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的配伍与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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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的配伍与禁忌

食物的配伍是指有选择地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物配搭起来应用。配伍合理,可以起到增强食物的效用和可食性,例如百合炖雪梨糖水中的百合与雪梨配合使用可加强它们清肺热、养肺阴的功效。但是配伍不当,则会产生不良作用,这就是食物的配伍禁忌,民间常称为「忌口」。

「忌口」是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古代医家或养生家根据当时的哲学思想,并结合个人的实践经验所总结出来,有些认识在今天仍有参考意义,但有些则存有争议,有待进一步研究证实,例如猪肉是否忌配乌梅,蜂蜜是否忌配葱,鸭肉是否忌配豆豉等。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食疗提倡的饮食禁忌是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饮食禁忌是指进行食疗养生时要兼顾不同的体质、年龄、性别、地域、季节、时间等各方面因素、并且结合食物的四气、五味、功效作用等理论,来决定饮食的配伍禁忌。狭义的饮食禁忌是指「病中食忌」,可见以下几类:

1. 寒证:忌食寒凉、生冷的食物,例如苦瓜、冻西瓜、雪糕等。

2. 热证:忌食温燥伤阴食物,例如羊肉、辣椒、白酒等。

3 虚证:忌吃耗气损津腻滞难消化的食物,例如肥肉、油炸食品、芋头、蟹等。

4. 实证:例如水肿忌吃过咸的食物。

另外,还有「发物」忌口的论述,所谓「发物」,是指能引起旧患复发,新病增重的食物。常见的「发物」有鹅肉、猪头、鸡头、鸭头、牛肉、鸡蛋、鸭蛋、鲤鱼、虾、蟹、竹笋、豆芽、茄子、芒果、荔枝、酒等。根据中医理论认为,这些食物容易动风生痰,发毒助火,因此对于皮肤病、哮喘、红斑狼疮、慢性胃炎的患者是属于禁忌的。

中医食疗是注重从宏观上对自然、人体、食物进行整体认识和调节,重视食物的性味,功效与大自然变化以及个人差异的关系,从而认识到食物可以调理身体,饮食应该因人、因地、因时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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