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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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 总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①和有关机构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0。3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是机组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规”)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调试验标”)规定的启动试运条件、调试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完成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等三个阶段全部调试工作的全过程;是对机组相关的建筑、安装工
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
②有关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考核;也是对机组调整试验工作质量的考核。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质量监督检查,是判定工程质量是
否符合设计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能否保证机组安全、可靠、稳定地移交生产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6 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质量监检的技术标准,按供货技术合同约定执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1。0.7 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4.3。1)由相关专业小组分别检查.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建质监[2005]52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建质[2003]162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建标[2000]219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标[2000]85号
建标[2000]241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 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电建[1996]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
程》
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建质[1996]40号《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建质[1996]40号《汽轮机甩负荷试验导则》
建质[1996]40号《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
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L647-2004《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T889-2004《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
GB 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系列文件)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系列文件)
DL/T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793-2001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DL/T904-2004《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电建[1995]543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有关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标准,制造厂标准、本工程全部有效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工程内部相关技术协议等.
3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和技术标准,全部建筑、安装施工项目已完成,已经验收、签证完毕;
3.0.2 机组按“启规”和《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调试规定”)的程序和项目,完成了全部调整试运工作;已按“调试验标”检查验收、签证完毕;已由试运总指挥报经启动委员会同意后,宣布机组满负荷试运工作结束;建设单位已向生产单位提交机组启动验收报告;
3.0.3 机组分部试运阶段和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的各项调试计划,试运措施、方案、调试报告和验收签证整理完毕,并完整、齐全、规范.调整试运、消缺维护和工程监理等工作记录、管理台账已收集齐全、基本整理完毕。移交生产的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已基本整理完毕或已移交。
3.0.4 按本“大纲”规定的检查内容、步骤和方法,工程质量监督站已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了予监检,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
3。0。5 机组按设计规定的技术条件,正处于额定工况或大负荷工况下正常运行。
4 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 认真贯彻执行“启规”的各项规定,全面协助和配合试运指挥部作好机组组启动试运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未因其工作不到位或失误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延误调试进度等问题;
4。1。1。2 机组启动试运工作中,指挥部下设的各工作组的人员充实、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未发生因其工作配合不协调或失误而延误调试工作进度等问题;
4.1.1。3 因故尚待消除的缺陷和需完善项目的工作计划已安排并落实.对于暂时不具备处理条件,且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项目,已报试运指挥部对其处理方案、负责单位和完成时间审查完毕,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