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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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委〔2011〕19号)和《××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综[2011]2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按计划组织实施,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明确其推进的目的、意义、任务、实施步骤、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在工作推进中,要认真按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评定把关,有序有力推进。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按文件要求成立

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机构,请于9月25日前报××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按期实现全面达标。2011年底前,煤矿、冶金煤气企业全部实现安全达标;2012年底前,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其他冶金企业全部实现安全达标;2013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全部实现安全达标。有条件的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要在2011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共分为三级,国家评审为一级,省里评审为二级,设区市评审为三级。根据规定,届时未达到最低等级的企业,将严格执行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各项约束措施。

三、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适用。目前,国家已经颁布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纺织、建材、造纸、酿酒、商场、仓储物流

等共27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上述行业按照国家标准对企业进行标准化评审;无评定标准的,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制定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和省政府安办制定下发的《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2011年4月修编)》对企业进行标准化评审。有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自行从××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部分评定标准目录见附件1。

四、关于考评机构的确定。根据××平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通知规定,由××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评审、公告、授牌的标准化二、三级企业(除冶金、有色、水泥生产、汽车制造、玻璃制造、船舶修造、酒类生产、乳制品生产、烟草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由省上实施外,其他行业由设区市实施),其考评机构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省政府安办备案。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行业实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或指定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程序、方法。根据××平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规定,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的基本程序为企业自评和申请、评审与报告、审核与公告、颁发证书与牌匾。

企业自评和申请: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企业根据自评结果,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三级企业评定实施规定,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评审申请格式见附件2。

评审与报告:××平市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评机构,根据企业自评和申请,按照企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对企业开展评审工作,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结果符合申请级别要求的,由考评机构提交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评审结果不符合申请级别要求的,考评机构应通知企业,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请评审或降低一个申请等级进行评审。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3。

审核与公告:××平市行业主管部门对考评机构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

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考评机构,并说明

理由。

颁发证书与牌匾:经公告的企业,由××平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等级

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可到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领取,由各市级行业主管部

门统一编号。证书编号规则见附件4。

考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对申请企业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

和查证的方法进行评审。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可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管理。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企

业应按原申请程序规定申请延期,换发证书、牌匾。

(二)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审核

单位公告撤销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不接受检查、抽查的;

3、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4、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一级企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所属成员企业10%以上发生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5、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半年内须申请复评,复评不合格的;

6、企业再次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

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的,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

三级企业符合撤销等级条件的,由市级审核公告单位撤销企业等级、责令

限期整改,并收回证书、牌匾。整改期满,经原考评机构评审,符合三级企业

要求的,报市级审核公告单位审核合格,方可重新颁发原证书、牌匾。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并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报告须按有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抄送企业所在地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

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应适时组织日常检查、抽查,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平市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

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办法,要明确时间任务、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工作;市行业主管部门要确定考评机构,并将考评机构、人员名单于11月5日前报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指导企业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在规定时间内实现达标,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附件:

1、部分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目录.doc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doc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doc

4、安全标准化证书编号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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