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地面积
中小学规模与生均校园占地面积
中小学规模与生均校园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
(1)中小学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
注:1、学校规模(班级数)如不在本表之列,则套用低一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如果学校规模(班级数)还达不到表中所列最低规模,则使用最低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
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标准按对应的小学、
初中或高中的规模标准执行,判断学校面积是否达标以总面积是否够用为准,即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达标的最小校园用地面积为小学、初中或高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之和。
(2)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
注:1、学校规模(班级数)如不在本表之列,则套用低一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如果学校规模(班级数)还达不到表中所列最低规模,则使用最低班级规
模的面积标准。
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按对应的小学、初中或高中的规模标准执行,判断学校面积是否达标以总面积是否够用为准,即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达标的最小校舍建筑面积为小学、初中或高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之和。
福建省学校建设标准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1、校园用地面积:小学生均不低于15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20平方米(不含学生食堂宿舍用地)
2、校舍建筑面积:小学6.7—4.4平方米;初中6.6—5.2平方米。
(不含学生食堂宿舍面积)。
国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2
国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2
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基本指标一览表(参考)
注:小学和初中生活用房指标中不含学生宿舍和食堂面积,按寄宿生6平方米/人计算加入总需求数。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 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中心城区学校中心城区以外地全寄宿制学校类别主城旧区主城新区区学校学校完全小学11.4015.0020.0032.00 初中11.4020.0025.0034.00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
(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 ㎡/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非全寄宿制学校全寄宿制学校学校类别规划要求基本要求规划要求基本要求完全小学 6.54 5.6613.1312.25初中8.56 6.6615.3113.41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 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 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学校类别完全小学初中6班12班-18班24班以上12班18班以上直跑道100 ////环形跑道田径场/ 200300200300 其他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 .建设用地2 .体育用地3 .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 .办公用房3 .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 .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 .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 .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 .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 .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6000学生120个班高级中学用地指标
6000学生120个班高级中学用地指标及校舍建筑指标参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及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DG/TJ08—12—2004,J10355—2004),学校建设用地应分为学校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1、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建筑用地面积指标高中48个班生均22.6平方米,120个班应取生均27平方米计算,学校建筑用地总用地面积为27*6000=162000平方米。
2、学校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学校运动场每生不宜小于3.3平方米。
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120个班,120/6=20,20*600=12000平方米学校游泳池一个,140米*80米=11200平方米。
学校环形运动场,400米跑道,面积为120米*75米=9000平方米学校运动场地总用地面积:32200平方米3、学校绿化用地包括成片绿化和室外绿化。
规范要求,绿化用地宜大于生均1平方米,本校取1.4平方米,学校绿化总用地面积为6000*1.4=8400平方米。
4、学校发展预留用地及自然科学园地:总用地面积为64200平方米。
合计总用地面积:162000平方米+32200平方米+8400平方米+64200平方米=266800平方米。
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DG/TJ08—12—2004,J10355—2004),学校校舍建筑以6000学生120个班计算,应满足以下要求:校舍总建筑面积:157937.5平方米,教学用房:85081.4平方米,办公用房:5800.4平方米,生活用房:67055.7平方米。
容积率:0.59。
1、教学楼:共3幢,每幢4141.2平方米(含40间教室,每间95.2平方米,294平方米卫生间,39.2平方米网络控制室),合计:12423.6平方米2、实验楼:4778.2平方米(含25间实验室,每间134.4平方米,43.4平方米准备室,294平方米卫生间,39.2平方米网络控制室)。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
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 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四、条件装备和图书1.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注:配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2.体音美器材设备城市中小学按照湖北省《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鄂教体艺〔2003〕23号)、《中小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目录》(鄂教体艺〔2003〕35号)的要求配备体育卫生器材;农村中小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配备体育卫生器材。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建筑容积率最大0.8,楼层数最多为三层,生均建筑面积按15平米(各种用房)估计,需要的最少土地面积应满足:学生人数*15/2.0(平均楼层数)/0.7(容积率)。
如果学生人数是1000人,则建筑占地面积应不小于10714平方米(约合16亩)。
我国针对土地使用出台了许多政策,对于不同性质的土地,国家规定了它的使用标准。
教育用地与商业、娱乐用地等的标准必然是不同的。
中小学作为基础教育中重要的一环,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必然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
下面就由小编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大家了解。
▲一、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1、普通高中: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8个班,最大不宜超过60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2、初级中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2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4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3、小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6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45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2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4、学校要有与规模性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高级中学一般应有400米标准环形跑道;初中一般应有300以上环形跑道;小学应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
条件不具备的现有初级中学最低应有不少于6道的100米直跑道。
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体育馆或风雨操场、游泳池等其他体育设施。
5、校园环境要有一定比例的绿地。
人均绿地面积应在1平方米以上。
▲二、各种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规定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标准化建设(学校)-C4.校园用地面积
A2.办学条件——B3.校园用地——C4.校园用地面积(附件)
占地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统计表
学校名称(盖章):时间:20 至20 学年度
达标标准:1.中心城区(主城旧区)非全寄宿制完全小学、初中生均为11.40平方米,中心城区(主城新区)非全寄宿制完全小学生均15平方米、初中生均20平方米;中心城区以外地区非全寄宿制完全小学生均20平方米、初中生均25平方米;全寄宿制中小学生均分别为32平方米、34平方米。
(详见甘政办发〔2012〕233号第十二条)
2.学校绿化率达100%,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小学和九年制学校不低于0.5平方米/生,初中不低于1平方米/生。
学校占地面积情况说明范文
学校占地面积情况说明范文
我们学校共占地40亩,其中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学校教学用地面积为15亩,包括教学楼、实验楼等。
教学楼共4幢, 面积总计6000平方米。
其中,物理楼面积2000平方米,化学楼面积1500平方米,生物楼面积1500平方米,语文楼面积1000平方米。
实验楼面积为1000平方米。
校园绿地面积为10亩,主要包括操场、教师树林及学生休闲区。
操场面积4000平方米,可供体育课及各种活动使用。
教师树林面积2000平方米,植被丰富。
学生休闲区面积3000平方米,配有露天座椅及篮球架等设施供师生在空闲时间使用。
学生宿舍面积5亩,目前招收800人,分为4个座,每个座100人。
宿舍房间均装修整齐,附带公共卫生间及休息区域。
礼堂及食堂面积共5亩。
礼堂面积3000平方米,可容纳2000人集会。
食堂面积2000平方米,每日可供应3500人就餐。
师生停车场面积5亩,可停靠各种车辆300辆。
我们学校充足的面积、完善的设施,为教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也为师生生活承担重要职能。
普通幼儿园用地面积指标建设标准
普通幼儿园用地面积指标建设标准1.1一般规定1.1.1幼儿园用地应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游戏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1.1.2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物占地、四周道路、部分活动场地等用地。
1.1.3室外游戏场地应包括共用游戏场地、分班游戏场地、30m直跑道、活动器械场地、沙坑等,部分场地宜与集中绿地结合布置。
1.1.4绿化用地应包括集中绿地面积和种植园地、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面积。
1.2用地面积指标1.2.1根据幼儿园的不同规模,其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12.1-1、1.2.1-2的规定。
表1.2.17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中心城外)单位:(m2)表1.2.1-2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中心城)1.2.2幼儿园的建筑用地宜参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的有关规定测算确定。
1.2.3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共用游戏场地面积10班不小于3404,15班不小于540m2;2分班专用游戏场地面积,每班不小于60nr;330m塑胶直跑道10班不少于3条,15班不少于5条;4活动器械场地面积10班不小于80Itf,15班不小于120m2;5沙坑面积10班不小于50rtf,15班不小于80Itf。
1.2.4幼儿园的绿化用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绿地率必须符合《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的指标。
浦西地区内环线内不得低于30%;浦西地区内环线外、浦东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得低于35%。
2集中绿地的面积,中心城外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中心城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15%。
3集中绿地面积每块不应小于400∏f,其种植面积应当不少于绿地总面积的80%,构筑物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绿地总面积的2%。
4充分利用空地和零星土地植树、栽花、铺草,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绿化,提高绿地覆盖率。
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学校标准(48班)
宁阳二中校舍数据统计
1、班级规模:48个班
2、每班人数:50人
3、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1)建筑用地:建筑面积m2;
用地面积24461 m2
(2)体育用地:用地面积22097田径场(400米环形跑道):16089;
篮球场(8):8×608;排球场(4):4×286;室外乒乓球台16
(3)绿化用地:用地面积9600 m2(不低于4平方米/生)新建学校必须留足绿化用地,绿化用地率不得低于35%。
(4)用地总面积:56158m2;生均面积:23.40 m2
4、校舍建筑面积:
(1)教学及辅助用房: 6603 m2
(2)办公用房:1027 m2
(3)生活服务用房:1760 m2
(4)总面积:9390 m2;生均面积:6.96 m2
用地总面积:3448 m2(容积率按0.7计算)
总计:
1、中京实验学校按照小学、中学各30班,幼儿园12班建设,小学每班45人,中学每班50人,幼儿园每班30人。
2、小学、中学共用田径操场,并考虑适当加大,合计建筑面积共计:29285 m2;用地总面积约7万平(105亩)。
3、另外考虑中学宿舍寄宿生按750人计算,建筑面积增加2250 m2,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用地总面积约7.5万平(112.5亩)。
湖南省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标准()
附件2:湖南省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生说明:在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附件3 :湖南省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生说明: 1.在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寄宿制学校学生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生均食堂建筑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附件4: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用地标准单位:平方米/生注:1、该指标包括20%的寄宿生,当寄宿生超过该比例时,超过部分按6平方米/生增加相应的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建筑用地及运动场面积。
2、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厂用地、自行车存放(1平方米/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附件5: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生指标按5平方米/生计算。
2、学生宿舍和食堂建筑面积以学校的寄宿生人数确定。
3、用房包括厕所、浴室、开水房、锅炉房、配电间、教工单身宿舍等,其中教工单身宿舍按居住面积8平方米/人标准配置,各校可根据职工实际人数确定。
4、汽车库、单车棚各校视实际情况安排,单车棚按1平方米/辆计。
5、学校规模与列表不一致时,可套用表中相近规模的面积指标。
附件6:初中实验室、功能教室及辅助用房面积和间数每班50人为参考设计的,班额大于48班,每增加12个班,理、化、生用房、附属用房增加一套。
2、新建、扩建、改造的实验室,功能室使用面积为96M2,旧实验室、功能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75M2。
完小科学教室、功能教室、辅助用房面积和间数注:1、“面积与间数”的指标,是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平行班2、3、4、5、6、7、8),每班人数45人参考设计的,学校规模每增加2个平行班时,其用房、辅助用房加一套。
2、新建、扩建、改造的实验室、功能教室使用面积为86M2,旧科学教室、功能教室面积不少于68M2。
普通初级中学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教育科研设计设施规划用地指标表8.0.1城市规模城市规模分 项 小城市小城市 中等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大城市 Ⅰ Ⅱ Ⅲ 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比例(%) 2.4~3.0 2.9 ~ 3.6 3.4~4.2 4.0 ~ 5.04.8 ~ 6.0 人均规划用地(㎡(㎡//人)人)2.5~3.2 2.9~3.8 3.0~4.0 3.2 ~ 4.53.6 ~4.8普通初级中学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表3-2 单位:平方米 项 目 规 模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人建筑用地 9751 13200 17751 20286 体育用地 8533 11260 11546 12154 绿化用地 3600 4800 6000 7200 用地合计 21884 29260 3529739640 生均占地24.3224.3823.5322.02说明:(1)本标准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表3-2 单位:平方米项目名称 12班540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36班1620人备注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面积建筑用地 4297 6139 5638 8054 7517 10739 9390 13414 10773 15390 体育用地 6288 8533 10893 11501 12109 绿化用地 1620 2430 3240 4050 4860 用地总面积 14047 19017 24872 28965 32359 生均面积26.0123.4823.0321.4619.97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舟山第二小学
学校从培养人才、打造精品的目标出发,严格控制班级数和每班学生数。以“让每一个学生都拥有成长的快乐,让每一个教师都享受教育的幸福”为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落实全面教育,不断提升学生素质,让每位教师充分关注并关爱每个学生。学校现拥有一支充满活力的年轻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31人,平均年龄33岁,拥有市级骨干教师2名,小学中学高级教师3人,小学高级教师20人,专科以上学历达100%,本科学历达到80%。学校通过名师帮教、校本研训等形式,完善 “12345” 教师成长工程,致力于建设一支“爱心、责任、专业、合作”的教师队伍。
办学三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舟山市家长示范学校,舟山市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是舟山市首批书法实验基地学校,建立了传统体育项目空竹俱香,随着舟山新区建设的不断加快,舟山第二小学必将成为教师乐教、学生乐学、家长乐意,具有一定办学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群岛新区示范性小学。
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2009年9月,现座落于舟山市临城新区官山路,占地面积32亩,办学规模为24个班,核定学生数为1080人,现有11个班级,393名学生。校园用地面积21243平方米,生均面积为19.7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为12672平方米,生均面积为11.7平方米。绿地面积约为6350平方米,生均面积为5.9平方米。学校环境幽雅,拥有300米塑胶跑道、塑胶球场,以及符合现代教育的各种辅助设施,功能教室、教学设备先进齐全。学校建有行政楼、教学楼、科艺楼、体育馆;劳技教室、科学实验室、书法美术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多媒体教室等专用教室齐全;所有教室都配置多媒体平台,建成了Internet校园宽带网络。
学校践行“七彩”德育理念,分层夯实育人基础,努力把每位学生培养成为“平凡素养+持续发展”的合格公民,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学校探索实践“导学教合一”的教学改革研究,积极实施体艺2+1文体工程,已初步形成墨香校园、素读经典、炫舞空竹等特色课程,充分发挥每位孩子的潜能和特长,实现孩子身心发展的灵动与雅气。
中小学生均占地指标
(一)生均占地面积:城市小学(45人/班)生均占地面积18班不低于17.00平方米,24班不低于16平方米,30班不低于14平方米,36班不低于13平方米。
城市初级中学(50人/班)生均占地面积18班不低于17.00平方米,24班不低于16平方米,30班不低于15平方米。
单设高中和完全中学生均占地面积18班不低于40.00平方米,24班不低于38平方米,30班不低于36平方米,36班不低于35平方米(校址在农村的完全中学和单设高中也采用此指标)。
农村完全小学生均占地面积6班不低于34.00平方米,12班不低于29平方米,18班不低于23平方米,24班不低于20平方米。
农村初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12班不低于30.00平方米,18班不低于29平方米,24班不低于25平方米。
农村全寄宿制完全小学生均占地面积12班不低于39平方米,18班不低于34平方米,24班不低于32平方米;全寄宿制初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12班不低于39平方米,18班不低于39平方米,24班不低于34平方米。
(二)校舍建筑面积城市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18班比低于7.5.00平方米,24班不低于7平方米,30班不低于6.5平方米,36班不低于6.0平方米。
城市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18班不低于8.5平方米,24班不低于8.0平方米,30班不低于7.5平方米。
建标109—2008》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规划指标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规划指标注: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
表1-3 农村全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2-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学校类别 学校规模(班)用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非完全小学4 2973 25 完全小学69131 34 12 15699 29 18 18688 23 24 21895 20 初级中学1217824 30 18 25676 29 242998225注:①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学校用地面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用地管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育教学、科研、生活、行政等用地。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学校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土地的统一规划、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学校土地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土地管理人员,负责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土地管理部门开展土地管理工作。
四、用地规划与审批1. 学校用地规划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发展需求,由学校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2. 用地规划应明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
3. 用地规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 学校在用地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时,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执行。
五、用地使用与管理1. 学校用地应合理布局,充分利用,避免闲置浪费。
2. 学校各部门应按照批准的用地规划,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
3. 学校在用地范围内进行建设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建设法规,确保工程质量。
4. 学校土地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用地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六、用地变更与收回1. 学校用地变更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 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要收回土地时,应提前告知土地管理部门,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3. 土地收回后,学校土地管理部门应负责对收回的土地进行清理、平整,并重新规划利用。
七、监督检查1. 学校土地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用地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2. 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土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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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小学六年制、初中三年制以及小学初中的九年制普通学校(以下简称九年制学校)。
第三条本标准分为I类、II类、III类学校,I类标准高于II类标准,II类标准高于III 类标准。
新建学校应按I类学校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二章标准化学校标准
第一条学校规模及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6班。
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45人。
2.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3.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段每班45人,初中段每班50人。
超过上述规模学校的标准应不低于本标准所列的同类学校中最大规模学校的标准。
第二条校舍用房的组成
一、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 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
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3.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
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三、办公用房
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校史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等管理用房。
四、生活服务用房
中小学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可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自行车库等用房。
第三条校园用地和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一、中小学校园用地面积指标表
二、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注:(1)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
(2)表中不含自行车存放面积,自行车的存放面积按1.35平方米/辆建筑面积另计。
(3)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三、教学用房的配置标准
(一)普通教室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0 平方米,新建学校不宜小于61平方米。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不宜小于67平方米。
3.九年制学校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小学阶段与中学阶段每间使用面积均不得小于61平方米。
新建学校不宜小于67平方米。
(二)专用教室:包括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地理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
(三)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
(四)、办公用房的配置标准
(五)、生活服务用房的配置标准
单位:平方米
六、寄宿制学校宿舍使用面积配置标准
小学应>=2.4平方米/生,初中应>=3平方米/生。
第四条规划和建设标准
1.选址合理。
有安全宁静的周边环境。
根据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办学规
模。
2.有经过批准的学校总体建设规划,功能布局合理。
3.遵循安全、适用、经济。
美观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4.小学的普通教室建筑层数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5.学校建筑应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
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6.教学用房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第五条校园环境配置
1.校园网络系统。
I 类学校应有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室、电子音像教育资源库、教师多媒体备课室、电子阅览室。
有条件的II类学校可建简易校园网络。
2.学校要有围墙、校门(包括传达室)、校牌、旗杆、运动场地、广播、室外照明等。
3.学校要有一定的集中绿地。
单位:平方米
5.学校宜配置一定数量的篮排球场。
按6个班的配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附件2:
“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试点县沛、区)名单1.杭州市萧山区
2.宁波市北仑区
3.温州市瓯海区
4.海宁市
5.长兴县
6.诸暨
7.义乌市
8.常山县
9,丽水市莲都区
10.温岭市
11.舟山市定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