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采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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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残留采样检测程序
1目的
为了控制冻鸡产品原料的食品安全,确保产品质量,在“五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药残采样检测程序。
2 范围
汾西朝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宰前宰后药残检测,检测项目执行GB16869-2005、国家农业部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3 职责
本程序本程序主要由品管部负责实施。生产部、原料部、财务部等部门配合执行。
4 内容
4.1宰前取样
①根据放养部放雏和预回收计划及养殖户的养殖规模,食品公司管理人员
只。
安排取样员提前5-7天,进行毛鸡宰前取样,取样比例为每栋3%
00
②车间品控人员将不同养殖户的鸡只分别做不同标识从外挂挂入,并对不同养殖户的鸡只分别进行取样(每份样品重量约200g,)。取样后对每家养殖户进行编号、记录编号对应的养殖户。连同样品及编号及时送往化验室。
③化验人员将不同编号的样品进行记录、检测、留样,检测结果出来后,由车间品控人员把编号对应的养殖户名称提供给化验室,化验员进行登记。结果在宰杀前一天报给放养部、宰前管理人员。
④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养殖户及时通知放养部不予以宰杀.对检测有药残的养殖户安排采取第二次取样检测直到检测合格后方于宰杀。宰前管理人员做好严格把控工作。
⑤宰前药残检验原始记录要及时归档,并保存两年,以备有关部门的检查。
4.2宰后取样
1、由车间品管对每家养殖场的合同鸡进行采样,一户取3份大胸混合肉样每份采样不少于10个。并做好样品编码及记录。
①养殖户留存一份并确认后签字带走.
②化验室留样两份(一份化验检测、另一份保存备份),取样标签要包含取样日期、样品编号,由取样员送化验室。
2、化验室接到样品后,进行详细登记,包括样品编号、生产日期、送检日期、报告结果日期。并由接收人签字确认后放0-4℃冰箱待检。检测结果出来后由车间采样员提供编码对应的养殖户名称,化验员根据编码出具检测报告。
3、药残检验报告要及时归档,并保存两年,以备有关部门的检查。
4.3超标措施
1、如果出现药残超标情况,首先通知库管部隔离此批原料加工的产品,产品不得发出。然后做进一步复检验证分析,如果复检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则转为内销产品,如果不符合国家标准,则予以销毁处理,不得流入市场。
2、对药残超标的原料养殖场暂停供货待6个月后重新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供货。
4.4样品保存
对每个养殖户的样品保存一年零一天,以备复查。
汾西县朝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