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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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经济性的主要指标
一。计算公式为:
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
道路红线
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切记:在这里说明下,绿地率和绿化率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哦!当然,公式也是不一样的。
用地经济技术指标的计算
: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汁
1.用地平衡表的内容及用地计算用地平衡表的内容。(2)各项用地界限的划分。1)居住区用的界限:居
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汁算
1.用地平衡表的内容及用地计算
用地平衡表的内容。
日照标准
日照标准中的日照量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两个标准。日照时间是以住宅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受到的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内地面和墙面阳光照射积累计的大小以及阳光中紫外线的效用高低。____年7月,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对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已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日照标准日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相邻两座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按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确定
平均层数:各种住宅平均层数=住宅总建筑面积/住宅基底总面积
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住宅用地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住宅总面积/住宅用地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住宅总建筑面积/住宅用地面积
人口净密度:
人口净密度=规划总人口/住宅用地总面积
道路面积率=(道路用地总面积÷建设用地总面积)(%)
绿地率
城市的总绿地率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比例,这里所说的各类绿地必须符合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的规定。也可计算建成区内一定地区的绿地率。如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绿地率是反映城市绿化水平的基本指标
覆盖率:≤22%;
绿地率:≥40%;
建筑高度:小于35米。
房屋建筑系数==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
建筑系数规定不得低于30%(工艺流程或生产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例外);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不得:工业企业内部绿地率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
工业园区出让地块有哪些配套设施?
答:工业园区出让地块基础设施配套标准为“五通一平”,“五通”即:道路、电力、电讯、供水、排水等。“一平”即地貌平整。
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要求?
答:企业所需生活服务设施、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之和,一般控制在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最多在10%以内。
企业内部可否建设职工住宅等设施?
答:企业内部原则不得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
城市规划绿地率定义和公式
绿地率的概念:
所谓绿地率,即是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和占该地块用地面积的比例;
绿地率公式:
绿地率=(地块内绿化用地面积/地块面积)×100%
这里的立场地包括公共绿地、组团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1%的雕塑、亭榭、水池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
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3、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0;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4、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5、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兼容旅馆业)用地;
3。
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22%;
绿化率:≥40%;
建筑高度:≤35米;
建筑间距系数:1
3。
3、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0.7;
建筑密度:≤20%;
绿化率:≥45%;
建筑高度:≤15米;
集中绿地:≥5000平方米。
容积率:
1.8(6层)
建筑密度:30%
两车间在高处加个空中连廊就能减小防火间距吗?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条联合装置视同一个装置,其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确定,其防火间距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同时也可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4.8除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外,其它类别的数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小于本规范第3.3.1条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其中较小者确定,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者,不应超过10000 m2)时,可成组布置。当厂房建筑高度小于等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当厂房建筑高度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一。
什么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
消费者在购房时,除了考虑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外,对生活的质量也越来越注重,他们特别关注在商品房销售的广告中常见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技术经济指标。
消费者在购房时,除了考虑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外,对生活的质量也越来越注重,他们特别关注在商品房销售的广告中常见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技术经济指标。
(2)各项用地界限的划分。
1)居住区用的界限:居住区临城市道路时以公路边线为界;临时障碍物以障碍物用的边界为界;不属于居住区的专用地、共建用地、工业用地应扣除。
2)住宅用地:包括住宅基底和四周宅间小路及院落,与绿地相接时,以日照间距的一半算。
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按公建实际占地界限计算,也可按定额计算。底层公建或住宅公建综合楼时,按各占该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底层突出住宅部分,应计入公建用地。
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建筑密度:即建筑覆盖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以上所提到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特别提示: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越低,居住密度越小,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6;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2、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
9、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6;
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
1、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4;
建筑密度:≤20%;
绿化率:≥45%;
建筑高度:≤35米
集中绿地:≥3000平方米
建筑间距系数:1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6、用地性质:公共设施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8;
建筑密度:≤55%;
7、用地性质:商业金融、居住(兼容行政办公)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26%;
绿地率≥35%;
8、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兼容旅馆业)用地;
2.技术经济指标
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表5-20
项目居住户数居住人数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住宅建筑套密度(毛)住宅建筑套密度(净)平均层数住宅建筑净密度单位户人万m2万m2套/hm2套/hm2层%项目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人口净密度人口毛密度改建拆建比每公顷土地开发费单方综合投资(测算)单位m2/hm2m2/hm2人/hm2人/hm2%万元万元
1、规划用地性质:住宅及与其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容积率:<1.8;
建筑密度:<22%;
建筑高度:多层<16米小高层<35米高层<60米;
绿地率:>40%。
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 ≤20%;
绿地率:≥40%;
建筑高度(层数):≤35米。
3、规划用地性质:住宅;
容积率:≤1.5;
城市道路面积率
城市道路面积率是反映城市建成区内城市道路拥有量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这里所说的城市道路系指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不包括居住区内的道路。建成区的城市道路面积率计算公式如下:
城市道路面积率=(建成区道路用地总面积÷城市建成区用地总面积)(%)
也可以计算建成区内局部地区的城市道路面积率,公式为: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人口净密度
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
人口净密度=居住总人口÷居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
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
4)道路用地:规划用地外围为城市支路或居住区道路时,道路面积按红线宽度的一半计算。规划用地内的居住区道路面积按红线宽计算,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计算。人行道、回车场、停车场包括在道路用地,宅间小路不计人。
5)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公园林阴道、街心绿地、小块绿地。
6)其他用地:居住区范围内,不属于居住区的用地。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密度
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主要指标。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密度的表示公式为:
建筑面积密度=(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m2/hm2)
容积率
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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