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行维护与考核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重点营运车辆GPS联网联控江苏省平台管理规范
交通运输部重点营运车辆GPS联网联控江苏省平台管理规范(试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2010年04月目录1总则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组织管理 (4)4技术管理 (5)5运行管理 (8)6应急管理 (9)7检查和考核 (11)附表1:联络人信息表 (12)附表2:系统日巡检记录表 (12)附表3:系统故障记录表 (13)附表4:系统维护记录表 (14)1总则1.1为贯彻落实《上海世博会公路交通和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上海世博会重点营运车辆GPS联网联控系统建设工作,确保交通运输部重点营运车辆GPS联网联控江苏省平台(以下简称“联网联控平台”)正常运行,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联网联控平台运行维护的组织管理、技术管理、运行管理、应急管理,以及为保障联网联控平台正常运行的监督考核管理。
1.3涉及联网联控平台各相关运行维护部门在技术管理、运行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措施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4本规范没有涉及到的相关管理内容,各级运行维护部门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GB/T 8566)《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T 9361)《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T 50174)《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分类与指标》(JT/T 414-2006)《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编目编码规则》(JT/T 415-2006)《关于召开上海世博会重点营运车辆GPS联网联控工作会议的通知》(交通部[2009])《上海世博会重点营运车辆GPS联网联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交运发[2009]743号)3组织管理3.1 组织机构与职能3.1.1GPS联网联控平台运行维护组织管理体系由省运输管理局信息科运维组(以下简称“省局运维组”)、市运管处运维组(以下简称“市处运维组”)组成。
2020年精选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
精选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导语:为加强和规范全国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提升监控数据质量,保障联网联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本文是为大家的,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想要知更多的资讯,请多多留意文书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提升监控数据质量,保障联网联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xx年令第5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是指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本办法所称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是指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企业建立的依托卫星定位系统技术的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监控体系,包括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部级平台)、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省级、地市级、县级)监管平台、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社会化监控平台。
联网联控系统各级各类平台的考核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部级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省级监管平台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负责部级平台的运行、维护及省级监管平台考核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辖区联网联控系统的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下级监管平台和接入的监控平台(包括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社会化监控平台)的考核管理,负责本级监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联网联控系统考核对象包括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企业、社会化动态监控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
第七条联网联控系统考核指标包括:(一)平台连通率:统计期内,下级平台与上级平台之间保持正常数据传输的时间总和占统计期间总时长的比率;(二)跨域数据交换成功率:统计期内,省级平台应答部级平台交换请求的数量占部向各省下发跨域交换请求的总数量的比率; (三)车辆入网率:截至某一统计时点,至少向上级平台传输一次合格动态数据的重点营运车辆数占本辖区内或本企业重点营运车辆总数的比率;(四)车辆上线率:统计期内,至少向上级平台传输一次合格动态数据的重点营运车辆数占本辖区或本企业(含服务商)处于营运状态且已入网的重点营运车辆数的比率;(五)轨迹完整率:统计期内,重点营运车辆完整轨迹与本辖区或本企业(含服务商)上线重点营运车辆轨迹的比率。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月度考核表(道路运输企业)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月度考核表(道路运输企业)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得分
车辆实时监控情况
车辆入网率
10
入网率×10;入网率低于95%的,不得分。
车辆上线率
15
上线率×15
车辆在线时长率
20
在线时长率×20
超速车辆率
10
10-超速车辆率×10
超速报警车辆处理率
5
处理率×5
疲劳驾驶车辆率
10
10-疲劳车辆驾驶率×10
疲劳驾驶车辆处理率
5
处理率×5
平台运行情况
平台断线率
15
15-断线率×3×100;
断线率大于等于5%的,不得分。
数据不合格率
5
5-不合格率×1×100;
数据不合格率高于5%的,不得分。
平台查岗响应率
5
响应率×5
注:①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考核各指标分值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本省(部分指标是否可实现)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②平台上传的车辆数据存在车牌号、车牌颜色、日期时间、经度、纬度、速度、方向、海拔、车辆状态、报警状态等错误信息的,数据判断为不合格。具体参照《JT/T 809-2011》4.5.8相关信息数据体结构之规则。
③数据合理参考范围:
日期时间:≤当前时间;
经度范围:73°33′E至135°05间;
海拔:-200至6500之间。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行维护与考核管理办法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行维护与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障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提高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联网联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使用以及考核管理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相关企业和单位。
二、职责分工(一)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总体规划、标准制定、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工作。
组织开展全国联网联控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
(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联网联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细则和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工作进行考核。
(三)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相关企业的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四)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的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五)道路运输企业负责本企业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工作,确保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并按照规定上传车辆动态信息。
(六)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服务商负责提供稳定可靠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服务,保障平台数据准确、完整、及时传输,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系统运行维护(一)基础数据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重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基础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道路运输企业应准确录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础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和维护重点营运车辆应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道路运输企业应定期检查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数据传输和存储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服务商应确保车辆动态数据准确、完整、及时传输至联网联控系统,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 1 年。
运营维护管理考核办法
运营维护管理考核办法1. 考核目的考核运营维护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和高效维护,以提高系统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运营维护管理考核办法为运维团队提供明确的考核标准和流程,以确保运维人员的工作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
2. 考核内容2.1 运维流程执行运维流程执行是考核运营维护管理的重要环节。
考核中将评估以下方面:•及时响应:考核运维人员的响应时间,确保及时处理运维问题和异常情况。
•工单处理:评估运维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的流程处理工单,并能够按时解决待处理工单。
•问题记录:检查问题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评估运维人员的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
2.2 故障处理能力故障处理能力是考核运维人员的核心能力之一。
考核中将评估以下方面:•故障排查:评估运维人员对故障进行快速且准确的排查与定位能力。
•故障修复:评估运维人员解决故障的速度和修复的有效性。
•故障报告:检查故障报告的编写和提交是否规范,评估运维人员的故障分析和解决的描述能力。
2.3 系统更新和维护系统更新和维护是保障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
考核中将评估以下方面:•系统更新计划:评估运维人员是否制定系统更新计划,并能按计划完成。
•系统维护:评估运维人员对系统进行定期维护的能力,包括系统性能优化、数据库维护等。
•更新记录:检查更新记录的编写和提交是否规范,评估运维人员对系统更新和维护的记录能力。
3. 考核流程3.1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半年一次,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
3.2 考核方式考核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将每个考核内容的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出总评分。
3.3 考核评分标准考核评分按照五级制度,评分标准如下:•优秀:90分-100分•良好:80分-89分•合格:70分-79分•不合格:60分-69分•不及格:0分-59分4. 考核结果与反馈4.1 考核结果通知考核结果将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通知运维人员,并告知评分和等级。
4.2 考核反馈运维人员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向主管领导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反馈。
2024年主运系统设备检修及维护考核办法
2024年主运系统设备检修及维护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2024年主运系统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2024年主运系统设备的检修及维护工作。
第三条考核目标:检修及维护工作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第四条考核范围:主运系统设备及其相关检修及维护工作。
第五条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设备检修工作的合格率,二是设备维护工作的故障处理速度。
第六条考核方法:采用定期检查、抽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第八条考核结果: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九条优秀:检修及维护工作质量高,设备运行稳定,任何一个项目不低于90分。
第十条良好:检修及维护工作质量较高,设备运行较为稳定,任何一个项目在80-90分之间。
第十一条合格:检修及维护工作质量一般,设备运行基本稳定,任何一个项目在70-80分之间。
第十二条不合格:检修及维护工作质量低,设备运行不稳定,任何一个项目不足70分。
第二章考核项目及要求第十三条设备检修工作的合格率考核项目:1. 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2. 检修工具设备和仪器仪表的使用和保养情况3. 检修人员的资质和技能水平4. 检修记录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性第十四条设备维护工作的故障处理速度考核项目:1. 维护工单的下发和响应时间2. 故障排查和修复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 维护过程中的协调配合情况4. 维护记录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性第三章考核流程第十五条考核周期内,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检修工具设备和仪器仪表的使用和保养情况、检修人员的资质和技能水平、检修记录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性,以及维护工单的下发和响应时间、故障排查和修复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维护过程中的协调配合情况和维护记录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性。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模拟考试题库(含答案)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模拟考试题库(含答案)1、【多选题】A客运公司的17座客运车辆执行旅游包车任务,因路途遥远驾驶员连续行车4.5小时后,快到某旅游景点时,经过一双向两车道公路交叉口与横过公路的农用三轮车发生碰撞后驶出路面翻车,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员和客车上2名乘客死亡。
事故调查发现,该客运车辆因旅游包车任务繁重,已经9.5个月未进行二级维护,制动效能严重下降,驾驶员4个月已经未参加安全教育学习。
依据案例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CDE )A、该驾驶员存在疲劳驾驶的行为;B、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分类标准,该事故属于一般事故;C、该起事故A客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负一定安全生产责任;D、驾驶员在疲劳驾驶时,会导致感知觉迟钝、反应迟缓等现象;E、汽车的制动性能是车辆最主要的安全性能之一。
2、【多选题】《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
审验内容包括:()。
(BCDE )A、驾驶员信息B、车辆违章记录C、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和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情况D、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E、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3、【多选题】下列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说法正确的是()(ABCDE )A、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B、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C、道路运输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道路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E、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4、【多选题】下列属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的是()(ABC )A、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B、年龄不超过60周岁C、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D、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1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5、【多选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D )A、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B、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C、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D、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15辆以上6、【多选题】为提升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的良好局面。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部级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省级监管平台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负责部级平台的运行、维护及省级监管平台考核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辖区联网联控系统的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下级监管平台和接入的监控平台(包括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社会化监控平台)的考核管理,负责本级监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注:
①因上级监管平台或网络运营商等情况造成断线并提前报备的,不计为断线时长;
②平台上传的车辆数据存在车牌号、车牌颜色、日期时间、经度、纬度、速度、方向、海拔、车辆状态、报警状态等错误信息的,数据判断为不合格。具体参照《JT/T 809-2011》4.5.8相关信息数据体结构之规则;
③数据合理参考范围:日期时间:≤当前时间;经度范围:73°33′E至135°05′E;纬度范围:3°51′N至53°33′N;速度:0至160间;海拔:-200至6500之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办法及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交运发〔2014〕267号)同时废止。
附件1
联网联控系统考核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漂移车辆率
10
10-卫星定位漂移车辆率*10;
高于5%不得分。
平均车辆
超速次数
20
小于等于区域平均车辆超速次数的,10+〔(区域平均车辆超速次数-企业平均超速次数)/区域平均车辆超速次数〕*10;
交通部2014第5号文件《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部2014第5号文件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2月1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xx部长xx局长xx栋梁2014年1月28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系统建设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七条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四)《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修改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修改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7日经交通运输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焕宁2016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作如下修改:删除第十一条第(一)项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决定自2016年4月20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根据2016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年度考核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联网联控系统管理
办法并执行,4 分;
建立管理制度并落
实,4 分;
20
建立应急处置办法 并执行,4 分;
制定违规行为处理
制度并落实,4 分;
制定逐级考核和通
报制度并落实,4 分。
60
各月考核结果平均 值×60%
15
落实,计 15 分。 未落实,不得分。
5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 计分,满分 5 分。
1
附件 2: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年度考核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分值
计分标准
得分
制度建设 情况
联网联控系统管 理办法; 应急处置办法; 违规行为处理制 度
监管平台 运行情况 维护经费 落实情况 保障监管 平台长期 稳定运行 的其他措 施
月度平台运行情 况平均值 运行维护经费落 实情况
2023年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考试题及解析
2023年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考试题及解析1、【多选题】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对象,应该包括以下哪些人员:OO(ABC)A、本单位在编职工B、企业使用的被劳动派遣者C、企业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的学生D、近三年内退休人员E、高危岗位人员的家属2、【多选题】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内容,道路货物运输包括()(ABCD)A、道路普通货运B、道路货物专用运输C、道路大型物件运输D、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多选题】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1号令)有关规定,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AB)A、车辆数量B、经营类别C、企业规模D、资金情况E、车辆类型4、【多选题】关于车辆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BCE)A、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B、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C、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D、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可不随车移交E、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5、【多选题】关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BCD)A、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B、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C、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D、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6、【多选题】客运企业应主动排查并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每月检查车内车辆应急装置和安全设施,确保技术状况良好,下列属于检查范围内应急装置和安全设施的是O(ABCD)A、灭火器B、应急锤C、安全带D、应急门、应急窗、安全顶窗7、【多选题】客运企业应当建立每一条客运线路信息台账,并提供给客运驾驶员。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9.05•【文号】交运发〔2016〕160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16〕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现将修订后的《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联网联控系统考核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2.联网联控系统考核表(道路运输企业)3.联网联控系统考核表(服务商)交通运输部2016年9月5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提升监控数据质量,保障联网联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令第5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是指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本办法所称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是指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企业建立的依托卫星定位系统技术的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监控体系,包括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部级平台)、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省级、地市级、县级)监管平台、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社会化监控平台。
联网联控系统各级各类平台的考核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部级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省级监管平台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负责部级平台的运行、维护及省级监管平台考核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
1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行维护与考核管理办法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行维护与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平台、监控平台的建设管理及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保障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各级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以及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终端的安装、使用、维护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是指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以及其它按规定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的营运车辆。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作为联网联控系统的技术支持单位。
地市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第四条联网联控系统运行维护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企业为主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职责(一)负责对本单位所属车辆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二)负责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所属车辆的动态监控工作全面负责;(三)企业可以选择通过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查的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服务运营商,为其提供车辆安全监控服务;(四)企业应保证所属车辆接入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的监控平台,及时向上级监管平台传输定位数据,并保证数据上传的真实性、准确性、实效性;(五)企业监控平台应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础资料、车辆技术档案信息,记录车辆行驶情况等信息;(六)企业应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根据车辆行经道路实际情况,设置相应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七)企业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建立监控值班制度,实现对营运车辆24小时不间断的实时动态监控;对上级监管平台发出的指令进行应答,并执行相关要求;(七)企业应保证所属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确保车辆在线时间;(八)企业应按照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并记录存档,严重违法或多次违法驾驶信息应至少保存1年时间;(九)企业应对驾驶员人员故意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行为,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应用和发展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应用和发展 应用和发展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2011-8-29 2011刘 建一、联网联控系统 二、政策及标准 三、示范应用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2联网联控是什么? 联网联控是什么?将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信息进行联网,进而实 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信息进行联网, 的动态信息进行联网 行跨区域、跨部门的联控。
行跨区域、跨部门的联控。
联网是手段,联控是目的。
联网是手段,联控是目的。
赋予动态监管工作以新的内涵, 赋予动态监管工作以新的内涵,不仅 改变了动态监管工作的模式, 改变了动态监管工作的模式,而且也对道路运输信 息化、道路运输的管理方式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
息化、道路运输的管理方式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
建设背景4建设背景5开通运行经过4个月的努力,新建了1个全国公共交换平台,完成 了30个省级监管平台的接入,共接入800多家GPS运营商及企 业监控平台。
系统于2010年4月14日,上海世博会开幕前如 期开通。
目前系统上线车辆总数已达近百万辆,“两客一危” 车辆40万余辆。
6系统体系架构7运行保障系统开通以来,运行一直比较稳定,在上海世博会、 广州亚运会道路运输安保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和保障 作用。
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国平台共向上海累计转发跨域 车次约115.5 115.5万辆次;广州亚运会期间,共向广东省平台 115.5 累计转发跨域车次约42.7 42.7万辆次。
42.78二、政策及标准91、相关车辆动态监管政策1、相关车辆动态监管政策1、相关车辆动态监管政策1、相关车辆动态监管政策2、标准及标准符合性审查 由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 心牵头、 心牵头、交通运输部公路科 学院等单位参与。
学院等单位参与。
制定了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 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和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 统平台技术要求》 统平台技术要求》等四项标 准,均已发布。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修改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修改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7日经交通运输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焕宁2016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作如下修改:删除第十一条第(一)项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决定自2016年4月20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根据2016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建成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通 知》(交办运[2015]18号)Βιβλιοθήκη 5、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关于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和完善入网车辆档案的通知》 (琼道运技[2012]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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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成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2010年4月,联网联控系统开通运行,实现了 全国31个省份,1000多家运营商平台的联网,初步 形成了部、省、市县、企业四级的道路运输安全管 理信息平台和动态监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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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成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政府 监管 平台
企业 监控 平台
交通专网2M 部级平台 交通专网2M 省级平台
主要内容
一、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背景及 现状
二、解读《海南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 控系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背景
2010年,为了服务上海世博会的 道路运输安保工作,交通运输部决定以 此为契机整合行业现有动态监控资源, 建设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为营运车辆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提 供有效的支持手段。
《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运输行业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道运技[2012]156号)
《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企业监控平台运行管理 工作的通知》(琼道运技[2013]136号)
《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管理的通知》 (琼道运发[2015]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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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编制系列标准,建立符合性技术审查制度
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结合北斗卫星导航技术特点, 2013年发布了:
日常监控业务培训考核试卷
日常监控业务培训考核试卷姓名:考分(共100分):一、选择题(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40分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本办法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
安全监管部门 B。
货运部门 C.交通部门 D.运政部门2.全国货运公共服务平台受监管。
( )A。
司法、公安、运管部门 B。
运管、公安、安监部门8.C。
税务、安监、公安部门 D。
司法、安监、公安部门9.日常监控的值班电话是:( )10.A。
96716 B。
157********11.C。
88233366—870 D。
188********12.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要求将相关信息逐级上传到_ __。
( )A。
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 B。
全国货运平台C。
企业监控平台 D.两客一危平台3.下面对联网联控系统和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是。
( )A。
监管对象不同 B。
管理模式不同 C。
动态监督数据流向不同 D。
以上说法均正确4.车辆动态监控实行小时实时监控,不得间断。
( )A。
6 B.8 C。
12 D.245.运营商平台的基本要求是。
()A.做好值班记录B.在线率要高C.人在岗,车在线 D。
核查不在线车辆6.即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根据现行的道路等级和路段限速规定,而进行不同的速度最高值限值。
通过实时提醒驾驶员减速,而有效的减少超速驾驶行为.( )A.分段限速B.分时限速 C。
分区限速 D.有效限速9. 发生黑客攻击事件时,下面做法不正确的是。
()A。
监控人员可以不用上报给客服组长/主管.B。
应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恢复系统和网络正常。
C.情况严重的,应上报给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接管,必要时向总经理汇报.D.应急处理结束后,监控人员及技术人员应将故障分析报告打印存档。
10. 各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服务运营商进行服务质量评定,并将汇总结果上报。
交通部2014第5号文件《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部2014第5号文件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2月1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部长郭声琨局长杨栋梁2014年1月28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系统建设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七条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四)《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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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行维护与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平台、监控平台的建设管理及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保障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各级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以及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终端的安装、使用、维护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是指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以及其它按规定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的营运车辆。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作为联网联控系统的技术支持单位。
地市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第四条联网联控系统运行维护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企业为主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职责(一)负责对本单位所属车辆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二)负责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所属车辆的动态监控工作全面负责;(三)企业可以选择通过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查的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服务运营商,为其提供车辆安全监控服务;(四)企业应保证所属车辆接入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的监控平台,及时向上级监管平台传输定位数据,并保证数据上传的真实性、准确性、实效性;(五)企业监控平台应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础资料、车辆技术档案信息,记录车辆行驶情况等信息;(六)企业应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根据车辆行经道路实际情况,设置相应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七)企业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建立监控值班制度,实现对营运车辆24小时不间断的实时动态监控;对上级监管平台发出的指令进行应答,并执行相关要求;(七)企业应保证所属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确保车辆在线时间;(八)企业应按照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并记录存档,严重违法或多次违法驾驶信息应至少保存1年时间;(九)企业应对驾驶员人员故意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行为,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
第六条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服务运营商职责(一)通过交通运输部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查的卫星定位系统服务运营商(以下简称运营商)方可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提供卫星定位系统服务;(二)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设、维护、使用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及卫星定位终端;(三)运营商应保证提供给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稳定运行,保证所经营的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向管理部门传输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四)运营商应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及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软件升级、设备维修和技术支持,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五)运营商应负责对运输企业监控岗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六)受道路运输企业委托提供各项安全监控服务的运营商,应及时向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所服务的企业提供车辆运行违规信息,并对违规车辆驾驶员进行实时警告。
第七条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责(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二)指导、监督、考核运输企业平台监控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将考核结果定期上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三)监督、考核本辖区内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运营商,将考核结果定期上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四)对不能满足安全管理要求和多次违规的运输企业作出相应处罚,并限期整改;第八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责(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指导、监督下级监管平台、企业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二)建设和管理本行政区域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监管服务平台;(三)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运输企业车辆动态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四)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级监管、监控平台考核管理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监管平台和企业监控平台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定期上报交通运输部;(五)对本辖区内从事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服务的运营商进行监督,组织实施运营商考核、评价活动,规范运营商行为。
对无法满足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监控要求的运营商,取消其为行业提供服务的资格。
第九条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职责(一)负责全国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简称全国平台)的建设、维护、监控和管理工作;(二)负责对省级监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将运行情况上报交通运输部;(三)负责联网联控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受部委托组织标准符合性审查工作,对各级监管、监控平台和车载终端进行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查,并组织对标准符合性审查检测机构的评审和日常管理;(四)负责协助交通运输部完成对省级监管平台各项考核工作。
第十条交通运输部职责(一)统一领导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制定全国联网联控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技术标准、办法,规范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系统应用工作;(三)指导、监督和考核各省级平台工作;(四)建设和管理全国平台,组织技术支持单位保障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正常运行;(五)领导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查工作。
第三章系统维护第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及运输企业分别负责各自监管平台、监控平台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对各自所管理的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测,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及运输企业分别负责各自平台的系统安全。
第十三条系统维护的主要内容(一)网络与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监测、定期保养、故障诊断与排除;(二)基础支撑软件的日常运行维护、故障诊断与排除;(三)平台应用软件的日常运行维护、完善、优化、拓展、升级等;(四)系统数据的交换、传输与定期备份;(五)软硬件配置变更管理;(六)防病毒、防入侵、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等安全维护。
第十四条系统数据管理的主要内容(一)车辆的定位数据源管理:各级监管平台、企业监控平台负责对本辖区、本单位车辆定位数据的采集、存储和转发。
平台间数据传输应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标准实现。
(二)运政数据源管理:运政数据来源于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日常运政业务管理系统。
联网联控系统所需运政数据包括经营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经营线路等信息。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部省道路运政信息联网系统规定的统一运政数据格式,将数据传送至交通运输部及各省联网联控系统省级平台,并且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时性。
对于不符合有关数据标准的数据,由各省组织进行补充和修正。
(三)地图数据源管理:联网联控系统中的地图数据应采用经国家测绘局批准的正规地图数据,并符合国家测绘局的地图数据加密要求。
第十五条联网联控系统故障等级分为一般故障和严重故障。
一般故障是指局部的、影响面较小、不会引发多方面问题的故障;严重故障是指区域性的、影响面较大、可能引发多方面问题的故障。
第十六条联网联控系统故障事故处理程序。
一般故障的处理程序:发现或接到故障报告后,由系统维护人员检查故障症状,确定故障范围,查找故障原因,提出解决故障的办法,并向本级平台的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并备案。
在不影响其他使用的情况下,尽快排除故障,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各级平台整理汇总一般事故处理的结果,形成月度统计表上报上级监管机构。
严重故障的处理程序:发现或接到故障报告后,管理或系统维护部门要立即检查故障症状,查明故障范围,在查找故障原因的同时,立即报告该级平台的主管领导并备案并上报交通运输部。
主管领导根据故障性质启动应急预案,按预案规定程序组织部门抢修。
各级平台整理汇总严重事故处理的结果,形成月度统计表上报交通运输部。
第十七条联网联控系统故障处理根据各级平台的职责分工,由网络管理、系统维护部门(人员)负责解决。
(一)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负责解决全国平台范围内所出现的各类软硬件系统故障;当全国平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传输中断时,负责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处理责任方,组织监督责任方的故障处理,排除系统故障,对省级平台数据传输的恢复,提供技术支持,向交通运输部上报故障处理报告。
(二)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解决省级平台范围内的所出现的所有的软硬件系统故障;当全国平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传输中断时,负责查找故障原因并将数据中断原因上报到交通运输部,负责恢复省级平台的数据传输,并对全国平台的数据传输的恢复,提供技术协助;当省级平台与企业及地区级平台的数据传输中断时,负责查找故障原因,并确定故障处理责任方,组织监督责任方的故障处理,排除系统故障。
(三)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解决地区级平台范围内的所出现的所有的软硬件系统故障;当省级平台与地区级平台的数据传输中断时,负责查找故障原因并将数据中断原因上报省级平台运行维护人员,负责恢复地区级平台的数据传输,并对地区级平台的数据传输的恢复,提供技术协助;当地市级平台与企业级平台的数据传输中断时,负责查找故障原因,并确定故障处理责任方,组织监督责任方的故障处理,排除系统故障。
(三)运输企业和运营商:负责解决企业级平台范围内出现的所有的软硬件系统故障,保证定位数据上传的稳定性;当省级平台或地市级平台与企业级平台发生数据传输中断时,负责企业级平台端数据传输的恢复,并向上级监管平台上报故障报告。
第四章考核管理制度第十八条为保证联网联控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各级应逐级建立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管理制度应作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内容。
第十九条建立季度考核制度。
交通运输部组织联网联控系统季度综合考核,通过全国平台实现对省级平台运行情况的考核,省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通过省级监管平台实现对下级监管平台运行情况的考核,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通过地市级监管平台或客户端实现对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建立定期考核制度。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定期对下级监管平台、监控平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各运输企业或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服务运营商考核情况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统一上报交通运输部。
第二十一条各级平台考核指标包括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车辆在线率、车辆上线率、车辆入网率、车辆警情处置率、平台故障情况以及数据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