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的概念(多选)】关于宪法的概念、特征,下列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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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期末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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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宪法的基本理论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一)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特征(形式特征VS实质特征)A 形式特征(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

制宪机关专门机关;绝对多数。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具有两层含义:一,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二,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B 实质特征(1)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对公民权利通常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例举式。

(我国采取此种方式)。

另一种是限制式。

(2)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一方面,由于宪法规定了主要国家机关的组织、职权、活动原则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宪法实际上成为授予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据。

另一方面,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序与方式,因此宪法同时也是对国家机关权力的限制。

Eg:分权理论:洛克与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麦迪逊的分权制衡理论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得到最充分的论述。

2.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宪法在调整基本社会关系、确认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时所依据的并反映其根本价值和作用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于立宪和行宪之中的基本精神。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就是指国家主权这一最高权力来源于人民,同时永远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一规定充分表明,我国现行宪法不仅确认了人民主权原则,同时也规定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方式,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议会至上、议会主权、人民代表大会)(二)基本人权原则。

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

2.特征:一、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

二、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

第二章 宪法

第二章 宪法
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根据« 宪法» 第 111 条的规定ꎬ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 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ꎮ 基层政权与它们的关系是指导关系ꎬ 它们在 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ꎮ
25
公共基础知识系统讲义
真题演练
1������ ( 单选) 我国的政体是( ) ꎮ
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
国家政策: 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ꎮ 国有经济是国 民经济的主导力量ꎮ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ꎬ 对集体经济实行 鼓励、 指导和帮助
基本经 济制度
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主体地 位还表现在自 然资源归国家 和集体所有
矿藏、 水流、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2
第一篇 法律知识
3������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ꎬ 在历次宪法中加以确定ꎮ 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 构形式大致分为: (1) 普通的地方制度ꎻ (2) 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ꎻ (3) 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高度自治制度ꎮ
三、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 同发展ꎮ
四、选举制度
普遍性原则
享有选举权 的基本条件
中国公民 年满十八周岁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3
公共基础知识系统讲义
平等原则
选举权平等 性原则的 含义
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投票权
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 职业、 财产状况、 家庭出身、 居住情况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
不得歧视和非法限制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不设区的市、 市辖区、 县、 自治县、 乡、 民族乡、 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ꎬ 由选 民直接选出 选出的代表受选民监督ꎬ 对选民负责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特征:1宪法是公法(宪法的属性)2宪法是母法(宪法的地位:基本法)A 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的内容 B 宪法有严格的制定修改程序 C 宪法有最高的法效力3宪法是授权性的4宪法是稳定的5宪法是“无处不在”的。

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特征:1规范性(只规范行为)2普适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公共性4目的性5义务性(主要规定义务)6效力等级性宪法的结构: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对国家权力的限制。

我国宪法就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国家的形式。

现代宪政的基本价值与原则1法治2民主3自由4联邦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监督范围:1规范性文件,即审查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违背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2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违宪与普通公民的违法不同3监督并制裁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是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职责。

宪法解释的概念:是一种探求宪法规范客观内涵的活动,具体指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

广义:主体比较广泛,除有权机关外的解释外,还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学者等对宪法的解释。

狭义:专指有权机关依法对宪法规范内涵所做的说明。

宪法解释的特征:1宪法解释具有规范性质2宪法解释具有被动性3宪法解释具有中立性4宪法解释具有适应性。

宪法解释的意义:1客观地认识宪法,在具体的宪法问题中寻求和感受宪法价值2通过宪法解释制度及其活动,为宪法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基础3宪法解释在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冲突的解决中发挥重要功能,有助于维护宪法尊严,提供宪法冲突解决机制4宪法解释在一定条件下启动宪法变迁机制与程序。

综合法律知识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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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第二章 宪 法
本章基本框架
宪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国家的性质、形式和经济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两个“根本”、最高效力、制定修改“难”)
1、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
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1)一切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或者说,宪法是其他一切其他法律的渊源;(渊源根本)
(2)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换言之,其他一切法律都必须从宪法中找到出处或“合法性”;(不得抵触)
(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最高准则)
3、宪法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单选)的多数通过。

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负责。

学习宪法基本内容

学习宪法基本内容

学习宪法基本内容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规范,是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的总章程,是国家和公民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国家的生命线和灵魂。

2. 宪法的特征●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都必须符合宪法。

●宪法具有稳定性,修改宪法需要特定的程序和条件,不能随意更改。

●宪法具有全面性,涉及国家的各个方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

●宪法具有先导性,指明国家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反映国家的根本利益和价值取向。

二、我国宪法的历史沿革和现行宪法1. 我国宪法的历史沿革我国自1949年建国以来,先后制定了四部宪法:●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

●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一部过渡性质的宪法,强调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四项基本原则。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实践基础上制定的一部科学合理的宪法,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基本制度。

2. 我国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宪法共分为序言、总纲、六章、附则等八个部分,共138条。

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规定了公民享有平等权利、自由权利、受益权利、参政权利等,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国家机构。

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机关的组织和职权。

●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徽、首都。

规定了我国的国旗、国徽的图案和含义,以及我国的首都是北京。

●第四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

规定了我国的国防建设和军事制度,以及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的职责和作用。

●第五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我国宪法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我国宪法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Doing good deeds is the only truly happy action in life.(页眉可删)我国宪法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我国宪法的概念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宪法的特征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政治性与法律性,民主性与科学性,稳定性与变动性等这些基本的特征。

大家会发现,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其实就是紧密相连的。

一、我国宪法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由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所制定的,用以维护和巩固本阶级的政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

它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

从阶级实质来看,现代宪法基本上分为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类型。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资产阶级宪法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在根本上同普通法律相一致,但又有所不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属性。

其特殊性表现为:宪法在内容、效力、制定与修改程序等方面与普通法明显有别。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宪法具有以下特征:1、普遍性与特殊性宪法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有许多普遍概念和一般性特征。

例如,成文宪法通常使用国家、主权、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人权、政府、选举、监督等概念,规定保障人权、维护主权、规范公权、构建政府、法律效力等内容。

我国宪法从国情出发,同时借鉴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既具有宪法的一般普遍特征,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比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指导思想、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等。

此次宪法修改对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又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明确。

整体而言,我国宪法是立足中国国情和借鉴域外经验的产物,体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专升本历年宪法真题

专升本历年宪法真题
五、简答
1.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09年
二、填空
51—52.政治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
53—54.根据现行宪法,()和()有权行使国家立法权。
10年
一、选择
2.下列组织中属于国家机关的是()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C.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D.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36.一中国女子和一外国男子结婚并定居在该外国,该女子在该外国生下一子。假设根据该外国国籍法规定,对于其原始国籍的状况,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这个孩子可以同时拥有中国国籍和该外国国籍B.这个孩子只拥有该外国国籍C.这个孩子只拥有中国国籍D.这个孩子无国籍
二、填空
48-49.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和()。
4.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职需年满40周岁B、香港和澳门原有的法律不能保留C、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由其法院和检察院组成D、国务院有权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分地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5.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B)A、选举国务院总理和副总理B、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D、制定和修改法律
四、名词解释
67.言论自由
五、简答
72.如何理解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11年
一、选择
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这是()年宪法修正案所确定的内容。( ) A.1988 B.1993 C.1999 D.2004
4.下列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

事业单位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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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法律常识第一章宪法第一节宪法基本理论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例题】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任务是()。

A. 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B. 反对“三权分立”,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 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D. 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二)特征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出题点)②宪法是公民权利保障书③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记忆点:“四个第一”宪法1.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宪法2.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法国1791年宪法3.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18苏俄宪法4.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宪法:1954宪法补:世界上第一部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1215英国《自由大宪章》二、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口诀:三、宪法的渊源和结构(一)宪法的渊源:1.宪法典2.宪法性法律3.宪法惯例4.宪法判例5.国际条约(二)宪法典的结构四、新中国宪法的历史1.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由中国人民政协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是一部具有根本大法性质的临时宪法。

四部宪法包括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四次宪法修正案:1988年修正案、1993年修正案、1999年修正案、2004年修正案(内容重点)【例题】“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是()。

A. 1988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B. 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C. 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D. 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例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是()。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概念

1宪法的概念:宪法是确认民主事实,集中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通过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的本质:(1)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阶级斗争的产物;●规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3宪法的特征:●宪法规定了一国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4宪法的分类:一实质分类社会主义宪法与资本主义宪法●这种宪法分类所依据的标准为宪法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经济基础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

●这种宪法分类由马克思主义学者提出的。

●这种分类最鲜明的特点是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反映了宪法的阶级属性。

二形式分类(传统分类)(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这种宪法分类所依据的标准为宪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即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这种宪法分类由英国法学家詹姆斯·布赖斯提出,这是对宪法最早的分类。

●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

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成文宪法。

●成文宪法的优点是:结构严谨、条款清晰、内容系统全面、稳定性强、不容易被修改;其不足是适应性差、不容易顺应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和社会发展。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这种宪法分类所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这种宪法分类也由英国法学家詹姆斯·布赖斯提出。

●刚性宪法是也称硬性宪法、固定宪法,制定与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三种情况:机关特殊;程序特殊;机关和程序都特殊。

●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刚性宪法的国家,只有极少数例外,如1848年意大利宪法。

●柔性宪法也称软性宪法、弹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的机关与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

●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柔性宪法的国家。

英国是典型的柔性宪法国家。

(3)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这种宪法分类所依据的标准为制宪的机关或主体的不同。

我国宪法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我国宪法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我国宪法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我国宪法的概念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宪法的特征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政治性与法律性,民主性与科学性,稳定性与变动性等这些基本的特征。

大家会发现,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其实就是紧密相连的。

▲一、我国宪法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由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所制定的,用以维护和巩固本阶级的政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

它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

从阶级实质来看,现代宪法基本上分为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类型。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资产阶级宪法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在根本上同普通法律相一致,但又有所不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属性。

其特殊性表现为:宪法在内容、效力、制定与修改程序等方面与普通法明显有别。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宪法具有以下特征:1、普遍性与特殊性宪法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有许多普遍概念和一般性特征。

例如,成文宪法通常使用国家、主权、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人权、政府、选举、监督等概念,规定保障人权、维护主权、规范公权、构建政府、法律效力等内容。

我国宪法从国情出发,同时借鉴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既具有宪法的一般普遍特征,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比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指导思想、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等。

此次宪法修改对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又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明确。

整体而言,我国宪法是立足中国国情和借鉴域外经验的产物,体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2、政治性与法律性我国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和国家根本法,兼具政治性和法律性。

作为人民国家的总章程,宪法是立国安邦、强国发展、长治久安的总纲领。

宪法

宪法

• 单一制:由若干个行政区域或自治 单位所构成的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 的结构形式。在单一制国家里,全 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统一的立法 机关,一个中央政府,公民有统一 的国籍,在对外关系上,单一制的 国家作为一个国际化的主体出现, 地方的权利由它来自中央的授权。
•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各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 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集的地 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 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地方, 这样就确立了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 国家。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四、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 所有制结构 • 分配结构
五、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 国家的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整体与 它的部分的关系问题。即中央与地方的 关系。 • 以人类社会看,基本分为二种:单一制, 复合制。 • (1)复合制:指国家有二个或二个以上, 具有某种独立性的成员。联合组成为联 盟国家或国家联盟的国家结构形式。 • 依法成立单位独立结构强弱,复合制又 可分为邦联和联邦两种。
特征
• 而其它法律上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 的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 • 例: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 婚姻法:它规定婚姻和家庭关系方面的 问题。 • 刑法:它规定犯罪和量刑方面的问题。
特征
• ② 其它,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在 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 有最高法律效力。其它从属于它。 • ③ 从立法程序看,宪法的制定和修 改程序更严格 • 在制定宪法方面,如成立“宪法起 草委员会” “制宪会仪”等机构专 门从事这项工作,有的国家的宪法 是由最高国家权利机关来制定。
国体
• • • • • 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 农民阶级——为同盟者; 一切拥护社会的爱国者——争取的对象; 一切反对的——被专政的对象。 特别要明确我国的政权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 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不背离马克思无产阶级学说 使新历史时期科学的表达我国国家政权的实质和特点, 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 民主 —— 人民内部实行广泛的、形成调动广大人民积 极性,形成强大的阶级统治力量。 • 专政 —— 对敌人实行专政,不仅可以巩固人民民主专 政,而且可以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朗读宪法知识点总结

朗读宪法知识点总结

朗读宪法知识点总结一、宪法的基本概念宪法是一国政治生活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法律,也是国家最高的法律权威,具有最高的约束力,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总规范。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对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分配等方面做出了安排。

宪法是国家制度的基本法律,任何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颁布于实行,是一国政治生活的基础和保证。

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国家公民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宗教政策、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等。

宪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是国家的根本法律。

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约束力,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总规范。

2. 具有领导性和指导性。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对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分配等方面做出了安排,为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3. 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

宪法在一定时期内有效,一般不易经常修订,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

宪法的修改和变更一般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条件,以保证宪法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4. 具有适应和发展性。

宪法具有一定的适应和发展性,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适应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国家的发展需要。

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的基本制度。

2. 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4. 全国各族人民一律享有平等权利。

5. 国家实行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法律。

6. 国家依法治国。

7.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8.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二、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古代希腊、罗马和英国等西方国家。

在古代希腊和罗马,人们对政治权利和民主制度的向往和追求,产生了一些具有宪法性质的政治文化。

在英国,人们长期以来对国王的专制统治进行抵抗,并建立了一系列的宪法保障。

在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 辛亥革命后的宪政运动。

辛亥革命后,中国开始了建立宪政体制的尝试,先后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宪法》等宪法文件。

中国宪法

中国宪法

第四节
我国的国家机构
第四节 国家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国家主席
最高人民 法院
国务院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最高人民 检察院
现行宪法规定的中央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简表
4.全国人大的职权
宪法修改和 监督权 宪法的修改由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 表提议,并由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真题 在我国,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 单选】
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是(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B.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C.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D.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规 范 性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 宪法、法 委员会 律
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大及 其常委会 国务院 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 民政府 较大的市 人民政府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宪法概述 我国的基本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我国的国家机构
第一节 宪 法 概 述
一、宪法的词源:
1.中国 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中,曾出现过“宪”、“ 宪法”、“宪令”、“宪章”等词语。 在中国,将“宪法”一词作为国家根本法始 于19 世纪80 年代,邓观应在《盛世危言》 中,首次使用了宪法一词。
【真题 单 选】
C.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D.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真题 单 选】
某省人民政府的规章与国务院某一部门的规章不一致 ,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_____
A.由国务院裁决
B.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C.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裁决 D.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违法的规章予以 撤销

宪法

宪法

概述(什么是宪法)宪法一、宪法的形式特点1.内容: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最高。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真题-多选】宪法的特征主要有()。

A.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B.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性问题C. 宪法的制定要通过特定的程序D. 宪法的修改要通过特定的程序ABCD二、宪法的原则1. 人民主权原则2. 基本人权原则3. 权力制衡原则4. 法治原则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真题-单选】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 )。

A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B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D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国家机构国会大厦白宫联邦最高法院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

2.组成和任期:省级区域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为5 年。

3.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通过:全体代表的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真题-多选】下列属于国家宪法修改程序组成部分的内容是:( )A.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B.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C. 全体到会代表的2/3 以上多数通过D. 全体代表2/3 以上多数通过ABD【真题-单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权属于()。

A.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3)监督权: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注: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

公安招警考试讲义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系统考点

公安招警考试讲义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系统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面修订后的宪法,也就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现行宪法通过后,为与中国社会发生的变革相适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先后四次对宪法的部分内容和条款作了修改,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1)1988年4月12日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一、第二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1993年3月29日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三至第十一条宪法修正案,其中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3)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二至第十七条宪法修正案,邓小平理论正式写入宪法序言作为指导思想,明确提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纲”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2004 年3月14日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第十八至第三十一条宪法修正案,序言增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提法,提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

现行宪法除序言外共四章138个条文。

考点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与法律的关系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是指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政治体制等国家根本性问题,以规范和约束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目的的法律规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这里所谈的宪法主要是从成文法角度来讲的,至于不成文宪法国家,并没有成文的宪法典,如英国,宪法是指一个集合体,包含宪法性政治文件、宪法性法律、惯例及判例等。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宪法总论

宪法总论

第一章宪法总论第一节宪法的本质和概念一.【宪法的概念】●原始意义上的宪法---- 是指国家组织法●立宪意义上的宪法---- 也称实质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一个国家存在的通过限制国家权利、以保障人权的法。

●部分法意义上的宪法---- 是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规律规范的总和,既包括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也包括了一般法律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性法律。

●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 是指不仅制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二.【宪法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宪法与法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共同性。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法的表现形式之一。

另一方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高级法,是“法律的法律”。

以下3个特征决定了宪法的根本性法的地位:①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②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⑴宪法是一般法律的制定基础和依据⑵一般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无效【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1.在宪法制定方面,与普通法律的制定相比较,主要有两点不同:①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②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一般要求最高立法机关的议员或者代表的特定多数,如三分之二、四分之三或者五分之四以上同意★我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半数通过。

2.在宪法修改方面,与普通法律的修改相比较,主要有三点严格要求:①只有宪法规定的有限的特定主体才可提出修改宪法的有效提案★我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②修改宪法的程序比普通法严格★我国,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

普通法只需人大或常委会半数通过。

③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宪法的某些内容不得修改或者在宪法通过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修改宪法三.【宪法的本质特征】1.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宪法通过创制各种民主制度,以保证人民主权的实现。

2.宪法反应了一国当时的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宪法复习纲要

宪法复习纲要
6,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发展,出现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不相适应的时候,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内容的活动。宪法修改的必要性:1,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使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2,是为了弥补宪法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宪法修改的限制:关于这个问题,历来存在有限制说和无限制说的分歧。实际上这两种学说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有一定的片面性。宪法修改是否应受限制只是形式问题,而起决定作用的是宪法的内容,即宪法是否真实的反映了社会现实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在宪法修改应否限制问题上,不应绝对化。限制宪法修改的主要表现:一,宪法修改内容的限制:1,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精神。2,国家的领土范围。3,共和政体。二,宪法修改时间的限制:1,消极限制,即不得修改宪法时间的限制。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规定在宪法颁布实施或者修改以后的若干年内不得修改宪法。二是在特定时间或时期内不得修改宪法。2,积极限制,即明确规定宪法应当定期修改。此外,一些国家还对宪法的修改形式做了明文规定,成为一种形式上的要件,从而对宪法修改机关构成形式上的限制,如必须以“宪法修正案”、“法案”、法律案”等形式对宪法进行修改等等。三,宪法修改的方式:1,全面修改,又称整体修改,是指在国家政权性质及制宪权限源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宪法修改机关依法对宪法的大部分内容(包括宪法的结构)进行调整、变动,通过或批准整部宪法并重新颁布的活动。全面修改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宪法修改活动依据原宪法所规定的宪法修改程序进行,这是宪法全面修改与制定宪法的主要区别;二是宪法修改机关通过或者批准整部宪法并重新予以颁布,这是宪法全面修改与部分修改的主要区别。宪法全面修改的基本原因是原宪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或者绝大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社会实际,无法调整社会现实。全面修改的优点在于,当社会实际发生较大变化,宪法规范的绝大部分内容,已经无法适应变化了的社会实际时,及时对宪法进行全面修改,能够促使宪法保持真实性和权威性,否则,宪法规范就可能形同虚设。全面修改的弊端在于,由于宪法的权威和威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宪法的稳定,因而如果宪法的修改频率过高,在政治心理上不能起到稳定作用,在法律角度上有朝令夕改之嫌,那么必然会降低其严肃性。2,部分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根据宪法修改程序,一决议或者宪法修正案等方式,对宪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或者变动的活动。部分修改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宪法修改机关的修改活动依据宪法修改程序进行,这是部分修改与制定宪法的主要区别;二是宪法修改机关并不重新通过或者批准整部宪法,而只是以通过决议或者宪法修正案等形式,修改宪法中的部分内容,这是部分修改与全面修改的主要区别。宪法部分修改的原因是,宪法在总体上仍然适应社会实际,只是其中的部分内容落后于社会实际。主要有下面三种具体方式:第一,以决议的方式直接在宪法条文中以新内容代替旧内容,修改之后重新颁布宪法(优点:修改的内容非常明确,一目了然;缺点:需要重新颁布宪法,增加了宪法修改的频率。)。第二,一决议的方式直接废除宪法条文中的某些规定,修改之后,也需要重新颁布宪法(优缺点同上)。第三。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增删宪法的内容。(宪法修正案主要有以下三种功能:一是废除宪法原来的条款或者内容。二是变动宪法中的规定。三是增补宪法的条款或者内容。3,无形修改:是指在宪法条文未作变动(包括修改、解释或者由宪法惯例加以补充)的情况下,由于社会的发展、国家权力的运作等,是宪法条文本来的含义发生了变化。宪法的无形修改不是宪法修改机关依据宪法规定的程序而进行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所以不包括在上述宪法修改的含义当中。但是,它可能使宪法条文的本来含义在事实上发生一定的变化,达到与修改宪法基本相同的效果,因而属于广义的宪法修改。宪法的无形修改使宪法实施在客观上出现违反宪法规范的情形。但是,尽管无形修改是社会现实发展变化的产物,具有其存在基础,但无形修改使原有宪法条文的含义无形中产生了演变,而这种演变表面上仍然是在宪法原有条文的框架之内。因此,从树立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角度来看,宪法的无形修改应予避免。四,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先决投票,公告,决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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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的概念(多选)】关于宪法的概念、特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古代“宪法”有组织法和根本法的含义。

B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区别之一就在于普通法律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C宪法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

D各种宪法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宪法的基本特征(多选)】关于宪法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严格的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是保障宪法权威的重要环节。

B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故所有的成文宪法都规定了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C 社会主义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资本主义宪法不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

D 民主侧重于保障多数人的利益,而宪法则要求平等的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故宪法可以克服宪法中的非理性因素。

3.【宪法的分类(多选)】下列关于宪法的原则和宪法分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民定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为价值追求。

B 英国、以色列、沙特阿拉伯宪法属于不成文宪法,但是其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严格,故属于刚性宪法。

C 美国的《独立宣言》宣布政府的正当权力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

D《大宪章》、《大日本帝国宪法》(1889年)是协定宪法的典型代表性文件。

4.【宪法的历史发展(多选)】关于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用根本法组织政府并规范公权力,从而为宪法的发展提供了经济条件。

B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它以1776年的《独立宣言》为先导,以1777年的《邦联条例》为基础制定的。

C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的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

D 1787年《美国宪法》和1791年的《法国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诞生。

5.【中国宪法修正案(多选)】经济制度是我国宪法修正案的重要,下列关于经济制度的修改的说法正确的是()
A 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B 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C 1993年宪法修正案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其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6.【宪法的基本原则(单选)】关于宪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我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

B 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后,基本人权原则成为国家的基本价值观。

C 我国宪法规定:依法治国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的实质要素包括人
的尊严、自由和平等,形式要素包括法律至上、人权保障与权力制约。

D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利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而在社会主义宪法中,权利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

7.【宪法的功能和作用(多选)】关于宪法的功能和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宪法确认了一个国家的权力归属和法制统一原则。

B 在宪法的保障功能中,人权保障是最核心的内容与原则。

C 宪法规定了限制国家权力行使的原则与程序,确定公权力的活动界限。

D 以合理的机制平衡利益,寻求多数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的规则是宪法协调功能的体现。

8.【宪法宣誓制度(不定选)】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下列关于该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是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B 全国人大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委员长、国家主席等人员的宣誓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支持。

C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所有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的仪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织。

D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

9.【宪法典的结构(多选)】关于我国现行宪法典的结构说法正确的是()
A 我国现行宪法序言中规定了国旗、国徽、国歌、首都以及国家的基本国策和国家的根本任务及宪法的最高法地位。

B 新中国成立后的四部宪法典均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于国家机构之前。

C 宪法的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其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

D 我国现行宪法典没有附则。

10.【宪法的渊源(多选)】关于宪法的渊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在成文宪法国家即存在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即宪法典,也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即宪法性法律。

B 宪法性惯例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等一国宪政体制范围内的问题,主要是在一国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主要依靠公众舆论而不是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C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虽然不能直接创制宪法规则,但是享有宪法解释权,在具体案件中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做出的判决对下级法院有拘束力,构成了宪法的渊源之一。

D 国际条约能否成为宪法的渊源,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参与和认可。

11.【宪法的效力(多选)】下列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宪法的效力具有最高性与直接性。

B 华侨不属于我国公民,因而我国宪法不适用于华侨、归侨和侨眷。

C 我国宪法的效力不适用于外国人和法人的活动。

D 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效力高于国际条约。

12.【政党制度和政治协商会议(单选)】下列关于我国的宪法确立的政党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B 政治协商会议是实现各党派之间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委员可以列席全国人大的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C 2014年宪法修正案将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扩大至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D 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上给予指导。

13.【经济制度(单选)】经济制度是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下列选项中关于经济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把“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是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的内容之一。

B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C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D 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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