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感检查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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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一、对住院病人进行全部监测。

1、医院感染现患率的监测。

2、感染部位的监测。

3、医院感染漏报监测。

4、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的调查。

二、每月一次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无菌物品、消毒液、

残留血等进行细菌培养;以下重点科室:手术室、治疗室、

注射室、配药室、处置室、供应室无菌间、换药室(科室做、

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抽查)。

三、高压灭菌锅每锅进行工艺监测和化学监测,每月一次生物学

监测(预真空灭菌锅每日B-D试验)。

四、目标性监测:妇科病房。

1、每周有专职医师参加查房、了解感染现患情况。

2、监测感染病例的细菌培养,药敏试验及抗生素应用情况。

3、每季度进行监测资料总分析。

五、医院感染微生物学监测

1、专人负责医院感染微生物监测及药敏试验结果登记。

2、每季度或半年一次总分析(临床培养菌株数及药敏试验

结果)发至临床各科室。

六、使用中消毒液监测

1、临床常用0.5%碘伏、2%碘酒、75%酒精做皮肤消毒剂,

每周更换两次;并同时更换消毒容器。

2、浸泡器械为2%戊二醛消毒液,每周更换一次。浓度每

周监测一次。每月进行生物监测1次。

3、浸泡小毛巾、氧气湿化瓶、止血带、体温表等含氯消毒

液,应每天对其有效浓度进行监测,每季度进行生物监

测1次。

七、紫外线灯管进行日常监测和照射强度的监测。

1、新灯管用前测强度不低于100uw/c㎡。

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强度不低于

70uw/c㎡。

3、每个紫外线灯均建立登记本,记录照射时间和监测效果。

4、每两周用酒精棉球擦拭灯管一次,保持其光洁度,保证

消毒效果。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坚持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射剂量、疗程和合理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等。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正常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应用。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菌药物的费用支出。

二、各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有关知识,坚持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既先用“一线”抗菌药物,后用“二、三线”抗菌药物;先选常用、普通的抗菌药物,后选取不常用、昂贵的抗菌药物;先考虑口服给药,后考虑注射给药,结合病情,合理用药。住院病人使用抗菌药物,必须在病历中详细分析记录。

三、护士应熟悉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并及时记录及报告医生。

四、药剂科应定期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每月统计抗感染药物消耗量,计算抗感染药物使用率,用率,每月公布抗菌药物的前十位。每季度对抗生素应用汇总统计分析,指导合理应用抗生素。同时,对所有数据上报医院公共卫生科。

五、医院医务科、质控科要定期组织业务学习,以提高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水平。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预防

第四条: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

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5、发生HBV职业暴露,根据暴露级别、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等不同采取基本用药或强化用药程序。

第四章登记和报告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该对被感染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病源感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被感染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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