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公司富贵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合集下载

阳光人寿富贵满堂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条款

阳光人寿富贵满堂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条款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富贵满堂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次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退还扣除工本费外的全部保险费............ 1.3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2.3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 ..................................................... 4.2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 6.2 您有退保的权利....................................................................... 8.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3.2分红是不保证的....................................................................... 4.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5.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8.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10.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2)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5保险费的交纳10 如实告知1.1 合同构成 5.1 保险费的交纳10.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1.2 合同生效1.3 犹豫期5.2 宽限期10.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2 我们提供的保障 6 现金价值权益11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2.1 保险金额 6.1 现金价值11.1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2.2 保险期间 6.2 保单贷款11.2 未还款项2.3 保险责任 6.3 减额交清11.3 合同内容变更2.4 责任免除11.4 联系方式变更11.5 争议处理3保险金的申请7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12 释义3.1 受益人7.1 合同效力中止12.1 保单年度3.2 保险事故通知7.2 合同效力恢复(复效)12.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3.3 保险金申请12.3 保单周年日3.4 保险金给付12.4 毒品3.5 被保险人失踪处理8 合同解除12.5 酒后驾驶3.6 诉讼时效8.1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退保)的12.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手续及风险12.7 无有效行驶证12.8 现金价值4 保单红利9 附加万能保险合同特别约定12.9 净保险费4.1 保单红利的确定9.1 附加万能保险合同特别约定12.10 条款约定利率4.2 保单红利的领取12.11周岁4.3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阳光人寿富贵满堂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阳光人寿富贵满堂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合同”。

《富贵一生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2011年7月备案

《富贵一生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2011年7月备案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富贵一生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目录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十六条合同犹豫期第二条保险责任第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第三条责任免除第十八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四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第十九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第五条保险期间第二十条受益人第六条保险责任的终止第二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第七条保险金额第二十二条保险金申请第八条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第二十三条诉讼时效第九条保险费第二十四条保险金给付第十条保险费的分配第二十五条失踪的处理第十一条个人帐户第二十六条身体检查第十二条宽限期第二十七条年龄错误第十三条期交保险费自动缓交及合同效力中止第二十八条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第十四条效力恢复第二十九条争议的处理第十五条部分领取第三十条释义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的条款、投保单以及有关的声明、批注及其他约定书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同。

本合同的代码为ULFL。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一、身故、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见释义),则本公司给付等值于当时个人帐户价值和保险金额之和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持续奖金投保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十年内,每年均于约定的缴费日期或在宽限期内支付当期应缴期交保险费的,自第十一保单年度起,若投保人于约定的缴费日期或在宽限期内支付当期应缴期交保险费,且本合同持续有效,则本公司按当期应缴期交保险费金额的1.5%计算持续奖金,并于该保单年度末计入个人帐户。

若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发生期交保险费缓交的情况,则自缓交当期开始,本公司不再给付持续奖金。

第三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主义行为(见释义)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释义)。

泰康人寿-富贵人生B款终身年金保险ppt(分红型)(20190724015646)

泰康人寿-富贵人生B款终身年金保险ppt(分红型)(20190724015646)
叙利亚退伍军人远离伊朗的消息也是第一次在白宫办公桌上。白宫长期以来一直对这种叙利亚战斗力具有决定性作用。正是由于对方的细节,白宫知道成功攻击伊朗极其困难。熟悉的一些人在这个问题上,他说,你有一个白宫非常嫉妒, 美军的这一叙利亚退伍军人是这个原因被迫从叙利亚撤出其实在此期间,很多直接关系到叙利亚军队在俄罗斯但如果装备和战斗人员无效,今天的叙利亚可能是另一个场景。如今,这些战士从叙利亚飞往伊朗,白宫的许多高级官员互相哀悼, 美军的问题很大。
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现有房舍继续几乎30000叙利亚仍然充满海湾战斗部署,并声称这样的盟友巴沙尔义务,一些战斗经验给予并建立确立了在叙利亚退伍军人王牌作战的战略方针在这一年里,在巴沙尔的帮助下,所有叙利亚武装叛乱 分子,德黑兰,伊朗都花了一年时间支持伊朗。
分析人士推测,尽管巴沙尔被击毙,向伊朗派遣数万军队的方式仍是一个大问题。叙利亚,俄罗斯不是第一次空军有足够的飞机,现在是波斯湾的空中优势其实是在联合国的控制之下,西城直接没有击落俄罗斯的军用飞机,而是利用空 气通道的关闭其他支持仍然不是问题。因此,巴沙尔很可能通过陆路从伊拉克前往伊朗。事实上,虽然美国是伊拉克统治者的统治者,但美国军队在该国的影响力已大大降低,因此伊拉克航线的安全性最高。
; 澳门萄京娱乐场 https:/// 澳门萄京娱乐场 ;
; 澳门萄京娱乐场 https://m.fanw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澳门萄京娱乐场 ;
; 新萄京娱乐场app https:/// 新萄京娱乐场app ;
; 新萄京娱乐场app https:/// 新萄京娱乐场app ;
今天,波斯湾局势,美国和伊朗海军都阿拉伯海及霍尔木兹海峡都提出了自己的声音,而现在只是恶化的机会,两侧缺少一个很严重的一步打。与幸运的美国海军相比,伊朗的手并不像它想象的那么好。德黑兰正在寻找一个希望准备战 争的盟友。今天,伊朗已经获得了新的强大帮助,成千上万的经验丰富的退伍军人与叙利亚军队进行了战斗。

富贵人生

富贵人生

演示图例
身价保障 66周岁前300%有 效保额+终了红利
66周岁开始150%有 效保额+终了红利
66周岁祝寿金
有效保额
基本保额
每2年领取8%
每年领取8%
0 2 4 6
…………………
8 ……………….…………..62 .64
……………
66 67 68 ……….…………87 88 年龄
富贵人生种子讲师培训课程--条款解析
富贵人生种子讲师培训课程--产品分析
核心功用
零用保障加养老,人生规划不能少
主要包括四方面功用: 1、零用。提供零花钱。66周岁前的领取可补贴日常开支,或实现固定小额 开销规划,如门诊医疗金、年度专项体检金、家庭旅游金等。 2、保障。提供高额保障。66周岁前300%有效保额的身价保障,66周岁开始 150%有效保额的身价保障,抵御未知风险。 3、养老。66周岁祝寿金和以后每年有效保额8%的年金领取,补充养老金。 4、人生规划。以现有资金,规划未来不同阶段的生活,抵御各种未知风险。
富贵人生种子讲师培训课程--产品分析
产品特色浓缩(产品代名词)
富贵密码:6688
66:在人生转折期进行有效的分期规划。
生存金规划: 66周岁前每两年领取一次,66周岁开始每年领取一次,66周岁时领取祝寿金。 保障金规划:66周岁前300%有效保额的身价保障,66周岁开始150%有效保额的 身价保障。
2、保险期间:到被保险人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3、交费期限: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
富贵人生种子讲师培训课程--条款解析
产品要素
4、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六十六周岁生效对应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单 生效对应日生存,按该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六十六周岁生效对应日起至八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期间,在 每一生效对应日生存,按该生效对应日有效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 ——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六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该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 额给付祝寿金。

富贵年年及附加险的投保保全规则

富贵年年及附加险的投保保全规则

附件8:《富贵年年及附加险的投保、保全规则》一、《民生富贵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本保险的投保规则除需执行《个人保险投保规则》(第二版)的规定之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则:1.被保险人投保年龄:A计划为出生满28天-59周岁;B计划为出生满28天-50周岁;2.该险种的生存/满期保险金受益人限为被保险人本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3.该险种的红利领取方式只能选择购买增额交清保险;4.该险种的最低投保金额为5000元;5.该险种不计风险保额;6.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人可以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的人。

投保金额可依据投保人的年收入状况合理确定,不受未成年人最高保额的限制。

二、《民生附加定期寿险》投保规则1.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2.本附加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1万元;最高投保金额限制为:①如被保险人<18周岁,投保金额不超过其对应主险保险金额的1倍,②如被保险人≥18周岁,投保金额不超过其对应主险保险金额的5倍;3.本附加险的交费期间、交费方式必须与主险一致,保险期间不能长于主险的保险期间;4.本附加险不能附加在民生安康定期寿险、民生久久同瑞两全保险(分红型)下;5.本附加险以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被保险人的寿险风险保额。

三、《民生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规则1.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2.本附加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1万元,且投保金额不得超过其对应主险保险金额的3倍;3.本附加险以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风险保额;4.本附加险的保险期间、交费年期、交费方式必须与主险一致;5.本附加险不能附加在民生久久同瑞两全保险(分红型)下。

富贵年年两全及附加险保全规则【富贵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一、可操作保全项目1.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基本资料变更2.被保险人的重要资料变更3.被保险人职业变更4.投保人更换5.受益人变更6.收费方式的变更7.新增附加险或附加险增加保额8.宽末处理方式变更9.交费年期变更10.交费间隔的变更11.提前交清12.生存金/年金/满期金支付方式变更13.补充告知14.特约变更15.保险合同效力确认16.生存金/年金/满期金给付17.解除合同:犹豫期内撤单、生存退保、部分退保、过失退保、部分过失退保18.保单复效19.保单借款/还款20.保单补发21.还垫交保费22.保单迁移二、注意事项1.生存金领取:(1)计划A①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六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险单周年日生存,按当时有效保险金额9%给付生存保险金;②被保险人于六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含)起至八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含)期间,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生存,按当时有效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9_富贵人生产品说明书成年人

9_富贵人生产品说明书成年人

富贵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贵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

为使您得到充分的保障和满意的服务,现将我公司富贵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特点和投保须知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风险提示1、您投保的是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您交纳的保险费将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保单账户。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某一结算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本合同的风险保障费,自该结算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风险保障费。

若您在宽限期内交纳保险费,我们将保险费在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及欠交的风险保障费后计入您的个人账户,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二、运作原理万能保险产品,是一种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保单账户的人身保险产品,它具有交费灵活、账户透明的特点。

所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一定的初始费用后,进入保单账户。

保单账户的价值将定期按照公布的结算利率进行结算。

同时本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定期从保单账户中扣除保单管理费、风险保障费等各项费用。

三、保单利益1、保险责任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或全残之日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或全残之日本合同现金价值的12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所获保障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削减或恢复,则以变更后、削减后或恢复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的削减与恢复----在交满本合同前10年应交期交保险费前,若发生期交保险费缓交的情况,您的基本保险金额可能会被削减。

天安人寿富贵天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天安人寿富贵天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1
天安人寿富贵天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人寿富贵天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2011 年 9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1
您与我们的合同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 30 天至 55 周岁(详见释义) ,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 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投保人范围: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 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声明、批 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 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 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 同生效日即为保单生效日。
天安人寿富贵天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 ..............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本公司仅扣除保 单工本费…………………………………………………………………………1.4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2.5 您有减保的权利…………………………………………………………………3.5 您有保单质押贷款的权利………………………………………………………3.6 您有退保的权利…………………………………………………………………1.6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含生命尊严)条款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含生命尊严)条款
您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通知我们。否则,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我
由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平保寿发[2007]107号,2007年6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合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
同“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
(6)被保险人患艾滋病(见10.2)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见10.3)期间;
(7)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4)项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如果您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险费,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3)公安部门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申(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4保我们在收到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的合同
4.保单红利

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等保全规则

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等保全规则

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等保全规则
〖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909)、《平安附加富贵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10)、《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916),未涉及之规定以《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规定为准〗
1.0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909)保全规则:
1.1一般保全规则
同《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

1.2特殊保全规则
新增附约:
1.2.1本险种附加《平安附加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保险(2007)》(918)时,基本保险金额每五千元可附加一份;且该附加险交费期可大于主险剩余交费期间。

2.0平安附加富贵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10)保全规则:
2.1一般保全规则
同《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

2.2特殊保全规则
新增附约:
2.2.1本险种仅可附加于《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909),且只能通过新契约组合投保,不得在保全新增。

3.0富贵人生(909)+富贵重疾(910)+豁免重疾07(916)组合产品保全规则
3.1一般保全规则
同《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

3.2特殊保全规则
3.2.1新增附约:
组合产品:富贵人生(909)+富贵重疾(910)+豁免重疾07(916)可根据险种搭配规则新增其它附加险。

3.2.2犹豫期退保/退保
组合产品申请豁免重疾(916)的犹豫期退保/退保时,则富贵重疾(910)产品需同时办理犹豫期退保/退保。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2010年8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保险条款的每一部分都关乎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基本概念的解释。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犹豫期:是指对于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为了使投保人能够冷静考虑自己的保险需求,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当日二十四时起十日的期间内可以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回投保人已交的保险费。

该期间称为犹豫期。

保险责任:是指当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责任免除: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某些事故发生时或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以下为阅读指引和条款目录,将有助于您阅读条款。

【阅 读 指 引】您享有的重要权益犹豫期内您可以选择撤销保险合同................................................ 第四条 被保险人享有保险责任的保障.................................................... 第六条 您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责任免除的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七条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合同会效力中止,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您可以申请复效..............................第十、十一、十三条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二十四条 请您特别注意一些重要术语的释义...............................................每页脚注上述“您”均指投保人,“我们”均指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C款)(分红型)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C款)(分红型)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C款)(分红型)产品特色| 产品基本信息| 保险责任| 案例演示1 | 案例演示2 | 责任免除| 风险提示产品特色快速见利66周岁前每两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补充日常开销。

六六祝寿66周岁领取100%保险金额作为祝寿金,实现晚年心愿。

年金养老66周岁开始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以年金形式补充养老基金。

高额保障66周岁前300%保险金额的身价保障;随着家庭责任的减轻,66周岁开始150%保险金额身价保障。

分红增值通过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使领取金和身价保障不断提高,保值增值。

特别豁免被保险人身体全残免交续期保费,继续享受所有保障利益。

产品基本信息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投保年龄:10年交:出生满30天——50周岁20年交:出生满30天——45周岁交费方式:10、20年保险期间:至88周岁富贵人生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3周岁交费方式:3、5年保险期间:至88周岁保险责任本保险保险金额均由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部分构成。

1.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2.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祝寿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3.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10%;(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至年满66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条款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条款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条款1 您与我们的合同1.1合同构成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及其他约定书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

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2 您获得的保障2.1 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3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6年和10年三种。

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4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若您选择一次交清保险费,则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所交保险费×[100%+5%×(身故或全残时保单年度-1)]。

②若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则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100%+5%×(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1)]。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终了红利来源于未分配盈余。未分配盈余主要是为了使各年度分红趋于平稳、维持分红保险财 务偿付能力、保持不同投保人之间公平而预留的部分。本公司将该合同项下可能存在的未分配盈余, 按不低于 70%的比例以终了红利的形式进行分配。
2. 确定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 本公司分红产品的分红水平将根据分红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同时综合考虑客户的合理预期、 市场环境等因素。每份合同的红利水平可能因保险合同特性(交费期间、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已 经过保险年度、性别、投保年龄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4
115200 9000 120960 33050 303
1205 2048
109

819
3239 5503
292

1030 4060 6899
365

5
144000 - 151200 52410 304
1509 2628

4992
826
4065 7079

7937 1041 5101 8884
¾ 信息披露 本公司每年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及分红保险业务年度报告。本公
司在每一个保险年度结束后,向投保人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客户红利分配的有关政策、当年度红利保 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第 3 页,共 6 页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¾ 犹豫期及退保 对于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为了使投保人能够冷静考虑自己的保险需求,保险合

13375
6
172800 9000 181440 64390 305
1814 3074
163
6102
833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