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与退关货物
项目六其他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2020/11/6
1.直接退运货物
2.一般退运货物
报关程序
免退税情况
退 运 进 口
原出口货物 已收汇,已 核销
填写进口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 申报,提供原出口报关单、已 盖核销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 税联或已补税证明、保险公司 证明或溢、漏卸证明
租赁货物
教学难点
货物的转关运输
进出境快件
进出境修理/出料加工货物
溢卸货物和误卸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
放弃货物/超期未报关货物
2020/11/6
课程导入
目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 程的加快,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 一个重要特征是,贸易和投资是连 成一体、不可分割的。 除了前面我们所学习的基本通 关货物,还有一些特殊通关货物, 如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继续 运往境外的货物,以及其他尚未办 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出料加工货物是指我国境内企业运到境外进行技术加工后 复运进境的货物。
只有在国内现有的技术手段无法或难以达到产品质量要 求而必须运到境外进行某项工序加工的情况下,才可开 展出料加工业务。 出料加工原则上不能改变原出口货物的物理形态。对完 全改变原出口货物物理形态的出境加工,属于一般出口。 出料加工货物自运出境之日起6个月应当复运进境,经海 关批准可延期3个月。逾期以一般进口货物报关。
退 运 出 口
填写出口报关单申报出境,并提供原货物进 口时的进口报关单、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 溢装、漏卸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 关货物出境
因品质、规格原因退运 出口的,免出口税,并 退还已征的进口税
2024年不合格货物整改、退运和销毁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不合格货物整改、退运和销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退运方案如若本公司进口不符合国家标准,危害国家食品安全的产品,将立即安排退运,并及时联系发货方做退回处理。
二、销毁方案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产品不合格食品,将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做销毁处理时,立即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销售方,积极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3、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或自行送至商检认可的处理机构处理进行制作(无害化处理)有机化肥处理。
4、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5、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三、改变用途方案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产品需改变用途时,将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做改变用途处理时,立即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清点需改变用途的产品,登记入册;2、对需要改变用途的产品严格管理,立即进行清分,并运送至工业企业进行工业原料加工处理,用于制作工业用原料;或运送至饲料加工企业加工处理,用于制作成饲料产品。
____市金利源粮油有限公司第二篇:6.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退市销毁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制度为加强市场内经营主体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市场内经营主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市场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销毁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市场、销毁处理等措施的管理制度。
退运货物与退关货物
退运货物与退关货物退运货物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内外买方拒收造成退运的货物,或因错发、错运、滥装、漏卸造成退运的货物。
1.一般退运货物一般退运货物是指已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的退运货物;但加工贸易退运货物除外。
一般退运货物的报关程序①退运进口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若该批出口货物己收汇、已核销,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现场海关应凭加盖有已核销专用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正本),或税务局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办理退运进口手续,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时,若出口未收汇,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退运手续时,提交原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向进口地海关申报退运进口,应同时填制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若出口货物部分退运进口,海关在原出口报关单上应批注退运的实际数量、金额后退回企业并留存复印件,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 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原出口时已经征收出口税的,只要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税的,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 年内准予退还。
②退运出口因故退运出口的进口货物,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境,并提供原货物进口时的进口报关单、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经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出境。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 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经海关核实后可以免征出口税,已征收的进口税,自缴纳进口税款之日起1 年内准予退还。
2.加工贸易退运货物(l)若“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未核销,则按加工贸易退运货物报关;(2)若“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已核销,则按进出境修理货物报关。
【行业资料】2008CC-第三章--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五)
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五)其他监管货物、货物转关(一)其他进出境货物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类型 运输形式 是否在我国境内换装运输工具 启运地目的地 过境货物 通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 不论是否换装我国境外 我国境外转运货物 不通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换装通运货物 有原转载航空器、船舶载运进出境 不换装二、进出境快件(1)应当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内通关,否则需征得海关同意(2)采用纸质或电子数据形式报关进境: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内(3)申报期限出境: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前(4)申报单证A 文件类:提交“KJ1报关单”,总运单(副本)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进境 B 个人物品类:提交“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报关单”及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a 关税额<50元的货物,免税的货样、广告,应提交“KJ2报关单”及其他所需单证;C 货物类 b 应税货样、广告(除实行许可证管理、进口付汇的货物),应交“KJ3报关单”及其他单证; c 其他均按进口货物报关。
a 免税的货样、广告品(许可证件管理,出口收汇除外),出境应提交“KJ2报关单”及其他单证; 出境b 其他出境货物,按出口货物报关 四、租赁货物 六、进出境修理货物 五、无代价抵偿物 一、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三、货样、广告品二、进出境快件 七、出料加工货物 八、易卸、误卸货物 九、退运货物 十、退关货物 十一、放弃和超前未报关货物1、概念 3、期限2、转关方式三、货样、广告品1、证件管理进口非许可证管理:货样A---凭经营权申报;货样B 数量合理且小于1000元人民币---主管司局级以上证明申报;数量不合理且大于1000元人民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申报;许可证管理:无论是货样A或者是货样B,凭许可证申报;自动许可管理:机电产品、一般商品无论货样A或货样B每批次小于5000元---免证旧机电产品,需要审批并按有关规定申报;出口每批次小于3万元以下的---免证;两用物项和技术---两用物项技术出口许可证申报欧盟、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纺织品,或以下情况可以免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每批数量不超过50件(套、双、千克或其他计量单位,不包括打、吨等计量单位)出口样品;出口美国,属美国进口商自用的非零售(无论价值多少)以及做了适当标注的金额少于800美元的样品;其他列入《法检目录》的,无论进出口,无论是A或B,都凭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申报2、税收管理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且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及以下的,免税。
海关退运流程
海关退运流程海关退运流程通常指的是将入境的货物退回给原始发货人或者发货地的流程,具体流程如下:1. 客户提出退运申请:当客户需要退运货物时,需向海关提出退运申请。
申请中需要提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价值等,并附上相关文件。
2. 海关核准退运:海关收到退运申请后,根据海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审查包括对货物的合法性、数量、价值等的核实。
如果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海关会核准退运。
3. 案件登记:海关将核准的退运申请登记入册,并为退运货物分配一个唯一的退运编号。
4. 缴纳退运费用:客户需要缴纳退运费用,包括海关手续费、物流费用等。
缴费后,客户需提供缴费凭证给海关。
5. 制作退运单据:海关根据退运申请的信息,制作退运单据。
退运单据上包括货物的详细信息、退运费用、退运要求等。
6. 办理退运手续:海关根据制作的退运单据,办理退运手续。
手续包括对货物进行验放、验收和封签等。
7. 安排退运物流:海关将退运的货物安排给合适的物流公司进行运输。
物流公司会根据退运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路线。
8. 货物运输:退运的货物经过物流公司的安排,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物流公司会进行货物的跟踪和监控,确保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9. 抵达目的地:退运的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物流公司将根据海关要求进行卸货、验收和分类。
如果货物有损坏或其他问题,物流公司会及时与海关和客户进行沟通,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10. 海关清关: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清关手续。
手续包括对货物的验收、核实退运单据和退运费用等。
如果手续符合要求,海关会正式退回货物给原始发货人或发货地。
11. 完成退运流程:退运流程完成后,海关会将退运的货物信息进行备案,并将退运单据归档。
以上是海关退运流程的一般步骤,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具体操作以海关和物流公司实际要求为准。
客户在办理退运手续时,需遵守海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的海关代理。
中国海关通关实务复习要点
中国海关通关实务复习要点一、填空1、保税货物的定义: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2、保税货物进出口通关的特征:经海关批准、监管货物、应复运出境3、出口加工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进行封闭式监管的特定区域。
主要功能是加工贸易,以及为区内加工贸易服务的储运业务。
4、知识产权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
范围:以上3个。
5、查验的三种方式:彻底查验、抽查、外形查验二、名词解释1、保税货物: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2、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货物在征税或免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有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境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3、退关货物:又称出口退关货物,它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单位请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行为4、出口监管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货物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5、海关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海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海关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6、自理报关企业:是指已在海关注册登记,仅为本企业(单位)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报关企业7、对外贸易救济措施: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手段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8、国营贸易:是指国家(政府)所出资设立的或所经营的并具有进出口权的贸易企业所从事的具有强烈行政色彩的贸易活动9、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口的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并调整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并以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国家管理10、保障措施:是指进口国在进口激增并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
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物归“原主”:境外误卸,办理转运报关 手续,转运至境外;境内误卸,向进境地 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也可申请办理转 关运输手续。
就地进口:按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 序办理进口手续,提交溢卸货物证明, 交证交税后放行。
境内转销:由购货单位向海关办理相 应的进口手续。
(3)溢卸、误卸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 确实的,由载运该货物的原运输工具 负责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 月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出境手续, 或者由该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 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向海关申请办 理退运或者申报进口手续。
3、报关程序
退运境外:提供书面证明文书,办理直接 退运手续。
六、进出境修理物品
含义:进出境修理物品是指运出境或者运进 境进行维护修理后复运进、出境的货物、物 品,海关将其作为暂时进出口货物进行管理。 修理物品分为原进口产品运出境修理和原我 国出口产品运进境修理。
特征:进境维修免税,提供担保接受监管, 按保税货物办理进境手续;出境维修免费修 的免税,不免费修和保修期外的征修理费、 材料费的相关税;免交许可证。
2、溢卸、误卸货物的管理
(1)溢卸进境货物由原收货人接受的,原收 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 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相关的溢卸货物 证明,海关验核后按规定征税放行货物。
(2)误卸进境货物如属于应运往国外的,运 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退运境外时, 经海关核实后可退运出境;如属于运往国 内其他港口的,可由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就地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也 可以转关。
申请直接退运一般应在载运该批货物的运输工 具申报进境之日起或自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 个月内,由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海 关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填写《直接退运货物 审批单》
出口退运货物的操作流程
出口退运货物的操作流程
出口退运货物是指将已经进口到国内的货物重新退运到原产地或其他国家的操作流程。
出口退运货物的操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申请退运手续。
当货物需要退运时,出口商需要向海关申请退运手续。
申请退运手续时,出口商需要提供相关的货物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等。
第二步,办理退运手续。
一般情况下,出口商需要向海关提交相关的文件,包括退运申请表、货物清单、退运合同等。
海关会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核,确认货物可以退运后,会给出口商办理退运手续的许可证。
第三步,安排货物运输。
一旦获得退运手续的许可证,出口商需要安排货物的运输。
货物的运输方式可以选择海运、空运或陆运等,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目的地来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第四步,办理退运报关手续。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口商需要向海关办理退运报关手续。
出口商需要提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海关会对这些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货物可以退运后,会给出口商办理退运报关手续的许可证。
第五步,货物退运。
一旦完成了退运手续和报关手续,货物就
可以开始退运了。
在货物退运过程中,出口商需要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以避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丢失的情况。
总的来说,出口退运货物的操作流程包括申请退运手续、办理退运手续、安排货物运输、办理退运报关手续和货物退运等几个步骤。
在整个操作流程中,出口商需要与海关、运输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合作,确保货物能够顺利退运到目的地。
出口商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货物的退运过程合法合规。
《进出口报关实务》名词解释及简答
1、报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的全过程。
2、对外贸易经营者: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特定减免税货物: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4、协调制度: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简称,实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和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基础上,协调参照国际上主要国家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目录而制成的一个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5、进出口许可证:国家管理货物进出口的凭证,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国家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列入《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实行行政许可管理。
进出境货物与进出境物品有何区别?进出境运输工具包括哪些?答:进出口货物主要包括一般进口货物、一般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时(准)进出口货物、特定或免税货物和其他进出境货物,是需要报关,且需要缴纳该商品的进出口关税。
进出境物品是指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一般只需要报关而不需要缴纳该商品的进出口关税,当然如果超重或是文物、艺术品等的还是需要缴纳一定关税的。
进出境运输工具包括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等。
3、简述保税货物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保税区享有哪些免税优惠?答: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其特点是:1)货物保税必须经海关批准;2)保税货物必须全程(进境起出境止)接受海关监管;3)保税货物必须复运出境。
保税货物主要分为保税加工和保税仓储两大类。
保税区享有以下免税优惠: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2)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部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除交通车辆和生活用品外,予以免税;3)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
退运货物报关
申报后退运
对货物进境申报后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在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出境申报续前,海关应当将原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转关单数据予以撤销。 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应当从原进境地口岸退运出境。对因运输原因需要改变运输方式或者由另一口岸退运出境的,应当经由原进境地海关批准后,以转关运输方式出境。
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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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关程序
退运进口: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 收汇核销,提供单据:“进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正本,加盖“已核销专用章”)或税务局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溢装、误卸证明 未收汇下的提交单据:“进口货物报关单”、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 “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如部分退运进口,海关在原“出口报关单”上批注退运实际数量、金额后退回企业并留存复印件。
、直接退运货物
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范围:
01
03
05
02
04
06
申请直接退运,应提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书”、合同、发票、装箱清单、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书及海关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海关按行政许可程序受理并批准直接退运的,制发“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
错发、误卸或者溢卸
因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承运人的责任造成货物错发、误卸或者溢卸,经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当事人免予填制报关单,凭“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向海关办理直接退运手续。 经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不需要交验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其他监管证件,免予征收各种税费及滞报金,不列入海关统计。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退运和退款规定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退运和退款规定一、引言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货物损坏、交付延误等情况。
为了维护运输双方的权益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文将探讨货物退运和退款的规定,以确保在退运和退款的过程中,各方能够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货物退运规定1. 货物退运的条件货物退运是指在运输过程中,当货物出现了损坏、丢失等情况,又或者出现其他卖家和买家协商一致的原因下,需要将货物退回原始发货地或其他指定地点的情况下进行的操作。
一般情况下,货物退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等问题;- 买家与卖家协商一致,决定退运货物;- 货物未经过任何改变或使用;- 货物的包装完整。
2. 货物退运的流程- 卖家和买家协商一致,决定退运货物;- 卖家提供退运货物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买家将货物加以妥善包装,并安排合适的物流运输方式;- 买家在货物退运前,与卖家确认退运货物的清单,并注明货物的数量和包装状况;- 买家按照约定的退运方式将货物寄回给卖家;- 卖家收到退运的货物后进行验收,并核对货物清单是否一致;- 若验收合格,卖家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退款或换货。
三、货物退款规定1. 退款的条件货物退款是指在货物退运的基础上,经过卖家验收合格后,针对已支付的货款或部分货款进行返还的操作。
一般情况下,货物退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货物退运后经卖家验收合格;- 退还的货款只包括实际支付的货款金额;- 退款金额应与货物实际退回的数量和状况相符。
2. 退款的流程- 卖家接收到退运的货物,并进行验收;- 若货物验收合格,卖家将根据原始支付方式进行退款;- 退款完成后,卖家应及时通知买家。
四、责任与争议解决在货物退运和退款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运输承运商、物流公司等第三方责任问题。
相关争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首先,各方应友好协商,努力达成一致意见;- 若协商无果,可由双方共同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相关证据和协议等文件将作为证据。
一般退运货物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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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运、退关货物
退运、退关货物
退运货物和退关货物
(一)退运货物
退运进出口货物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内外买方拒收造成的退运货物,或因错发、错运、溢装、漏卸造成退运的货物。
1、一般退运货物
(1)含义:指已经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的退运货物。
(但加工贸易退运货物除外)
(2)报关程序:
①退运进口(分两种情形)
※已经收汇核销:重点掌握要提交哪些单证
A、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
B、加盖有已核销专用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税务局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C、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
D、并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未收汇:重点掌握要提交哪些单证
A、原出口货物报关单
B、外汇核销单
C、报关单退税联
D、并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 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
原出口时,已征收出口税,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
退运货物、退关货物、放弃货物、超期未报关货物的报关程序
•
放弃货物:又称放弃进口货物,是指进口 货物的收货人或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由海 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货物。
2、范围 *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物、对环境造 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声明放弃。
• • •
• (二)处理 • 放弃进口货物,海关将依法提取变卖, 变卖进口货物所得的价款,先拨付变卖处 理实际支付的费用后,再扣除运输、装卸、 储存等费用。假如不足以支付运输、装卸、 储存等费用的,按比例分摊。(注意先后 顺序,重点)) • 变卖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后尚有余款的, 上缴国库。
• (二)处理(掌握) • 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 1、属于《法检目录》的,检验检疫费用和其他 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从变卖款中支付。 • 2、变卖所得的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的顺 序(重点) • (1)拨付变卖处理支出的费用 • (2)运费、装卸、储存费用 • (3)进口关税 • (4)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 (5)滞报金
• (二)海关手续 • 1、得知出口货物未装上运输工具,并决 定不在出口之日起3天内,向海关申请退关 • 2、经海关核准且撤销出口申报后方能将 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 3、已缴纳出口税的退关货物,可以在缴 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申请退税 • 4、办理退关手续后,海关应对所有单证 予以注销,并删除有关报关电子数据。
• 2、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 • (1)范围(重点,参见教材第192页) • (2)报关程序(与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 的程序一样 )
• 十、退关货物 • (一)含义 • 退关货物:又称出口退关货物,指向海 关申报出口并获准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 输工具,经发货单位请求,退运出海关监 管区不再出口的货物。
• 3、有余款的,自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进 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予以返还。逾期无 申请、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还的,余 款上缴国库。 • 4、收发货人应按照规定,补办进口申报 手续。
出口货物退运流程海关退运流程
出口货物退运流程海关退运流程处理退运货物的方法退运货物的处理相对来讲比较繁琐,需要根据货物的不同情况来选择具体的退运方式。
第一种方式:一般贸易进口如果货物出口时按照正常的报关报检程序出口,则一般进口时可以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进来。
具体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情况一、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一)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情况二、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正常办理退税)。
同时,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留存退税机关。
情况三、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第二种方式:快递进口如果货物出口时是通过买单或者委托其他进出口公司出口,退运时通常可以考虑快递进口的方式。
报关员考点:其他进出境货物
报关员考点: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员考点:其他进出境货物导语:进出境货物分有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那么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相关内容有哪些呢?小伙伴们都知道吗?不清楚的话可以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哦。
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一)过境货物1、过境货物的定义: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
2、过境货物的范围与我有过境货物协议、铁路联运协议的国家的过境货物;没有上述相关协议的过境货物,必须经国家经贸、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入境地海关备案方可过境。
* 禁止过境货物的范围:①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②武器、弹药、爆炸物及军需品;③烈性毒药、麻醉品和毒品;④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过境的货物、物品。
3、过境货物的监管① 监管目的:防止a、过境货物滞留境内;b、境内货物混装出境;c、禁止过境货物过境。
② 监管要求:a、运输工具具备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或装置;b、过境货物经营人必须海关登记其他:a、民用爆炸品、医用麻醉品应取得总署批准b、违规违法过境的,予以扣留(如伪报货名、国名)c、如果在境内发生毁损或灭失的(不可抗力除外),必须向出境地海关补交进口关税。
4、过境期限:6+3个月,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不过境可提取变卖。
5、境内暂存和运输:规定的线路运输,海关可派员押运过境;如需卸地储存,应经海关同意并存入海关指定或同意的仓库或场所。
6、报关程序:① 进境报关,进境地海关将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并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提运单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一并退还报关企业;② 出境申报时交验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和有关单证。
(二)转运货物1、转运货物的定义换装运输工具,直接继续运往境外,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
2、转运货物的条件: (必须满足其一)① 持转运或联运提货单的② 载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的③ 持普通提货单,但启运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④ 误卸进口货物,承运方提供证明的3、监管要点:① 目的:防止混卸进口; 防止混装出口。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退运流程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退运流程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和国际物流的不断完善,货物运输在现代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需要进行货物退运。
为了确保退运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障相关各方的权益,确立一套完善的退运流程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货物运输中的货物退运流程。
一、退运申请当货物需要退运时,首先需要进行退运申请。
退运申请可以由货物的发货方或收货方提出,具体要求如下:1. 提交申请前,需对退运的货物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核对,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2. 退运申请中需提供货物的相关信息,如发货日期、货物数量、货物描述、原始运输合同编号等。
3. 申请中还需附上退运的原因、退运的目的地、预计退运日期等其他必要信息。
二、退运协商收到退运申请后,运输公司或经办人将对退运申请进行评估,并与申请方进行协商,以确保双方的合理权益。
退运协商的内容包括:1. 协商退运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如可以通过陆运、海运或空运等方式退运。
2. 对退运费用进行协商,并确定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3. 确定责任归属,如由于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退运,运输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赔偿。
三、退运手续办理经过退运协商后,双方将进行退运手续的办理。
具体步骤如下:1. 申请方根据协商结果,填写退运申请表格,并将表格提交给运输公司。
2. 运输公司收到申请表格后,将进行核查并出具退运确认函,确认同意退运。
3. 按照退运确认函的要求,申请方需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办理退运手续,如办理退运单、退运保险等。
四、退运过程监控退运过程的监控是确保退运顺利进行和及时获取退运状态的重要环节。
监控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运输公司提供的在线查询服务,申请方可通过运输公司的官方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查询货物的退运情况。
2. 经办人的跟进工作,经办人会与承运方保持联系,并随时跟进货物的退运进展。
3. 物流追踪系统的使用,通过使用物流追踪系统,可以实时显示货物的位置和运输进度。
出口货物发生退货、退运,出口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出口货物发生退货、退运,出口公司应该如何处理?展开全文包括税务等满意答案好评率:73%出口货物退运业务的涉税程序和账务处理涉税程序出口退运”,就是出口企业将货物报关实际离境出口后的退货,简称“退运”,是针对出口销售的货物因为质量或规格等原因发生的退货,出口货物属于海关监管的范围。
纳税人发生“出口退运”,与内销业务发生退货,因其涉税流程有特殊性,所以有不同。
出口货物是涉及退税或免抵退的税收政策,有较多企业咨询,现根据相关政策,对税收方面涉及“退运”的程序,综合整理介绍如下:一、出口货物退运的涉税处理总政策:发生退运的,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发生退运的,按照《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02]11号)的规定,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
应补税额=退运货物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补税预算科目为“出口货物退增值税”。
若退运货物由于单证不齐等原因,已视同销货物征税的,则不须缴税款。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再出口,出口企业可凭《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税款的税收缴款书为进货凭证,与其他出口凭证一起,申报办理退税。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转为内销的,出口企业可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纳税人应按规定时限对出口货物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发生退运后再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退运证明按规定期限核销。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运办理的手续: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运情况,凡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企业应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申请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后,据以向海关办理退运手续。
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企业自填《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二)《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未申报免抵退税时提供);(四)发生退运关单对应的原《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已申报免抵退税时提供);(五)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六)记载有退运证明信息的磁盘。
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进出口货物的退运和退货事务
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进出口货物的退运和退货事务退运和退货是海关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涉及到进出口货物的违规、损坏或退货要求等问题。
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退运和退货事务时,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各类情况,并维护国家的利益和进出口贸易的正常秩序。
一、退运事务的处理退运是指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要退回原产国或销售国家的情况。
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退运事务时,需要首先核实退运货物的原因和符合退运的相关规定。
如果退运货物符合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将协助退运事宜,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退运手续的办理。
在这一过程中,海关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退运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处理退运事务时,海关工作人员需要进行退运货物的核验、封存,以确保货物在退运过程中的完好无损。
同时,还需要与运输公司、海关代理等相关方进行有效沟通,确保货物能够按照正确的退运路线送回原产地或销售国,避免产生额外的不必要成本和风险。
二、退货事务的处理退货是指进出口货物在国内销售后,因各种原因需要退还给供应商的情况。
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退货事务时,需要与退货方进行有效的沟通,核实退货原因,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对于退货货物的处理,海关工作人员需要进行退货货物的检验和核实,确保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原货相符。
对于退货文件的处理,海关工作人员需要对退货单据进行核对,确保退货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处理退货事务中,海关工作人员还需要与供应商、物流公司等相关方进行有效协作,确保退货货物能够按照正确的程序退回供应商,避免出现纠纷和损失。
同时,海关工作人员还需要对退货事务进行记录和统计分析,以便及时掌握进出口货物的质量问题和消费者的退货需求,为优化供应链和完善质量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三、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退运和退货事务中的职责与要求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退运和退货事务中需要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做到公平、公正、高效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海关工作人员需要了解中国海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熟悉进出口贸易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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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运货物
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内外买方拒收造成退运的货物,或因错发、错运、滥装、漏卸造成退运的货物。
1.一般退运货物
一般退运货物是指已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的退运货物;但加工贸易退运货物除外。
一般退运货物的报关程序
①退运进口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若该批出口货物己收汇、已核销,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现场海关应凭加盖有已核销专用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正本),或税务局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办理退运进口手续,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时,若出口未收汇,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在办理退运手续时,提交原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向进口地海关申报退运进口,应同时填制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若出口货物部分退运进口,海关在原出口报关单上应批注退运的实际数量、金额后退回企业并留存复印件,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 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原出口时已经征收出口税的,只要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税的,
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 年内准予退还。
②退运出口
因故退运出口的进口货物,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境,并提供原货物进口时的进口报关单、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经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出境。
·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 年内原状退
货复运出境的,经海关核实后可以免征出口税,已征收的进口税,自缴纳进口税款之日起1 年内准予退还。
2.加工贸易退运货物
(l)若“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未核销,则按加工贸易退运货物报关;
(2)若“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已核销,则按进出境修理货物报关。
3.直接退运货物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进口货物进境后向海关申报,但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办理进口手续,经主管海关批准将货物全部退运境外的货物。
范围
①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
②货物进境后正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前,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可以由收发货人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批准手续:
——合同执行期间国家贸易管制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补办有
关审批手续,并能提供有关证明的;
——收货人因故不能支付进口税、费,或收货人未按时支付货款致使货物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并能提供发货人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的;
——属错发、误卸货物,并能提供发货人或运输部门书面证明的;
——发生贸易纠纷,未能办理报关进口手续,并能提供法院判决书、贸易仲裁部门仲裁决定书或无争议的有效货权凭证的。
经海关审核上述情况真实,无走私违规嫌疑后,可予批准直接退运。
③已正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但海关尚未放行的货物,收货人请求退运的。
可比照上述规定撤销原申报,办理直接退运手续;
④需提交各类许可证件进口的货物,属无证到货的,除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外,不得办理直接退运。
(3)报关程序
①申请直接退运一般应在载运该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
之日起或自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 个月内,由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填写“直接退运货物审批表”,
②直接退运一般先申报出口,再申报进口;
③出口报关单,在相关栏目内填报进口报关单编号;进口报关单,在相关栏目内填报出口报关单编号,并应分别注明海关审批件编号。
属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的错发、“误卸”,获批准退运的,可以不填写报关单。
收货人申请直接退运的海关核准属于海关行政许可,应当按照
海关行政许可的程序办理。
退关货物
退关货物又称出口退关货物。
它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单位请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行为。
报关程序
( 1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得知出口货物未装
上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 天内,向海关申请退关;
( 2 )经海关核准且撤销出口申报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 3 )已缴纳出口税的退关货物,可以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 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向海关申请退税;
( 4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办理出口货物退关手续后,海关应对所有单证予以注销,并删除有关报关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