向沈铁工业走廊集聚,实现铁岭发展与沈阳中心城的空间对接。
(2)引导城际交通系统对接,完善区域交通,实现与沈阳经济区城市快速联通。(3)积极引导产业向沈铁工业走廊集聚,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稳步增长。
(4)共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统筹建设哈大电气化铁路、京哈高速公路及京哈国道沿线的绿色走廊,保护跨市域的山体和河流。第十二条市域城乡统筹 1.城乡统筹发展原则
(1)推进城乡统筹战略,逐步实现城市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走以农促工、以城带乡、共同发展的路子。
(2)城乡统筹强调集聚,促使人口和经济向中心城市、重点镇、新农村集中,形成等级规模有序、空间布局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的城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