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doc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6.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4.2乙方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后,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2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服务,应按照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违约金=服务费用×逾期天数×1%。
一、服务内容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提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废物分类、废物处理、废物利用、废物减量及污染防治措施等。
1.2乙方负责对甲方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1.3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代表(名):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注:以上仅为示例合同,实际合同内容需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服务费用
3.1乙方提供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引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本文档介绍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原则。
2.管理目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目标包括:•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促进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3.固体废物分类管理为了实现固体废物的有效管理,需要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3.1 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能够再次利用的固体废物,如纸张、塑料、金属等。
对于可回收物的管理,需要进行回收、收集、分类等工作,并鼓励人们参与到可回收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中。
3.2 有害废物有害废物是指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的固体废物,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对于有害废物的管理,需要加强监管和控制,确保其得到安全处置,以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3.3 厨余垃圾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渣和厨房废弃物等有机废物,如剩饭剩菜、果皮等。
对于厨余垃圾的管理,可以进行分离收集、堆肥处理等,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能够得到资源化利用。
3.4 其他固体废物除了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和厨余垃圾外,还有一部分固体废物无法归类到以上三类中,如建筑垃圾等。
对于这些其他固体废物的管理,需要根据其具体性质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4.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核心内容。
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可以选择以下几种处理与处置方法:4.1 填埋填埋是将固体废物掩埋在地下的一种处理方法。
填埋能够有效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但需要注意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并确保填埋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2 焚烧焚烧是将固体废物经过高温燃烧处理的方法。
焚烧能够有效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并能够利用热能进行能量回收,但需要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4.3 厌氧消化厌氧消化是一种将有机废物进行生物分解处理的方法。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01医院临床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8废矿物油(包括含油污泥)、hw09废乳化液、hw18焚烧处置残渣、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42废有机溶剂。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产生固体废物部门在办公、生产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处置及职责分工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体、半固体废弃物质。
(二)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式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三)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安全质量环保部职责(一)负责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二)负责对各属地部门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转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运营保障部职责(一)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二)负责在网上(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http://211.90.37.192:81)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等信息;(三)负责选定危险废物回收单位,对相关资质进行审核。
销售、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不得违规操作;(四)负责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台账。
第六条产生固体废物部门职责(一)负责辨识本部门属地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负责本部门的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工作;(二)负责本部门危废的登统、分类收集、临时储存等工作,建立危废产生、出入库等各类台账;(三)负责将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报运营保障部处理;(四)按要求规范建设危废贮存场所;(五)负责对辖区协作单位危险废物处理工作进行监管。
第三章固体废物管理第七条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环保型的原辅材料,开展清洁生产活动,采取源头控制和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01医院临床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8废矿物油(包括含油污泥)、hw09废乳化液、hw18焚烧处置残渣、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42废有机溶剂。
2024年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引言: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用废弃物质。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也越来越大,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工业固体废物,保护环境,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行为,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创新和提升。
第二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预防、治理”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管,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多层级、多领域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第三条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应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因素,注重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应坚持分类管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工业企业、政府部门和公众等。
第六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第二章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应分为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两类进行管理。
第八条工业企业应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按照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进行分别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九条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应遵循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的规定。
第十条工业企业应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标准和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业企业应定期组织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检测,确保分门别类、准确无误。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第十二条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收集和运输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收集和运输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业固体废物不泄露、不扩散。
第十五条收集和运输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和运输的认识和技能。
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打印公示上墙参考版)A3打印(最新条例)
1.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单位管理处对本单位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4,本单位应当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5,本单位应及时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申报登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产生情况。
6.禁止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其他废物(含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混合收集、贮存。
7.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8,产废主体在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前,须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
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生态环境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生态环境部门。
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他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
10.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I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理的,其排放的烟气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本单位负责人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业固废的管理,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放和处置监管、监察指导和对外申报登记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向负责部门申报登记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处置和综合利用。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分类
第六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相关标准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第四章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
第七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1、各单位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并按GB15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2、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需要设置导流渠、渗透液收集池,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淋、防泄漏、防扬散、防流失等设施或措施。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禁止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4、存放场地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
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防控措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以保证正常运行。
第五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产生固体废物部门在办公、生产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处置及职责分工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体、半固体废弃物质。
(二)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式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三)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安全质量环保部职责(一)负责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二)负责对各属地部门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转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运营保障部职责(一)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二)负责在网上(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http://211.90.37.192:81)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等信息;(三)负责选定危险废物回收单位,对相关资质进行审核。
销售、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不得违规操作;(四)负责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台账。
第六条产生固体废物部门职责(一)负责辨识本部门属地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负责本部门的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工作;(二)负责本部门危废的登统、分类收集、临时储存等工作,建立危废产生、出入库等各类台账;(三)负责将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报运营保障部处理;(四)按要求规范建设危废贮存场所;(五)负责对辖区协作单位危险废物处理工作进行监管。
第三章固体废物管理第七条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环保型的原辅材料,开展清洁生产活动,采取源头控制和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企业单位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三)本公司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四)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鼓励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一)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的部门、车间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二)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部门、车间,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三)产废部门、车间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四)本公司由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成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及其职能部门有权对产门、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
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
6、其他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7、污染严重的部门、车间应当按照规定公开其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状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监督。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有效防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污染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三、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四、固体废物的生产、收集、处置单位必须制定确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的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五、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六、为了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该分类收集和贮存。
七、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单位,必须获得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的环境审批程序。
八、在固体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九、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监察工作。
十、本办法实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十一、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活性炭。
十二、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公司企业管理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公司管理部审批。
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保持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最大限度地使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减少二次污染,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x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一般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等管理活动。
本制度所称的一般固体废物是指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我公司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水处理污泥、废镍板、废碳板以及岩棉、废旧设备等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
4职责4.1后勤部4.1.1负责对全公司内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
4.2采购部4.2.1负责联系废镍板、废碳板处置单位。
4.3项目部4.3.1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
4.4环保科4.4.1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全面管理,监督产生、转运、贮存和转移等管理环节,监督各相关部门规范化管理一般固体废物。
4.4.2负责联系水处理污泥以及工业垃圾处置单位,并审核处置单位资质。
4.4.3负责确认一般固体废物磅单,开具一般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留存记录。
4.4.4负责每月审核《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一览表》填写情况。
4.5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部门4.5.1负责一般固体废物的转运工作,按照规定将一般固体废物(废镍板、废碳板需称重后)转运至指定位置。
4.5.2负责清理一般固体废物上附着的有害物料(若由承包商清理,负责监督承包商清理)。
4.6仓储物流部4.6.1负责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和工业垃圾堆场的日常管理。
4.6.2负责填写《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一览表》,入库时详细记录产生日期、产生数量、产生部门、入库数量和责任人,出库时详细记录自行/委托利用数量和责任人,不得随意涂改。
4.7公用工程4.7.1负责污泥暂存仓库日常管理。
4.7.2负责污泥的脱水管理。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在下面的文章中,将按照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格式进行阐述。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维护员工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第二条公司应制定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措施,通过生产工艺优化、产品设计更新等方式减少固体废物产生。
第三条公司应推行循环经济模式,积极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固体废物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活动,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意识。
第三章废物分类与储存第五条公司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固体废物,制定分类储存方案,并设置相应的废物储存设施。
第六条公司应制定废物分类标识,明确废物类别,避免混淆和误用。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废物储存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废物分类正确,储存设施完好。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废物储存时限,避免废物长期滞留。
第四章废物运输和处置第九条公司应制定废物运输方案,确保废物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污染。
第十条公司应与具备资质的废物处理单位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确保废物得到规范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不得私自将废物转卖或非法转移,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废物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应对废物处置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废物处置符合规定。
第五章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固体废物来源和排放特点,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第十四条公司应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按照规定进行运行和维护。
第十五条公司应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公司应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认知和操作能力。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公司应制定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第十八条公司应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应急处置设施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完好。
第二十条发生固体废物污染事故时,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公司固体废物防治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固体废物管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保障员工健康,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
3. 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努力实现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成立固体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固体废物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固体废物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应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三、固体废物分类与标识1. 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废弃物,如生产废渣、废液等。
3. 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危害特性的固体废物。
4. 生活垃圾: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5. 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并在容器上粘贴相应的标识。
四、固体废物产生、收集与贮存1. 固体废物产生部门应严格按照分类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收集。
2. 收集后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贮存,并采取防渗、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
3. 贮存场所应定期检查,确保设施完好,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五、固体废物转移与利用1. 固体废物转移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2. 公司鼓励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与有资质的单位合作,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3. 对暂时无法利用的固体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六、固体废物处置1. 固体废物处置应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2. 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确保处置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处置,确保处置过程无害化。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1. 公司定期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
为了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目标、主要内容和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制度目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护环境、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合理的管理和控制,减少固体废物对土壤、水体和大气造成的污染,降低废弃物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此外,该制度还旨在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二、主要内容1.审批制度: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审批制度,对企业的废物产生和处理进行审核和监管。
企业必须获得相关审批文件才能进行废物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测和报告。
2.分类和收集制度:强制要求居民将垃圾按类型分类投放,并提供相应的收集设施和服务。
通过分类和收集,可以实现废物的有效回收和资源的循环利用。
3.运输和处置制度:明确固体废物的运输和处置方式,要求严格遵守运输规定和处置标准。
禁止将有害废物随意倾倒,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4.废物处理和利用制度: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和能源化利用,推动废物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同时,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的管理,确保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5.监测和督查制度:建立废物产生和处理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废物处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同时对优秀的企业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存在问题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制度法规的不完善:制度法规不够完善、细化,导致一些操作环节存在空白和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2.缺乏监管力度:一些地方对废物处理和处置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违规行为频发。
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对违规者进行严厉处罚。
3.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持:一些地方技术水平不高,缺乏先进的废物处理技术。
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转让,提升地方的处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固体废物管理,预防和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公司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生固体废物的部门、车间、项目及个人。
三、固体废物分类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生产、建设、科研、办公等活动中产生的,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
2. 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
四、固体废物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全过程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2. 污染者承担责任:固体废物产生者应承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
3.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在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鼓励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对不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实行无害化处理。
五、固体废物管理职责1.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
2.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固体废物管理情况;(3)组织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培训和考核;(4)组织固体废物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3.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措施;(2)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放;(3)按规定向安全环保部申报登记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等;(4)对固体废物进行贮存、运输、处置,确保安全环保。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陕煤集团神⽊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件陕煤柠司发〔2016〕15号陕煤集团神⽊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现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严格贯彻执⾏。
陕煤集团神⽊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2⽉2⽇抄送:公司各领导。
柠条塔矿业公司办公室 2016年2⽉2⽇印发陕煤集团神⽊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般⼯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陕煤集团神⽊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基础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场所规范化管理,防⽌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为了改善⽣态环境,保障⼈体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是指⼈们在⽣产建设、⽇常⽣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的、暂时不能被利⽤要抛弃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的废弃物质。
包括⼯业固体废物(煤矸⽯、废弃⼟⽯)、危险固体废物(如废油脂、废化学药剂、医疗垃圾等)、⽣活垃圾。
第三条本办法适⽤于公司与固体废物有关的各部门(单位)以及为公司服务的专业化单位。
第⼆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固废管理领导⼩组,全⾯负责矿井固废管理⼯作。
组长:分管环保副总经理副组长:各副总经理成员:物资供应部⽣产运营公司煤炭销售公司机电管理部⽣活后勤公司⼯程管理部⽣产技术部机电修理中⼼企业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程管理部。
⼯程管理部负责⼈任组长,⼯程管理部牵头,安全管理部、企业管理部配合固废管理和考核⼯作。
第五条职责(⼀)固废管理领导⼩组职责:1.负责组织公司固体废物处置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持⽅案的编制与报审⼯作。
2.参与公司固体废物处置场的选址、规划设计,并负责对政策、技术合规进⾏审核。
(⼆)固废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制订公司固体废物处置场所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及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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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
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01医院临床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8废矿物油(包括含油污泥)、hw09废乳化液、hw18焚烧处置残渣、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42废有机溶剂。
第十(来源:公务员在线 ***)二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批。
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四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五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六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批准。
第十七条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第十八条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九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根据需要可责令
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一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二十二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办理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使用各种化学药剂、试剂的科研单位和化验室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包装和场所,临时贮存产生的危险废物。
第二十四条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漆、废乳化液及其包装物应按采购合同约定由供货单位定期回收。
第二十五条未列入第一条、第一条的危险废物管理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除了由供货单位回收和业主处置的危险废物外,所有危险废物的处置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监管,未经批准,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所属单位接收和处置其他单位危险废物时,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经济和法规方面的全面论证,并得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的批准。
第三章一般工业废物
第二十八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二十九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全部回收
利用。
第三十条燃煤锅炉的灰渣、粉煤灰的临时存放场所应
有防泄露、防渗漏、防扬尘的“三防”设施。
灰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不得新建灰渣、粉煤灰的永久填埋场所。
第三十一条建筑垃圾应运输到经过批准的指定地点填埋,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工业废物的管理也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生活垃圾
第三十三条本章所指生活垃圾包括居住区、公共建筑、固定生产场所和野外施工作业等非固定生产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第三十四条生活区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第三十五条垃圾箱(间)布置、垃圾清运时间的安排应尽量避免臭味、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三十六条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等造成的二次污染。
应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第三十七条生活垃圾要集中送到市政或由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置场(点)。
第三十八条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应设置隔离、封闭、警示等装置,避免污染物的扩散和迁移,防止无关人员和动物的进入。
第三十九条野外施工作业的应设置生活垃圾箱要妥善收集生活垃圾,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
第四十条应根据最终处置的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等材料。
第四十一条在选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时间,应优先考虑余热和沼气利用。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
第四十二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和各单位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监察。
第四十三条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元以下处罚,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海洋运输的废物管理、放射性废物管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刑法》有关条款
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其徒刑。
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