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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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手册
1.0目的
为明确本公司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排查)工作职责,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本管理手册。
2.0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本公司内各类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车、电梯、叉车......)等的隐患排查工作。
3.0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
排查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5]63号)
3.《上海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5.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文件
4.0定义
特种设备隐患: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等。
5.0编制与审定
隐患排查管理手册是本公司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行为准则。由安全部分负责编制、修订,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6.0职责
6.1隐患排查负责人
隐患排查负责人由总经理任命。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为隐患排查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
6.2隐患排查责任人
隐患排查责任人由总经理。具体负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并报企业最高管理者或隐患排查负责人批准后颁布;
2.监督并考核本管理手册及相关程序的执行情况,及时对手册或程序文件提出修改意见;
3.全面负责并监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并向隐患排查负责人汇报;
4.对企业隐患排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保证其具有专业能力,并按规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保证台帐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6.制定隐患排查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记录进行审核;
7.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甄别,并按标准确定隐患的性质或级别(类别);
8.有权暂停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特种设备的使用,并向隐患排查负责人报告:
9.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隐患排查
上报工作;
10.督促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工作,并采取措施保证隐患治理过程中特种设备安全;
11.定期组织对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的评估,并监督存在问题的整改。同时向隐患排查负责人汇报;
12.促进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的信息化发展。
6.3各岗位隐患排查人员
各岗位隐患排查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由隐患排查责任人提出,并由隐患排查负责人任命。隐患排查责任人应根据企业需求及时调整各岗位人员。
6.3.1特种设备管理员
1.协助隐患排查责任人开展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隐患排查工
作计划;
2.负责对企业特种设备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3.及时向隐患排查责任人汇报企业隐患排查情况;
4.负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采取措施保证治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5.完成隐患排查责任人交办的其它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7.0工作程序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分安全管理审查、设备分类排查、综合整治检查等三个方面的检查。每项检查应按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开展,各项检查可在不同时段独立进行。
7.1安全管理审查
安全管理审查是对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及安全管理水平的审查。
安全管理审查分为通用要求审查和专项要求审查。
7.1.1通用要求审查
适用于所有种类特种设备,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安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的责任人、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记录详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程序文件——安全管理通用要求审查)
7.1.2专项要求审查
安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是根据特种设备法规、安全技术规范,针对不同种类、类别特种设备提出的特殊安全管理要求。
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专项要求审查的责任人、排查时间、排查依据、排查要求、记录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程序文件——设备类别》
7.2设备分类排查
设备分类排查是按特种设备种类或类别的不同,根据法规、规范要求的途径和方法,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排查。
不同类别设备的排查要求详见各类设备的管理规程。隐患排查的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以及、排查要求、记录等详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程序文件——设备类别》
7.3综合整治检查
综合整治检查包括使用单位风险管控、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管理评价、各类专项整治等。具体检查要求按国家颁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7.3.1风险管控
使用单位应针对风险管控辨识出的风险因素分别制定有效的管
控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同时定期对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风险管控过程中,对于无管控措施或管控措施不当或管控措施未成效实施的风险均做为隐患,由使用单位进行治理并作隐患记录,对发现的一级隐患还须按《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要求
填写《特种设备隐患(一级)排查结果备案表》进行隐患统计汇总和上报。
7.3.2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指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是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安全监管。
监督检查由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负责实施,企业各部门积极配合,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一级隐患企业须按《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要求填写《特种设备隐患(一级)排查结果备案表》,并由(企业内部岗位)进行隐患治理、统计汇总和上报。
7.3.3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和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整治由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负责实施,企业各部门积极配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级隐患企业须按《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要求填写《特种设备隐患(一级)排查结果备案表》,并由(企业内部岗位)进行隐患治理、统计汇总和上报。
7.3.4管理评价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是指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相
关因素进行分析评估、确定评价等的过程,并通过采取科学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