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放时为什么要货主和货代的两份保函
电放流程
例:现在有一票货付款方式是20%预付,80%出货后客人付款,然后提单电放。
出货后正本提单是否还需要出来给客人看一下才会付款?直到收到货款再通知货代电放?那其他箱单,发票正本是否还需要寄给客人?还是扫描件就可以了?解答如下:流程1、托运人向货代提出电放提单,并出具电放保函,表明电放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都由托运人承担。
2、货代再向船公司申请电放,并交电放保函。
3、船公司接受电放申请和保函后,向目的港船代发电放通知,允许该票货物可以用盖章后的电放提单换提货单。
4、装船后,船公司向货代签发Master 电放提单。
5、货代再向托运人签发House 提单。
6、装货港货代将House 提单传真给目的港货代。
操作:你可以传真提单的复印件给客户,客户付款后,你通知货代做电放,货代会给你电放信息的,等到你收到货款后把电放信息给客户,她就可以去提货了。
其他的单据是用来清关的,箱单发票的正本需要邮寄给客户,扫描件是不行的。
提单是用来提货的,其他单据是用来清关的,两个概念。
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
电放保函格式直接让出货人出一张电放包涵,并敲好公章。
(正本或是复印件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我公司多数是提供复印件)参考格式如下:电放保函致XX海运:我司委托贵司于FEB.18,2006出运至MANILA,PHILIPPINES的货物,提单号为:XXXXXXX现请求将提单电放,电放给ROYAL EXPORTERS CORPORATION 请予以同意,由此引起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司承担。
特此保函!X年X月X日解释:1)电放,TELEX RELEASED,电子放单的意思.是指货物先于单据到达进口方,进口方为不因此原因产生滞港费用而先行提货,而要求卖方致电船公司,凭卖方出具的“准予买方先凭副本提单提货”的电文(传真或电传),先行提货的行为。
2)这样一来,等于卖方将货物直接放给了买方,其风险是一旦客户不付款,则货款两空,风险很大。
提单发放形式教材
提单发放形式电放保函电放就是货主由于种种原因,如航期短,节省成本等,要求放弃正本提单,而是在船即将到港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报方式,将提单副本发给收货人,收货人在目的港可以凭借提单副本和电放保函提货,这种情况下,出提单的船公司或货代都会要求放弃正本提单的货主出具保函,证明正本提单是货主自己放弃的,如果出现问题由货主自己负责,这个保函就是电放保函。
电放保函:英文(letter of guarantee)保函格式样本电放保函货主(SHIPP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主(CONSIGNE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船名航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我司装一批货经**海运公司承运,主要明细内容如上述,请准予采用电报放货处理,货物请将予上述目的港买方迳行提领,若由此发生纠纷,一切后果及责任归属,皆由我司负责承担,特此具结。
此致**公司1. 保函人_______________(出货人) 签章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2. 立保函人________________(货代) 签章预借提单是指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交单结汇期已到,货主因故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或由于船公司的原因船舶未能在装运期内到港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预借提单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提单签发人承担。
1.预借提单签发的条件(1)预借提单下的货物必须已经海关放行,已送装船港码头堆场或仓库;(2)预借提单的签发日期不得超过船舶在港的实际装船日期;(3)预借提单签发后,必须保证将货物按时装船出运;(4)预借提单签发的任何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转]关于电放、海单、换单、代理单的相关解释
[转]关于电放、海单、换单、代理单的相关解释(一)电放电放通俗点讲就是发货人不用领提单,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的一种放货形式。
它的操作和普通的提单放货在提单补料和提单确认阶段完全一致,只是到了领取提单阶段出现了差别,且听下面细细道来:电放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填了电放申请传真给船公司就行了。
不要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申请,上面清请楚楚地写明了你放弃领取提单的权利。
签字盖章之后,您就不要再想跟船公司要提单了。
您如果已经拿了提单,又要改做电放,那您需要把全套提单交回船公司之后再填写电放申请。
当然,不付钱是不会有人给您做电放的,要付的钱分为两块,一是电放费,我们公司是RMB115,别的公司我没打听过;二是所有的预付费用,它可以包括文件费,码头操作费,CIF的还包括海运费。
所以,建议在传真电放申请的时候,最好主动地把水单也一块传过去。
这样做的好处就不必说了。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现在船公司做电放不用发电报了,发EMAIL 就行.您可以要求船公司在发EMAIL的同时CC给您一份,这样您就可以在第一时间把电放的信息通知收货人。
说到这里想起刚进公司时同事说的一个笑话,问:为什么非洲的一些港口不能电放?答:因为那里老停电。
在什么样的情况会有人要做电放呢?比如说东南亚一带的货物,提单还没对好,货物已经到港了,电放很常用;又比如说因为种种原因提单迟迟出不来,货物已经到港了,为了避免货物在目的港的堆存费,不得以选择电放;要提醒您的是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做电放的,据我的经验,古巴,委内瑞拉,巴西这些国家是不能做电放的。
不过也不那么绝对,比如在XX港口,如果您的收货人在当地神通广大,船公司在目的港的代理接到电放通知后,会为客人重出一份提单帮客人清关。
没办法,不服不行!跟电放有关的常用英文单词有这么两个:TELEX RELEASE(TLX RLS)和SURRENDER. TLX RLS 中国人都明白,但是外国人好象不怎么常用,他们一般都用后者。
海运业务中电放提单的风险控制
海运业务中电放提单的风险控制摘要: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电放提单由于能有效地解决近洋运输过程中“货等单”情况而在实际业务中被广泛运用。
电放操作在给贸易各方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本文首先介绍了电放提单的含义和基本流程,然后分析了电放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最后提出了防范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电放提单;风险;措施随着现代船运技术的发展,特别是集装箱班轮运输的普及和集装箱运输技术的进步,在我国的近洋航线上,经常会出现“货等单”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出现了“电放”的概念。
电放业务具有快捷、简便,并为收货人提供方便和节约费用等特点,在实际业务中被广泛采用。
目前在我国与日本、韩国和东南亚一些国家的出口贸易中使用电放提单已达10%左右。
同时由于电放提单仅是提单副本或复印件,不具有物权效果,这也为买方诈货提供了可能。
因此,对电放提单进行研究,提高出口商的风险防范意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电放提单的含义及基本流程所谓“电放(Surrendered or Telex Release)”是指在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情况下,收货人由于没有拿到正本提单或凭正本提单无法提货,为避免货物滞港产生损失和费用,要求托运人指示承运人,以电讯手段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人不凭正本提单放货的一种行为。
电放提单,在法律上没有定义,只是实务中的称呼,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的提单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
其基本作用有三:一是承运人收到其照管的货物收据;二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三是用来换取提货单的收据。
提单已有国际公约、各国的法律等赋予其定义、加以规范,而“电放”实际上是使用提单时的一种特殊情况。
从以上流程中可以看出,“电放”实质上是一种无单放货行为。
提单一经“电放”处理,其“准流通证券”的性质,即提单可以通过背书或交付来转移物权的性质即归于消灭。
外贸中的(电放):理论及操作流程
电放的法律原理是:在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情况下,当收回提单时即可交付货物(或签发提货单)。
由于承运人收回提单的地点是在交付货物(卸货港)以外的地点(通常是在装货港),视其为特殊情况,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单。
然而,目前有关的国际公约、各国的法律(如中国的海商法)和法规中均无电放”的定义。
电放通俗点讲就是发货人不用领提单,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的一种放货形式。
它的操作和普通的提单放货在提单补料和提单确认阶段完全一致,只是到了领取提单阶段出现了差别。
电放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填了电放申请传真给船公司就行了。
不要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申请,上面清请楚楚地写明了你放弃领取提单的权利。
签字盖章之后,您就不要再想跟船公司要提单了。
您如果已经拿了提单,又要改做电放,那您需要把全套提单交回船公司之后再填写电放申请。
提单电放在办理时,先与船公司联系,告诉提单需要电放。
这样船公司就可以通过电报让目的港的船公司机构凭传真件提货。
一般最好是在未出提单前办理,船公司不用出具正本提单;如果已经出具正本提单,则需要将正本提单交回船公司,让船公司电放提单。
另外,船公司会要求发货人出具一份电放保函(船公司或货代有现成的格式),保证电放造成的一切问题与其无关。
由于电放后发货人将不再掌握货权,因此办理电放前一定要确认发货人能够安全收款,否则极易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
以下是做电放的几种情况:1)不出任何B/L(H—B/L,M—B/L均不签给客户)。
客户补料货代补料(注明“做电放”)Carrier(以B/L样本方式将有关情况告知对方)Carrier (即:船东,承运人)出具提单MB/L copy件给货代,再由货代传交MB/L COPY 件给客户确认。
客户确认OK后,由客户传真/快递寄出电放申请书给货代,货代继而传递电放申请书给到Carrier。
若Carrier同意电放,通常于货装船后货物到港前发放,若在发放电放提单以前已经发放过正本提单,则需要先把全套完整的正本提单交回给Carrier后方可做电放。
常用积累
一、海洋术语1、CHC:集装箱操作费(container handling charges)2、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集装箱码头装卸作业费。
THC按起运港和目的港不同可划分为OTHC(Origi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起运港码头操作费)和DTHC (Destinatio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目的港码头操作费)两种。
出口到美国的货物没有DTHC。
3、TTS : TIANJIN TERMINAL SURCHARGE,是一种港口附加费,去日本和韩国的船要收的。
4、<<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 Code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5、Letter of Indemnity for Non-Dangerous Chemicals:非危化工品订舱保函6、PORT OF DICHARGE :目的港7、FREIGHT COLLECT:运费到付8、UN NO. :联合国危险品编码9、POL: PORT OF LOADING 装货港10、POD: PORT OF DISCHARGE/DESTINATION 目的港PAY ON DELIVERY 货到付款11、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s 目的港交货费12、20GP= 20 GENERAL PURPOSE CONTAINER 意思是20尺标准集装箱40’HQ= 40 HIGH CUBE CONTAINER 是40尺高柜。
40’FT= 40 FOOT C ONTAINER 是40英尺集装箱13、电放保函电放就是货主由于种种原因,如航期短,节省成本等,要求放弃正本提单,而是在船即将到港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报方式,将提单副本发给电放保函收货人电放提单的基本应用模式是:在船公司收取货物后,托运人(卖方)向船公司提出电放申请并提供保函,船公司接受申请后向托运人签发“电放提单” (在已经签发传统提单情况下则在收回以后再签发“电放提单”);船公司之后马上以电讯方式(包括电报、电传等)通知目的港船代,允许该票货物由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凭身份或者自己盖章后的“电放提单”传真件提货;等货物到达目的港时,收货人就可以凭身份证明或者盖章后的“电放提单”传真件向船公司提取货物。
货代一般海运操作流程
货代一般海运操作流程货代一般海运操作流程货代一般海运操作流程一、订舱1.客户向货代订舱(订舱必须显示:托运人/发货人、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货名、柜型、柜量、运费条款、托运人的签字、盖章)2.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需确认订单到付货FOB/EXW/FCA:跟国外确认预付货:Sales(预付货)跟客户核对运价,在确认后由Sales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根据自编的S/O号向相应船公司订舱。
3.客服人员需跟船公司确认舱位。
订舱完毕后,客服人员应及时将资料输入公司内部系统4.制作对应的操作通知单,注明与订舱信息相符的信息,发送给客户,以便客户安排好货物及单据的递送。
进仓:进仓通知单拖卡:拖卡装箱通知单自拉自报:自拉自报协议书*EXW/FCA:由客人提供提货通知书,货代安排车队去提货送仓二、进仓、拖车、自拉自报→报关1.客户行为①进仓:客户收到进仓通知单后,在确认内附信息无误可以进仓后,需按照进仓单上的时间地址准时进仓。
报关资料需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货代处,以便货代安排报关。
②拖卡:客户如需货代安排拖卡报关,需在接收到货代提供的拖卡装箱通知单后进行确认,如确认无误后需将安排拖卡的相关信息(拖卡时间、地点、联系人、装箱数据)正确无误地补充到通知单内,回传给货代。
同时,需将报关资料准备齐全在货代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位。
③自拉自报:客户如需自拉自报,请在确认好货代提供的自拉自报协议书上的相关订舱及费用信息后,将自拉自报协议书签名盖公章先扫描回传货代,再在收到货代关于船公司已放舱的通知后,凭自拉自报协议书正本签字盖章原件到货代处领取箱单后自行安排装箱进港,并在船公司规定的截单时间内告知箱封号等信息给到货代。
另报关也由客户自行安排其他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办理。
2.货代行为①进仓:在客户货单均到的情况下安排出运:整柜货,通知仓库提箱装箱安排进港,接收仓库提供的箱封号进行截单;拼箱货,转交客服进行拼箱信息(顺序、箱型、是否安排装箱等)确认,通知仓库进行提箱装箱进港,接收仓库提供的箱封号进行截单。
单证工作步骤
单证工作步骤1.KMTC确认件根据客户要求输入系统,然后导入KMTC WEB系统里。
1.1有关于转运内容的,出包含。
无格式,写清楚即可。
1.2倒签提单的,要提供信用证复印件和倒签保函。
无格式,写清楚即可。
1.3申请免用箱或者免堆的。
出包含,无格式。
操作会去申请的。
1.4改单保函无格式,写清楚内容即可。
要提供一份WARD格式的电子版的,发给船公司确认,方便船公司复制粘帖。
并提供敲客户章的传真件。
1.5 异地放单或者换单的。
要提供正本SHIPPER公章,并加盖我司业务章正本送到船公司。
相关航线单证见表格。
2 STX2.1 泛洋确认件只需电子版发送给相关世腾航线单证的邮箱就可以了。
到时会有二次回传发到邮箱的。
确认无误后回传给世腾即可。
一,电子版确认件里标点符号,空格一定要全角输入。
不然会出现乱码。
二,要提供收货人或者通知人联系方式。
三,提单上不能显示免用箱字样,如需显示。
一定要等免用箱批下来以后,再去改单。
会有150改单费。
2.2电放保函,免用箱申请保函,换单保函等保函均有格式。
格式见桌面上格式文件夹。
改单和KMTC操作一致。
保函有格式。
2.3泛洋去中东的,不能异地换单和放单。
也不能申请免用箱。
3.KLINE3.1KLINE确认件分两种情况:通过中远物流订的。
按照确认件格式发给中远物流单证的邮箱。
危险品的话,还得发送危险品确认件。
有格式。
通过同行订的,发送电子版的确认件给订舱货代即可。
3.2电放,改单必须同时提供两份保函。
电放申请书(有格式),电放保函(无格式),改单申请书(有格式),改单保函(无格式)。
皆需要等正本提单出来后,提单背书,保函要正本。
敲SHIPPER中英文章。
如果发货人是国外的,可以英文章。
4 TS4.1TS 确认件以W ARD格式发给中外运即可。
要提供收货人或者通知人的联系方式,去PORT KELANG和KARACHI 的同时要提供HS CODE 无二次确认。
注意标点符号和空格要用全角输入。
货代知识(三)电放
1)有的简写为TLX,少部分⼈简写为T/R(另:T/R还指trucking 吨车费,拖车费)2)电放:应签发或已签发正本B/L的货代或船公司,根据托运⼈或货代的要求,在POL不签发正本B/L或收回已签发之正本B/L,以E—MAIL 或FAX或Telex , Telegram 等⽅式通知Delivery Agent 将货放给B/L上的Consignee或shipper order之⼈(to order B/L下)3)shipper申请电放,通常要其出具公司正本保函或在有关B/L COPY(MEMO—B/L)上背书。
保函的内容通常有:shipper’s name , voyage NO. B/L NO. Sailing date (开航⽇)及货代⽆条件免责条款。
4)切记:若签正本B/L给shipper 后,shipper才提出电放申请,须收回全套正本B/L。
5)当同意电放后,有的出具电放信,有的给出⼀个电放号(如密码⼀样,为阿拉伯数字或英⽂字母)。
6)做L/C (以L/C为付款条件),或B/L为order单(即B/L上Consignee栏未填收货⼈Business Name , (⼜叫 Complete 或Full Name ),⽽显⽰为“order” 或“order of shipper”或“order of XXX Bank CO”或“order of XXX CO”,总之,只要于Consignee 见有order 字样者)或空⽩B/L(即B/L中Consignee栏空着不填)或付款条件为Collection(托收(注:collect 则为“到付”之义))(托收含D/P=Doc Against Payment 与D/A= Doc Against Acceptance),以上四种情况原则上不允许做电放。
7)电放下通常采⽤PP(prepaid . 预付运费)。
8)若货物有不良情况,切记:于电放信上要打上Mate’s Remark.(⼤付批注)。
关于电放提单的问题
关于电放提单的问题其一: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
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
以前,在海运中会出现一种情况:货物通过海运到离启运港很近的港口,货物随船已经到达目的港,而提单却因为没有很方便的传递方式送达收货人,导致“货到单未到”,收货人没有办法提货。
为了解决这种问题,在发明电报以后,收货人要求发货人通过电报把放货信息传达收货人。
这种形式就叫做:电报放货。
后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先后出现了电传传真这样的东西,以致人们不再用费用高、效率低的电报来通知收货人,而采用了电传或者传真的形式。
到了现在,我们有了网络,大家又开始逐渐摒弃电传传真的方式,采用邮件来解决问题。
这就是电放的沿革。
现在来说操作:电报时代:首先给船公司把正本提单交回,然后给船公司指令,要求船公司给目的港代理人发电报,用电报通知此票货物放弃正本,收货人凭密押或者印鉴提货。
发货人按照电报字数收取费用。
电传、传真时代:先是交回正本,声明放弃,改用release形式放货。
由船公司统一对目的港发电放指令,同时在发货人放弃的正本提单上加盖电放章,回复给发货人,以证明此票货物已经电放。
发货人将此电放提单传真给收货人,以凭此收货。
其实,这个电放提单已经不存在任何意义,纯粹只能满足发货人视觉上的满足感。
后来,在传真与邮件过渡时期,主力船东开始改变电放格式:不再在正本提单上加盖任何与电放有关的签章,或者出具带有电放字样的提单,而是直接收货正本,改用电放回执以证明此票货物电放。
届时,整船货物电放后,由船公司缮制电放回执,此回执一般有船公司标志,启运港证明,货物信息,收货人证明等信息组成,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船公司出示的电放编号,发货人将此回执通知于收货人,收货人凭电放编号即可受领货物。
由此,电放的风险就变得低了很多,而且效率高了很多。
建议所有的收发货人尽量不要使用电放方式,因为电放又不经济(船公司会收取电放费),风险又高(电放对收货人是不具备完全追索权的)。
电放的含义
电放(一)电放的含义应签发或已签发正本B/L的货代或船公司,根据发货人或货代的要求,在POL不签发正本B/L或收回已签发之正本B/L,以E-MAIL 或FAX或Telex、Telegram等方式通知目的港代理将货放给B/L上的Consignee有人把它简单地说为“所谓电放就是凭电子的、电传的或传真件放货的意思”。
还有人说“电放通俗点讲就是发货人不用领提单,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的一种放货形式”。
它的操作和普通的提单放货在提单补料和提单确认阶段一致,只是到了领取提单阶段出现了差别。
电放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填了电放申请传真给承运人就行了。
不要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申请,做了电放申请即意味着放弃领取提单的权利。
电放申请书签字盖章之后,就不要再想跟承运人要提单了。
如果已经拿了提单,又改做电放,则需要把全套提单交回承运人之后再填写电放申请书。
电放最初诞生于航程较短的情况下,比如大连、天津、青岛到韩国、日本的货,华南地区到东南亚的货物,如果通过银行转递或邮寄提单时可能货已到港而提单却还未到,收货人又急着提货或避免货物在目的港产生堆存费,又比如说因为种种原因提单迟迟出不来,货物又已经到港了。
强调:电放与签正本B/L是一对矛盾(对立)的行为,领取正本B/L,就不能电放;做电放,就不可领取正本B/L(若已领须全套交回),二者只居其一。
(二)电放的英文表达1、Telex Release,常缩写为TLX RLS、TEL-RELEASE,大多数中国人这样表达2、有些外国人却习惯用SURRENDER一词来表示电放,其实此词的本义根本就不是“电放”,而是“投降、自首、屈服于”,在货运业可引申为“交出、递交、放弃、交还”解,指电放的申请人放弃领取正本提单或交还已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
请看一例句:“SHPR HAS SURRENDERED O-B/L ”意味着发货人放弃领取正本提单。
为准确理解它的含义,请参阅下文。
“电放费”的英文:B/L surrender fee3、电放申请书上常有此句:Please kindly release cargo to Consignee here - below without presentation.(“提交,出示”)of the original XXX Bill of Lading.(XXX 代表船公司或货代公司名称)(在不提交×××公司的正本B/L下请将此票货放给以下载明之收货人)(三)电放的方式常见的有:1)签电放信(有的称为电放书),举例说明:【例1】REF NO.: (电放号码)(此号码很重要!)TO :FM :TEL /FAX:DATE:SURRENDERED LETTER(电放信)VSL / VOY(船名/航次): CNTR NO &TYPE(柜号/柜型): B/L NO.(提单号): DESCRIPTION(货名)TOTAL P'KGS(件数)WEIGHT(毛重)MEASUREMENT(体积)DEAR SIR/MISS:WE HEREBY SURRENDER FULL SET OF CAPTIONED ORIGINAL BILLS OF LADING WHICH HA VE BEEN DULY ENDORSED BY US. YOU ARE REQUESTED TO INFORM YOUR AGENT TO RELEASE THE ABOVE MENTIONED CARGO TO CNEE(CO. LTD.) , UNDER OUR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NO. ()WITHOUT PRESENTATION OF YOUR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IF HA VE ANY PROBLEM , OUR CO WILL BEAR ALL THE RESPONSIBILITY.【略译:有关上述的正本提单,我司要求安排做电放。
货主出保函给货代,货代再出保函给船东
货主出保函给货代,货代再出保函给船东摘要:1.货主与货代之间的关系2.货代与船东之间的关系3.保函的作用和意义4.货主出保函给货代的流程5.货代再出保函给船东的流程6.保函对货物运输的影响正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主与货代以及货代与船东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货物的安全运输,三者之间通常会通过保函来进行约束和承诺。
保函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用于确保各方在运输过程中遵守合同规定,从而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准时到达。
1.货主与货代之间的关系货主与货代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货物运输合同上。
货主委托货代为其安排货物运输,货代则负责将货物安全、准时地运送到目的地。
货主需要支付运费给货代,而货代则需要保证货主的货物能够顺利完成运输任务。
2.货代与船东之间的关系货代与船东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船舶租赁合同上。
货代租用船东的船舶来运输货物,船东则需要保证货代所租用的船舶能够安全、准时地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船东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而货代则需要保证船东的船舶能够顺利完成运输任务。
3.保函的作用和意义保函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用于确保各方在运输过程中遵守合同规定。
货主出保函给货代,意味着货主承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运费;货代出保函给船东,意味着货代承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租金。
保函对于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4.货主出保函给货代的流程货主出保函给货代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货主与货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然后,货主按照合同规定向货代出具保函;最后,货代收到保函后开始为货主安排货物运输。
5.货代再出保函给船东的流程货代再出保函给船东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货代与船东签订船舶租赁合同;然后,货代按照合同规定向船东出具保函;最后,船东收到保函后开始为货代提供船舶运输服务。
6.保函对货物运输的影响保函对于货物运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保证各方遵守合同规定、确保货物安全运输和维护运输过程中的经济利益。
提单 集装箱型号 电放
1、MB/L是船公司出的提单,只要有MB/L,任何人都可以在目的港直接向船公司提货。
HB/L是货代基于MB/L 出的提单,需要在目的港的指定代理或分公司换取MB/L。
2、如果你想预付运费并快捷提货,就出MB/L,还可以省十几美金换单费。
如果你想控制货权、运费到付等,你就要出HB/L,货代可以帮你做到这些,当然、不是免费的。
3、如果你的货物不是整柜的,而是零散的货物,就一定只能出HB/L,因为船公司是不会帮你拼箱的,到目的港也不会帮你分货。
这种情况只能出HB/L。
4、如果你是做L/C的,但是你在规定的交货期生产不出来,上不了船,那么你可以选择出HB/L,并且要求货代帮你倒签提单。
当然这个也是不正规的做法,所以一般要你出担保函。
5、总之、船东单(MB/L)是最基本的物权凭证,但是死板,里面的许多条款你无法左右。
最后:.1.一般的货代单B/L编号,不进入海关舱单管理系统,和进口报关单上的提单号不一样;2.货代单B/L上都有换单公司名称和联络方法,而该联络公司不是外代或外运等口岸船代公司。
3.货代单一般在页面上有显示as agent of carrier的字样。
船东单则显示为as carrier。
正本提单(Original B/L),是指提单上经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
是指承运人出具的提单文件,在进出口业务中,有时候会根据业务需要,对提单进行电放,就是发货人向承运人交回正本提单,并出具保函,申请船公司电报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给指定收货人.正本提单上有时注明有“Original”字样,提单上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
正本提单一般一式三份,也有一式二份、四份和五份的,以便托运人遗失其中一份,可凭其他各份提单提货,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自动失效。
此提单在法律上商业上都是公正有效的单证。
提单上要注明“正本”字样,以示与副本提单有别。
~~~~~~~~~~~~~~~~~~~~~~~~~~~~~~~~~~~~~~~~~~~~~~~~~~~~~~~~~~~~~~~~~~~~~~~~~~~~~~~ 副本提单通常指的是提单(即正本提单)的复制件。
电放
如何电放提单把签到手的正本提单交还给你货代,然后根据要求出电放保函,盖SHIPPER公章,然后货代会做电放,同时你可以要求你货代在电放后,给你一张盖SURRENDER 章的提单COPY件,作为电放了的凭证,然后传真给你客户。
请他查收电放就是发货人把正本的提单还给发货人所在地的船公司,让所在地船公司发一份EMAIL 到目的港船公司,通知目的港船公司此票货物已经电放.目的港客人不需要拿着正本的提单,只需拿着发货人所在地船公司所给的电放单去提货就可以了.提单电放就是电报放货。
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在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
电放的英文表示方法:cable release和telex release等。
举例如下:一般船期很短的,比如日本的港口,如果要船公司出正本提单的话,签单要1-2天,再寄给出口商1天,出口商再寄客户,用DHL要2-3天,这样算来,船会早于提单到,只能做电放单。
提单、发票、箱单都只要传真件就可以了。
“SURRENDER”不是电放的意思,一般以图章的形式盖在正本或副本提单上,因为做电放发货人是要交回全套正本提单的,为了防止此套正本提单再流出,所以盖上SURRENDER的章以示作废,或者发货人根本没签正本提单,则签发盖有SURRENDER章的副本提单,用作提货或结汇。
电放意思很简单-CARGO RELEASE,就是直接让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而不需要正本提单。
船公司方面想怎么通知都行,邮件啊,传真没什么特定形式,为省钱多数用邮件,赶时间的多数是传真。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电放也就意味着客户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提货,不凭正本提单提货,如果你是采用D/P和信用证结算,就无法得知客户是否已经向银行赎单,是否付款。
这时候如果你什么都不想,看见客户要求就马上电放可就麻烦了。
我现在只见过两种情况客户要求电放:一个是到东南亚的货物,航期10天左右,货物已经快要抵港而单据却因为等提单,做单,审单加上节假日拖延等因素还没到。
货代知识:电放
注:
a)电放下,有的公司要求consignee除交出电放信(号)外还要交出B/L的fax
件(预先Forwarder将此fax件给shipper→consignee).有的规定:Consignee
于电放信上盖上其公章后才可去代理处换D/O。
b)对H-B/L或M-B/L电放时,并非不出提单,而通常要出copy件,将copy件
fax给相关各方
c)客户提出电放申请后,Forwarder或Carrier于电放申请书上盖上“电放章”
及“提单章”fax给客户,这样可简化操作.tips:感谢阅读,本文由我司收集整
货代知识:电放
1)有的简写为TLX,少部分人简写为T/R(另:T/R还指trucking吨
车费,拖车费)
2)电放:应签发或已签发正本B/L的货代或船公司,根据托运人或货代的
要求,在POL不签发正本B/L或收回已签发之正本B/L,以EMAIL或FAX
或Telex,Telegram等方式通知DeliveryAgent将货放给B/L上的Consignee
(托收含D/P=DocAgainstPayment与D/A=DocAgainstAcceptance),以
上四种情况原则上不允许做电放。
7)电放下通常采用PP(prepaid .预付运费)。
8)若货物有不良情况,切记:于电放信上要打上Mate’sRemark.(大
Forwarder→Forwarder’sAgent→Carrier,Forwarder将其制定的另
货主出保函给货代,货代再出保函给船东
货主出保函给货代,货代再出保函给船东
【实用版】
目录
一、引言:介绍货主、货代和船东之间的关系
二、货主出保函给货代的原因和作用
三、货代出保函给船东的原因和作用
四、保函在货物运输中的重要性
五、结论:总结保函在货主、货代和船东之间的作用和意义
正文
在复杂的货物运输过程中,货主、货代和船东之间的关系环环相扣。
为了保证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各方的权益,保函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货主出保函给货代,货代再出保函给船东的具体情况。
首先,货主出保函给货代的原因主要是为了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货主将货物托付给货代,需要确保货代能够按照约定将货物准时、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
因此,货主会要求货代提供保函,以确保货代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会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其次,货代出保函给船东的原因是为了保证货物海上运输的安全。
货代在接到货主的货物后,需要委托船东进行海上运输。
为了确保船东能够按照约定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目的地,货代需要向船东提供保函。
这样一来,船东在收到保函后,也会按照约定履行其运输货物的责任。
保函在货物运输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为货主、货代和船东之间建立了一种信任机制,使得各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能够各司其职,确保货物的安全。
同时,保函还为各方提供了法律保障,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纠纷,可以通过保函来解决问题,降低纠纷产生的风险。
总之,货主出保函给货代,货代再出保函给船东,是货物运输过程中一种常见的风险防范措施。
保函的运用为货主、货代和船东之间建立了信任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为货物的安全运输奠定了基础。
浅谈海运货物“电放”与“海运单”的选择
浅谈海运货物“电放”与“海运单”的选择——试分析目前公司货物承运方式内容摘要近年来近洋运输、货等单问题造成了载货船舶已到达目的港时,收货人尚未收到海运提单而无法提取货物,以致造成承运人也无法及时放货,货物滞留港口。
为了解决这一困惑,便有了“电放”货物的交货方式的产生。
这些变化既会给企业出口带来有利面,如果操作不妥也会导致很大的风险。
物流公司国际货运分公司长期为海油系统内、外广大客户办理国际货运代理项下的报关、报检、租船订舱、催运催提、合同管理、港口提运、长短途陆运等业务。
业务主要遍布中海油企业内部,优势项目国内货物运输,远洋货运代理服务,逐步扩展海外市场。
当今国际贸易海上货物运输中,呈现以传统的海运提单、海运单和“电放”三种不同放货方式并存的局面。
贸易商如何正确选择使用不同的运输单据和交货方式,以确保自身权利不受损害,需要仔细研究。
关键字:海运提单、海运单电放目录一、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背景 (1)二、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含义、运行程序及特点 (1)(一) 海运单的含义、运行程序、及特点 (2)(二) 电放提单的含义、运行程序及特点 (3)三、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异同 (5)(一)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相同点 (5)(二)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不同点 (6)四、目前公司海运货物承运代理分析 (7)五、结论 (7)一、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背景随着国际贸易法律与实务的发展、变化以及集装箱班轮运输的普及和集装箱运输技术的进步,十多年来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中使用的单证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根源是“提单危机”。
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是物权凭证。
一直以来提单在国际海运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近些年来其优势却遭遇冲击,主要原因是海运业和EDI贸易的快速发展。
80年代以来,随着集装箱运输广泛使用,高速船舶大量涌现,中途港大量减少,装卸设备不断改进等等,海运时间大大缩短。
电放提单简介
电放提单一.电放的定义电放是指货代公司根据或托运人要求,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在不签发正本提单或收回已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前提下,以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等方式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
使用电放放货,并非不出提单,只是不出正本提单,而出提单副本。
托运人申请电放,通常要其出具公司保函。
保函的内容通常有:托运人的名称、船名及航次、提单号码、开航日及货代无条件免责条款。
当承运人同意电放后,有的出具电放信,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一样,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二.不同情形下电放提单的操作(一)不签发任何提单1.由承运人将船东提单的副本传给货代;2.货代将该提单副本传真给托运人予以确认;3.托运人确认后,填写电放申请书传给货代;(电放申请书上常有此句:Please kindly release cargo to Consignee here below without presentation of the original XXX Bill of Lading.(XXX的代表 Carrier’s Name 或货代名)——在不提交×××公司的正本B/L 下请将此票货放给以下载明之收货人)4.货代将电放申请书传给承运人;5.承运人同意电放的,在货物装船后,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由货代传给托运人;6.托运人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传给收货人,收货人凭该电放信或者电放号及提单的副本在目的港承运人代理处提货。
(二)船东提单用电放,货代签发正本货代提单此种情况下,承运人将提单副本传给货代,由其确认,提单上的托运人填货代名,收货人填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货代在确认后,提出电放申请;承运人同意的,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传给货代;最后由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人从承运人目的港代理中提货。
(三)船东签发正本提单,货代提单用电放操作基本与上一种类似,此处为由承运人签正本提单给货代,提单上的托运人为货代,收货人为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货代目的港的代理凭正本提单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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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放时为什么要货主和货代的两份保函?
因为正本提单是实际上的货物凭证,提货人只要拿到了船司的正本提单就一定提得到货.
当船司答应电放提单时其实收货人就承担了货被正本提单提走的可能.一旦真正提货人提不到货将起诉船司,船司为了保全自己,所以在一开始客户或货代要求电发时就要求客户写保函自己承担货物有可能被提走的可能.
这是船司要货代签保函的真正目的啦,而船司要求货代提供保函,货代则将它转到了要求电放的shipper身上,让shipper自己承担.所以要两份保函
为什么只接受非银行指示的电放申请
TEL-RELEASE 电放提单
电放就是指根据发货人的申请,船公司在始发港收回三份正本提单,收货人不出示正本提单,凭提单传真件在目的港换单。
对于进口做电放的提单,国内的操作通常是国内收货人需要持盖章的提单传真件和电放保函去目的港代理处换单。
一般情况下发货人是通过银行提交提单或由发货人直接将提单寄给收货人。
由于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因此收货人只有拿到正本提单后才可以提货。
但在近洋运输如从上海到日本或韩国时,由于船期很短,这时如果通过银行或邮寄提单时可能货已到港而提单却还未到,为不影响收货,收货人会要求发货人将提单电传、传真或E-mail到发货人,发货人不需要正本提单,货物到港后收货人凭提单传真件就可以提货。
因此所谓电放就是凭电子的、电传的或传真件放行的意思。
提单电放在办理时,先与船公司联系,通知其提单需要电放。
这样船公司就可以通过电报指示目的港的代理机构可以凭传真件提货。
电放手续最好是在未出提单前办理,这样船公司不用出具正本提单;如果已经出具正本提单,则需要将全套的正本提单交回船公司,然后船公司才会办理电放提单的手续。
另外,办理电放时船公司会要求发货人出具一份保函(船公司或货代均有其固定的格式),保证电放造成的一切问题与其无关。
电放时需要另交100~200元的电放费。
由于电放后发货人将不再掌握货权,因为办理电放前一定要确认发货人能够安全收款,否则极易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